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 作者:郎总
    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郎总(71)
    手一推,门随便开了。
    唐软趴在床头,衣服穿的是昨天那身,被滚来滚去压得褶皱,八成没有睡好。
    不由靠前问,客房里有专门给你买的替换衣服,都是按照你的大小买的。
    唐软从枕头上缓缓露出面孔,一双眼睛水媚勾人,唯独红通通的眼尾流露出些许伤怀。
    你要对小叔叔做什么?
    有对沈慎言的担忧,也有对沈顾的担忧,就如沈冲回荡在宅子里的声响,他怕沈顾会做触犯法律的蠢事,也怕小叔叔的前途未卜。
    沈顾被他哭泣的面孔一激,醋酸地仿佛眼睛里注满柠檬汁,酸溜溜地气道,这是一本书,你知道吗?软软?
    原本他想更加理智,更加循循善诱地引导唐软接受这件事情。
    正常人能做到在三秒钟内接受这个设定吗?
    聪明如他,都不敢相信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居然是虚构的。
    可俗话又说:真作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
    人从小生活在这本书里,这本书有他的父母,有他的生活,连他的生老病死都在书中完成,包括爱情。
    所以这本书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它就是真的。
    可是,有人擅自改变了书的节奏,替换了书的剧情,使黑白更替日月倒换,强硬打乱书中秩序,把别人推向深渊。
    这个别人,就是沈顾。
    他本来在这本书里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起码在遇见唐软前,与软软相识、相知,他都是一个健康的机体。
    而沈慎言,才是真正坐在轮椅上的残疾总裁。
    他扭曲、变态、偏执,对一切人或物都冷漠无情又充满鄙睨,缺乏安全感还善于控制别人的情感。
    书中的剧情设定正是如此。
    沈慎言因为意外摔断了双腿,这使得他的性格从阳光转为阴暗无常。
    沈慎言对待男妻的态度冷若冰霜,对方就像一个可有可无的玩物,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沈慎言在精神上极度嫌弃男妻,因为男妻唯唯诺诺又过于顺服,不是他会喜欢会欣赏的类型。
    可是沈慎言最后完全离不开男妻,又因偏执的基因作怪,坚决不肯放开一心想离婚的男妻离去,最终强行用残酷的手段将男妻捆绑在自己身边,直到永远地失去。
    沈顾把餐盘摆在双腿上,一双手不停地揉搓着梳理整齐的发型。
    该死!
    真的太该死了!
    沈慎言的男妻......正是唐软。
    而他充当的角色,是想尽办法帮助唐软脱离魔爪的正义勇士。
    该死,真的太该死了。
    现在两个人完全调了过来!彻底弄颠倒了!
    对软软做过分事情的,变成了他。
    沈顾不由通红了双目,他好后悔,他不应该在双腿残疾后朝软软砸花瓶,他不应该对软软的态度始终若有似无,若即若离,他不该死死地捆住唐软的自由,一步步将人逼向绝望的深渊,却没有给对方足够的爱意。
    天哪!
    他和沈慎言一样坏!
    为什么这种事轮到他身上,他没有做得更好更妥帖,为什么他没有更好地爱护唐软,而是把他气走逼远,最终将心爱的人重新推回了恶魔的身边。
    沈顾几乎快要被自己的愚蠢折辱殆尽,眼睛红得厉害而脸色泛青,一把扯紧轮椅的扶手,修长的指尖在皮革间发出狰狞的噪音。
    这是一本书.......我出车祸时昏头了,错觉我们都生活在书的世界里,所以昨天跟你胡说的,软软,你把我昨天说得浑话都忘记,好不好?
    沈顾打定主意,他要抵死否认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真像会烂在肚子里,他咬碎牙和血吞咽。
    也不会叫唐软再次徘徊难过。
    哪怕,在这本书里,唐软原本应该是他的小婶婶。
    笑死了。
    沈顾眼眶里的红云变得恐怖。
    既然这本书现在的男主角是他,那唐软就必须是他沈顾的老婆。
    沈慎言想让他承担全部罪责,自己洗白上岸,再拐走前世心爱的男妻。
    沈顾第一个就不会同意。
    说变脸,沈顾的痛苦表情瞬间压抑下去,重新端起餐盘,软软别气我,我刚才见你哭,以为你想回到沈慎言那边......
    啧,恶心。
    我都是胡说的,快过来吃饭吧。
    沈顾这才关注到唐软漂亮的眼睑下带着困意的乌青。
    唐软一心想听见真话,奈何沈顾临近换了语气,心事重重全部掩埋入腹。
    叫他伤心,甚至生气。
    为什么不能告诉我?有什么秘密需要隐瞒我?
    脑子里空荡荡的感受突然叫他气恼懊丧。
    但是沈顾的态度转变也确实证明了一件事是真的。
    这本书,他进来的时候是进入小甜番剧情,至于前面什么内容,已经被原主彻底遗忘,或者说是抹除干净。
    但只有一句话,沈顾肯定是没有撒谎的。
    沈慎言是原主的丈夫,而且与原主身上那一道沉痛的刀疤绝对脱离不了关系。
    小叔叔......
