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的现代追夫记 作者:作者:提芜
太后的现代追夫记by提芜(43)
我还跟她说一定要擦干净眼睛不能被骗走身子,否则以后她郎君肯定不高兴。
金佳不听,怪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懒得理她,心想我在纥罗街不知道见了多少人情世故。
男欢女爱是真,但彼此之间的承诺却比金叶子还薄。一张嘴皮子上下动动,好话谁不会说?
阿准烈要真是爱她,就该抢到王位八抬大轿风风光光把人娶进宫,而不是欺负金佳年纪小,三言两语哄骗她。
事实也证明我很太聪明,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
金佳为了阿准烈的花言巧语足足等了两年,拖到十五岁都不嫁人。
可是阿准烈做什么了?他一点也没得到王上的青睐,反而在和大庸的战斗中身负重伤,失踪了。
那段时间从来乖巧听话的金佳一门心思要逃出去。但她走不了,就叫我去打听消息。
可我也只是个女子,我能找谁打听消息?
金佳跟我说,如果阿准烈死了,她一定也不苟活,要去黄泉路上找他。
我都要气疯了,抓着她的胳膊晃,骂她:你怎么这么蠢?阿准烈除了会说好话还给过你什么?你要是敢死,我现在就去告诉大人!
她捂着脸呜呜哭起来,搞得我也跟着一起哭。
傻瓜金佳,你别信他了。
那一年,丧妻一年的三王子登府求娶。他是最有机会成为新王的人,塞勒达大人对这门亲事很满意。
送来的吉服金佳没有试穿,她不哭不闹,我却更加担心。
我觉得,她恐怕真的会寻死。一向温柔的女人一旦狠心,那会比谁都可怕。
而最让我担心的是,阿准烈在两个月后生还。
听说是敏乞家的女儿机缘巧合救了他,这段时间也是她在照顾。敏乞大人正好借此机会,请王上赐婚,婚期比三王子晚一个月。
我坐在金佳的屋子里用针扎那两个布偶,一个是阿准烈,一个是敏乞曼。
我说阿准烈背信弃义说话不算话,这个敏乞曼也是小人以恩要挟,他们都该死。
金佳那时候身上试穿的吉服还没换下,轻轻笑着将布偶拿过去,很温柔的把针全摘下。
她说:阿准烈知恩图报,敏乞曼心地善良,能成亲也是好事。
我想问她你不难受吗?难受就骂一顿吧。
可我什么都说不出口,只能把布偶烧掉。
第二年春天,金佳出嫁。
她不打算带我去三王子府,给了我卖身契和银钱,叫我好好找个老实人过日子。
我最后一次送她,心里一直以来坚守的要嫁进豪门的想法有些动摇。
穷人.妻,贵人妾,要怎么选?
但我没机会再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婚礼后有个穿红衣服的老太监过来叫我去送茶。今日宫里不少人也在当值,他看上去也挺有地位,我自然不敢不听。
屋子里是个中年男人,周身气势逼人,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我只扫了一眼,不敢再抬头看。
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冯时。他又问了我家里的情况,总之既不喝茶也不叫我走。
后来,等宴席散去,他让我和他坐同一辆车,将我带进王宫。
这是契由的大王,契由最尊贵的男人。
是做穷人.妻,还是贵人妾?
