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句话,足以概括出所有剧情,简单到不能再简单。
    那个男人,与其说是避世,倒不如说是找个极端的环境,等死。
    只不过他在这一煎熬的过程中,他数次动摇,在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要消失殆尽,变成沙漠里的一粒沙子时,他又撑着最后一口气,去找水源,把自己从死亡边缘给拉了回来。
    沙漠都没有放弃他,他又何必放弃自己?
    他就这样,像个精神分裂的患者,每天都在两个极端游走,从生到死,不过一念之间。
    直到有一天,他在这片沙漠中,看到了山和水。
    看着很近,近到他想拿手去触碰,却只抓住一团灼热的空气。但他没有到此为止,他开始顺着那个方向,一步步地朝那里走去,想要去捕捉那与漫漫黄沙完全不同的风景。
    他以为那是希望。
    他一步步地追,却总是无法到达。
    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那不是希望。
    那是海市蜃楼。
    是永远无法触碰到的幻境。
    只有他脚踩的那片黄沙,才是真实存在的。
    可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他挣扎过了,挽留过了,可最终还是逃不过变成一粒沙子的宿命,混入茫茫沙漠中,再无他来过的痕迹。
    ......
    电影不算长,只是因为节奏偏慢,才显得很漫长。
    结束后,程忌言打开灯,就看见孟星灵红着一双眼睛看着她,末了她主动钻进他的怀里,把头贴在他的胸口,蹭了蹭。
    程忌言以为她是为电影里主角的经历而感到难过,他回抱住她,轻轻地拍拍她的后背,有些自责。
    早知道就不给她看了。
    他的电影,从来没有什么皆大欢喜的结局,在这个时候拿出来看,太破坏氛围了。
    还把她给惹哭了。
    不哭了,我再给你找部喜剧看好不好?
    孟星灵摇摇头,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他意料之外的话。
    程忌言,你过去忍得很辛苦吧?
    程忌言忽然愣住了。
    他以为她是在心疼主角,没想到她是在心疼自己。
    她看出来了。她能懂他。
    他其实就是那个主角。
    这么久了,只有她,能看穿这一切。
    原来被人在意是这种感觉。
    就像一个将要被冻死的人,被阳光熏了一整天,身体的每一处都在复苏。
    程忌言紧紧地回抱住她。
    一遍遍地反复确定,这是真的,他不再是那个沙漠里踽踽独行的可怜人,他想要抓住的,也不是海市蜃楼,不是虚无缥缈的幻境。
    你已经很厉害了,你能坚持下来,过好每一天,还拍了这么多好看的电影。
    孟星灵呜咽着:你就是全天下第二了不起的人。
    程忌言被她逗笑:那谁是全天下最了不起的人?
    孟星灵毫不客气地在衣服上擦了擦自己的眼泪,抽抽嗒嗒地回答:那还得是我妈妈,生了这么可爱的我。
    这句话彻底把程忌言给逗笑,他扑哧一声,亲昵地挠挠她的后脑勺。
    真是只傻兔子。拿你怎么办才好。
    他笑了,孟星灵却越哭越惨,还不忘结结巴巴控诉他:我都为你...这么难过了,你还笑我...太坏了...
    说完,她闭着眼,手在旁边的桌子上乱抓了一通,抓了一团空气,最后哭着抱怨:纸呢......怎么连卫生纸也没有啊......
    程忌言转过身去,从柜子里面拿了一包纸出来,扯出来一张,轻轻地捧起孟星灵的脸,以无比轻柔的力道,一点点地擦去她的泪痕。
    都过去了,这次是真的。
    以前说这句话,都只是劝自己放过自己,可现在他是真的想翻篇了。
    脚踏实地,好好地过每一天。
    他轻扣住孟星灵地下巴,让她微微扬起一个弧度,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
    一个不那么纯粹的吻。
    不止是包含男女之情的吻,还是感谢她愿意来到他身边,让他重活一遍的吻。
    孟星灵哭了一会儿后停下来了,但还是靠在程忌言的怀里,眼里的雾气还没散去,湿漉漉的。
    她在发呆,程忌言颠了颠怀里的她,温柔地帮她整理好凌乱的头发,问她:带你去书房看看?
    孟星灵点了点头,但没准备从他身上下来,反而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往他怀里钻:你害我哭得好累,没力气了,你抱我过去。
    这踏马谁受得了。
    程忌言的喉结悄悄滑动来一下,毫不费力地将她抱了起来。
    上一次这样抱她,是在她睡着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而这一次,她主动抱着自己,软绵绵地靠着自己,被人依靠,被人珍视的幸福感,全都是她给的。
    她也没有问自己为什么要带她去书房。
    她就是一次又一次地选择相信自己。
    ......
