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考完跟家里出柜,闹得挺大。我妈这个人,平时看上去既贤淑又文雅,大概是被我刺激大发了,做了挺多过激的事情。戚时雨道,我那会儿年纪小,她越激动我越反抗,家里头闹得一塌糊涂。我那会儿本来应该去A大的,但是我爸妈都在那个学校,我当时真的是连这个城市都不想呆了。
    我妈认定了我要是跑去别的地方,会学得更坏。所以她私自给我报了志愿,改了我志愿系统的密码。
    我哥当时研究生都要毕业了,他对于这件事一直没有发表意见,而且他吧,从小就是模范儿童,我妈也就没防着他。戚时雨目光远眺,他不知道怎么从我妈那里问出了密码,然后拉着我在志愿系统关闭前最后一个小时改了我的志愿,改报了C市一所跟A大差不太多的大学。当时贺哥在C市做生意,受我哥的托付,很照顾我。
    钟远有片刻失神:所以你根本没有去A大。
    他的声音很小,戚时雨并没有听清,他反问:什么?
    没什么。钟远回过神来,我也是A大毕业的。
    看咱俩年纪差不太多,我要是去了A大,没准儿当年咱俩还能做校友呢!时雨仍是闲聊的语气:话说回来,还一直没问过你呢,你今年多大?我过了年就33了。
    比你小半岁。
    嘿嘿。戚时雨最会蹬鼻子上脸,听了这话没意识到丝毫的不对,他一把搂过钟远的脖子,半挂在他身侧,叫哥哥啊小钟。
    钟远微微低头,轻声唤道:哥哥。
    这么听话的吗?戚时雨这个一向流氓惯了的都一时有些尴尬。他抓了两把自己的头发,悻悻放下了手,接着道:我去了C市以后,一开始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我哥给的,我跟家里关系一直比较紧张。我哥去世前最放不下的就是这个,那会儿朗朗还没出生,他跟我妈说既然已经有了这个孙子,就别再逼我了,一家人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我嫂子是个特别厉害特别飒的姑娘,我哥走的时候她还大着肚子,也一直试图缓和我和父母的关系。戚时雨叹了口气,我本来打算处理完这边的事情还是回C市发展,结果没想到,她也走了。
    钟远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
    这是个略带安慰意味的姿势,戚时雨能感受到他怀里的温度,透过他的胸膛和臂膀传过来,山上天气凉爽,这样的温度反而让人觉得舒适。
    B市对于孩子来说,资源还是更好一些。戚时雨闭上眼睛,我就留下来了,这两年跟我爹妈关系也算好了一些。
    钟远笑道:幸好你留下来了,不然我们怎么遇见呢?
    我那天是真的心烦。戚时雨想到他们遇见的那天,我妈这两年虽然不怎么跟我闹了,但是总是想见缝插针地给我介绍女朋友。所以我半年前跟前任分手以后一直没有跟家里说,谁知道还是被我妈撞破了。那天跟朋友去落吧,也是喝多了才被他们怂恿着上台丢人,谁知道就撞见了你。
    不丢人,你唱的那首歌很好听。钟远笑了笑,又补充了半句,很诱人。
    是吧?戚时雨得意地挑了挑眉,我就是年龄太大了,不然没准儿也能出个道。
    钟远看着他的眉眼,想起那晚他所唱的歌:意乱情迷极易流逝 难耐这夜春光浪费 难道你可遮掩着身体分享一切?愈是期待愈是美丽 来让这夜春光代替 难道要等青春全枯萎至得到一切?