我还没想好,但他帮我做了选择。
王上是一个很雷厉风行的君主,但也是一个不错的夫君。
或许是我年纪小,他对我很好,只是房事上会把人弄的很疼,怎么哭都不理。但我相信,这也是因为他喜欢我。
他偶尔会去围场打猎,和我共乘一骑。
他还为我猎过一只狐狸,一箭穿眼,皮毛半点也没有弄脏。
我住在他的书房后面,是整个王宫离他最近的女人。
谁都知道我是风头最盛的新宠,滔天的繁华也叫我迷了眼。
我觉得,他一定是我的真命天子。
那天我戴着王后送来的金钗坐在那儿等他回来用膳,他确实来了。原本也一直对我百依百顺,却在看见簪子后变得心不在焉。
那是头一回,他在这里用了晚膳却不留宿。
他还带走了我头上的金簪,出了门就去找王后。
这下我才清醒过来,他宠爱我不过是因为我足够年轻足够漂亮,但是过几年还会有比我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
这种爱是皮相,心里的位置不会占走一点。
我忽然觉得有些难受,后悔没早点听金佳的话找个好人嫁出去。
王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我在宫里没事闲逛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会做糖人的老太监,他也是汉人。
我很高兴,管他叫福明,让他做我的总管大太监。
后来再闲逛,又遇上三王子。他对我很不尊重,手脚也不安分。
这种男人配金佳,真是不值当!
我和金佳只能在宫宴上远远见一面。她过得很不好,整个人一直没什么精神,被三王子逼着喝了好几杯酒。
阿准烈也在,却没见到那位敏乞曼,听说怀着孕,胎象不稳不宜走动。
哼,这就是男人,前脚跟你说非你不娶,后脚就能跟别人生孩子。
我厌恶阿准烈,但不妨碍他找到我。他要我帮忙,印下王上的印玺图纹。
我又不是傻子,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想造反,他要伪造旨意。
但我得帮他。
他说如果不是他成为新王,任何一个人上位我都必定会沦为玩物。
但如果是他,他会给我太后的位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有金佳,他会娶她为妻,不用再忍受喜怒无常的三王子。
条件很诱人。
于是在王上处理政务的时候,我凑在身边说要帮他盖章。他也没有怀疑,大概是觉得我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翻不出什么花样。
我只管把图纹交出去,再给王上喂一碗汤便可。
等到阿准烈杀光那些手足将瘫痪在床的老王上囚禁在偏殿时,我去看了他。
昔日里威猛的男人如今也苟延残喘,浑身上下都是遗臭味。
我没有走近,既怕他伤我也嫌他的味道。
他骂我无耻,说我必定与阿准烈通奸,如此忘恩负义。
看到他一点也不得动弹,我有种觉得爽快。
我告诉他,阿准烈答应会让我成为太后,我就是为了这个才会害他。
最初我把他真心当我郎君,可是他给我的只有玩弄,那就怪不得我舍弃他去追求更多的荣华富贵。
老王上死后,我开始了最随心所欲的日子。永寿宫是我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算有什么惹到阿准烈的地方金佳也会帮我求情。
我养了很多好看的小公子,他们一个比一个听话,也比老王上待我温柔。
穷人.妻,贵人妾,无论哪条路,只要有本事都能走成康庄大道。
但是我翻船了。
魏璋玉是我见过最不一样的男人,他明明是个阶下囚,长得比其他小公子还娇弱,却敢像老王上一般看不起我。
我想像熬鹰一样把他的硬骨头泡软,让他在温柔乡里沉沦,最后再一脚踹开看他还敢不敢猖狂。
但最后溺死在温柔乡里的,却不只他一个人。
回想我这一生啊,前半辈子被繁华迷乱了双眼,还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宁愿找一个爱我的男人过一辈子的清贫生活,也不会再沉溺于纸醉金迷的繁华。
是因为他,我才懂得何为女儿家的娇羞。
我爱他,纵使再多的选择摆在面前,我也只要他。
作者有话要说:
呜,写完了写完了!
大家也能看出来我是个小白,前面连分段都不知道,让大家看的很辛苦
原本还打算写耿娄的一篇番外,但是没时间了,我要准备期末考试去,嘤嘤嘤~
这篇文章就到此为止,为爱发电,说写完就写完,不过后面应该会笔名自杀重来一回(等我考完后再仔细改一改,争取写好一点)。
所以,或许当你某一天还能想起提芜这个笔名随手一搜,正好能看到更完善的故事。
江湖很大,世界很小。
谢谢每一位点开文章的小伙伴,
让我们有缘再见!
