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飞光望着他,嘴唇微微勾起,他知晓沈歌感慨于清凌卫上下的变化之余更感慨近日的收入。
    自清缴土匪以来,他们每日都有进账,少则几百两,多则几万两,积极累累下来,数目非常庞大,足够他们再招一批兵丁来培养。
    除实打实的银两粮草之外,他们收缴到的珍玩数目也很惊人,名人字画,孤本书籍,各类材质的摆件,珠宝首饰等应有尽有,开几个古玩店绰绰有余。
    这些银两叠加起来,恐怕京都里的皇帝陛下知晓也要心动。
    胡奈青胡大院长隐隐知晓他们这些天的收入后,也感慨,“有沈弟在,纵使你们什么也不做,走个路也能捡到银钱,你们这般主动去收缴,哪能不发财?”
    沈歌运气一向极好,荀飞光回忆一番,发觉他说的真挺在理。
    他先前也常去各地清剿土匪,前年他还来这抗击洋夷,也没见着有这种收入。他先前顶多能收缴些金银,土匪洋夷们也不算富裕,身家有限。
    沈歌一来,倒像连土匪们跟着也发了财一般,库房的银两多得不像话。
    战利品多,清凌卫上下劲头便足,越发能得到锻炼,各方面提升的极快。而反过来,他们素质全方位提升,战斗胜利得也越发容易,自然能得到不菲的回报,良性循环之下,哪怕荀飞光也有些心惊。
    沈歌倒是兴致勃勃,“这只是个开始,我们外头有这么些个岛,总不能都便宜了洋夷,待我们将兵丁练好,便亲自打出去,定要让他们知晓我们炎黄子孙的勇威!”
    大国崛起,海权很重要呐。
    第103章 丰收
    清凌卫对周边土匪窝的清理持续小半年, 整个南关府都被细细扫过一遍, 短短半年内, 清凌卫的名声已传遍大江南北。
    清凌卫渐渐传出侠义之名,清凌卫所过之处, 百姓夹道欢迎,无数女娘或羞怯或直接地对清凌卫将士示好。一年前, 清凌卫的婚事还需沈歌等人百般操心,此刻仰慕清凌卫者众多, 莫说正妻, 愿意为妾者亦不少。
    荀飞光治军严明,清凌卫上下风气极正, 女娘们的仰慕归仰慕, 正式成婚还需三媒六聘,并未出现过私下往来之事。
    沈歌倒从此处发现了某个问题。
    “有何问题?”荀飞光快速将近事回忆一遍, 最终也未想出哪里有不妥之处。
    沈歌枕在他大腿上, 闻言扬了扬手中的书,“荀哥, 你难道没发现, 清凌卫的名声只在百姓中流传,并无话本讲清凌卫的事么?”
    “嗯?这又如何?”荀飞光看着他白皙的俊美脸庞,一时有些不解。
    沈歌玩着他修长的手指,抬眸与他对视,道:“许多百姓传我们清凌卫的名声,说明我们清凌卫确实得人心, 但若没有话本新戏来说这事,纵使我们清凌卫得人心,一旦有人暗中授意,要抹黑我们也比较容易。”
    荀飞光很快便反应过来,“我们需将清凌卫做的事讲得深入人心?”
    “对,就是这个!我居然不记得宣传工作,现在要起步就晚了。”沈歌一骨碌从坐起来,也想起无人给他们写话本写戏的话,他们可自个操作,于是忍不住道:“不成,我得去为我们清凌卫写些话本出来,还有戏本子也得写,到时让人去说去唱,也博个好名声。”
    纵观古今,处于弱势地位要翻身,起码得名声好。
    看三国便知晓,刘皇叔也未见什么才干,因名声好,天下人就偏着他,写书写信都要赞他一声。反观曹丞相,诗词谋略无一不通,背着个奸雄的名声,哪怕乡野村夫,提到他也会骂一声曹贼。
    沈歌前世哪怕只是一名文科学渣,对马列等内容也熟得很,其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便是宣传。
    宣传得好,改朝换代也不在话下。
    荀飞光见他这着急的模样,不由摇摇头,“再赶也不必争在一朝一夕。”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呐。来,荀哥,快帮我磨个墨。”沈歌索性拉着他到书桌前,取下一只毛笔,“这些话本我都写惯了,清凌卫做的事情我大致也知晓,只需多描摹描摹,用点技巧便是。”
    沈歌先写的乃是话本,他写话本的本事早已练出来,写清凌卫之事时按照章回小说写,再融入前世武侠小说的技巧,一卷书写得跌宕起伏。
    荀飞光在一旁看他写,顺便帮他磨墨。
    一会儿工夫,沈歌手下已成篇。写了大概一个时辰,第一章已初步出来。
    “如何?”沈歌将墨迹未干的话本递给荀飞光看。
    荀飞光看着他写,此时再看一遍,仍不由附和地叹道:“善。”
    沈歌现今早已不是那个在坤究县靠写话本挣饭吃的小秀才,他话本写出来,不必等,立即就有人取去印,接着送至各个书斋售卖。
    很快,酒楼茶馆中的说书先生也着手说关于清凌卫的新故事,与此同时,不少戏班子紧锣密鼓地排有关清凌卫的戏。
    短短几日,聊清凌卫的事已成南关府闲聊时的一股风潮,许多人闲下来都喜欢说上几句,有说话本上的,也有说自己听到的。
    清凌卫的传说由沈歌起了个头,接着在民间飞速流传,经过各种各样的加工,清凌卫的故事很快便往北边流传而去。
    朝廷向来关注南关这头,尤其注意荀飞光这边的事宜,一听到清凌卫的传说,朝廷上的老狐狸们都是嗅到了风雨欲来的势头。
    据说皇帝接到密报后当场摔了杯子,气得脸红脖子粗,直喘着说道:“狼子野心!长此以来,南关知清凌卫,知荀飞光,可还知晓朕,知晓我大燕?!”