    那时候钟远刚刚喝了半打Tequila shot,眼神也未醉至朦胧不清,他被歌声吸引着看向舞台,却看到了深印在青春年少记忆里的那张脸。
    那张脸不再如少时那般张扬,因着酒意神情有些迷茫而诱人。钟远看到他的眼神终于望向自己,那成熟男人的眉眼与记忆中少年的眉眼相互重合,引得他再也挪不开目光。
    那一刻他想:还好,虽然已经不再是少年,但再相遇时,青春还未至枯萎。
    这也很好。
    第10章
    高中时代的戚时雨,长相出众、性格张扬、成绩优异,是学校里名副其实的明星学生。老师喜欢他,同学也喜欢他。男同学跟他称兄道弟,女同学的情书像雪花一样每天塞满他的储物柜和课桌。
    他对待每一个同学都是温和有礼的,从来不收女同学的礼物,也从来不会接受任何一个表白,他总是带着礼貌的微笑说谢谢,然后祝福对方今后遇到更合适的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完美的。至于课堂上偶尔的调皮捣蛋,球场上偶尔的年轻气盛,这些小小的缺点都让戚时雨更加招人喜欢。
    所以钟远转学到这所高中的第一天,就已经知道了这位风云人物。
    彼时戚时雨距离高考不过两个月时间,而钟远所在的高二教学楼就在高三教学楼的对面,同在七楼,窗户正对,两扇窗户之间不过十来米的距离。
    他们各自坐在临窗的座位。钟远第一天来到学校,课间休息时就被一群姑娘从座位上挤到了一边。高二的孩子们比高一新生胆子大,又没有高三学生那么大的学习压力,正是最活泼的时候。女孩子们指着对面窗户边的侧影小声尖叫,叽叽喳喳,见窗户开着,有胆子大的姑娘对着对面大喊了一声:戚学长好!
    钟远站在一群姑娘后头,有些局促,生怕她们挤翻了自己放在课桌上的水杯子。这一声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抬头望出去,正好看见对面窗户后头那个男孩子转过头来,对着这边露出一个俊朗迷人的微笑。
    这边的姑娘们再次尖叫了起来。
    坐在钟远前面的男生溜达到他身边跟他搭话:哥们儿,你以前见过这阵仗吗?
    钟远稍微往一旁挪了半步,站得离他远了一些,摇了摇头。
    习惯了就好了。男生干笑了两声,不过也不用太久,再有两个月戚时雨就该毕业了,到时候她们就没法儿再对着对面犯花痴了。
    钟远没说话,但他记住了戚时雨这个名字。
    那时候的钟远确实是太过于内向了。他留着半遮住眼睛的刘海,带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不管是走在路上还是跟人说话总是低着头。他身高并不矮,但因为这样的姿态总显得有些瑟缩。高二下学期转学的学生并不常见,班级中也早就有了成员固定的小团体,性格孤僻的钟远在这样的氛围中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班级里唯一能跟他说上几句话的人就是坐在他前面名叫陈随的男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陈随人如其名,十分随和,而且十分能聊。
    陈随的同桌是班上唯一一个体育特长生,时常出去训练,所以他旁边的座位总是空着的。每个课间,当钟远的座位被女生们征用,他总是拉着钟远坐在他旁边跟他聊天。
    准确来说,是陈随聊,钟远望天。不过陈随并不在意。
    高三的学生并没有多少休息时间,所以课间的大多数时候戚时雨都坐在座位上,有时自己做习题,有时候则是给同学讲题。他讲题的时候总是一副很认真的姿态,耐心地在纸上写写画画。
    钟远甚至能看到他写字时垂下来的微长的头发。
    欸,你说戚时雨真的是人吗?陈随见钟远也在看对面,拿胳膊肘碰了碰他,长得帅,成绩好,打球也打得好,人缘儿还这么好,这种完美的人居然真的存在。
    钟远不自然地往边上躲了一下,半晌后才开口:我没见过他打球。
