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by糖煮刀片(54)
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作者:作者:糖煮刀片
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by糖煮刀片(54)
季晓光摇摇头:没事,有些饿了吧。
早晨他不停投喂方戈,保证他在出城前不会乱吃东西,如果方戈在大街上饿肚子,很可能把包子铺连厨子带招牌一起吃了。
方戈吃饱就睡,在城内走动不便,暂时变为狗狗,不过不是小狗而是中型犬了。
一团狗蜷缩在马车里,季晓光差点坐到他身上。
吃食不必储备,在路上就能买,飞奴去采购还未回来,沈连庭道:马上到城门口了,想吃什么,就叫来沿路的小贩买。
手里被放了沉甸甸的小荷包,季晓光看他:那你呢?
这时马车停下了,城门已到,一队士兵在下面看守,还有领头的校尉在登记、盘问。
此次须低调出行,我亲自去交涉。
去一趟玄谷森林,路途遥远,还不知何时能回来,宣乐城内变化不定,不可预估。
沈连庭嘱咐他待在马车上不准走,在原地等一会儿,不过有方戈陪着,他也不害怕。
越靠近城门,买糕点热食的小贩越多。季晓光看到前面排起长龙的百姓和马车,都是要进出城门的。
他一身月锦中袍,束发的带子上镶嵌着质地极好的墨玉,皮肤细致如美瓷,一看便知是富家的小公子。
不用他喊,小贩们就主动靠过来,热情地推销自家的吃食。
季晓光照单全收,都买了小份尝尝鲜。
还有几个乞丐小孩来讨吃的,脏兮兮的小手拉扯他的袖子,季晓光毫不嫌弃的分出些吃的给他们。
等待孩子们跑开,他远远看见一家茯苓糕的店铺,生意火爆,香气四溢。
窜动鼻尖闻了闻,他终于知道是什么勾起他肚子饿了。
好想吃啊,不过买的人也好多
季晓光趴在马车轩窗眺望,一个没注意,沈连庭给的小荷包掉出去,咕噜咕噜滚到木轮旁边,他只能在马车上干瞪眼。
沈连庭不许他下车,可若不捡,荷包里好些银子,肯定会被人抢走。
他纠结不已,忽闻一男子声音:小公子,这是你的荷包吗?
这声音温润好听,季晓光低头一看,荷包被一温文尔雅的男子捡起来,正对他轻笑。
他先愣了下,接过荷包,忙道:多谢!多谢!多谢公子。
男子周身仿佛有圈淡雅如雾的柔光,与方映清的风雅不同,这位给他的印象,真真温柔到了骨子里。
举手之劳。男子微微颔首,端着简洁略带华美的气质。
季晓光更不好意思了,不停道谢,这荷包里不光银子多,还是沈连庭给的,失而复得,他直接把这位提升到大大的好人的位置。
事发突然,两人仅隔了面马车车窗,季晓光发现男子身量不太对,垂眼瞧了瞧,这男子居然坐在轮椅上。
这么俊的公子身患残疾,他不由得怔住,一时哑然。
见季晓光不说话,男子道:小公子,你可是想吃茯苓糕?
季晓光回神,对眼前男子又附加一份敬重:啊想吃,不过今日我可能吃不到了。
男子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份油纸包,季晓光打开看看,居然是新鲜扑鼻的茯苓糕。
赶巧多买一份,小公子不必客气。
季晓光感动的泪水从嘴里流出来,心道这是上天听到他想吃茯苓糕的祈愿,派天使来帮忙的?
那我把糕点的钱给您。
不必,是请小公子吃的。
不过无功不受禄,他挠了挠头,羞涩道:公子你为何要给我啊?我怪难为情的。
男子道:因为,我对小公子一见钟情。
季晓光张大嘴巴,好半晌:啊?
他原想是什么可亲的温柔公子,怎么一开口就说这话,还突然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台词。
男子笑容未变,双眼半眯道:小公子如此俊俏,在下一见倾心。
他仿佛在念着世代歌颂的诗集,不徐不疾地陈述自己的想法。
小公子尊姓大名?是哪家的?可有婚配?