    程忌言带她来书房,是因为这里藏着他的一些秘密。
    他的兔子愿意无条件地奔赴他,那他也要向她剖开自己,解析自己,毫无保留。
    刚打开灯的时候,孟星灵看见眼前的一切,忽然觉得自己不累了。
    她拍了拍程忌言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
    他的书房,更像是个工作室,装修得很简约,只不过有一面墙上贴满了照片。
    那些照片,好像是各个时期的他,这面墙,就记录了他的成长。
    孟星灵也是因为这个才惊讶的。
    原以为他过去的岁月里,是沉郁厌世的,不会有这种记录人生的习惯。
    可等她仔细一看后,刚刚看电影的那种悲伤,又漫溢出来了。
    这些照片里,都只有他一个人。
    别人的照片,都会有家人,照片里的爸爸妈妈在变老,孩子在长大。
    而他的照片里,没有第二个人。
    他一直是一个人长大。
    孟星灵忽觉鼻酸。
    她看到了一张,程忌言站在沙漠里的照片。
    那张照片里的他,瘦得有些过分,头发也剪得很短,贴着头发,微微泛青。
    他晒得很黑,眼神忧郁,空空地看着所有。
    但他却站得很挺拔,像一棵松,也像孤狼,生来就不同。
    她把手放在那张照片上,轻轻地抚摸着照片上的程忌言。
    照片上的他那么小一个,她用手指就能盖住。
    这个是你拍那部戏的时候吗?
    程忌言走过来,从背后抱住她,俯下身,把头搁在她的脖颈处。
    嗯。
    程忌言,能给我讲讲你的过去吗?孟星灵顿了一下,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其实她能猜到一些,但她想,比起他经历的,应该微不足道。
    那我就从我的名字说起?程忌言说。
    孟星灵点点头。
    他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包含了许多复杂又难以开口讲述的故事。
    从昼到忌到别,从白天到黑夜,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其实叫徐昼,六岁那年我母亲给我改名为程忌言。这些我好像都说过了。程忌言笑笑,笑声听起来却不太明朗。
    我的故事,其实挺俗套又狗血的。
    我出生的时候,徐家还在鼎盛期,可在我开始记事的时候,父母就开始无休止的争吵。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破产,但我知道爱这个字。因为在那之前,我的爸爸妈妈每天都会说爱我,而那天之后,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爱我了,也不再爱对方了。他们只会吵架。
    程忌言用最朴素,甚至有点孩子的语气对她说,好像在把自己代入到那时的情景里去,代入到小时候的程忌言。
    世界上最严重的病就是穷病。我父亲沉溺在他会东山再起的美梦里,每天如行.尸.走.肉一般,只会说自己会把钱给赚回来,却从来不干实事,甚至问我妈要钱去炒股。他们不仅会吵架,还会打对方,从那之后,来我家最多的不是亲戚,不是客人,而是警察。最严重的时候,我甚至拖着警察的袖子,哭着求他把我抓走。
    我说,警察叔叔,我不想要爸爸妈妈了,我是坏孩子,你把我抓走吧。
    没有人考虑过我还是个小孩,这样无休止的争吵,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伤害。只有一个人,是真的心疼我。是我的舅舅。可是他后来也走了。
    程忌言的声音开始有些不稳。
    孟星灵的心揪着疼,拉住他的手:不想说就不说了。没事的,没事的。
    程忌言摇头,贴着她,感受到她的温度后,那些记忆好像就没那么痛苦了。
    后来,我妈就和他离婚了,她准备去美国。其实她一开始也没打算带上我,因为她在那边已经寻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会很忙,我会变成她的累赘。但她终究没狠下心来,带着我走了,只不过在那之前,她就改了我的名字。
    和她一个姓。她恨透了只会说空话,不做实事的父亲,所以才给我取名为忌言。这个名字,一开始就包含着她的个人恩怨,太重了,我想摆脱,才会取江别这个艺名。
    江是我舅舅的姓。那年我母亲打算抛下我,我父亲也没有能力抚养我,更何况他自己也没有这个想法。只有舅舅说,如果他们执意要扔下我,那我以后就是他的孩子,以后与他们再无关系。他走的时候我没能好好和他道别,所以这个名字,是在纪念他,也是在和他说再见。
    程忌言从来没有对谁说过这么多有关于他自己的事。
    不想说,也没必要说。
    只有孟星灵,让他有着强烈的倾诉欲。
    因为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心疼他的人了。
    不过他也暂停了,拍拍孟星灵的脑袋,笑着说:这个故事太长了,后半段下次再讲?