    唐软不断回忆耳畔脑海里那清晰的救命声。
    这与他对沈慎言的好感不停再抗衡。
    但他现在不能继续追问沈顾,他需要自己想办法去验证一下。
    装作乖顺的模样,从沈顾手里接来餐盘,露出抱歉的微笑道。
    我没有想找小叔叔......一起吃点早饭吧。
    另一层意思,他会留下。
    沈顾当即心神放松,替唐软盛好白糯的稀饭,心满意足道,好,软软多吃点,我也一起吃。
    二人用餐的气氛,又仿佛和谐起来。
    第86章
    沈顾的人办事能力卓越, 不到半天已经将肇事司机的资料调查清楚,包括所属公司以及人际关系网均一览无余。
    原本这个司机就职于圣王水泥厂专属的运输公司,经过一系列调查, 得知这司机本身与沈顾以及沈家都无干系, 不过整个水泥厂的管理者姓翟,与一个姓廖的男子是亲家娘舅。
    沈顾听了十几分钟的详细汇报,不由反问, 这些人际关系以及肇事者的债务摸底基本上毫无用处。
    二组队长应答如流, 我们调查这么多也确实捉襟见肘, 感觉所有线索似乎都没有什么大用处,不过前面提到的这位姓廖的可就有点奇怪。
    沈顾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之前我与您一起去找小夫人, 在小区门口曾遇见过唐家二少爷唐凌, 不知您还记得?
    沈顾仿佛吃到苍蝇一般恶心,但他是极聪明的人, 知道对方意有所指,而且拥有的专业警觉堪比猎犬级别的。
    对方冥冥中受到鼓励, 信心更甚道,那个廖强生因为出手伤人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刚被放出来,而他在监狱里正是与唐家二少爷唐凌关系密切。
    嗯?
    沈顾正是听到了最妙处, 眯起眼道,唐凌想搞我?
    现在已知的部分, 沈慎言与唐凌倒没有什么感情线纠缠,而书中人物设定却恰恰相反。
    沈慎言的腿部残疾之后, 一直对男妻唐软冷眼想看。
    唐凌作为一个最佳炮灰, 最开始是被唐家安排给沈慎言做男妻的最佳人选, 然而唐凌心思不正听说要嫁的是个残疾, 扭头跑了。
    唐家斗不过沈慎言权势滔天,只能把并不聪明的唐软硬塞进沈家。
    沈慎言一出场就已经是整个沈家的掌权人,常年在天城兴风作浪,结婚大事里既不能失了面子,也不能叫人在婚礼上看他的笑话。
    草草完成了结婚典礼,就把唐软冷冰冰地撂在一边,并未尽到丈夫应尽的责任。
    直到唐凌在外面混得凄惨无比,又在家宴中意外看见了威风煞气的沈家掌权人,被沈慎言的阴沉气质深深吸引,这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嫉妒唐软连脑子都没有,竟能独享沈家的奢华生活。
    所以唐凌存在的意义是不停地朝唐软下狠手,出阴招,直到他为了追求沈慎言追到了西班牙,在奔牛节意外中死于非命。
    沈顾瞬时冷汗如瀑。
    好多细节不能深思。
    例如厉学,在人物设定上,他是沈慎言的一个商业竞争对手。
    而现在,厉学像失疯野狗一样紧缠着自己不依不饶。
    原著中,唐凌在念大学的时候曾追求过沈顾好几年,沈顾一直没对他动过心。
    而现实中......
    沈顾沉着脸推想,原本他对唐凌的喜欢也仅是因为对方的长相可爱伶俐,再加上厉学这个竞争者的加入,顺利改变了沈顾的心境,使得他冥冥中被激发了争强好胜的欲.望,一门心思地沉淀下去。
    也就是说。
    沈慎言稍微打乱了一下剧情的顺序,起到的蝴蝶效应所掀起的飓风足以倾覆海洋。
    最可怕的是,沈慎言对他们所有人的人设或许了若指掌,能预测出每个人在遇见某种境况时会做出哪种或哪些反应,再提前干涉剧情走向。
    太可怕了。
    难怪人说沈慎言的预测能力令人恐惧。
    沈顾彻底相信了,沈慎言确实已经掌握了全部,且事无巨细。
    他们就像沈慎言手里的木偶,一动应动,被随意玩弄于鼓掌之中。
    而他,竟像个大白痴一样,认为唐凌是个纯真的小可爱,假如家族联姻或许是个合适的对象,对他产生了不该存在的好感。
    他当时一定是猪油蒙了心,为什么会觉得唐凌是良伴呢?