名字就不必了,季晓光谨慎的想他承认自己现在很好看,觊觎的人不少,但这么直截了当来搭讪的还是头一次见。
况且人家这么有礼貌,他不好意思放狗赶人啊。
他并不喜欢男子,只不过恰好喜欢沈连庭罢了。
只能委婉疏离地表示:还未婚配,不过有疼我的夫君,我们定会成亲的。
许是外面日头大,男子有些睁不开眼,他明显失望了一下,却依旧笑道。
没关系,若未下聘,便算不上夫妻。
只看他笑意更深,却说出截然相反的话:倘若成亲,也能和离,或者
他缓缓吐出两个字:丧夫。
闻言,季晓光皱紧眉头,看着男子依旧春风拂面,心里泛起一身恶寒。
果然不能以貌取人,这人看起来很危险。
而方戈似乎也察觉异样的气息,睁开大大的狗眼,喉咙里发出沸腾的咕噜声。
男子并不在意季晓光明显的反感,自顾自道:在下温城,小公子,后会有期。
不待季晓光说什么,便熟练地转动轮椅的轮轴,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手里还有男子送的茯苓糕,他想了想还是扔掉了,坐回马车里,他边摸方戈的狗头边道。
那个人身上,有什么味道吗?
方戈维持狗狗形态道:药,药味。
那个叫温城的男子,皮肤的确白到不想真人,唇色很浅,许是身体不好,被药罐子养大的吧。
回想温城所说的话,季晓光不禁毛骨悚然,这都什么人啊
片刻沈连庭回来了,他将方才遇到那人之时说与沈连庭听。
沈连庭抿唇不语,等到出城后道:那人是何样貌?
季晓光如实道:笑起来很温柔,也很俊,不过看起来是病秧子,哦,还坐着轮椅!
沈连庭不已察觉地一怔,并未在多说什么,抱着他道:若再见到陌生人,不许搭话。
季晓光算吃了教训,再三保证:不会了!
此次同行的只有他们二人还有飞奴枭鸟,走走停停但没有浪费时间,却也走了十多天。
他们时不时要弃了马车,沈连庭御剑飞一段路,走到人兴小镇再购置物品,买新的马车良马。
不过若两三日找不到留宿的地方,就只能找些靠近水源的地方,露宿在那了。
对于季晓光来说都无所谓,反正沈连庭的怀抱就是床,怎么睡都很舒服。
两人正处在热恋小情侣阶段,都对彼此充满热情。
有时他还会被沈连庭拉进小树林,两个人解解馋什么的
方戈!你看看你,都多久没洗澡了!臭死了!
这天他们停在一处宽阔的溪流边,日光照耀水面波光粼粼,好在林荫开阔,坐在溪边十分凉爽。
方戈维持人形,他听季晓光这么说,自己也在身上嗅了嗅,嫌弃地皱起鼻子。
季晓光想不明白,初见方戈时,也是个干净无异味的好狗狗,现在怎么都快到招苍蝇的地步了?
他想,难道方戈跟着他后,从野狗变成宠物狗,生活也不能自理了吗?
季晓光问他,方戈委屈道:从前,沙子,滚滚,干净了。
这样啊,对不住,是我的问题。
季晓光叹气,走了这么多天,别说让方戈找个沙堆滚滚,就连热水都没怎么碰过。
谁叫方戈把时间花在吃上了呢
他总感觉方戈在进行自我调节,吃这么多食物也是为了补充供给,既然今天没事,何不给方戈洗洗澡。
从乾坤袋里取出皂角,挑出最大块的给方戈用。
还有方戈目前处于人类行为学步中,一切都要季晓光来教,现在能饭钱便后洗洗抓就不错了,不指望他能自己洗澡。
他让方戈变化兽态在溪流里洗洗,不过这块头确实有些大,威风凛凛的一只大狗狗,乖顺的趴在溪水里。
可他还没下水,就遭到沈连庭强烈的反对。
你不许动,让枭鸟还有飞奴洗。
季晓光为难:可方戈这个样子太大了,就算四个人,也要洗好半天。
溪水清澈见底,许多游鱼好奇地围观这个毛茸茸的庞然大物,在这大片阴影下畅游。
别说四个人,沈连庭不可能动手,也不许他帮忙,那怎么办?
