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点都不低贱。”木辙说,“很快,很快我就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风穿过房间,吹得烛火将熄未熄。
    墙上的影子越发显得诡异起来。
    乌蒙云乐将灯罩放好,问:“你的伤,还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医与阿畅都说不准。”乌蒙云悠皱着眉头,“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酸痛了,最近寨子里怎么样?”
    “来了许多讨厌的南洋人。”乌蒙云乐道,“所有弟子都严阵以待,他们说大琰的军队或许马上就要打过来了。”
    乌蒙云悠“嗤”了一声:“他们怎么可能安然无恙地穿过密林,那个苦宥呢,还是不肯理你吗?”
    “他愿意同我说话。”乌蒙云乐道,“这就够了。”
    “但是我听阿畅那天说起,教主会用他去换回遗失的那批黄金。”
    “我已经去问过教主了,他说苦宥不会被送走,会永远留在我们白福教。”
    “他不会答应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许会杀了他。”
    乌蒙云乐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欢他,我不会让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乌蒙云悠懒得听这少女呓语,扯过被子捂住头:“你最好还是清醒一点,或者让小叔叔给你讲一讲道理。”
    “我已经大半天都没见到他了。”乌蒙云乐回头看着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
    ……
    青鹞又送来了新的信函。
    果然如梁戍所猜想的,对方将交换的地点选在了密林中的一处湖泊旁。
    高林道:“将所有黄金珠宝都倒进湖水里?”
    “这一带的瘴气很浓重。”梁戍道,“我们的兵士只有推着车快进快出,才能避免过多地吸入毒雾,对他们来说,的确有利。”
    “他们选中此地,说明已经丈量过了湖泊的深度。”柳弦安道,“我们要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吗?”
    “先将苦宥换回来,这批金银他们短期内也无法消耗,我们只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白福教铲平,就并不会有过多的损失。”高林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十有八九不会交回真正的苦宥。”
    梁戍看向弯刀银月族的众人。
    “王爷请尽管放心。”男子抱拳道,“我们会跟上他们,保证神鬼不觉。”
    “那就一切按计划行事。”梁戍吩咐程素月,“去将金银装车!”
    高林也跟去帮忙,在心里默念,苦宥得回来,但钱也千万得一起回来,毕竟我家王爷可是连怎么分都已经谋划好了。他随手拿起一个银锭子,招呼手下人都加快速度,有个小兵溜过来问:“高副将,真要把这么多银子都送出去啊?”
    “是啊。”高林深沉地拍拍他,“谁让你们苦统领值钱呢。”
    小兵:“……”
    怎么搞的,隐隐觉得高副将好像并不是很担心?
    众人忙了整整一夜一天,终于将所有金银都装入车中,一路蜿蜒驶入了密林。梁戍亲自带队,程素月尾随押运,在雾将浓未浓的交界处,湖泊也隐隐出现在了视线的尽头。
    苦宥正被悬挂捆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在他的身体下方,就是那片幽静的湖泊。
    “骁王殿下,倒吧。”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站在林中,“我们最好谁都别耍花样,否则——”她看向自己身侧的机关,“只要我砍断这根绳子,就会有成百上千支利箭射穿他的身体。”
    程素月高声问:“倘若我们将珠宝都倒入湖中,你却依旧砍断了绳子呢?”
    “姑娘放心,有白福佛母在上,我们可不会言而无信。”红衣女“咯咯”地笑着,“况且我们只想拿回金银,可没胆子招惹骁王殿下,木教主还想着要同殿下找机会和谈,自不会在苦统领的事上耍心眼,你们说是不是?”
    她轻松跃上枝头,以便能更加清晰地看到对方:“这是我们所能想出最合理的交换方式了,即便姑娘觉得不公平,那也没有办法,若诸位还要犹豫……”她指间夹着一根燃烧的木棒,随时都有可能烧断牵连机关的绳索。
    梁戍道:“倒!”
