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作者:渔知意
    ——(23)
    李轻游演讲的主题三句不离设计创新, 不断暗示他对那位鬼才设计师的欣赏,表达了他对作品的一些理解和赞誉, 看他的样子, 像是对那位设计师是势在必得。
    宋易晟从人群中挤进来, 连连对周围的人说了抱歉, 好不容易才落了座, 扯了扯领带, 将一个文件袋翻了出来。
    喏, 你要的全部资料, 都在里面了。你说得没错, 之前准备的那些东西都有人暗中动了手脚, 有关于薛绒的作品大致没有问题,只是我们拿到的资料比较老, 她最近还有些新的作品。而在她的个人经历方面则有很大出入, 薛绒是个设计鬼才,没有读过大学, 更没有经历过专业的培训,十八岁去了一家很小的工作室干助理, 半年后就成了设计,之后也进过大厂,不过很快就辞职了,现在一个人单干。
    宋易晟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叠作品资料, 重要的内容他已经用标记圈点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不过李轻游这人也忒损,要是你没有提前想到这个问题,我们这趟就白来了。宋易晟长出了一口气,额角沾了不少汗,领口乱了,领带也歪了。
    不过他像是不在乎这些问题,只是着急着要让沈淮书把这些资料都给看一遍。
    沈淮书把资料轻轻推开,半个字没说,就开始替他理领口,而后又将领结重新帮他系了一遍,眉眼低低地,睫毛鸦羽似的颤动。
    他把领结拿在手上整理,这才小声说道:也不是小孩子了,做事怎么毛毛躁躁的?
    宋易晟顿时说不出话了,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双灵巧的手,不一会儿,领结就重新系好,整个人再次变得优雅得体。
    即便是很着急,也不能丢了风度,尤其是在这种场合,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作为宋家太子爷,你要有自己气场和威严,不能让他们觉得你还是个毛头小子。
    沈淮书替他擦擦汗,手还没放下来,就被抓住了手腕,宋易晟在他手腕内侧轻轻落了个吻,余光一刻不离,好,以后不会了。
    听话就好。
    我这么听话,小叔叔,没有什么奖励吗?他微眯起眼睛,露出狡黠的目光。
    沈淮书把手抽回来,表面云淡风轻地看着资料,其实脸已经红了。
    这交流会人多眼杂,他脸皮薄,想要他说出什么暧昧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宋易晟不抱希望,只是单纯地想作个死。
    看完资料,李轻游正好结束演讲,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上去,鼓掌声正热烈地响起,沈淮书掩唇轻咳了一声,借着有人站起来的瞬间,探头过去在他脸上轻轻落了个吻。
    台上重新亮起聚光灯,沈淮书站到了台中央,他没有准备演讲稿,不过于他来说,临场发挥的效果比事先准备要更为流畅。不同于李轻游,他也并没有借着这个演讲的机会来表达自己对薛绒的看好,而是将所有重点集中于自己的理念上。
    有关于自由与和谐的理念。
    表达了他打破常规与刻板的决心。
    台下,宋易晟感受着脸上留下那阵余温,明明带着凉气,却让他心里觉得燥热。尤其是当沈淮书站在聚光灯下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他,明明是个谨遵教条古板老成的男人,稍微遭到一点出格的举动就会变得不快,究竟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呢?
    宋易晟的目光一瞬不瞬,一直到沈淮书从掌声中走下台,重新回到他身边。
    刚刚那算什么?
    沈淮书微怔,薛绒没有进大厂,我想她不是个喜欢在规章制度下工作的人,不停地抛橄榄枝或许不是个好主意。
    你觉得我是说在说这个吗?宋易晟挑眉。
    那是?沈淮书反应过来,目光顿时变得游离,阿晟,这次,我不想在酒店,可以吗?
    仪式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他对这方面的要求很高。也或许是他本身就是个心思细腻又敏感的人,酒店给他一种短暂敷衍的感觉,让他觉得不会长久。
    只是正正经经接个吻而已,用得到在家还是在酒店吗?还是说小叔叔心思不纯洁,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宋易晟的声音低沉,像是有一股直达脑膜的魔力,沈淮书顿时无地自容,要不是因为等下还有薛绒的作品展示,他肯定一秒也不肯待了。
    现在,他只能咬牙忍住,不停翻着手里的资料以当掩护。
    余光瞥见宋易晟在笑,他实在憋不住骂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现在是工作场合,再说些与工作无关的话,你就给我滚出去!