    他想讲给她听,可是也不想她为自己难过,不想她哭鼻子。
    如果把他过去的经历,分段分次地讲给她听,应该会冲淡点悲伤的基调吧。
    好。孟星灵很听话。
    她忽然看见了最上面那张照片。
    照片有点老了,又贴在高处,所以她刚刚并没有发现。
    她指着那张照片问:
    这是那只兔子吗?你小时候的那只。
    程忌言点头。
    如她梦里的一样,那就是一只普通的白兔,连体型都和她梦中的一样,胖胖的。
    你一定很想它吧,才会把照片保留了这么久。
    那张照片的边角都开始泛黄,但那只兔子却依旧清晰。
    很神奇,就像一直在守护他一般。
    嗯。程忌言的嗓音哑得不像样,却又满含柔情,
    可我的兔子,已经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二合一哦~这章发红包,和前面有一章没发的一起发
    第49章
    孟星灵半仰起一双清澈的眸子, 环住他的腰,笑意绵软。
    以后我就是你的兔子啦。孟星灵眨眨眼,可不许把我给弄丢。
    她的眼睛里藏着无数星星, 只为程忌言一人发出光芒。
    程忌言轻轻吻住她的唇,气息沉沉,从喉咙里溢出一个嗯。
    我不会丢下你的,你也不能不要我。
    也不许吃掉我。孟星灵趴在他胸口处, 说话愈发大胆,手还不听话地在程忌言腰上游走,勾勒他的肌肉线条, 尾音脱得很长, 蓄意惹火, 毕竟, 你可是狼,而我只是一只柔弱娇小的小兔子.....
    说着还装作可怜巴巴地蹭蹭他。
    程忌言浑身过电一般, 一路麻到头顶。
    这一刻他才发现,这只兔子,好像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单纯。还有点坏, 也真不怕引火上身,把自己兔尾巴都给烧没。
    这一点我可不能保证。程忌言坏笑,有点难。
    孟星灵又抬头看看照片上的那只兔子, 问:你是怎么把兔子养到这么胖的?
    跟个白色的毛毛球一样。
    我就一个要求, 以后可别把我喂这么胖。毕竟你做饭太好吃了,会长胖的。
    你做饭为什么那么好吃啊?不会是偷偷去新东方进修过吧?孟星灵摇着他的手臂,开玩笑地问。
    程忌言一只手牵着她, 微微垂下头去, 掩盖住眼底突然漫上来的异样情绪。
    他会做饭, 并且能做得像模像样,不是因为有多喜欢,只是以前没人照顾他,很多事只能靠自己。
    但他没有说实话。
    他弯唇,眸光微动:是啊,没有想到吧?
    喜欢她就是,她的每一句玩笑话,他都会回应。
    可是孟星灵的话锋却一转:程忌言,我都看出来了。
    她认真地瞧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答案。
    像她这样按部就班长大的人,就算常常和爸妈斗嘴,总归是吵不散的一家人,每天回家都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
    所以她是这两年单独搬出来之后才慢慢开始学做饭的,水平忽上忽下,就能吃,毒不死自己的程度。
    做饭这件事,看起来简单,自己上手要做得好吃,其实没那么容易。做饭好吃,要不就是有天赋,要不就是长年做饭积累下来的经验。
    程忌言看起来不像是前者,那么就只能是后者了。
    孟星灵想到这里,很心疼他,但还是笑意盈盈的,拍拍他:没事,以后我做饭给你吃。虽然我做得没有你做的好吃,但是有爱的味道我。
    她一边说一边还特别浮夸地在胸口处比划了个爱心,发射给他。
    程忌言配合她,捂着胸口,做了一个被击中的姿势,幼稚好笑却又很暖心。
    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状态。
    她是最能理解他的那个人,不需要任何语言的加持。
    而他是最愿意陪着自己闹的那个人。
    不会嫌她幼稚,不会责备她老是长不大。
    这些她常常被家里人拿来批判的天真,到他这里都变成了优点。
    其实在孟星灵表达自己的心意之前,她就和周小意打电话说了她喜欢程忌言。
    周小意表示很惊讶,因为她觉得很突然,好像前不久她都还没摸清楚自己的心思,怎么一下子就想明白了?
    孟星灵说,这些天来,她虽然嘴上吐槽着程忌言这人嘴毒又拽,但她好像从来没有抗拒过他的存在,甚至他不在的时候,她也会感觉到不习惯,心里空落落的。
    她向来不会过分依赖某个人,如果这都不是喜欢,那什么才是呢?
    她小时候,不小心放掉过很多个气球,从那之后她就明白了,要牢牢抓住那些原本不会飞走的东西。
    ......
    孟星灵想到这里,主动抱住了程忌言,贴在他的胸口,轻轻说。
    其实我的家庭情况,可能和你的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太爱我了,我妈虽然老看不惯我,但对我说过的最狠的一句话就是生你还不如生个叉烧。
    但有时候会觉得他们的爱太过漫溢了,会让人有负担。告诉你个秘密吧,我小时候差点被一个坏老头给拐走。我那个时候已经被他给骗上车了,后来还是我哥和我爸发现得及时,追上了他,要不然你现在可能就看不到我了。
    这事儿把他们吓坏了,从那之后就格外紧张我,从小学到高中,放假的时候,我基本都不会和朋友们出去玩儿。一开始是我家里人不同意,后来我求他们,他们勉强同意了,就是隔一个小时就会给我打电话,还会给我朋友打电话。这样时间一长,再好的朋友都不愿意带我出去玩儿了,觉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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