恋耽美
太后的现代追夫记by提芜(43)
太后的现代追夫记by提芜(43)
我还跟她说一定要擦干净眼睛不能被骗走身子,否则以后她郎君肯定不高兴。
金佳不听,怪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懒得理她,心想我在纥罗街不知道见了多少人情世故。
男欢女爱是真,但彼此之间的承诺却比金叶子还薄。一张嘴皮子上下动动,好话谁不会说?
阿准烈要真是爱她,就该抢到王位八抬大轿风风光光把人娶进宫,而不是欺负金佳年纪小,三言两语哄骗她。
事实也证明我很太聪明,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
金佳为了阿准烈的花言巧语足足等了两年,拖到十五岁都不嫁人。
可是阿准烈做什么了?他一点也没得到王上的青睐,反而在和大庸的战斗中身负重伤,失踪了。
那段时间从来乖巧听话的金佳一门心思要逃出去。但她走不了,就叫我去打听消息。
可我也只是个女子,我能找谁打听消息?
金佳跟我说,如果阿准烈死了,她一定也不苟活,要去黄泉路上找他。
我都要气疯了,抓着她的胳膊晃,骂她:你怎么这么蠢?阿准烈除了会说好话还给过你什么?你要是敢死,我现在就去告诉大人!
她捂着脸呜呜哭起来,搞得我也跟着一起哭。
傻瓜金佳,你别信他了。
那一年,丧妻一年的三王子登府求娶。他是最有机会成为新王的人,塞勒达大人对这门亲事很满意。
送来的吉服金佳没有试穿,她不哭不闹,我却更加担心。
我觉得,她恐怕真的会寻死。一向温柔的女人一旦狠心,那会比谁都可怕。
而最让我担心的是,阿准烈在两个月后生还。
听说是敏乞家的女儿机缘巧合救了他,这段时间也是她在照顾。敏乞大人正好借此机会,请王上赐婚,婚期比三王子晚一个月。
我坐在金佳的屋子里用针扎那两个布偶,一个是阿准烈,一个是敏乞曼。
我说阿准烈背信弃义说话不算话,这个敏乞曼也是小人以恩要挟,他们都该死。
金佳那时候身上试穿的吉服还没换下,轻轻笑着将布偶拿过去,很温柔的把针全摘下。
她说:阿准烈知恩图报,敏乞曼心地善良,能成亲也是好事。
我想问她你不难受吗?难受就骂一顿吧。
可我什么都说不出口,只能把布偶烧掉。
第二年春天,金佳出嫁。
她不打算带我去三王子府,给了我卖身契和银钱,叫我好好找个老实人过日子。
我最后一次送她,心里一直以来坚守的要嫁进豪门的想法有些动摇。
穷人.妻,贵人妾,要怎么选?
但我没机会再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婚礼后有个穿红衣服的老太监过来叫我去送茶。今日宫里不少人也在当值,他看上去也挺有地位,我自然不敢不听。
屋子里是个中年男人,周身气势逼人,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我只扫了一眼,不敢再抬头看。
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冯时。他又问了我家里的情况,总之既不喝茶也不叫我走。
后来,等宴席散去,他让我和他坐同一辆车,将我带进王宫。
这是契由的大王,契由最尊贵的男人。
是做穷人.妻,还是贵人妾?
