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让董大富懵逼了。
    但凡他看中的东西,下一个叫价的一定是那个包厢。
    他再迟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莫非……是在故意针对他?!?
    不会吧?!
    董大富咬了咬牙,举牌。果不其然,包厢又加价了。
    果然是在针对他!!!
    董大富有些恼怒,有些不解,但更多的是害怕。
    这种行为,难道是他在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等级别的大人物吗?不可能啊!
    在场的可以说都是人精。
    他们早就注意到这不同寻常的一幕,纷纷看向这边,低声议论起来。
    董大富有点难堪,脸上阴晴不定。
    拍卖品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着。
    轮到一个古董花瓶。
    这个花瓶价值很高,可以说就是董大富这次前来的动力。
    他是准备拿这个花瓶去讨好一个权贵的,这个花瓶他势在必得。
    在他叫了价之后,那个包厢紧随其后加价。
    董大富硬着头皮继续跟。
    原本还有别的人出手的,但七八个回合之后,就只剩下了他们两方在斗争。
    这个花瓶的价格被叫的越来越高,已经超出了它本身价值的几十倍接近一百倍。
    不行。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了。
    董大富决定叫最后一次价,实在拿不下来,他省下这笔钱找人买个别的礼物也行。
    然而他这次叫完价之后,包厢却没动静了。
    “四千万一次——”
    “四千万两次——”
    “四千万三次——”
    主持人手中的小槌重重砸下,宣布道:“四千万,成交,恭喜董先生。”
    全场没有一丝掌声。
    大家的目光看向董大富,都在看热闹或是嘲笑。
    董大富脑子嗡嗡的,仍然不敢置信自己花四千万买了一个花瓶。
    这四千万可不是人民币,而是美金啊!
    要知道找人买个差不多的,大概也就两一两百万。
    为什么包厢不跟了?
    为什么他脑子一热叫出了这么高昂的价格?
    为什么……
    包厢。
    谢之墨抿了口茶,唇角抿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跟沈芙解释道:“他这个人,脸上藏不住心思,光看他那张脸都能看出他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了。”
    温纯有些好奇地问:“那要是你看错了怎么办?”
    “看错了?”谢之墨轻嗤一声,松懒道,“那就买下来呗,家里又可以多一个放花的花瓶了,也不错。”
    沈芙点点头:“确实,那个花瓶挺好看的。”
    温纯:“……”
    尽管她也出生于豪门,但不得不说,这两人也太财大气粗了吧!这说的就跟买个菜一样简单!
    要是她花四千万美金买这么一个破花瓶回去,她估计得被骂死。
    拍卖会结束,大家一同走出包厢。
    沈芙拍下的基本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比如笔架和镇纸。
    温纯拍的也是都是小玩意,偏实用类,比如扇子和一些发钗发簪。包括她现在戴的耳环,也是件价值不菲的小古董。
    刚出来,就看见董大富那副肥头大耳的身影立在外边。
    这家伙被狠狠摆了一道,心里越想越憋屈,结束后第一时间就冲了上来。
    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在针对他!
    但在看到里面出来的人后,他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你你……怎么是你们两个!?!!”
    董大富虽然脑子缺点东西,但不至于这么快就忘记了沈芙和谢之墨。
    两人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在保安和侍者的簇拥下离开了这里。
    董大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掉,心里在为自己花四千万美金买了个破花瓶的冤种行为滴血。
    国庆假期倒数第二天,两人飞回了国内。
    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最后一天,他们来到了海宜市郊外的墓园。
    不是祭拜扫墓的日子,墓园里很冷清,看门的老大爷甚至靠在桌子上打起了瞌睡。
    两人来到沈芙父母——乌婧淑和沈黎明的墓前,放下手中的鲜花和小点心,絮絮叨叨地同他们说了很多话。
    沈芙从小就是个很内敛的人,情绪一般会藏在心里。
    但每次来到这个地方,就忍不住把那些暗藏在心底深处的话,完完整整地向他们倾诉出来。
    谢之墨站在她身侧,专注地听她小声嘀咕。
    除了父母,乌博文沈芙也没有落下。
    只是她从未见过自己的外公,也不知道和他说什么话,只能放下手中的东西,深深、深深地在他墓碑前鞠了一躬。
    扫完墓,沈芙便搭上了前往京城的飞机。
    接下来又是一段更长时间的分离。
    有不舍,但这次沈芙不会像先前那么烦躁了。她相信谢之墨会说到做到,他说明年一月份,那明年一月份之前他一定可以。
    也就三个月,她可以等。
    沈芙重新将全身心投入到学业之中,跟随导师一起学习、搞研究。
    京城四季分明,立冬的那天,导师带他们出门,来到京城的一个老旧的胡同巷子中,说来这里淘书。
    说是旧书店,这儿环境更像是个旧书摊。
    非常糟糕,各种旧书被随意堆叠放置在纸箱子里,积攒了满满的灰尘。
    导师明显是这里的老顾客了,老板掀起眼皮扫了他们一眼,操着那把烟嗓随口道:“随便看吧,都是论斤称的。”
    沈芙好奇地蹲在一个箱子前,探着脑袋往里头看。
    也不知道老板怎么弄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书的,连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都有,还有好些本稀奇古怪的书。这些东西也算不上古物,充满年代特色,连以前的宣传册子都有。
    这儿就像是一个记忆的杂货仓库,浓缩了时间的维度,装满了那些已经过时的东西。
    有人觉得是垃圾,也有人将这些当做是宝物。
    沈芙翻了一会儿,手指忽然一顿。
    是一本《醒世恒言》。
    这本书对她影响很大,在她读小学的时候,因为她喜欢看书,所以沈黎明总是会在看到有人摆摊卖书的时候,在地摊上给她捎上几本回来。
    他买的书很杂,从古到今,从童话到散文小说,应有尽有。
    当时那本《醒世恒言》,只不过是因为打折,被沈黎明顺手捎回来的罢了。
    沈芙那时候也懵懵懂懂,完全是当小说来看的,里面的一些故事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被震撼到。
    回到眼下。
    她轻轻抚摸着这本已经残破不堪的书本的封皮,翻开封面。
    然而在看到扉页的时候,她彻底愣住了。
    被圆珠笔图画满乱七八糟符号、甚至还缺了一小块右上角的扉页中,有一串黑色大字力透纸背、清晰可见。
    ——沈芙,2007年5月31日。
    作者有话说:
    至今都忘不了《醒世恒言》里弟弟代替姐姐出嫁,妹妹代替哥哥进洞房的那个故事,给幼小的我心灵带来了巨大震撼
    非沈芙和谢之墨的番外会在标题加粗标明,没标就还是他们的,之后更新频率大概是一周三更的样子
    然后过几天会双开《小玫瑰》,也就是《拿来吧你!》最后一则番外言琛和宁萏的扩写
    不长,不会超过10w字,还是be,连载期不v(完结也不一定v,总之看情况叭),文案如下
    《小玫瑰》
    十岁那年,宁萏被人贩子拐卖到京城。
    也还是十岁那年,警方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宁萏,将她送到福利院,随后她被京城大名鼎鼎的豪门丁家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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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后半生唯一的不幸,是遇见言琛。
    唯一的幸运,也是遇见言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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