怎么刺激我。”

    “嗯哼。”

    “正式道歉,只针对技术。”程颐差点在他一本正经表情下呛到,看来宋大少对于自己的尺寸等等还很骄傲。

    “我接受你的道歉。”

    宋昊然有些犹疑:“我会保持距离,至少我们可以做朋友。”

    程颐正要说“我从不和一夜情对象做朋友”,宋大少却神情一凛:“合作机会很多,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如果拒绝只会把事情搞得更僵。”

    说罢他不由分说拿起程颐手机,“给你我的私人号码。”程颐来不及收起屏幕上的对话信息,正是庄明诚。

    他本在埋头研究这些年蛛丝马迹,寻求死里逃生的可能性,看在宋昊然眼里是另一个意思。尽管教养令他拒绝偷窥别人对话,但戳屏幕的手势怎么看怎么气势汹汹。

    他本来内心以为的剧本是白毛女,现在看程颐,恐怕是斯德哥尔摩同芝加哥结合体。一出假戏真做的悲喜剧。

    程颐自我劝慰,大家忙起来天南海北,谁还顾得上谁。

    然而他忽略了一点,宋大少之所以被叫做大少爷,毕竟是有原因的。

    看心情接戏,就算他多敬业,也比旁人清闲太多。拍摄结束后程颐一路奔波,下了飞机开机才发觉宋昊然发来的消息文辞并茂,且,又臭又长。

    小青探头看一眼,幸灾乐祸:“把在牛津划船写诗泡妞那一套用在你身上咯。”

    程颐捂住胃,戳了戳机场寡淡的炒菜:“现在谁能做一碗芝士蟹肉浓汤给我,我就爱他一辈子。”

    几次转机,终于回“家”。金主度假时程颐轻易不会动用别宅的帮佣们,他总适时保持距离,以便来得轻巧去得了无痕迹。

    习惯性地,他抽出书架深处的几本书擦拭。虽然每日有人打理,但总有死角。而庄明诚亦有些不足为人道的怪癖,譬如他最喜欢读的书,一定放在最难拿到的地方,他最喜欢的食材,一定最不常做。

    像怕谁抢了他的一样,看来弟弟留给他心理威胁还很大。

    程颐幸灾乐祸,却也免不了烦恼。联系得太热切会让人发现他心虚,一味端着架子又显得欲盖弥彰。落地了总该汇报一声,于是他瘫在金主的椅子里,矜矜持持地组织语言。

    他说忘了,太忙。庄明诚的回复来得很快,脾气很好的样子:怎么?工作计划排满的感觉如何啊。

    程颐心里喜滋滋,这么平和地谈论工作简直是理想相处模式,这足以说明老板对新欢十分满意,不耐烦找他麻烦。

    但他一贯谨慎,还是虚情假意地唏嘘,很好,颇为思念圣上。

    “嗯,那就接驾吧。”

    车库的灯刹那通明,程颐吓得摔了手机。天高皇帝远他才敢撩拨,不想片刻间金主便潇潇洒洒立在他面前。

    “大忙人,又是机场解决?”庄明诚随意地问了一句,程颐已冷汗涔涔,金主还是这样清楚他一举一动。他挂好老板外套,胃部忽然痉挛地抽痛。

    庄明诚看了看他,短促地笑了声。除了程颐,恐怕世间再无人分辨得出他是嘲讽抑或愉悦。

    他转身进了厨房,程颐帮他挽起袖子,动作熟稔于心。自有人送上夜宵材料,赫然是新鲜捕获的珍宝蟹。

    二十五

    程颐警惕地看着他,不禁后退几步,庄明诚利落地除下蟹钳,毛刺拂过手指仿似绒絮,三两下一只张牙舞爪的蟹便开膛破肚:“怕什么?”

    “你做了什么心虚的事,是出卖公司机密,还是背后讲人坏话。”烹饪是种爱好,调剂身心,更有利调情。他举起一勺汤汁,程颐低头尝了尝:“万一我留下风流情史——”

    庄明诚只微笑看着他,程颐立刻噤声。

    如果金主也像普罗饮食男女,只用浓汤宝和罐头甜玉米,程颐尚可说服自己不要爱上他——的厨艺。虽然庄明诚认为太复杂的处理是对新鲜食材的亵渎,但他很了解程颐的爱好。

    秘诀是几滴酒,程颐从未看清楚过酒瓶上繁杂花体字,只知香浓醇厚,令舌头为止酥倒,甘愿将自己变作面包浸黄油。

    金主的冰箱,食材永远充足。应时节,庄明诚又捧一盘杏子大黄糖渍蛋饼,食材酸涩微妙之处平衡绝佳,运用一点日式调味,使口味更加清新甜美。程颐吞着口水吃完,开始肖想金主煮的黑砂糖羊羹。

    “这是断头饭还是散伙饭?”得到肉骨头的宠物犬也会得意忘形,程颐的百无禁忌得到一记威胁似地爆栗。

    从前亦有好时光,程颐陶醉在他围裙下大喊现在做香辣炒蟹就爱他一辈子,一为口腹之欲二为大胆表白。

    佛说勿造口孽。

    每一句爱语,犹如执炬逆风而行,烧得他满面尘灰。

    “你也不必费心试探,从前怎样,往后仍是怎样。”金主淡淡一句话断了生机,程颐刚吞落的杏肉立刻梗在喉头,甜蜜如尖刺。

    其实这句话对庄明诚来说已算大发慈悲,他提示得很分明。程颐跟了他七年,往后也只会有更多七年,他会愈来愈厌倦,愈来愈绝望,但,他总会习惯的。

    庄明诚若有似无地敲着桌面,程颐食不知味地撕下一片蒜蓉面包,翻覆涂抹着虾肉罗勒酱,没有注意到这是他烦躁时的体征。

    于是他看着金主做了件匪夷所思的事,拿过他的手机一板一眼地给自己发了条晚安,想了想还写上:夜宵很美味。

    习惯,习惯,习惯,真是很可怕的事。

    共他看过一出爱情戏,程颐便不再去影院,并厌恶奶油爆米花的味道,这是软弱的迁怒;陪他演过一幕荒诞剧,庄明诚便要听程颐早晚问候,一刻不拴在掌心便不甘休——

    旁人看来好似天生一对,再不合上大幕便属浪费观众时间。然而喜欢的烟烫了手,钟意的人转了头,又如何演得出欲语还休。

    程颐自觉进主卧睡,赌气一样删了那条自吹自擂,改发“心肠多么恶毒才会在半夜一点用卡路里引诱别人”。

    这心肠恶毒的人推了推眼镜,温和地道:“你进来干什么?”

    不蒙宣召,程颐还是喜欢睡客房,但这样尴尬还是第一次。

    他立在原地手足无措,满心诅咒老板精力不济,金主却像没看到他的窘迫:“你是来找我谈人生,还是谈事业?”

    程颐气笑了:“就谈谈事业,我要加薪。”

    “你还不值这么高的价。”

    火辣辣的一巴掌扇在面颊上,程颐失败的俏皮话引来买主诚恳的客观评价,毕竟,他甚至不会看气氛。

    庄明诚调暗床头灯,向他摆了摆手。程颐是想离开的,但双足钉死在地上,眼睛直直看着他,喘气如拉动破旧风箱。

    他又在犯倔,庄明诚应付新欢,疲于奔命,不耐烦炮制他,只得无奈而温柔地拥了他一下:“你明天不要拍戏?”

    “既然落力捧你,我当然要珍惜商品。”

    程颐刚得到满足的胃又开始绞痛了,这痛苦把他打回人世。他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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