这时,只听沈连庭一声响指,嗖地从四面八方出现十几个暗卫,一齐跪在季晓光面前。
他们,你把他们带出来了?季晓光大惊。
沈连庭颔首:对。
一直跟着我们?可我怎么完全不知道!
沈连庭一挥手,这些暗卫便都去洗狗狗,场面顿时很滑稽。
我只许他们暗中保护,不过放心,这些暗卫形影不离地跟着你,不必担心遇到危险。
季晓光忽地想到什么,脸色白了白:那,那我们,我们,那个,他们,也,也看着吗
沈连庭自然不会让其他人看看季晓光的身子,不过大多时候,这些暗卫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季晓光听后,羞赧嗔怒:怎么能这样!
他恨不得投溪死了算了,头一次在沈连庭肩上锤了几下:我我我,我再也不,不和你哼!!
季晓光上蹿下跳害羞的样子,沈连庭喜欢的紧,主动认错道:下不为例,我保证。
不过这次季晓光硬气十分,让沈连庭三天没碰到,不过后果就是,一次性补齐了三天的量。
第八十七章 不必要的法子
季晓光虽知去玄谷森林的路程远,也没想到会花去大半个月的时间,一半坐马车,一半御剑,途中并非一帆风顺。
经过山野会遇到强盗,密林会遭遇灵兽。但有这些暗卫在,强盗直接杀掉,有袭击人类的灵兽都被方戈当做粮食吃了,皆是有惊无险。
还有多久能到?
燃起的火堆噼啪作响,季晓光缩在一边,捡了个树枝百无聊赖地扒拉。
沈连庭把烤好的野味递给他:还有五日,怎么了?
季晓光没什么胃口,扔掉树枝,双手托腮道:都是因为我吧,拖了这么久还没到玄谷森林。
这一行人里只有他是弱鸡,若不是要照顾他,沈连庭早就到了。
季晓光心心念念要治沈连庭的眼睛,可不能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沈连庭宽慰道:无事,我的眼睛只模糊不清,并未到严重的地步。
季晓光忧心瞧他:可是,既然有办法,那就快去治疗啊。
说到底他还是愧疚的,沈连庭为他做了很多,眼睛又坏了,他真的想要弥补些什么。
但沈连庭却沉默了,木柴堆积的火焰跳动,逐渐燃尽,比刚才暗了许多,良久他道。
此次去,主要为了还书,治眼睛......我并未抱太大希望。
季晓光大为不解:为什么?
沈连庭平静道:我派入玄谷森林的暗卫来报,说玄谷门新一任的宗主,一年前重伤昏迷,醒来后养病至今,对外拒不待客。
季晓光道:可你也是为了把典籍物归原主,不管怎样,就算不见宗主,起码帮你治疗眼睛。
沈连庭摇摇头:魔剑灵光太强,只有宗主能祛除其魔性。
况且玄谷门宗主与我们非亲非故,他们没有理由非帮不可。
季晓光情绪低落,感受沈连庭的大手在他发顶摩挲,下定决心,我管他宗主不宗主,不帮沈连庭治眼睛,我让他脑袋开小红花!
他其实一直偷偷练习,掌握要领不难悟懂,现在他完全可以掌握体内毒素,控制红艳艳种子在人体内爆开的时间。
不然,如果不小心把血沾到朋友身上,那可就无力回天了。
第一个实验对象,就是顾效成,死的是惨了点,不过红花毒素有麻痹神经的作用,整个过程并不痛苦。
这点也有操控性,也就是说,季晓光可以选择到底用不用麻痹神经的毒素。
第一次激发毒素时,他完全不可控,红花蔓延最终突破肉体,这个过程和痛已经不是一个级别了,所以说,那个黑衣男人才是死的最惨的
堆火渐小,沈连庭索性让枭鸟踩灭了,这几天有马车,他们便在里面休息。
夜深了,睡吧。沈连庭牵着季晓光起身。
季晓光嗯了声,林中漆黑一片,阴风阵阵,两人向马车方向走了几步,忽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
沈连庭顿住脚,宽大的袖子罩住季晓光。
季晓光道:沈连庭,有什么东西吗?
