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顿时剑拔弩张。
    “算了季霖。”一道低沉的嗓音从不远处传来,声音磁性,很是悦耳。
    温蓝下意识回头,这才发现树荫底下停靠着一辆黑色的宾利车。车门被人从里面推开,下来一只黑色的漆皮鞋。往上,男人的长腿包裹在挺括的西裤中,比例优越。
    温蓝难以避免地扫到对方锃亮的鞋尖、腕上银色的机械表,还有线条流畅、略带几分冷冽的下颌。
    这个男人应该长得很帅。
    不知道为什么,她当时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这么一种直觉。
    直到目光往上再扫到那张脸,她停顿了两秒,飞快转开。
    好看的男人千千万,可这个男人,大抵是书里叫人看一眼就移不开视线的那一种。
    事后回想起来,其实那次见他,江景行身上并没有什么唬人的行头,远要比她之后几次见他朴素得多。
    他比她左手边这位穿西装的男士还要略高一些,皮肤是那种冷色调的白,让人联想到冬日山谷里的淙淙融雪,戴一副细金边眼镜,一张面孔棱角分明,极是俊美。身上只穿了一件普通的米色毛线衣,尽管如此,举手投足间仍是说不出的优雅迷人。
    正是印证了那句话,有些人,哪怕只穿着地摊货,也能穿出百万名牌的味道。
    见她望过来,他对她露出一个微笑,点了点头。
    她怔了下,也因为这份善意,让她的尴尬和窘迫减少了一些。
    她也回以微笑,算是打过招呼。
    被叫做季霖的西装男士脸色大变,忙撑着伞过去,从车里取了外套替他披上:“您怎么下来了?”
    他没答,取出帕子擦手,对温蓝和许依依说:“抱歉,你们先。”
    温蓝这才发现,他手腕和衣领口都有血迹。背向她的那一侧,手腕处还在滴血,染红了洁白的毛衣。
    她目光往旁边移去,看到宾利车破碎的大灯,还有瘪掉的两个后轮。
    这是发生车祸了?
    虽然她不是什么助人为乐的人,这种情况还是不能坐视不管的:“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一起吧?”
    他微怔,看了她一眼。
    四目相对,温蓝撞入了一双深邃的眼睛。漆黑、沉静,望不见底,是很少见的丹凤眼,抬眼时眼皮压成细而薄的褶皱,微微上挑,显得风流而多情。
    可他却有一张冷峻迫人的面孔,虽是斯文而客气的,可眼神太有气势,不说话时,让人打心底里害怕。
    “谢谢。”
    温蓝忙收回目光,不经意扫到他表盘上奇异的轴轮刻纹,看上去很高级。当然,更高级的还是头顶的这张脸。
    ——有些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她见过这个男人吗?
    坐在车后座时,温蓝还在想这件事。
    后座有些挤,温蓝尽量往许依依那边靠,避免碰到他。尽管是陌生人,但是,她总有种感觉,在这个人面前的一些细微的失常举动都会变得极为失礼。
    她想,可能是因为,这个男人的气质太出众了吧。
    余光里看到他手腕还在流血,她忙对司机说:“师傅,我们不急,先去附近的医院吧。”
    司机还没应答,就听得身边男人说:“如果你们不急,可以先送我去中宸资本吗?”
    温蓝一怔:“可你手还在流血啊,先生。”
    “只是皮外伤。”他对司机说,“师傅,请送我去中宸资本。”
    语气平静,却有一种久居上位的笃定的力量,让人信服他。
    司机下意识答:“好……好的。”
    他说:“谢谢。”
    温蓝:“……”这年头的人为了挣钱都不要命的吗?
    不过,中宸资本……温蓝联想到路边的那辆宾利车,还有京a8开头的那张特殊牌照。
    这个男人,应该是属于金字塔顶端的那一类吧。
    ……
    “走了啊,路上小心。”第二站到了,许依依下去,在窗口跟她道别。
    温蓝柔顺地点头。
    车窗摇上后,她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对司机说:“师傅,改道吧,我去中宸资本。”
    “什么?”司机怀疑自己听错了,“那你刚刚干嘛不一起下去?”
    她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歉意地笑笑:“价格我给你照算。”
    司机也不说了,认命地转方向盘。
    温蓝望着他猛打方向盘的那股儿狠劲,心道,他肯定在心里骂自己是个神经病。
    窗外的景物飞快朝后面掠去,浮光似的,不真实极了。
    她的思绪就这样飘到了去买钻戒那日:
    “主钻4克拉,是罕见的粉钻,戒托也是选用我们这边最好的材质,尺寸已经按照温小姐的改过了。您看看,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吗?”身穿淡蓝色套装的销售面带职业微笑,将盒子里的钻戒全方位向两人展示。
    凌旭将戒指珍而重之地套上她的手指,握在手里细细观赏,表情满意:“挺好看的。蓝蓝,你觉得呢?”