我还没想好,但他帮我做了选择。
王上是一个很雷厉风行的君主,但也是一个不错的夫君。
或许是我年纪小,他对我很好,只是房事上会把人弄的很疼,怎么哭都不理。但我相信,这也是因为他喜欢我。
他偶尔会去围场打猎,和我共乘一骑。
他还为我猎过一只狐狸,一箭穿眼,皮毛半点也没有弄脏。
我住在他的书房后面,是整个王宫离他最近的女人。
谁都知道我是风头最盛的新宠,滔天的繁华也叫我迷了眼。
我觉得,他一定是我的真命天子。
那天我戴着王后送来的金钗坐在那儿等他回来用膳,他确实来了。原本也一直对我百依百顺,却在看见簪子后变得心不在焉。
那是头一回,他在这里用了晚膳却不留宿。
他还带走了我头上的金簪,出了门就去找王后。
这下我才清醒过来,他宠爱我不过是因为我足够年轻足够漂亮,但是过几年还会有比我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
这种爱是皮相,心里的位置不会占走一点。
我忽然觉得有些难受,后悔没早点听金佳的话找个好人嫁出去。
王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我在宫里没事闲逛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会做糖人的老太监,他也是汉人。
我很高兴,管他叫福明,让他做我的总管大太监。
后来再闲逛,又遇上三王子。他对我很不尊重,手脚也不安分。
这种男人配金佳,真是不值当!
我和金佳只能在宫宴上远远见一面。她过得很不好,整个人一直没什么精神,被三王子逼着喝了好几杯酒。
阿准烈也在,却没见到那位敏乞曼,听说怀着孕,胎象不稳不宜走动。
哼,这就是男人,前脚跟你说非你不娶,后脚就能跟别人生孩子。
我厌恶阿准烈,但不妨碍他找到我。他要我帮忙,印下王上的印玺图纹。
我又不是傻子,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想造反,他要伪造旨意。
但我得帮他。
他说如果不是他成为新王,任何一个人上位我都必定会沦为玩物。
但如果是他,他会给我太后的位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有金佳,他会娶她为妻,不用再忍受喜怒无常的三王子。
条件很诱人。
于是在王上处理政务的时候,我凑在身边说要帮他盖章。他也没有怀疑,大概是觉得我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翻不出什么花样。
我只管把图纹交出去,再给王上喂一碗汤便可。
等到阿准烈杀光那些手足将瘫痪在床的老王上囚禁在偏殿时,我去看了他。
昔日里威猛的男人如今也苟延残喘,浑身上下都是遗臭味。
我没有走近,既怕他伤我也嫌他的味道。
他骂我无耻,说我必定与阿准烈通奸,如此忘恩负义。
看到他一点也不得动弹,我有种觉得爽快。
我告诉他,阿准烈答应会让我成为太后,我就是为了这个才会害他。
最初我把他真心当我郎君,可是他给我的只有玩弄,那就怪不得我舍弃他去追求更多的荣华富贵。
老王上死后,我开始了最随心所欲的日子。永寿宫是我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算有什么惹到阿准烈的地方金佳也会帮我求情。
我养了很多好看的小公子,他们一个比一个听话,也比老王上待我温柔。
穷人.妻,贵人妾,无论哪条路,只要有本事都能走成康庄大道。
但是我翻船了。
魏璋玉是我见过最不一样的男人,他明明是个阶下囚,长得比其他小公子还娇弱,却敢像老王上一般看不起我。
我想像熬鹰一样把他的硬骨头泡软,让他在温柔乡里沉沦,最后再一脚踹开看他还敢不敢猖狂。
但最后溺死在温柔乡里的,却不只他一个人。
回想我这一生啊,前半辈子被繁华迷乱了双眼,还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宁愿找一个爱我的男人过一辈子的清贫生活,也不会再沉溺于纸醉金迷的繁华。
是因为他,我才懂得何为女儿家的娇羞。
我爱他,纵使再多的选择摆在面前,我也只要他。
作者有话要说:
呜,写完了写完了!
大家也能看出来我是个小白,前面连分段都不知道,让大家看的很辛苦
原本还打算写耿娄的一篇番外,但是没时间了,我要准备期末考试去,嘤嘤嘤~
这篇文章就到此为止,为爱发电,说写完就写完,不过后面应该会笔名自杀重来一回(等我考完后再仔细改一改,争取写好一点)。
所以,或许当你某一天还能想起提芜这个笔名随手一搜,正好能看到更完善的故事。
江湖很大,世界很小。
谢谢每一位点开文章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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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的现代追夫记by提芜(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