心脏骤然加快跳动,四周什么都看不清,可突然,不远处接连闪烁墨绿的幽光,伴随着阵阵低吼,正不断靠近这里。
沈连庭看得不清楚,枭鸟前去查看,极快地回来道:主子,是狼。
狼是群居动物,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很有可能是被一行人吸引来的。
在场暗卫们还有沈连庭对付这群野兽不成问题,但如果数量过多,也非常棘手。
林中很快出现响动,狼嚎与重物相击声络绎不绝,草叶簌簌,季晓光虽然看不到,但他知道暗卫在和野狼正在厮杀。
血腥味逐渐蔓延,他紧紧攥着沈连庭的手,祈求快些结束。
好多狼
无事,还有我。沈连庭沉声道。
狼嚎不绝,引颈长嚎,听了令人毛骨悚然。
这时,倏忽从暗处窜出几头野狼,定是悄悄绕过暗卫袭来的!
野狼一跃而起,呲着锋利的长牙。沈连庭从容不迫,把季晓光护在身后,掌心灵力渐起,转化为波涛汹涌的气浪。
自从收复无心剑后,沈连庭灵力增强,即使他不用剑,也能很轻易的解决这几只野兽。
他抬起手臂,手掌内绵厚的灵力翻涌,几只野狼被其一击致命。
还剩最后一只,野狼眼看同伴倒下,踌躇不前地磨爪子。
沈连庭对准蓄力,可在出击前,猛地顿住了。
沈连庭,你怎么了?季晓光看出不对,迎着灵力的光晕,他看见沈连庭毫无神色的眼瞳。
而那只野狼看准时机,猛地飞扑过来,季晓光的心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
好在飞奴及时出现,一剑刺穿了野狼的头颅,他又补了几剑:没想到这些畜生这般狡猾,居然会包抄。
季晓光在后面叫飞奴过来,焦急道:沈连庭这是怎么了?
灵力消散,周遭漆黑,飞奴打开火折子,霎时照亮了三人的脸。
只见沈连庭垂手,闭目沉思,飞奴警觉道:主子,你的眼睛
狼群数量太多,十几个暗卫怎么杀也杀不完,好在方戈变化兽态,怒吼声冲破林霄,方圆几里的小动物都能吓死。
方戈是最高级的灵犬,几乎没有灵兽是他的对手,野狼群同样惧怕,被吼了几声,剩下的全都夹着尾巴跑了。
此地不宜久留,季晓光和沈连庭坐上马车,方戈也挤上来,他们在夜色中离开了这里。
沈连庭自方才就缄默不言,双眼一直看向一处,季晓光摸摸他的脸:沈连庭,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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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光摇摇头:没事,有些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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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被放了沉甸甸的小荷包,季晓光看他:那你呢?
这时马车停下了,城门已到,一队士兵在下面看守,还有领头的校尉在登记、盘问。
此次须低调出行,我亲自去交涉。
去一趟玄谷森林,路途遥远,还不知何时能回来,宣乐城内变化不定,不可预估。
沈连庭嘱咐他待在马车上不准走,在原地等一会儿,不过有方戈陪着,他也不害怕。
越靠近城门,买糕点热食的小贩越多。季晓光看到前面排起长龙的百姓和马车,都是要进出城门的。
他一身月锦中袍,束发的带子上镶嵌着质地极好的墨玉,皮肤细致如美瓷,一看便知是富家的小公子。
不用他喊,小贩们就主动靠过来,热情地推销自家的吃食。
季晓光照单全收,都买了小份尝尝鲜。
还有几个乞丐小孩来讨吃的,脏兮兮的小手拉扯他的袖子,季晓光毫不嫌弃的分出些吃的给他们。
等待孩子们跑开,他远远看见一家茯苓糕的店铺,生意火爆,香气四溢。
窜动鼻尖闻了闻,他终于知道是什么勾起他肚子饿了。
好想吃啊,不过买的人也好多
季晓光趴在马车轩窗眺望,一个没注意,沈连庭给的小荷包掉出去,咕噜咕噜滚到木轮旁边,他只能在马车上干瞪眼。
沈连庭不许他下车,可若不捡,荷包里好些银子,肯定会被人抢走。
他纠结不已,忽闻一男子声音:小公子,这是你的荷包吗?