    “是!”程素月一招手,首批十余名兵士脸上蒙着布巾,推起小车冲入林中,将车上所载的金银珠宝悉数倾入湖中,紧接着,第二批士兵也冲了上去。
    第三批。
    第四批。
    ……
    等最后十车珠宝被倒进湖水中时,红衣女抬手将火把也扔进湖水中,大声笑道:“骁王殿下果然守信,放心,我们也守信得很!”
    言罢,她转身便轻飘飘地落入了瘴林深处,白福教的其余弟子很快也消失无踪,只剩一个苦宥仍孤零零地被悬挂在湖水最中央。
    梁戍亲自飞身上前,一剑砍断了那根绳索,苦宥在空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他吐出一口鲜血,痴痴呆呆,金瞳涣散地说:“我,他们,这是哪里,我——”
    还没将一句话憋完,苦宥的双眼已骤然大张!梁戍手上戴着薄薄一层几乎难以察觉的天丝手套,将那双正欲趁机偷袭的手捏得骨骼断裂!几只蛊虫“嗡嗡”落入湖中。梁戍一膝盖顶得他倒吸气,将惨叫声也扼了回去。两人落在林中,程素月立刻带人抖开一张巨大的毯子,将伤者连头带脚地裹了进去。
    “快将苦统领带回去!”她扯着嗓子喊。
    隐在密林中的红衣女一直看着他们匆匆离开,方才满意地站起身。
    而弯刀银月族的人,也悄无声息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
    柳弦安正在军营中等得焦虑,能让四万八千岁的睡仙感到焦虑,可见骁王殿下确实是很有些分量的,他不停地走来走去,走得高林眼都晕了,又不敢提出意见,只好看向柳家的另外两个人,但也没看出什么结果。因为白鹤山庄上下都有共识,柳二公子走路,是能和过年并列的喜庆之事,鼓励还来不及,焉有阻止的道理。
    于是高副将只好继续眼晕着,一直晕到了军营门口传来闹哄声。
    “苦统领回来了,苦统领回来了!”小兵们兴高采烈地喊着。
    众人急忙迎出门,高林一见自家王爷的表情,就知道“得,回来的果真是冒牌货”。
    他一边配合地演戏,一边悄声问妹妹:“这么快就露出马脚了?我还当白福教精挑细选大半天,又对着苦宥学习了这么久,培养出的冒牌货,至少会让咱王爷迷惑片刻。”
    “我也纳闷,王爷一上手就捏断了对方的腕骨,人也被打晕了。”程素月道,“我还在路上看了,他的脸与苦宥一模一样,眼睛也一样,甚至连易容面具的痕迹都找不出来。”
    高林纳闷极了,那这是怎么发现的?
    第112章
    “苦宥”昏迷不醒, 看起来还要躺上好一阵子。柳弦安仔细检查了他的面容,一时竟也未能找出易容的痕迹,翻开眼皮看其瞳孔, 也是泼墨般的淡金。他心中诧异, 拇指又在对方耳后搓了搓, 依旧没能揭下面具。
    高林揣着手站在床边,试图提出假设, 既然此人五官像苦宥,眼睛像苦宥,那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性, 他其实就是苦宥?
    柳弦安也问:“王爷为何断定他是由旁人假冒?”
    梁戍摘下手套:“故意装出一副浑浑噩噩, 因受酷刑大脑模糊的状态, 结果张嘴也不知是从何处学来的西北腔调, 与苦宥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程素月“噗嗤”一声笑出来,高林也啧啧感慨,没有想到老实人还有这种心眼。早些年间, 当苦宥还只是西北一个普通小统领时,经常被长官打发到周围村子里,带着兵推着车收购土产, 再统一贩卖给来往商贩——没办法,国库吃紧, 地方军队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一来二去,苦宥就练成了两大本事,一是讨价还价, 二就是西北方言, 不仅能听懂,说也说得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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