    好几个礼拜了,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陈随对话,陈随油然而生一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成就感,连忙道:下周校际篮球赛,戚时雨作为前队长要出赛的,这也是他在咱们学校的最后一场比赛了。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看啊,我跟你说,虽然男生多少有点不服吧,但是必须承认,大哥那个球打得是真的牛逼
    陈随还在喋喋不休,钟远再次看向对面,那边的戚时雨正在给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讲题,他右手执笔,笔尖在姑娘的试卷上轻轻指点着,嘴角始终带着温和的笑容。那姑娘也听得认真,脸上粉扑扑的,时不时开口说几句话,像是在提出问题。
    钟远羡慕像戚时雨这样的人,但他想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这样潇洒又招人喜爱。近乎完美的戚时雨和因为在之前学校呆不下去才被迫转学的自己,之间的距离远远不止两扇窗户之间的十来米,而是一条无论如何也跨不过去的鸿沟。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情爱萌动的时候。钟远已经想不起来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同性的了。他以前的学校是寄宿制,刚上高一,宿舍里的男孩们谈论女生的时候、凑在一起看小电影的时候,他只觉得尴尬,甚至全无反应。相反,他更喜欢看那些在运动场上奔驰的男孩子,会因为他们精壮的皮肉下迸发出的勃勃生机产生无法压抑的性冲动。
    那个时代没有人会教导孩子这些。他只知道自己和大多数人是不一样的,而且默认和大众背道而驰即是错误,所以这成为了他最大的秘密。
    钟远是个沉默又不起眼的人,他的生活一直过得平淡而安静。直到高一下学期,他所住的宿舍迎来了一位新舍友。
    新舍友是一位艺术特长生,名叫高喆。弹钢琴的少年像极了一只白天鹅,矜贵又美好。但他的性格开朗,为人热情,对待沉默的钟远就像一束小火把,渐渐的,他成为了钟远唯一一个朋友。
    或许,比朋友更多一些。
    一个初夏的午后,他们一起在学校后头的小树林里吃午饭,枝头的蝉鸣声催得人睡意朦朦,而树下的钢琴少年伸出他洁白纤长的手,摘下了钟远那副黑框眼镜。
    那手将他的刘海撩起来,那双总是藏在镜框和刘海背后的眼睛太好看,一向沉默寡言泯然众人的少年就像是被切开了一角的翡翠原石,夺目得让人挪不开眼。
    所以高喆忍不住贴上了那向来少言的嘴唇。
    那时候的钟远太年轻了,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刺激,他不过怔了片刻,就一把将高喆有些单薄的身体反手按在了树上,把一个被动的吻变成了主动的侵略和索取。
    而一切都从这个吻开始崩塌。
    没过两天,学校论坛上就出现了他们接吻的照片。拍照的角度很是刁钻,从对方背后拍过来,只露出了钟远的脸,偏偏还能看出被他压在树上的是个男孩儿。
    高喆借着钢琴大赛培训的借口离校,留在舆论中心的只剩下钟远一个。闲言碎语和恶意中伤纷纷砸向他。他的课本上被人写满污言秽语,宿舍里剩下几个室友纷纷对他敬而远之。直到有校内学生勾结着外头的社会青年将他拦在校外小巷里,调笑着骂他是个兔子,还让他说出到底谁是他那个恶心的姘头。
    钟远的拳头抡出去,砸碎了他自己唯唯诺诺的表象。对方五个人,三个被他打得头破血流,他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最后六个人一起被带进了派出所。
    于是一切都瞒不住了。
    钟远在赶来派出所的母亲失望和不解的眼神中恍然,最后听从母亲的安排转了学。
    直到他离开,也没有人知道那个午后和他接吻的人是同学眼中的钢琴小王子。
    第11章
    所以当钟远跟着陈随来到篮球场观看校际篮球赛,看到坐在对面看台上跟同学说笑的高喆时,他一瞬间有些慌神。
    他将校服里面套头帽衫的帽子拉起,坐在了看台最后面的角落里。
    陈随早就习惯了他的怪性子,也没扔下他,反而陪着他一起坐下。钟远有些不好意思,你不用前面还有位置,你去前面吧!