这声音温润好听,季晓光低头一看,荷包被一温文尔雅的男子捡起来,正对他轻笑。
他先愣了下,接过荷包,忙道:多谢!多谢!多谢公子。
男子周身仿佛有圈淡雅如雾的柔光,与方映清的风雅不同,这位给他的印象,真真温柔到了骨子里。
举手之劳。男子微微颔首,端着简洁略带华美的气质。
季晓光更不好意思了,不停道谢,这荷包里不光银子多,还是沈连庭给的,失而复得,他直接把这位提升到大大的好人的位置。
事发突然,两人仅隔了面马车车窗,季晓光发现男子身量不太对,垂眼瞧了瞧,这男子居然坐在轮椅上。
这么俊的公子身患残疾,他不由得怔住,一时哑然。
见季晓光不说话,男子道:小公子,你可是想吃茯苓糕?
季晓光回神,对眼前男子又附加一份敬重:啊想吃,不过今日我可能吃不到了。
男子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份油纸包,季晓光打开看看,居然是新鲜扑鼻的茯苓糕。
赶巧多买一份,小公子不必客气。
季晓光感动的泪水从嘴里流出来,心道这是上天听到他想吃茯苓糕的祈愿,派天使来帮忙的?
那我把糕点的钱给您。
不必,是请小公子吃的。
不过无功不受禄,他挠了挠头,羞涩道:公子你为何要给我啊?我怪难为情的。
男子道:因为,我对小公子一见钟情。
季晓光张大嘴巴,好半晌:啊?
他原想是什么可亲的温柔公子,怎么一开口就说这话,还突然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台词。
男子笑容未变,双眼半眯道:小公子如此俊俏,在下一见倾心。
他仿佛在念着世代歌颂的诗集,不徐不疾地陈述自己的想法。
小公子尊姓大名?是哪家的?可有婚配?
名字就不必了,季晓光谨慎的想他承认自己现在很好看,觊觎的人不少,但这么直截了当来搭讪的还是头一次见。
况且人家这么有礼貌,他不好意思放狗赶人啊。
他并不喜欢男子,只不过恰好喜欢沈连庭罢了。
只能委婉疏离地表示:还未婚配,不过有疼我的夫君,我们定会成亲的。
许是外面日头大,男子有些睁不开眼,他明显失望了一下,却依旧笑道。
没关系,若未下聘,便算不上夫妻。
只看他笑意更深,却说出截然相反的话:倘若成亲,也能和离,或者
他缓缓吐出两个字:丧夫。
闻言,季晓光皱紧眉头,看着男子依旧春风拂面,心里泛起一身恶寒。
果然不能以貌取人,这人看起来很危险。
而方戈似乎也察觉异样的气息,睁开大大的狗眼,喉咙里发出沸腾的咕噜声。
男子并不在意季晓光明显的反感,自顾自道:在下温城,小公子,后会有期。
不待季晓光说什么,便熟练地转动轮椅的轮轴,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手里还有男子送的茯苓糕,他想了想还是扔掉了,坐回马车里,他边摸方戈的狗头边道。
那个人身上,有什么味道吗?
方戈维持狗狗形态道:药,药味。
那个叫温城的男子,皮肤的确白到不想真人,唇色很浅,许是身体不好,被药罐子养大的吧。
回想温城所说的话,季晓光不禁毛骨悚然,这都什么人啊
片刻沈连庭回来了,他将方才遇到那人之时说与沈连庭听。
沈连庭抿唇不语,等到出城后道:那人是何样貌?
季晓光如实道:笑起来很温柔,也很俊,不过看起来是病秧子,哦,还坐着轮椅!
沈连庭不已察觉地一怔,并未在多说什么,抱着他道:若再见到陌生人,不许搭话。
季晓光算吃了教训,再三保证:不会了!
此次同行的只有他们二人还有飞奴枭鸟,走走停停但没有浪费时间,却也走了十多天。
他们时不时要弃了马车,沈连庭御剑飞一段路,走到人兴小镇再购置物品,买新的马车良马。
不过若两三日找不到留宿的地方,就只能找些靠近水源的地方,露宿在那了。
对于季晓光来说都无所谓,反正沈连庭的怀抱就是床,怎么睡都很舒服。
两人正处在热恋小情侣阶段,都对彼此充满热情。
有时他还会被沈连庭拉进小树林,两个人解解馋什么的
方戈!你看看你,都多久没洗澡了!臭死了!
