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按在他脸上,李思念把他推开,该饮合卺酒。
    脸在发烫,也不知是因为之前喝的那几口甜酒后劲上头,还是因为别的。
    可是李思念不是不准我喝酒么?
    合卺酒必须喝!
    作者有话说:
    剪纸小人:你不贴贴?你清高!你了不起!
    and不是我想断在这里,是太晚了,我熬不动了,天亮再写TvT
    第71章 生思念(五)
    哦, 那就听李思念的吧。少年坐起身,顺便把她也拉起来,眼巴巴地望着她。
    目光瞥见胡乱扔在床上的红盖头, 敬长生忽然明白过来,他才是新郎官, 应该给新娘子掀盖头的!于是冲少女狡黠一笑后,便直接将盖头盖在她头上。
    屋内昏暗, 只有几盏烛火的灯光, 视线被遮挡,李思念下意识想将盖头掀开, 可两只手却被人捉住。
    别耍赖, 我该为李思念掀盖头的。
    哦对, 差点忘记这件事, 于是李思念端正做好,掀罢。
    盖头徐徐掀开,露出少女精致的脸, 乌发红唇, 在这昏黄烛火下竟显得有几分娇羞。
    琥珀色的眼眸静静地看着她,似是看呆一般,只是安静地眨眼,长睫翕动,却不开口说话。
    被看得有些窘, 李思念想赶紧催他去饮合卺酒,结果刚一开口, 就被咬住嘴唇。
    修长的手指慢慢抚上她的脖颈, 最后托住后脑勺, 使她不断贴近。头顶的盖头最终在二人的动作下, 顺着发丝滑到肩膀,最后掉落至身侧。无人在意这可怜的红盖头。
    安静的夜里,竟然传出亲吻的声音,是唇舌的碰撞和急促的呼吸,声音传入耳蜗,不由让人浑身发烫。
    李思念喝了好多甜酒。他亲吻她,只要嘴唇相贴,便如饿鬼俯身,怎么吃都吃不够。
    阈值被拉高,他如今需要点别的。
    李思念喜欢我吗?他与她耳语,半是轻浮的喘息,半是正经的询问。
    喜欢。
    有多喜欢?会喜欢我喜欢到不舍得离开吗?
    尖尖的犬齿咬住耳垂,抢在她说话前一步,半是威胁半是乞求道:李思念骗骗我。
    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
    伸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头发,李思念认真道:我喜欢长生,喜欢到不舍得离开长生。还有,这不是骗人的话。
    只不过,舍不得走跟不会走到底是两码事。
    真好。敬长生抱住她,深埋进颈窝里呼出热气,我也喜欢李思念,只喜欢李思念。比起甜酒和漂亮的衣裳,你会更喜欢我一点么?
    笨蛋,喜欢甜酒和漂亮衣裳跟喜欢长生怎么能是一样的呢?
    我知道不一样,但就算不一样,也不能喜欢那些东西比喜欢我多。
    那些东西跟长生怎么能比嘛。李思念有些哭笑不得。
    知道就好,李思念只能,最喜欢我。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强调,像是生怕她会忘记,又像是生怕他会想起别的。
    李思念不会走,她怎么会走呢?她肯定会一直一直一直陪着他,而他也会一直活着,跟李思念生生世世,不离不弃。对,就是这样,只能是这样。
    不该想起的东西,永远都不要想起。
    我不最喜欢你,还能最喜欢谁?李思念戳了戳他的腰。
    果然,敬长生条件反射般往后躲,只是仍旧抱着她没撒手,结果顺势就滚在床上。
    你这样抱着我,还怎么饮合卺酒?
