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175)
穿书后,系统偏要逼我当学霸 作者:作者:骆小妖
穿书后(175)
第569章 不想当科学家的苏小胖不是好小胖(2)
转眼又是三年过去。
明天是出高考成绩的时间。
结果凌晨三点,我妈就接到了青大招生办的电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去读青大,专业任选。
我妈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还是我爸稳重些,说好好考虑下。
到底是当老板的人。
然后我就被吵醒了,我其实才刚睡不到十分钟。
先前在《绿洲》做了个打怪的任务,我发现了个bug,给大姐姐发了消息,然后才睡的。
早上六点,北大也打电话来了。
这次我亲自婉拒了他们,说我已经选择了青大的计算机系。
他们还试图说服我,说北大的计算机系也不差,而且如果我愿意,还有硕博直读的机会。
我还是拒绝了。
我告诉他们,我想读大姐姐的母校,努力成为像大姐姐一样优秀的人。
他们不死心地问我,大姐姐的是青大哪位杰出校友。
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们。
倒不是我仗势欺人,只是顾苏一是我的姐姐,这是一件令我无比骄傲的事情,甚至比我成为高考状元还要自豪。
是顾院士啊对方感叹了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谢师宴那天,大姐姐和大姐夫竟然来了。
还带着可爱的之之小朋友。
我惊喜万分,甚至抛下了爸妈请的那些有头有脸的贵宾们,飞快地跑到休息室。
大姐姐!
大姐姐抬手摸摸我的头,欣慰地看着我:小诚长大了。
大姐姐,我也考了青大,学计算机,我想进大姐姐的科研团队。我望着大姐姐,认真地说。
那你还得继续努力才行,起码也得博士生毕业。大姐夫在旁边搭话。
我肯定可以!我郑重地保证。
舅、舅之之小朋友已经一岁多了,正在学说话。
我欢喜地接过胖嘟嘟的之之,大姐夫之前果然骗人,小时候胖胖的多可爱啊。
他小时候肯定也很可爱。
看之之小朋友就知道了。
之前大姐夫嘲笑他,肯定是嫉妒他。
大姐姐送给我我一份礼物。
一张进入星辰科技实验室的实习资格证。
我欣喜若狂,激动不已,但是怀里还抱着之之,不敢随便乱动,只能伸出一只手接过资格证,宝贝地放在口袋里。
大姐姐果然是最聪明的人,她懂我。
大姐夫也送了我一份礼物。
一辆跑车。
我:
苏小胖,你嫌弃我送的礼物?大姐夫似乎有些不爽。
没有没有。我赶紧否认,我只是在想之前一直忙着考试,技术退步了不少。
大姐夫轻哼了声。
爸妈也来了休息室。
外、外之之小朋友还不会喊外公外婆。
我妈笑得合不拢嘴,非要和我抢人,差点闪了腰。
小胖子的份量可不是唬人的。
一一,你们还去宴席上吗?我爸小心翼翼地问。
这么多年了,他和我妈还是放不开。
可我很清楚,大姐姐和大姐夫一直都把他们俩当成亲爸妈,把我当成亲弟弟。还有干爸干妈一家,对我也特别特别地好,每次我想躲清闲的时候就去干爸干妈家住。
去。大姐姐笑着说,我弟弟是S省的高考状元,我当然去!
爸妈露出欣喜的笑容。
他们考虑得太多了,我看着都觉得好累。
以后家里的公司我是不想管,请人好了,我只想尽快实现我当科学家的梦想。
多酷啊!
果然,大姐姐一出现,来参加谢师宴的那些贵客们都坐不住了,纷纷扬着笑脸打招呼。
一口一个顾院士,喊得别提有多亲切了。
这些商人的嘴脸还真是市侩啊。
没意思。
果然还是实验数据有意思些。
我逗着怀里的小胖子。
吃、吃之之小朋友指着桌子上的小兔子造型的点心,口水都流到我的衣服上了。
我给他拿了一个,结果小家伙还没吃两口呢,被大姐夫发现了。
苏小胖!大姐夫瞪着我,不许给他喂点心了!
我还没说话呢,沈奶奶就敲了他一下,你干什么呢,之之吃个点心怎么了?
妈!大姐夫气极,医生都说要控制之之饮食了,他超重了!