这天他们停在一处宽阔的溪流边,日光照耀水面波光粼粼,好在林荫开阔,坐在溪边十分凉爽。
方戈维持人形,他听季晓光这么说,自己也在身上嗅了嗅,嫌弃地皱起鼻子。
季晓光想不明白,初见方戈时,也是个干净无异味的好狗狗,现在怎么都快到招苍蝇的地步了?
他想,难道方戈跟着他后,从野狗变成宠物狗,生活也不能自理了吗?
季晓光问他,方戈委屈道:从前,沙子,滚滚,干净了。
这样啊,对不住,是我的问题。
季晓光叹气,走了这么多天,别说让方戈找个沙堆滚滚,就连热水都没怎么碰过。
谁叫方戈把时间花在吃上了呢
他总感觉方戈在进行自我调节,吃这么多食物也是为了补充供给,既然今天没事,何不给方戈洗洗澡。
从乾坤袋里取出皂角,挑出最大块的给方戈用。
还有方戈目前处于人类行为学步中,一切都要季晓光来教,现在能饭钱便后洗洗抓就不错了,不指望他能自己洗澡。
他让方戈变化兽态在溪流里洗洗,不过这块头确实有些大,威风凛凛的一只大狗狗,乖顺的趴在溪水里。
可他还没下水,就遭到沈连庭强烈的反对。
你不许动,让枭鸟还有飞奴洗。
季晓光为难:可方戈这个样子太大了,就算四个人,也要洗好半天。
溪水清澈见底,许多游鱼好奇地围观这个毛茸茸的庞然大物,在这大片阴影下畅游。
别说四个人,沈连庭不可能动手,也不许他帮忙,那怎么办?
这时,只听沈连庭一声响指,嗖地从四面八方出现十几个暗卫,一齐跪在季晓光面前。
他们,你把他们带出来了?季晓光大惊。
沈连庭颔首:对。
一直跟着我们?可我怎么完全不知道!
沈连庭一挥手,这些暗卫便都去洗狗狗,场面顿时很滑稽。
我只许他们暗中保护,不过放心,这些暗卫形影不离地跟着你,不必担心遇到危险。
季晓光忽地想到什么,脸色白了白:那,那我们,我们,那个,他们,也,也看着吗
沈连庭自然不会让其他人看看季晓光的身子,不过大多时候,这些暗卫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季晓光听后,羞赧嗔怒:怎么能这样!
他恨不得投溪死了算了,头一次在沈连庭肩上锤了几下:我我我,我再也不,不和你哼!!
季晓光上蹿下跳害羞的样子,沈连庭喜欢的紧,主动认错道:下不为例,我保证。
不过这次季晓光硬气十分,让沈连庭三天没碰到,不过后果就是,一次性补齐了三天的量。
第八十七章 不必要的法子
季晓光虽知去玄谷森林的路程远,也没想到会花去大半个月的时间,一半坐马车,一半御剑,途中并非一帆风顺。
经过山野会遇到强盗,密林会遭遇灵兽。但有这些暗卫在,强盗直接杀掉,有袭击人类的灵兽都被方戈当做粮食吃了,皆是有惊无险。
还有多久能到?
燃起的火堆噼啪作响,季晓光缩在一边,捡了个树枝百无聊赖地扒拉。
沈连庭把烤好的野味递给他:还有五日,怎么了?
季晓光没什么胃口,扔掉树枝,双手托腮道:都是因为我吧,拖了这么久还没到玄谷森林。
这一行人里只有他是弱鸡,若不是要照顾他,沈连庭早就到了。
季晓光心心念念要治沈连庭的眼睛,可不能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沈连庭宽慰道:无事,我的眼睛只模糊不清,并未到严重的地步。
季晓光忧心瞧他:可是,既然有办法,那就快去治疗啊。
说到底他还是愧疚的,沈连庭为他做了很多,眼睛又坏了,他真的想要弥补些什么。
但沈连庭却沉默了,木柴堆积的火焰跳动,逐渐燃尽,比刚才暗了许多,良久他道。
此次去,主要为了还书,治眼睛......我并未抱太大希望。
季晓光大为不解:为什么?