    底下人噤若寒蝉,半点声都不敢出。
    大皇子伴驾,等皇帝怒气稍减,他捡起地上的奏章,低声问道:“父皇,可需将荀飞光叫回来?”
    皇帝沉默一瞬,最终阴沉着脸,仍是摇头,“罢,纵使将他叫回来,清凌卫诸人也不过由明转暗。”
    此话一出,朝廷的弱势尽显无疑。
    荀飞光这么些年来南征北战,吃的苦不少,收获亦不少。他大燕军神的名头早已深入人心,朝廷上下绝不敢有人明着跟他唱反调。得罪别人还好,得罪这一尊杀神,说不定什么时候脑袋就要搬家。
    荀飞光若真狠起来,说不得大燕江山得改姓荀。
    朝廷上下忠臣虽多,却也没有谁想用自个的脑袋去试一试荀飞光的刀利不利。
    大臣们不敢硬抗荀飞光,皇帝对上荀飞光时心里亦毫无底气。前些年他放任人毒害荀飞光,君臣之间的情谊几乎毁于一旦,此刻皇帝哪怕再有信心,也不敢去试试荀飞光是否真的会造反。
    皇帝手摩挲着桌子,脸色越发阴沉,荀飞光自那次中毒重伤以来,性格便多了几分狠厉,现今他身旁又多了个沈歌,两人一联合,说不准是什么情况。
    皇帝之前还盼着跟沈歌君臣相得,随着南关府的情报越来越多地传回来,皇帝已明白沈歌对皇权并什么敬畏之心,若不是也看不出他的野心,皇帝就算拼着得罪荀飞光,也要派人除去他。
    朝廷还在这边猜疑,沈歌那头又迎来了丰收的喜悦。
    进入秋季以来,他带领农学院学生种下的作物陆陆续续有了收获,经过小半年的精耕细作,这些作物长得非常不错,大多数都能称为丰收。
    同一种作物中,沈歌特地挑他想要的品种,抗病品种,果子结得多的品种,果子大的品种等分别留下来做种,其他的作物都从地里收上去。
    根据遗传学定律,他决定进一步培养这些种子的突出性状,比如果子结得多的单开一块田,收获了再种,每一次都挑果子最多的那株留种,重复几次,大约便能得到高产的作物。
    沈歌前世乃文科生,相关内容学的少,对这些一知半解,不过他现今时间充足,能记得多少便多少。多试几次,哪怕他最终得不出什么结果,学生也可能会有结果。
    只要飞光学院一直存在,学生亦有学生,一代代流传下去,最终会得到非常可观的东西。
    遗传筛选这边没太大的进展,那头的土豆倒是种得很成功,土豆亩产两千余斤,比同期的水稻多四倍。当然,土豆的含水量比较大,本身较重亦是一个重要原因。
    纵使土豆水分足,土豆种植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沈歌与农学院的学生还专门去酒楼中庆贺了一翻。
    今年才第一年,沈歌他们还未种熟,土豆耕种的各类要求与禁忌还未摸清楚,待多种几次,有经验之后,相信土豆亩产三千斤不在话下。
    土豆收获之后,沈歌想着要推广土豆,思虑良久,他最终决定在清凌卫中弄一个土豆吃法创意大赛。他并未想到,因着这个,他又走了一次大运。
    第104章 远征
    如今的南关较以往已有天差地, 先前在南关连嫩鸡肥鹅都买不到一只吃, 须得自己养。现今的南关却汇聚五湖四海的文人客商, 文豪巨贾往来不绝,俨然是新兴的大城。
    沈歌按照前世展会的法子, 造一座座茅棚整齐排列在园中,每一座展鹏都有自己的特色土豆食物, 往来客人可尽情品尝。
    土豆创新吃法大赛那日,长长的茅棚从这头排到那头, 宛如游龙一般。本地居民, 外地客商,海外洋夷, 各色各样的人赶过来, 为凑热闹,也为找商机。
    托众多话本的福, 现今谁都知晓, 状元爷沈歌,乃是天上神仙下凡, 纵使是石头, 也能点成金子。
    大多百姓不求能大富大贵,最稀罕的便是一家人能平安顺遂,是以有沈歌这块金字招牌在,许多人都过来凑热闹,想沾一沾喜气。
    这活动乃沈歌一力主张举办,前期每一项活动都由他带学生亲力亲为, 大到选址,定制茅棚,小到细节装饰等等,都由他拍板确定,这次展会着实耗费了他的心血。
    倒不是说沈歌不肯放权,只是此乃南关第一次展会。他们方处于发展初期,日后定有大大小小无数次展会。这一次无论如何都得把名头打响,争取一炮而红,奠定百姓对他们南关的第一印象。