    少年闻声松开她,方才还有些阴郁的脸上此刻绽出一个笑,他没再提起刚才说过的话,主动倒了两杯酒,给她递过来。
    合卺酒味道香甜,与甜酒酿相差无几,只是这甘甜的酒酿要被倒入苦涩的葫芦瓢中才算是成为合卺酒,意味着新人从此同甘共苦。
    淡淡的甜味和苦味在舌根化开,成亲的流程便算是走完了。
    敬长生酒量小,虽然这只是甜甜的酒糟水,但面颊已经隐隐翻出一抹酡红,因此行事也越发放纵。
    李思念还想摸我的腰么?他眼神满怀期待,这灼灼目光已经算不得是暗示,你摸呀,这次我绝不会躲。
    快摸吧,我准备好了,你不是很喜欢么?
    头晕乎乎的,李思念总觉得小病娇像是勾/引她。
    少年的腰身正如那春柳一般柔韧强劲,怪她喝了酒,禁不住诱惑,竟真的伸手在他腰上轻轻抚摸,这种抚摸的感觉跟用两根手指掐完全不同。
    虽是冬日,但他穿的衣裳并不厚,从腰侧摸到腰腹,甚至能感受出凹凸的腹肌。摸着怪舒服。
    被喜欢的女孩这样摸来摸去,任谁都忍受不住,敬长生松开紧咬的嘴唇,终究忍不住轻哼出声。
    痒他说得小声,在她耳边吹热气,声音低而沙哑,要是早知道会难受,就不让李思念摸了。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越来越暗,李思念不禁想,刚才是不是太放肆了些。等她终于意识到周围越来越危险的环境时,腰身已被紧紧箍住,整个人陷进柔软的床褥中。
    想说话,却已被堵住嘴唇,来不及了。
    脚腕上的苗铃当啷乱响,叮当叮当,涔涔铃音,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搅得人思绪越发迷乱。
    虽是冬日,但屋内暖和,两人紧紧相拥,竟然汗流如注,长生抱住她的脖子,轻轻吻去那颗滑到锁骨的汗珠,再慢慢咬住她的耳垂。
    咬得很细致,不会让她疼,但也绝对不会让她好受。边咬边难耐道:李思念,我想进去了,可以么?
    他轻轻地哼着,用鼻尖去蹭她的脸,一点一点地撒娇。
    你别问我呀。李思念脸红得像是只蒸熟的大闸蟹。
    把脸埋在手心里,她瓮声瓮气地嗯了声。
    一条鱼儿摆着尾巴向前游,这是鱼儿第一次在水中摆尾游动,才向前游一点,便遇到阻碍他的暗流,那是一个小小的漩涡,太难游进去了。
    等等,不许动!李思念神色骤变。
    疼?
    点点头,李思念忽然对这种活动有些排斥,还不如亲亲和抱抱。
    我也好疼。敬长生小声说。
    鱼儿的鳞片都快被漩涡剥落了。可是越往前游,鱼儿越觉得温暖。
    被漩涡卡住,该如何是好呢?僵持半晌,谁都没出声。长生倒在思念身上,头埋进颈窝,撒娇似的咬了咬她的软肉,喘/息着喊她的名字。
    仔细听来,竟是在憋笑,笑她可爱,笑她不知所措,笑她如今同他连为一体,感同身受。
    不进不出也不是办法,反正迟早都会这样,索性就直接进。思念也在他的肩膀上咬一口,有些郁闷道:你继续罢。
    她像一只鸵鸟般把脸埋进手心,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
    可是手却被长生掰开,嘴唇也被堵住。
    游过漩涡,鱼儿摆动鱼尾继续向前,在水中越发适应,不免自在起来。
    李思念感觉自己化成一滩绵软的春水,水声哗啦,似是少女浅浅的吟唱。亲亲和抱抱不会让人化成水,化成水的感觉其实也还不错。
    鱼儿在水里活泼地摆尾,荡漾起一圈圈涟漪。一会儿上游,一会儿下潜,一会儿跃出水面,再咚的一声高高落下。他玩得起劲,因而水花四溅。
    哈啊好温暖
    浑身被温水包围的感觉,竟然是这般让人痴缠。
    李思念
    李思念
    他开始一声一声地轻喊她的名字。叮当叮当,苗铃的脆响此起彼伏,两种声音在屋内荡开。少年的低语夹杂着一分痛苦三分享受和六分欲念,他不停喊她的名字。
    主要是小病娇喜欢喊她大名,李思念,一字不差。
    这种时候,为什么要用那种娇嗔的语气和低哑的声音喊她大名啊!就好像干坏事被抓现行,紧张得战栗,羞愧得浑身发抖。哪怕是小名,她都不会有这种站在悬崖边上的感觉。
    虽然这种时候喊大名是有点惊悚,但李思念还挺喜欢小病娇毫无保留地喊出她的名字。
    一整夜,敬长生一直问她问题。
    我可以亲一亲李思念这里吗?