沈连庭平静道:我派入玄谷森林的暗卫来报,说玄谷门新一任的宗主,一年前重伤昏迷,醒来后养病至今,对外拒不待客。
季晓光道:可你也是为了把典籍物归原主,不管怎样,就算不见宗主,起码帮你治疗眼睛。
沈连庭摇摇头:魔剑灵光太强,只有宗主能祛除其魔性。
况且玄谷门宗主与我们非亲非故,他们没有理由非帮不可。
季晓光情绪低落,感受沈连庭的大手在他发顶摩挲,下定决心,我管他宗主不宗主,不帮沈连庭治眼睛,我让他脑袋开小红花!
他其实一直偷偷练习,掌握要领不难悟懂,现在他完全可以掌握体内毒素,控制红艳艳种子在人体内爆开的时间。
不然,如果不小心把血沾到朋友身上,那可就无力回天了。
第一个实验对象,就是顾效成,死的是惨了点,不过红花毒素有麻痹神经的作用,整个过程并不痛苦。
这点也有操控性,也就是说,季晓光可以选择到底用不用麻痹神经的毒素。
第一次激发毒素时,他完全不可控,红花蔓延最终突破肉体,这个过程和痛已经不是一个级别了,所以说,那个黑衣男人才是死的最惨的
堆火渐小,沈连庭索性让枭鸟踩灭了,这几天有马车,他们便在里面休息。
夜深了,睡吧。沈连庭牵着季晓光起身。
季晓光嗯了声,林中漆黑一片,阴风阵阵,两人向马车方向走了几步,忽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
沈连庭顿住脚,宽大的袖子罩住季晓光。
季晓光道:沈连庭,有什么东西吗?
心脏骤然加快跳动,四周什么都看不清,可突然,不远处接连闪烁墨绿的幽光,伴随着阵阵低吼,正不断靠近这里。
沈连庭看得不清楚,枭鸟前去查看,极快地回来道:主子,是狼。
狼是群居动物,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很有可能是被一行人吸引来的。
在场暗卫们还有沈连庭对付这群野兽不成问题,但如果数量过多,也非常棘手。
林中很快出现响动,狼嚎与重物相击声络绎不绝,草叶簌簌,季晓光虽然看不到,但他知道暗卫在和野狼正在厮杀。
血腥味逐渐蔓延,他紧紧攥着沈连庭的手,祈求快些结束。
好多狼
无事,还有我。沈连庭沉声道。
狼嚎不绝,引颈长嚎,听了令人毛骨悚然。
这时,倏忽从暗处窜出几头野狼,定是悄悄绕过暗卫袭来的!
野狼一跃而起,呲着锋利的长牙。沈连庭从容不迫,把季晓光护在身后,掌心灵力渐起,转化为波涛汹涌的气浪。
自从收复无心剑后,沈连庭灵力增强,即使他不用剑,也能很轻易的解决这几只野兽。
他抬起手臂,手掌内绵厚的灵力翻涌,几只野狼被其一击致命。
还剩最后一只,野狼眼看同伴倒下,踌躇不前地磨爪子。
沈连庭对准蓄力,可在出击前,猛地顿住了。
沈连庭,你怎么了?季晓光看出不对,迎着灵力的光晕,他看见沈连庭毫无神色的眼瞳。
而那只野狼看准时机,猛地飞扑过来,季晓光的心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
好在飞奴及时出现,一剑刺穿了野狼的头颅,他又补了几剑:没想到这些畜生这般狡猾,居然会包抄。
季晓光在后面叫飞奴过来,焦急道:沈连庭这是怎么了?
灵力消散,周遭漆黑,飞奴打开火折子,霎时照亮了三人的脸。
只见沈连庭垂手,闭目沉思,飞奴警觉道:主子,你的眼睛
狼群数量太多,十几个暗卫怎么杀也杀不完,好在方戈变化兽态,怒吼声冲破林霄,方圆几里的小动物都能吓死。
方戈是最高级的灵犬,几乎没有灵兽是他的对手,野狼群同样惧怕,被吼了几声,剩下的全都夹着尾巴跑了。
此地不宜久留,季晓光和沈连庭坐上马车,方戈也挤上来,他们在夜色中离开了这里。
沈连庭自方才就缄默不言,双眼一直看向一处,季晓光摸摸他的脸:沈连庭,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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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by糖煮刀片(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