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对地方对百姓们的付出。

    也或许,当人食不果腹的时候,他们只需要一个能够活下去的理由,一个他们知道有钱有粮的地方。

    要说如今商人地位的改变,胡商的感觉是最明显的。

    他早年走南闯北,吃了许多苦头,到老了身体不行了,干脆收拾家当,移民到了南海,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局,也冒充一下文化人。嗯,他这个叫投资移民来的。

    身量颀长的青年走进胡商的店里,看着躺在摇椅上睡得直打呼噜的胡商摇了摇头,转头递了一张收条给伙计,小声问:“我上个月在这儿定的书来了没?”

    伙计一看收条,同样小声回道:“来了。客人您少坐,我马上给您取来。”这位客人订的书可不少,那收条上面虽然统共就几行字,可是书名后面都跟着系列、全集的字样。五六套书,装起来有一箱子呢!

    店铺的门脸很窄小,进深却很深,内部也没显得阴暗,一整面墙的玻璃窗,外加屋顶的几扇天窗,让书局内部十分明亮。错落摆放的各种花草,又让书局显得别有一番雅致。

    二楼除了小仓库外,还有几个小小的读书室。

    伙计很快从二楼拖了一个木箱子出来,沉重的分量压得伙计下楼梯的时候,脚步声嘭嘭嘭地响。

    胡商猛然惊醒,装模作样地摸了摸额头上的虚汗,瞪着伙计:“跟你说了多少次,重东西别图省事一次性搬,弄得跟什么怪兽来了一样。”

    伙计被这么骂也不怕,嘿嘿一笑,把箱子上的小条撕下来和青年的收条交换了一下:“客人,您要的书都在里面了,我给您打开看看?”

    青年点了点头:“好。”他没急着核对,而是招呼胡商,“胡老先生。”这位可是他们家二少跟前的老人了。那么多年下来,哪怕不是一家人,也胜似一家人。

    胡商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不是刘家小子嘛!总算是来了南海了。”

    “是。”青年刘厚微笑着点了点头。当初他家妹子小蓉被二少爷重新安排了一个身份,做了刘丽娘的妹妹,后来也是跟着刘丽娘东奔西跑,他这个嫡亲的哥哥还得靠边站。

    如今刘丽娘当了南海国明面上的总统,刘小蓉自然是得跟过来的。虽说在二少爷的地盘上,他并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可是当哥哥的总归、还是……好吧,他就是放不下心来,总觉得自己那个一个人能单挑掉一个土匪窝的妹妹,出门还会被人欺负……

    所以,他家小蓉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现在竟然还直接管起了城防军,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女将军。

    胡商大概知道一点其中的事情,问道:“那这次是不走了?”

    刘厚并没有正面回答,只含糊道:“看看再说吧。”

    他自己心里面也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安定下来。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他幼年在京城,日子过得还算宽裕;后来娘死了,爹生意失败,避走京畿的村子;后来亲爹继母卖给了平西王府……

    他并不够优秀,做奴仆也无法做到主人身边;却也并不蠢笨,至少能在一干奴仆中,能够成为百里坊的伙计,继而做到掌柜,渐渐能够独当一面有钱,就是任性!。

    现在,主人家放还了他的卖身契,他却有些无所适从起来。将书箱放到车上,他慢慢牵着骡子往回走,抬头看着蓝天白云叹气:“年假啊……”突然之间有了那么长时间的假期,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二少爷真是给他出了个难题。

    早年奔波他一直是被动的,现在可以安定下来,他发现自己却有些定不下来了。

    身处阮氏商业帝国的高位多年,他也攒下一笔不菲的家财。在南海购置一间像样的房子一点都不难,哪怕他一年住不了一个月。

    南海城的街道很宽,哪怕骑着大象走路,也不会拥挤……

    刘厚面无表情地看着从大象背上跳下来的妹子:“这是去哪儿?”什么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样子,他根本就不屑说。当年他妹子十分姑娘的时候,差点被他爹卖给地主人家的白痴儿子当媳妇;与其被人欺负,还不如凶悍一点。

    “山大王派我来巡山。”刘小蓉嬉皮笑脸地顶顶她哥的腰侧,“巡城呢!哥,听说你这次有三个月的年假,顺便把婚事给办了吧?您都一大把年纪了。”

    刘厚真心恨不得把妹子暴揍一顿,可惜打不过,他忍!“别说你哥我,你自己呢?有看中的人没?趁着哥在,去给你上门提亲。”

    “噫!我看中了自己会去抢……让丽娘姐帮我提亲,你在不在的不重要啦,反正我会记得给你寄帖子,到时候你人过来就行了呗!”

    刘厚:真心想把妹子揍一顿!所以,究竟是谁把他妹子教成这样的?!

    “懒得跟你说,我回去了。”他一定跟南海八字不合,花钱在这里买宅子绝对是一项失败的投资。

    刘小蓉还在兀自遗憾:“哥啊,你就是厨艺太差,要不然我就能替你和丽娘姐保个媒了。”

    刘厚:不,他完全不想和那个女暴龙有任何联系!不过厨艺什么的,倒不是不能考虑,反正他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南海食材丰富,正好可以练练手。

    一天时间内,刘厚烧了三次厨房,立刻放弃这个不可能任务,觉得自己还是去找食材更靠谱一些,于是通过员工福利,登上了一艘发往西方的海船。

    海上的日子很悠闲,海钓、游泳、吃海鲜←那是别人的生活,和晕船的人毫无关系。

    三个月后,海船返航。刘厚整个人都瘦了好几圈,是被一个头上插着鸟毛的男人背下来的。

    刘小蓉张大了嘴巴,看着陌生男人身上就裹着一条白色的细麻布,要不是浑身金灿灿的首饰,还真有点像是披麻戴孝。

    男人很高,甚至比那些匈人还高一些。身上的那件勉强算是衣服一样的细麻布,并没有太多遮蔽作用,露着一边肩膀,胳膊腿全在外面,一身微黑的皮肤像是刷了蜂蜜一样闪闪发光;加上那一身金子,简直闪得让人睁不开眼。

    刘小蓉靠近了两步,男人立刻停下脚步,眼中透着戒备地看着她,用一种生硬的周话说道:“让开!”语气中完全就是一副身在高位的命令语气。

    刘小蓉顿时就怒了:“你才让开!放下我哥!”

    刘小蓉说得又气又急,还带了点口音,男人皱着眉头仔细听,还是没听懂,重复:“让开!”这回,他的口气中带了更多的不耐烦。他的阿厚已经很不舒服了,得马上休息!

    “把我哥放下!”别以为背着她哥,她就不敢揍!

    男人拧起眉头,伸手把刘小蓉拨到一边,三步两步带着刘厚消失在人来人往的码头。

    刘小蓉:“……”

    船长看到刘小蓉,有些莫名:“刘将军,你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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