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咖啡厅又剩下我一个人了,常常看着看着,还是会觉得他就站在我旁边,对着我笑、帮我端咖啡。
    先澄清一下,我现在可不是留级生了喔!在他离开的一年后、我三十岁那年我就毕业了,时间也过得真快,再过几天就满三十四岁了。打概算了一下,我大三被留级了七年,大四被留级了一年,真是可喜可贺啊!比人家多出来的八年大学生涯终于结束了啊~~~
    后来听毅新说,那天他为了要来问我是不是真的让他坠楼而出了车祸,伤势虽然不重,但我还是没有见到他离开前的最后一面,『对不起』这三个字,算是说了吗?可是那一次感觉有些敷衍。
    妈妈也在他离开之后没多久逝世了,姊姊常常在忙,把她那个麻烦的要死的女儿丢给我,一下要换尿布一下要喝奶的,上次差点在牛奶里加咖啡下去,幸好没事。
    忙了一天回到家,我会翻着他的照片会心一笑,不管是以前的合照、从毅新那边拿过来的一些我没有参与到的照片都把它统整成一本。别说我是疯子还是变态,当你爱一个人爱到像我这样丧心病狂的时候他却离开,这种时候你也会跟我现在一样。打开书桌旁边的小抽屉,里面只躺了一只信封和两只粉红色绒布盒,信封是他留给我的,每次看完相片才会看它,今天也不例外。
    我把里面的信纸抽出来:
    dear逸恩: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你也知道,我识的字不多,也很少动笔写字,所以这封信的字都是我用字典一个字一个字找来的,就算字很丑你也要把它看完。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吓到了。这封信是直接投到我家信箱的,是不是小雨自己投的我就不清楚了。
    我知道,你一定要问我为什么会不告而别对吧?在下定决心写下这封信之前我想了很多关于我们之间的回忆,从我们第一次在雨天的见面而有了秦雨这个名字、因为阿姨的病让我们分开直到前一阵子我们再一次的重逢,总共歷经了十年的时间,这都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我想你也是吧?
    是啊,我的确没有想过。基本上那时候死亡报告出来加上莫名其妙的遗体失踪,我就知道在他身上只剩下回忆的份了。
    时间也过得很快,已经十年了,『时间会淡忘一切』这个词在我身上好像没有特别的效果,第一次遇见他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我想要出国去玩玩,看是要去美国找allen还是去哪都可以,没有特别想去的国家,就是不想把自己拘限在一个疯狂追随过去的世界里,不是因为在生你的气,就单纯想让自己静一静而已。
    毅新跟我说过,在他坠楼后第一次睁眼的时候,精神和情绪状况常常无缘无故就失控。何况他恢復记忆的时候毅新一直不让他看到我。说难听一点,就是如果不离开,他真的会进到精神病院。
    自从找到了我的天使,也就是逸恩你。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爱和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那么的甜蜜、美好,每天只想黏在他身边,无时无刻只要看到他的脸心头就会暖烘烘的。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你真的让我感到大大的幸福。
    每次到这里,我都好想跟他说「如果你真的感到幸福,那就回来啊!」这算是恐怖情人吗?不对,这样说好像有点怪怪的,应该算是某种程度的病入膏肓吧!
    感情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份疼惜和一份不捨;真爱也是,就只是一种爱怜和一种甘愿而已。你疼惜我常常因为寂寞而掉的眼泪,我更不捨与你分开;我们互相爱怜,也很甘愿,或许你不这么想,但只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他这句话真的戳到我的哭点,第一次看到也是哭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真的不敢相信这会是小雨写出来的东西,而且还是用字典一个字一个字找。
    你不用急着找我,因为我已经断了所有的联络方式,你问哥哥也没用。或许我没有办法明确的约定你我会不会再回去,但是我要让你知道,不管你做了什么对不起的事,拿掉坠子也一样、交了女朋友瞒着我也一样,我都不会生你的气,因为……
    看到最后一行的字,我还是在哭,但这是因为开心而哭。
    我爱你。
    原来每个人看到这三个字都会感动到,我以为这招只用在女人身上,但我现在感受到了。
    把它放回信封收回抽屉,又看到了那两只粉红色绒布盒,我把盖子打开,细细地看着闪闪发光的翅膀。前一阵子我打了通电话给八年多没联络的沉浩,而他也继续在夜市摆摊卖坠子,唯一改变的是他已经没有再做轮椅了,甚至连拐杖都不需要了。我请他帮我把两条坠子改成戒指,小雨的尺寸很好量,他的无名指等于我的小指第二节的宽度,两枚戒指静静的插在里面。到现在,我自己都还不清楚当时到底是有多大的诱惑才会把坠子拿下来。
    我打算等他回来,等到他回来叫我一声名字的时候,亲自为他戴上右翅膀的戒指,这次我要重新履行十年前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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