    嗨,我这个视力在哪儿看不一样。陈随笑道,观众席上突然爆发出尖叫声,哎哎哎,快看,咱们这边球员上场了。
    戚时雨穿着统一的蓝色球衫,略长的头发在脑后扎起一个小揪,额前的碎发被一条同色系的蓝色运动发带箍起,整个人愈发明朗英俊。
    赛前两方队长握手示意,陈随拽了拽钟远的袖子,小声八卦道:你看那个队长脑袋上那道疤,好吓人啊!
    和戚时雨不同,对方队长身材壮硕,留着个能看见头皮的寸头,头顶上盘踞着一道从前额延伸过来的蜈蚣似的长疤。
    陈随还在边上喋喋不休:你看到了吗?
    当然看到了,不仅看到了,这道疤就是被钟远一板儿砖拍出来的。
    钟远的第一反应就是离开,但是却被那道在球场上飞驰的蓝色身影拖住了脚步,最终在看台上做到暮色四合,比赛结束。
    戚时雨打赢了比赛,被双方拉拉队的姑娘围在中间,半天都出不来。
    钟远谢绝了陈随一起回家的提议。他回教室拿了几本参考书,然后出了校门。
    他不是没有想到那个他都没有记住名字的篮球队长会来堵他,不然他也不会回绝和陈随一起步行回家。但他没有想到跟着篮球队长一起来的,还有高喆。
    高喆还是那副高岭之花的样子,他从几个人高马大的篮球队员身后走出来,开口满是嘲讽:没想到这么快就又遇见了啊。
    高喆对待钟远的神态和当初全然不同,钟远联想到之前那些角度玄妙的照片,已经大概有了些猜想。但是这里离学校太近了,他不想在这里生事,所以并没有说话,只是沉默。
    高喆嗤了一声:还是这个不言不语的死样子,要不是知道你家里有钱,我才懒得理你。
    旁边的篮球队长附和道:就是,哥儿几个最近手头不宽裕,钟公子接济一下呗。
    说罢,他掏出一摞照片:不然明天这些照片可就要出现在你的新学校里了。
    钟远看都没看那叠照片,好像是对方拿得并不是自己的隐私,而是一摞废纸。他只是有些困惑,从高喆的穿衣打扮来看,他的家境并不差,何苦为了敲诈自己付出这么多?
    高喆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笑道:别想了,你没有哪里得罪我,但是你就是那种我看了就想要整一整的类型真要说的话,那应该就是因为你运气不好吧!
    少年人的恶意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偏偏又最是恶毒。钟远自认是个异类,所以千方百计地做着最没有存在感的角色,最终还是无济于事。
    确实是运气不太好。
    他想到转学那日从外地赶回来的母亲,女人的脸上尽是烦躁与不耐烦,办理完手续后掏出一张卡扔在他面前,只留下了一句话。
    别再给我惹麻烦,别给我丢人。
    母亲的这句话远比学校里的流言蜚语锋利。所以此刻即使他心里是恼怒的,却依然保持着沉默。
    他沉默地打开书包,拿出了自己的钱夹。
    那些人的嘲笑声此起彼伏,篮球队长拿着照片的手就在他眼前不断晃着,还有高喆那张看起来温和无害却带着卑劣笑意的脸。
    他觉得有些恶心,习惯性地低下头,攥紧了锤在身体两侧的拳头,只想赶紧离开。
    但刹那间一切都停止了,一只白皙有力手一把攥住了篮球队长得意洋洋晃着的手腕,少年的声音带着张扬的生机与活力,打碎了眼前这令人窒息的困境。
    欸,你们要给我们学校的学生看什么好东西呢?不如也给我看看?
    钟远抬头,那张总是出现在对楼窗户后面温柔的脸,那张两个小时前还奔驰在球场上朝气蓬勃的脸,就这样出现在近在咫尺的地方。
    篮球队长刚刚被戚时雨在球场上血虐,此刻竟然在校外碰见,一时也有些慌张: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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