    沈顾的痛苦排山倒海侵袭而来,连队长的汇报都未听完,沉默不语挥动手腕,失魂似的操纵着轮椅缓缓驶出书房,搭乘室内电梯下降到一楼大厅。
    连他的神思,也在挣扎中不断飘离远方。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他的脑海里缓缓浮现出另外一段文字描写:
    【沈家举办一年一度的家宴,所有的亲戚与商政界贵客欢聚一堂。
    屋内觥筹交错,衣香鬓影,精致的美人如画,暗香浮动,而男士们则自信挺拔,谈笑生风。
    沈顾因学成归来,第一件要学习的事情便是学会与各色人群应酬,两个小时下来,他的冷静睿智确实赢得了不少长辈佳人的青睐,再加上外貌矜贵修养得体,俨然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年轻新贵。
    他抬头看了眼自己的小叔叔,那个沉默却不失格调的成熟男子,纵使坐在轮椅中,依旧西装笔挺发型时髦,一盼一睨无不自带令人生畏的凌凌威风,包括一些年长者也对他点头哈腰,毫不夸张。
    沈慎言才是整个宴会的主心骨,纵使他从未言笑奕奕,所有人都暗自捏着冷汗陪送笑颜。
    沈顾心头一闷,跟父亲沈冲招呼一声,说喝多了想去外面透透气。
    沈冲语重心长说,年轻人切记做事不要太毛躁了,宴会中的酒水只是引发交流的媒介,不可先自己饮醉生出丑态。
    不过还是夸赞了儿子,第一次交际很有派头,难得你小叔叔肯叫你来露脸,待会儿要去单独表达感谢。
    沈顾并不喜欢父亲对亲弟弟马首是瞻的模样,明明都是沈家人,为何父亲却要低人一头。
    走出富丽堂皇的沈家大宅,沈顾不停地倒退行走,几层洋房奢贵至极又富含美学情商,不落俗套。
    直到他看得足够完整,已经是走到足够远的距离。
    沈慎言在家里四周种满了各种鲜花,花朵的香味总是要胜于香水的甜腻,清新自然沁人心脾,一时间,连喷泉也幻变成粉紫色的华彩,清唱着醉人的旋律。
    沈顾的心情愈发舒畅,准备到喷泉旁去休息片刻。
    却见花影重重,喷泉旁站着一位身穿白色西装的绝世美人。
    那美人竟然是个男人!!
    沈顾在国外游学几年,见惯了白种人的皮肤与亮眼的五官。
    总不如眼前这位好看的万分之一。
    美人的肌肤是一种冰肌雪骨的透白,干干净净到仿佛到了五十岁都不会沾一点脏斑,折一道皱纹,在月光与人造灯光的交织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美人的五官也惊为天人,眉眼柔弱如三春新长的桃花花瓣,琼鼻秀翘,一张嘴巴红如浓稠的葡萄酒,最是画龙点睛的绝处。
    不过美人看起来略带忧郁,修长软婉的身段随着徘徊的步调,腰臀线在西装的紧绷与松弛间忽隐忽现。
    美人大约感受到了来自角落的一束视线,立刻收敛全部的悲伤,像湖畔被惊醒的白鹭一般轻呼问,谁在那里?!
    沈顾终于与美人正面相视。
    心脏骤然停止后紧缩,几乎叫他痛不欲生,一股浓到化不开的疼惜与爱慕之情没来由得冲击着他紧闭的心房。
    噗通!!!噗通!!!
    沈顾的脸瞬间红到滴血。
    真过分,他看遍了五湖四海国内国外的各种绝色,却不如看见对方吃惊地瞧自己一眼,娇喘似得问自己一句。
    沈顾的足底不停再融化,心中不停在告诫自己。
    我不是一个贪色的人,我绝不是一个贪色的人......
    噗通!!!噗通!!噗通!!
    对方莞尔一笑,微侧了头问,不好意思,是我太大惊小怪了。说着用手不自觉地撩拨一下耳畔的碎发,露出玉珠子雕琢的耳垂。
    我叫唐软,你是谁?】
    文字逐渐从脑海里退却,余韵仍旧盘桓。
    呼呼呼呼!!!
    沈顾大口的呼吸,借助用力喘气来缓解脑海里文字的冲击,无论他如何洗刷这种异常心痛又心动的感觉。
    都没用。
    因为他已经将文字彻底转化成一种可视的景观。
    而对方,就是唐软。
    是他所熟悉一切,包括眼神,包括耳垂,包括手指脚趾和体味的男人。
    沈顾凝了凝神,心跳依旧在不停加速,操纵着轮椅驶入别馆。
    唐软正抱着咕咕,一人一狗趴在睡塌上呼呼大睡。
    咕咕八成是想极了旧主人,一见唐软的面便死活不肯离开。
    唐软则微蹙着眉,与文字中描绘的一样,稍带着些睡困愁浓的忧伤,红软的嘴唇清浅呼吸,连着平坦的腹部都在颤抖。
    一把细腰从睡衣下掀出来,是扼杀男人心脏的利器。
    沈顾快要分不清究竟是现实,还是一段文字的记载,或者全部都有。
    他的心脏爆.炸了,开花了,轰轰烈烈!!
    噗通!!!!!噗通!!!!!
    巨大的石锤在心房间敲打。
    噗通!!!
    沈顾俨然窒息了,缓缓靠近唐软的身边,咕咕冥冥中感觉不妙,抬头朝新主人龇牙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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