    叫了两声不见她回应,他诧异地抬头,竟发现她在发呆。
    “蓝蓝?”
    温蓝这才回神,笑着跟他道歉:“对不起,刚刚在想事情,走神了。”
    “没事。你觉得这戒指怎么样?还需要修改吗?”
    “挺好的,不用了。”
    “那就这枚吧。”凌旭合上盖子,让自己的助理带销售去刷卡,回头拉了她的手,放在唇下郑重地吻了吻,“再过几天,你就是我的妻子了。凌太太,还适应吗?”
    温蓝很想要笑了一下的,可惜扯出来的比哭还难看。
    凌旭当她家里有事儿,没放心上。
    温蓝是单亲家庭,家境一般,虽然挺有天赋,也不过在北京扎根工作了两年,薪水中上。当初他带她回家时,几乎全家反对,他却顶着所有压力和她定下了这桩婚事。她妈虽然还颇有微词,这些日子倒也渐渐接受了。
    “我们收拾一下吧,下班后回家吃顿饭。”凌旭说。
    “好。”温蓝没什么情绪地应下。
    趁着他去洗手间的空当,她用密码解锁了他的手机。
    她以前从来不屑做这事儿,觉得埋汰,且是对感情不信任的体现,何况这会儿她和凌旭都快结婚了。
    起因是那日她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打电话给凌旭说自己晚上不回去,让他自己点外卖。
    凌旭满口应下,温柔体贴地问她:“要不要我给你送餐?今天公司有聚会。”
    温蓝刚想说不必了,就听得电话那头有个轻灵悦耳的女声响起:“凌哥,这个蛋糕好甜啊,你也尝尝——”
    年轻女孩子的声音,透着毫无界限的亲昵,让温蓝心里不适。
    而且,女声还是一个熟人。
    钟佳悦,她的同校师妹,她应届因得罪了公司主管找不到工作时,是她推荐她去了凌旭所在的中宸资本。不过,那会儿凌旭还没成为中宸国内基金的高级合伙人,两人也不在一个部门,应当是私底下看到就打个招呼那样的点头之交。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变得这么亲密?
    理智告诉她,她想多了。也许就是同在一个部门工作,渐渐就熟悉了呢?可是,女人的第六感总是这么不讲道理。
    她翻开凌旭的朋友圈,发现他的每一条动态下面,钟佳悦都点赞了。
    而凌旭最新一条发的是去深圳加班的动态,配图一张夜景,钟佳悦的评论就在下面:[同病相怜。]
    温蓝又翻去钟佳悦的微博,当天她也发了一条动态,照片上是酒店的一张大床,用玫瑰花堆成的爱心搁在上面,地址定位显示也是深圳。
    她也希望是自己想多了,所以,想亲自去求证一下。
    今天下午3点她就给凌旭发了消息,说她要加班,让他不要等她。凌旭很快回,他也要加班。
    温蓝收回思绪,看一眼窗外,握紧了手里的手机。
    凌旭,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作者有话说:
    先婚后爱,7岁年龄差,双非c,婚后互相唯一。
    男主是女主前前男友的好哥们,对女主有好感,男主斯文败类,外表高山白雪,实则又疯又狗,这是一个大龄疯狗失心的故事。
    有磨合,非纯甜,男主从有好感到深爱,到不能自拔老房子着火天天吃醋,女主慢热,先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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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为你疯魔》
    【文案】
    徐慕诗小时候很讨厌君晟。她还是个拖着鼻涕的豆芽菜开始,他就已经蹿得老高,总是冷着一张脸,不拿正眼瞧人。
    她童年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她爸拎着她的耳朵耳提面命:“就不能跟你哥学学!他考年级第一,你考倒数第一?!出去别说你是我女儿!”
    一个寄住在她家的拖油瓶,过得比她这个正牌小姐还要矜贵!凭什么?!
    十多年后,她迫于生活压力,去北京投奔他。
    同一公司,他是知名上市公司大boss,京圈响当当的人物,纵横金融界,游走于名利场,所向披靡。
    她是底层小职员,拿着堪堪达到中产阶级的微薄薪水。
    两人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晚上,他会支走其他高层和同事,将那辆黑色的迈巴赫停靠在离公司不远的那棵槐树下。
    她有时候故意拖延时间,可不管过去多久,出来后仍能一眼瞧见他。
    隔着玻璃窗,他双目微阖,修长而骨节硬朗的手指松松搭在西裤上,脸部线条凌厉、清晰,还未靠近已经能感受到那种压迫感。
    她只能咬着唇,一言不发地上车、跟着他回家。
    她很难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
    虽然仍算不上亲密,但也远远不似小时候那种幼稚的针锋相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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