重什么重,长大就抽条了。沈奶奶瞪了他一眼,你不许说话。
这就是隔辈亲。
有一说一,怀里的小胖子确实挺重的,我抱了这么会儿手臂都发酸了。
不过,看见大姐夫吃瘪,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挨揍的就是我了。
我绷着脸,当着大姐夫的面拿走了之之小朋友啃了三分之一的小兔子点心。
他满意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只是他转过身陪着大姐姐应付打招呼的客人时,我立马换了个新的小兔子给之之。
之之,刚刚那个是绿豆味的,这个是牛奶味的,更好吃。
吃,吃之之小朋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真可爱啊!
我偷偷地掐了一把他肉肉的脸蛋,手感绝佳。
为了防止大姐夫转过头看见我在投食,我抱着之之小胖子去了别的桌,这样他就看不到了。
之之,舅舅当科学家好不好?我问小家伙。
小家伙嘴里塞满了点心,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说了些什么。
我当他是夸我。
高兴地抱着他又去转别的桌了。
一圈下来,小胖子被我喂饱了,肚子鼓鼓的。
我乐极生悲。
被大姐夫发现了。
第二天我就被大姐夫从床上挖了起来,去了他家的训练室。
再然后的事就不说了。
太丢脸。
反正我在沈家住了足足一个星期
第570章 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我一直都知道,修哥哥不喜欢自己。
我还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因为举报对手违法乱纪而被仇家追杀,妈妈在暴雨天里开着车带我逃命,可是最终还是被坏人追上了。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会死。
直到
沈彦修出现了,将狼狈的我抱了起来。
从那时起,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她梦见沈彦修于火光中走来,宛若神明。
他是我的救赎。
我在沈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大半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等着修哥哥放学回家。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叫沈彦庭的臭小孩就更完美了。
沈彦庭是修哥哥的亲弟弟,和我差不多大,一副拽上天的样子,谁也不服气,我烦死他了。
可看在修哥哥的面子上,我还要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玩。
我在沈家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父母在港城那边都安排妥当后,将我接走了。
我为此大闹了一场,直到父母同意我每年暑假都送她去沈家住,这才作罢。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而北大
北大有他的女孩。
没有我。
在哈佛的头一年,我过得特别痛苦,身心俱疲,可是每每想到我能早点回国,以最优秀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或许能改变他的心意。
那一年过年我没有回国,爸妈特意从国内赶过来陪我过年。
我的状态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好了很多。
哈佛优秀的学生太多太多了,我必须花十二分的精力才能保持好的成绩,我的好闺蜜一一却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在我还在努力为学业奋斗的时候。
她却已经成了国内最年轻的数学教授,甚至还代表青大去了普林斯顿开交流会。
她也来哈佛见了我。
那一晚,我再次哭了。
我似乎很久没哭过了。
在一一面前,我总能轻易地脱掉自己的伪装。
我告诉她,我真的好累好累,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那就不要坚持了,我养你呀。一一擦掉我的泪水,笑容里带着认真,我给你扶正,让沈小二当小。
我破涕而笑。
沈小二要知道了,估计恨不得揍死我吧。
只是今晚之后,我突然没那么难过了,就像是流血不止的心脏突然就结了痂,血止住了。
我不知道这与我而言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
我可能、大概,没那么爱修哥哥了。
十几年的坚持。
原来
真的可以放弃吗?
在那之后不久,胖子又来了。
唐宇这家伙好像无所事事,只要放长假就跑到M国来找我。
以前我不懂,可那一晚之后,我突然就懂了。
这家伙看上我了。
圣诞节那天,胖子又来了,说陪我过年。
我是华国人,不过洋年。我说。
胖子嘿嘿地笑:哦,说错了,陪你跨年。
你就没别的事情做吗?
他们都国内盯着,少我几天也没关系,你一个人在M国,多无聊了。阿辉交了个女朋友,浩子也有女朋友,咱们两只单身狗凑合着跨个年呗。
说的好有道理,我一个法律高材生竟然反驳不了。
然后
我们俩都喝多了。
睡了。
宁宁,我、我、我唐宇成了结巴,我会对你负责,我
我揉着发胀的太阳穴,没好气地说:负什么责啊,谁稀罕,都是成年人了,别玩纯情那一套好吗?
唐宇的脸色瞬间白了。
我让他去给我买药。
他一开始还不肯,说吃了伤身体,我头疼得厉害,懒得和他争,打电话准备给别人帮忙。
最后他抢走了我的手机,还是去了。
我仔细确认之后,是事后药,吃了以后警告他:死胖子,你要是敢将这件事说出去,咱俩就绝交!