    我可以把李思念翻过来吗?
    李思念捂住脸,可以,可以。
    别再问她啦!
    叮当叮当
    脚上的棉袜微微颤抖,终于滑下去,露出整只小巧白皙的玉足。脚腕上的苗铃银镯在昏黄的烛火下反射出银光,铃铛晃动,清脆乱响。
    李思念,你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
    小病娇的声音有些奇怪,听上去像是在哽咽?
    转过脸,只见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氤氲着雾气,如那江南烟雨般湿润缥缈,大颗大颗的珠泪从眼眶滚出,啪嗒往下掉,一颗滴在床褥,印出一轮轮圆月,一颗落在她手背上,烙铁般滚烫。
    有些惊讶,长生,你、你怎么哭了?
    他不是天生无泪么?
    不舒服?李思念在他嘴角落下轻轻一吻,似是在安抚。
    很舒服。敬长生深吸口气,摇摇头。
    少年美目一闭,珠泪便滚落更多,再睁眼时,眼尾泛着让人不由怜惜的红。
    是太舒服了从来没有这样舒服过。
    好温暖,里面好温暖,李思念好温暖,让他都不想出去。
    原来这便是眼泪,时而酸时而苦时而甜,他终于同李思念一样,也拥有这种东西了,他也像李思念一样活着不是么?
    可是,李思念怎么只在他嘴角亲一亲就走了呢?为什么不再多停留片刻?不再多怜惜他一点?
    他扑过去,咬住她的嘴唇,唇齿纠缠,不止不休,不肯餍足。
    饿鬼怎么可能吃得饱呢?自私自利,一味索取,既要又要还要。
    幸好,这个本该坠入十殿阎罗的怪物遇上了一位心软的神明。他贪恋神明的温暖,不肯放她离去。争夺,占有,纠缠,痴心妄想,贪得无厌!
    神明的温暖只能属于他一个人,若是有人胆敢跟他夺食,必让其死无葬生之所。
    为此,他给神明套上一层用糖衣包裹的枷锁,然后再告诉她,这是项链哦,你看这项链多好看,戴在你身上最合适了。
    他让自己变得楚楚可怜,贯会用些撒娇的手段,妄图得到神明的怜惜。他做得很好,至少现在成功了不是么?
    可是神明亦会难过,她为何要身负枷锁?
    你这个怪物太过自私,肮脏又下作!
    怪物爱慕着神明,所以会满足神明的一切愿望,即使神明想要离他而去。
    现在就让他再自私一会儿吧,就一小会儿。
    窗外忽然下起大雪,寒风呼呼乱吹,可鱼儿在水中却觉得温暖至极。
    一切都安静下来,二人相拥入眠,少年的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
    翌日,两人不约而同地赖了床,等到日上三竿才不情不愿地起来。
    结果发丝竟然堆一块儿打成结,分了好久才分开,弄得一身汗。当真是纠缠不休。
    对镜梳妆,李思念把敬长生按在铜镜前,嘴里叼着一根长长的黑色缎带,一手握住乌发,一手拿着木梳,十分认真地为他束一支马尾。
    大功告成。铜镜中出现一对璧人,年轻,相爱。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生思念(六)
    之前上学时, 李思念曾做到过一篇关于homesickness也就是思乡病的英语阅读理解,因为五道题全选错所以她对其印象十分深刻。
    这篇英语阅读理解讲述了思乡病的几个阶段。
    阶段一:因刚来到一个新地区,觉得新颖, 产生好奇,想要各种尝试。通常处于这个阶段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阶段二:新地方不再新颖, 因水土不服加孤身一人从而产生对家乡强烈的思念之情。
    这时的症状通常表现为,开始慢慢厌恶或者嫌弃周遭一切环境, 跟家乡作比较, 以拉踩的方式在心中对家乡不断美化。
    比如,这里居然吃甜豆腐脑, 太可怕了!再比如, 这里吃火锅居然蘸麻酱, 太可怕了!又或者, 这里吃面居然要嚼蒜,太可怕了!
