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先走?想归想,陈之明也不是长舌妇人,转身就把这件事撂在了脑后——今晚的聚会,他可得好好地疯一把!

    何因荣对聚会没多大兴趣,但闲着也是闲着,加之现在自己的心情并不怎么样,回了家一个人呆着估计更加难受,倒不如在人多的地方挤一挤,热闹总归是好的。一行二三十人,先是去了餐馆吃饭,再去了ktv唱歌,闹到夜里九点整,才勉强结束了。解散时,有好几个女生红着脸,凑到何因荣面前来,问他可不可以顺路一块儿回家,眼眸中闪烁的希冀令人难以拒绝。不过,何因荣可不是普通人,这样的眼神他见过太多次,也拒绝过太多次,他笑得很礼貌,话语却是十成的令人失落。毕竟对他而言,说谎话比说真话更要简单。他说:“我家门禁快到了,得赶快搭计程车回去。”闻言,女生们便耷拉着脑袋,依依不舍地走开了。

    今天的狂欢总算告一段落。

    如果,何因荣早点知道,自己会在步行回家的路上碰见周一宇的话,他肯定不会骗那些女生了。别说搭计程车,就算是搭坦克航母回去,也总比碰见自己的前男友要强。

    第十一章 感谢

    “你那个同学长得可真帅。”付莉莉搅拌着杯里的果汁,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边的嘴角抬着,另一边则放得很平,像是在笑,却未免有些古怪。

    谭向辉捏了两根薯条,在番茄酱上蘸了蘸,把它们送进嘴里之前,他漫不经心地接话:“你说的是何因荣?”

    “嗯哼。”动了动纤细的眉毛,付莉莉喝了一小口果汁,也向薯条伸出了手。

    “你喜欢他?”他随口问的。

    “哈哈,哪有。”

    的确不像是有的样子,不过这还是她第一次对他的同学感兴趣,所以他也有了追问下去的兴趣:“你一直在说他长得帅。”

    “长得帅又不一定要喜欢……再说了,我不是外貌协会呀。”说着,付莉莉笑微微地抬头看着他,反问道:“倒是你们男生,虽然嘴上不这么说,但其实都喜欢漂亮又可爱的女生吧?”

    谭向辉像是把这句反击一般的玩笑话当真了,还垂着眼帘,仔细地想了一想,才回答:“也不一定。”毕竟付莉莉就是这样的女生,而他对她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

    配合他的认真,付莉莉也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夸张地点点头,道:“也对,男生还可以喜欢帅气的男生的。”

    “……说的这是什么话。”这样的话题,让谭向辉有点不安。因为他无可抑制地想起了邓楷——他的事情,他还没有和付莉莉说过。她知道的,不过是他在校队训练期的一个伙伴,因为某种原因,跳楼而亡。而这个所谓“新闻”背后的真相,她一无所知。

    “实话呀,这有什么说不得的。”付莉莉收了笑颜,原本随意摆放在桌面上的双手,不自觉地交握在了一块儿,放在了身体的正前方。她虽然早就在心里演习过很多次了,可到了真要说出来的时候,难免会有点紧张:“向辉你很反感这种……男生喜欢男生的情况么?”

    谭向辉一愣。他可真没想到,付莉莉还会紧接着问出这种话来。

    “是?还是不是?”抛出两个选项,付莉莉歪了歪脑袋,大眼睛始终注视着谭向辉的表情,试图从其中找出他真实情绪的痕迹——她可是看过两季《lie to me》的人,对微表情的了解虽然不到精通的程度,但基本的要素还是能找到的。比如现在,谭向辉的眼神忽地向右下角飘了一下,这似乎是……愧疚?

    “不反感,但是也不喜欢。”对待付莉莉的提问,他总是这样诚实的。而这个答案,也让她松了一口气,低下头咬住吸管,付莉莉一口把杯里的果汁都喝了个干净。

    “你要是喜欢上了谁,一定要跟我说呀。”静了一会儿,付莉莉突然说。

    “有的话……肯定会说的。”谭向辉又吃了两根薯条,一边咀嚼,一边模糊地说:“行了,换个话题吧。”付莉莉知道他是有些不自在了,心里暗暗笑了笑,才顺着他的意思,聊起了今天的比赛……她果然还是了解谭向辉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同性?那个何因荣,只怕是弄错了对象,如果让她发现,他在知道谭向辉“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继续接近他的话,她可真得做些什么了。

    校运会结束之后,整个高二年级开了一次大会,主题是会考动员。班主任又燃起了极高的斗志,之后的三个周,每周五都要折腾班会,把会考的重要性反反复复说了数十次。被这样高强度地洗脑,大部分同学们也跟着有了动力,每天早读的声音都格外得大了起来。不过何因荣完全不在这个气氛内,依旧是按时踩点到学校,然后按时趴在桌上睡觉。他的颓废是在是和整个班级格格不入,就连谭向辉都觉得这种状态不太好,对着何因荣惺忪的睡眼,好几次都差点要把劝阻的话说出口了,但还是憋了回去。他始终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上一次接力赛的事情,他倒是对何因荣有了几分感激的意思。如果不是何因荣提起这件事,他也不会考虑参赛,更不会想到,在夺冠之后,同学们对他的态度会改变这么多。从暑假结束,加入这个班之后,谭向辉一直没有身处在集体中的感觉,他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听别人说太多说话,唯一有过交流的,也就是坐在身边的这几个人了。在比赛之后,来找他搭话的人愈来愈多,尤其是班里那几个喜欢篮球的男生,到现在已经熟悉到会在下课后,同他勾肩搭背地去篮球场打球了。七八个人分成两组,打对抗,比两个人对练要累得多,不过谭向辉仍然觉得开心——是的,开心。母亲当年放在他手心的那串葡萄,他现在才尝出了味道,能把自己心里的需要,好好地和人说起,的确是件快乐的事情。他已经开始怀疑,之前的那个自己,是不是太过固执古板了,以至于现在想起来,竟会觉得有些幼稚起来。几年之后他才知道,青春期就是这样一个自我肯定再否定的过程,所有人都曾固执过幼稚过,但最终,当初的那群玩伴,都长成了像样的大人。

    除了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的邓楷。

    不过现在,只有十七岁的谭向辉,没有想过多少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他现在关心的只有很潦草的几件事,比如每个月都要举行的考试,比如周六上午体育频道要转播的nba球赛,比如月底要去付莉莉的学校看她一次,比如他打从心里觉得感激的那个人,正趴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呼呼大睡,而讲台上,化学老师正时而不时地向最后一排投来警告的眼神。谭向辉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何因荣叫醒。为了避开老师的视线,谭向辉先是抬起脚,踢了踢何因荣的凳子,却收效甚微,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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