唐宇苦笑了一声,眼里,满是血丝:好。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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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不想当科学家的苏小胖不是好小胖(2)
转眼又是三年过去。
明天是出高考成绩的时间。
结果凌晨三点,我妈就接到了青大招生办的电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去读青大,专业任选。
我妈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还是我爸稳重些,说好好考虑下。
到底是当老板的人。
然后我就被吵醒了,我其实才刚睡不到十分钟。
先前在《绿洲》做了个打怪的任务,我发现了个bug,给大姐姐发了消息,然后才睡的。
早上六点,北大也打电话来了。
这次我亲自婉拒了他们,说我已经选择了青大的计算机系。
他们还试图说服我,说北大的计算机系也不差,而且如果我愿意,还有硕博直读的机会。
我还是拒绝了。
我告诉他们,我想读大姐姐的母校,努力成为像大姐姐一样优秀的人。
他们不死心地问我,大姐姐的是青大哪位杰出校友。
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们。
倒不是我仗势欺人,只是顾苏一是我的姐姐,这是一件令我无比骄傲的事情,甚至比我成为高考状元还要自豪。
是顾院士啊对方感叹了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谢师宴那天,大姐姐和大姐夫竟然来了。
还带着可爱的之之小朋友。
我惊喜万分,甚至抛下了爸妈请的那些有头有脸的贵宾们,飞快地跑到休息室。
大姐姐!
大姐姐抬手摸摸我的头,欣慰地看着我:小诚长大了。
大姐姐,我也考了青大,学计算机,我想进大姐姐的科研团队。我望着大姐姐,认真地说。
那你还得继续努力才行,起码也得博士生毕业。大姐夫在旁边搭话。
我肯定可以!我郑重地保证。
舅、舅之之小朋友已经一岁多了,正在学说话。
我欢喜地接过胖嘟嘟的之之,大姐夫之前果然骗人,小时候胖胖的多可爱啊。
他小时候肯定也很可爱。
看之之小朋友就知道了。
之前大姐夫嘲笑他,肯定是嫉妒他。
大姐姐送给我我一份礼物。
一张进入星辰科技实验室的实习资格证。
我欣喜若狂,激动不已,但是怀里还抱着之之,不敢随便乱动,只能伸出一只手接过资格证,宝贝地放在口袋里。
大姐姐果然是最聪明的人,她懂我。
大姐夫也送了我一份礼物。
一辆跑车。
我:
苏小胖,你嫌弃我送的礼物?大姐夫似乎有些不爽。
没有没有。我赶紧否认,我只是在想之前一直忙着考试,技术退步了不少。
大姐夫轻哼了声。
爸妈也来了休息室。
外、外之之小朋友还不会喊外公外婆。
我妈笑得合不拢嘴,非要和我抢人,差点闪了腰。
小胖子的份量可不是唬人的。
一一,你们还去宴席上吗?我爸小心翼翼地问。
这么多年了,他和我妈还是放不开。
可我很清楚,大姐姐和大姐夫一直都把他们俩当成亲爸妈,把我当成亲弟弟。还有干爸干妈一家,对我也特别特别地好,每次我想躲清闲的时候就去干爸干妈家住。
去。大姐姐笑着说,我弟弟是S省的高考状元,我当然去!
爸妈露出欣喜的笑容。
他们考虑得太多了,我看着都觉得好累。
以后家里的公司我是不想管,请人好了,我只想尽快实现我当科学家的梦想。
多酷啊!
果然,大姐姐一出现,来参加谢师宴的那些贵客们都坐不住了,纷纷扬着笑脸打招呼。
一口一个顾院士,喊得别提有多亲切了。
这些商人的嘴脸还真是市侩啊。
没意思。
果然还是实验数据有意思些。
我逗着怀里的小胖子。
吃、吃之之小朋友指着桌子上的小兔子造型的点心,口水都流到我的衣服上了。
我给他拿了一个,结果小家伙还没吃两口呢,被大姐夫发现了。
苏小胖!大姐夫瞪着我,不许给他喂点心了!
我还没说话呢,沈奶奶就敲了他一下,你干什么呢,之之吃个点心怎么了?
妈!大姐夫气极,医生都说要控制之之饮食了,他超重了!