    再者,此展会乃前所未有之物,纵使沈歌想放手让手底下人去弄,他们也弄不出来。
    忙活大半个月,沈歌终于将一应事宜安排妥当,迎来展会的正式日子。
    此时已近深秋,层林尽染,万物萧条,与此同时,百姓也闲了下来,十分有空好好来凑这个热闹。
    土豆片、土豆粉、土豆泥、土豆条、土豆饼、土豆糕……无数由土豆制成的食物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香气笼罩在会场上空,经北风一送,飘出老远。
    除却土豆制成的零食外,还有与鸡鸭鱼肉等搭配的土豆大菜,一锅一锅在灶上温着,大把大把的筷子洗干净烫好插在竹筒里,就等着客人点单。
    “如何?”沈歌侧头朝荀飞光笑问,面上略带些得意。
    荀飞光真心实意地赞一句,“不错。”
    此时已人已多起来,各棚子的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与各类交谈声混在一起,显得格外热闹。
    沈歌与荀飞光巡视一轮,未曾发现问题,扫视一圈,抬腿往某个棚子走去,在棚子主人热情的笑脸中,驾轻就熟地从柜子底下翻出一坛小巧的陈酒。
    他抬手将酒抛给荀飞光,“荀哥,我们先回去指挥堂。”
    荀飞光自无意见,他轻松接住酒坛,与沈歌并肩往指挥堂走去。
    今日乃南关难得的大型活动,人员往来甚众,沈歌外松内紧,外头热闹归热闹,实则负责安保警戒的清凌卫比平常还多三分,到处都是做寻常打扮的清凌卫将士在巡视,就怕有人闹事。
    在这般情况下,沈歌亦不能随意离开,只好拖着荀飞光一起在指挥堂坐镇。
    说是坐镇,其实也无甚麻烦事需他们出手,一般若有甚小意外,底下人手脚麻利地便能解决,到不了他们这一层。
    指挥堂建在半山腰,离山下的展会区有一段距离,随着沈歌与荀飞光脚步越来越往上,喧嚣声渐止,只剩一片静谧。
    沈歌与荀飞光并肩慢慢往上走,回头望见山下的繁华时,不禁笑道:“若前几年来看,当真想不到会有今日。”
    荀飞光伸手揽着他的腰带着他往上走,“人生际遇,谁能预料?”
    沈歌莞尔,与他一道往指挥堂走。
    两人闲着无事,沈歌特地带了坛酒上来小酌,这酒也是沈歌特地让百里宜搜罗来的方子,而后带着人一点一点试验。
    沈歌家大业大,酿酒不大在意成本,各原料都是特地寻来的贡品级别的原料,水乃差使快马运来的深山老泉,酿出来蒸好了原浆,一部分细细蕴藏,一部分请手艺师傅调出来,一部分留给自己喝,一部分送出去售卖。
    沈歌手上拿的这坛乃特地按他与荀飞光的口味调出的特供酒,酒味甘冽但不醉人,沈歌有时喜欢与荀飞光忙里偷闲地喝上几杯。
    这酒不仅沈歌极喜欢,在外头也非常受欢迎,哪怕后来酿造的酒原料不那么讲究,到百里宜的商队手上,一坛子酒最低价都得二十两,而一坛原液起码可以调三坛酒,利润不可谓不丰厚。
    荀飞光身手极好,沈歌与他在一起从来不必担心安全问题。故今日沈歌早早把人差开,偌大的半山腰指挥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人平时各忙各的,能这般惬意地坐下喝酒看景的时日并不多。举杯共饮,两人眼里都不经流露出温情。
    沈歌正与荀飞光说些杂事,忽听外头有声音。
    沈歌与荀飞光抬头往那边看去,只见今日负责展会的小管事拱手行礼:“老爷,二爷,山下展会现场有洋夷过来闹事,那洋夷身份貌似不一般。”
    “是男人还是女娘?怎么个不一般法?”沈歌沉着地问,抬眸看向小管事那头,面上已带着几分威严,配着他那仿佛精雕细琢出来的俊美面容,越发让他显得不似凡人。
    小管事熟知他们家两位爷的做派,不敢打马虎眼,忙拱手禀到:“是男人。那洋夷申请倨傲,穿着华丽,一身宝石首饰都是真货,且大燕话说得极为标准,说不得是格格大陆哪国的王侯,故属下不敢擅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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