    即使是之前在家乡讨厌的东西,也会生出喜爱的感觉。这个阶段的时间通常在一到两个月。
    阶段三:情况稍稍稳定, 交到新的朋友, 逐渐适应新地区。会开始喜欢上新环境的一些东西,也会对其作出更客观的评价。这个时间段大概在四个月左右。
    阶段四:基本上适应新地区,会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离开后会想念,在重新回到家乡后, 反而会有一丢丢不自在。时间段在半年以上。
    如今,李思念穿到这个世界已有半年时间, 这不算短的时间让她即将步入阶段四的行列。
    虽然系统曾跟她说过, 书里的世界是虚拟的存在, 不要太认真, 但她在这里生活这么长时间,所带给她的感受都是切身存在。
    她不相信这是虚拟,万一,这是在另外一个真实的时空呢?
    即便如此,李思念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回家。
    书里的时间比原本的世界快,这里过去半年,想必家那边也已过去两三个小时。要是在晚上十二点之前还没回去,在电话打不通,谁都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爸妈肯定会急得报警。
    活生生的人凭空消失,调查许久毫无头绪,这一定会成为社会灵异新闻。
    然后为了辅助调查,她的各种社交软件都会被登陆,她跟闺蜜的聊天记录会被一条一条查看,同时更会被各种亲戚知道她在网上那些不穿裤衩子的奇葩言论!
    作为一个就算被车撞飞十米,即使奄奄一息也要爬起来把手机格式化的人,她受不了这种委屈!她不想社死啊啊啊啊啊!
    当然,比起社死,最重要的,还是害怕爸妈和朋友会担心
    即使要离开,也要跟他们说一声。
    决裂后,系统拒绝送她回去,那么只能自己想办法。如果她能找到方法回家,是不是也能找到办法重新来到这个世界呢?向来乐观,所以她觉得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新婚燕尔,过了几天蜜里调油的日子,李思念重新扎进书堆里查资料。
    如果这个世界是另一个时空,如果被系统送过来执行任务的人不止她一个,如果恰好有野史记录下这件事,当种种巧合重叠在一起,那么她便有可能找到突破口。
    已经全部坦白,所以这件事敬长生自然知晓,但他并没有阻止,甚至找来很多书塞到她面前,琥珀色的眸子静静地看着她,抚住她面颊的手,拇指指腹轻轻摩挲她的嘴唇。
    小病娇似是成长许多,若是换做之前,一定会把书房里的书都烧掉,而现在却镇定自若,似笑非笑地跟她来回拉扯。
    找到了么?他问。
    翻阅许多书,额头覆上一层薄汗,李思念摇头,还没。
    那真是好极了。摩挲她嘴唇的手指定在嘴角,敬长生并不吝啬将真实想法在她面前表现,比如在听到她满头大汗地说还没时,欣喜之情难抑,竟然噗嗤笑出来。
    这样的对话,在过去的几日里每天都会上演一次,李思念甚至连他笑起来嘴角的弧度都能计算得一清二楚。
    敬长生扑过来,将她抱住,耳语道:还要继续找么?屋外又有人送来一车书,可以堆在那里慢慢找。
    少年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不过李思念大概能猜出他的心思。
    他想让她自己知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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