重什么重,长大就抽条了。沈奶奶瞪了他一眼,你不许说话。
这就是隔辈亲。
有一说一,怀里的小胖子确实挺重的,我抱了这么会儿手臂都发酸了。
不过,看见大姐夫吃瘪,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挨揍的就是我了。
我绷着脸,当着大姐夫的面拿走了之之小朋友啃了三分之一的小兔子点心。
他满意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只是他转过身陪着大姐姐应付打招呼的客人时,我立马换了个新的小兔子给之之。
之之,刚刚那个是绿豆味的,这个是牛奶味的,更好吃。
吃,吃之之小朋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真可爱啊!
我偷偷地掐了一把他肉肉的脸蛋,手感绝佳。
为了防止大姐夫转过头看见我在投食,我抱着之之小胖子去了别的桌,这样他就看不到了。
之之,舅舅当科学家好不好?我问小家伙。
小家伙嘴里塞满了点心,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说了些什么。
我当他是夸我。
高兴地抱着他又去转别的桌了。
一圈下来,小胖子被我喂饱了,肚子鼓鼓的。
我乐极生悲。
被大姐夫发现了。
第二天我就被大姐夫从床上挖了起来,去了他家的训练室。
再然后的事就不说了。
太丢脸。
反正我在沈家住了足足一个星期
第570章 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我一直都知道,修哥哥不喜欢自己。
我还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因为举报对手违法乱纪而被仇家追杀,妈妈在暴雨天里开着车带我逃命,可是最终还是被坏人追上了。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会死。
直到
沈彦修出现了,将狼狈的我抱了起来。
从那时起,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她梦见沈彦修于火光中走来,宛若神明。
他是我的救赎。
我在沈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大半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等着修哥哥放学回家。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叫沈彦庭的臭小孩就更完美了。
沈彦庭是修哥哥的亲弟弟,和我差不多大,一副拽上天的样子,谁也不服气,我烦死他了。
可看在修哥哥的面子上,我还要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玩。
我在沈家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父母在港城那边都安排妥当后,将我接走了。
我为此大闹了一场,直到父母同意我每年暑假都送她去沈家住,这才作罢。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而北大
北大有他的女孩。
没有我。
在哈佛的头一年,我过得特别痛苦,身心俱疲,可是每每想到我能早点回国,以最优秀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或许能改变他的心意。
那一年过年我没有回国,爸妈特意从国内赶过来陪我过年。
我的状态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好了很多。
哈佛优秀的学生太多太多了,我必须花十二分的精力才能保持好的成绩,我的好闺蜜一一却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在我还在努力为学业奋斗的时候。
她却已经成了国内最年轻的数学教授,甚至还代表青大去了普林斯顿开交流会。
她也来哈佛见了我。
那一晚,我再次哭了。
我似乎很久没哭过了。
在一一面前,我总能轻易地脱掉自己的伪装。
我告诉她,我真的好累好累,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那就不要坚持了,我养你呀。一一擦掉我的泪水,笑容里带着认真,我给你扶正,让沈小二当小。
我破涕而笑。
沈小二要知道了,估计恨不得揍死我吧。
只是今晚之后,我突然没那么难过了,就像是流血不止的心脏突然就结了痂,血止住了。
我不知道这与我而言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
我可能、大概,没那么爱修哥哥了。
十几年的坚持。
原来
真的可以放弃吗?
在那之后不久,胖子又来了。
唐宇这家伙好像无所事事,只要放长假就跑到M国来找我。
以前我不懂,可那一晚之后,我突然就懂了。
这家伙看上我了。
圣诞节那天,胖子又来了,说陪我过年。
我是华国人,不过洋年。我说。
胖子嘿嘿地笑:哦,说错了,陪你跨年。
你就没别的事情做吗?
他们都国内盯着,少我几天也没关系,你一个人在M国,多无聊了。阿辉交了个女朋友,浩子也有女朋友,咱们两只单身狗凑合着跨个年呗。
说的好有道理,我一个法律高材生竟然反驳不了。
然后
我们俩都喝多了。
睡了。
宁宁,我、我、我唐宇成了结巴,我会对你负责,我
我揉着发胀的太阳穴,没好气地说:负什么责啊,谁稀罕,都是成年人了,别玩纯情那一套好吗?
唐宇的脸色瞬间白了。
我让他去给我买药。
他一开始还不肯,说吃了伤身体,我头疼得厉害,懒得和他争,打电话准备给别人帮忙。
最后他抢走了我的手机,还是去了。
我仔细确认之后,是事后药,吃了以后警告他:死胖子,你要是敢将这件事说出去,咱俩就绝交!
唐宇苦笑了一声,眼里,满是血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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