    此时,薛绒穿着一身淡蓝色的长裙吊带站上了台,头长还带着一根丝绸发带。她是从后台直接上来的,在一群身着正装的人面前,显得特立独行,让人眼前一亮。
    来交流会的人无不是各怀目的,可她是真的单纯来做交流的。她拿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和大家分享她的理念和创作灵感,或许是对自身能力有极高的自信,她没有丝毫藏着掖着的意思。
    宋易晟终于是正经起来,从小渔村中走出来的女人,内心和渔村一样淳朴,也和大海一样自由奔放。所以你并不是没有抛橄榄枝,你完全是在投其所好,让她对你产生兴趣。和李轻游比起来,她记住的肯定是你。
    沈淮书愉悦地点点头。
    感觉她和白总很像,是个无拘无束的白鸥。这样的人对于做企业的人来说,兴许不是个好员工,招她进来后,一旦产生大的分歧,很可能就会分道扬镳,你特地来一趟真的值吗?宋易晟问。
    薛绒的裙子是大海的颜色。
    她的特立独行对于其他老板来说也许是种困扰,毕竟做大企业的人都喜欢听话的员工。但沈淮书不一样,大厂和豪门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一层叠一层的枷锁会让人变得呆板,他更喜欢有特点的人。
    或许,这也是他喜欢上宋易晟的理由。
    我并非是想聘用她。沈淮书说。
    宋易晟露出疑惑的目光。
    这次带来的是一份合作协议,我投资她建立自己的工作室,给她足够的设计自由,至于我的要求
    交流会后,宋易晟先一步带着协议找到了薛绒,原本她是不想看的,但听说是沈氏的人,于是抽出了几分钟的时间来看了合同。
    当看到合同内容后,她惊讶地问道:只是这样?每年为你的花卉节提供设计案就可以了?没有利润分成方面的要求吗?
    沈淮书摇摇头。
    其实我看中的是你以前的一个作品,让我想到母亲在世时计划修的一个玻璃花艺坊,几乎和她当年为我描述的是一模一样,如果你愿意把那个作品卖给我,就更好不过了。
    薛绒合上合同,沉思良久。
    我这些年虽说赚了不少钱,但因为帮家里还债,也没剩下多少,的确需要一个投资商。如果你的要求只是这样,等我晚上找我的律师再看看合同,没有问题的话,明天下午,我们还是约在这里。
    二人达成共识,沈淮书听说她明天过后有去周边旅游的想法,当即就找了人,为她寻一个当地的向导。
    这些才华横溢的人从来不拘泥于待在一个地方。
    沈淮书想,若是母亲和白鹭一样没有嫁人,兴许她也会开一个花店,自由惬意地度过一生。
    交流会结束后,他先去酒店房间换了套舒适的衣服,准备让宋易晟开车出去吃饭。等到出了酒店,他半天没看到车来,心下有些疑惑,正要打电话,忽听不远处传来排气管沉重的轰鸣声。
    阳光黯淡下去,落日时金灿灿的光芒洒在那辆黑色的摩托车上,沈淮书惊讶地看着这辆车在自己面前缓缓停下。
    宋易晟单手把头盔取下来,得意地拍拍车后座。
    想到你还没坐过我的车,一修好我就让人空运过来了。
    他和这辆摩托一起收获了周围大部分的目光,这比开一辆超跑还要更夺人眼球。先前人模人样的少年又换上了他自己的衣服,浑身上下都带着痞气。
    两个人一个动一个静,完全是人格的两个极端。
    沈淮书的确无数次想过宋易晟载人的样子,可他一直觉得这个车后座应该是一个长腿貌美的小姑娘去坐,而不是他这样一个年纪大又无趣的男人。
    他往后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看着那辆车,结结巴巴道:要不要不还是算了吧?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宋易晟不由分说,直接将头盔给他带了上去。
    沈淮书立刻慌得不成样子,他从头盔里闻到宋易晟的味道,少年人的张扬不同于大海的奔放,他无知无畏,做任何事情都是先做再想,不会害怕,随心所欲。
    你知不知道,我这辆车从来没载过别人,你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
    透过头盔的透明罩,宋易晟背对着阳光,周身被镀上了一层金黄,轮廓明亮清晰。
    他下了车,将浑身僵硬的沈淮书打横抱了起来,直接抬上了车。
    易晟!别这样!
    他把修长的食指轻轻放在唇上,嘴边带着笑意。
    嘘
    别拒绝我,我带你去吃饭,庆祝沈总旗开得胜。
    说完,他单手带上头盔,长腿跨坐上来。
    抱紧。宋易晟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道。
    沈淮书喘着粗气,手指浅浅抓着车沿。
    周围目光太过刺眼,甚至薛绒也从酒店里走了出来,他瞬间觉得气血上涌,口齿不清地说:易晟,别人都看着,算了吧。我们打车,好吗?
    不仅是觉得害臊,他还觉得害怕。
    摩托车看起来就很危险,让人没有丝毫安全感。
    谁知,宋易晟轻轻拧动把手,机车立刻往前窜动,接着再骤然停下。
    啊!一声惊呼,因为惯性,沈淮书被迫前倾,胸口紧紧靠在他的背上,双手下意识地就将他的腰搂紧了。
    男人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料传递过来,他!的身上有一股清甜的洗衣粉香味。
    我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让你把我抱紧。
    宋易晟轻声道,勾起一抹得意的笑。
    第33章
    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大海的咸味,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像是有野兽在耳边嘶吼,那一颗颗树和一栋栋房屋变成了幻影,沈淮书不敢去看。
    速度能让人的激情被点燃, 沈淮书能够理解这个年纪的小孩喜欢这种刺激的运动, 肾上腺素急速飙升,他甚至能感觉得宋易晟身体的温度变化, 然而他现在还感受不到刺激, 他只觉得害怕, 他害怕地把对方的腰越搂越紧, 每一次拐弯都像是生死挑战。
    现在身处何地已经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了, 他只希望宋易晟能够停下来。
    车速慢慢降低, 风不再嘶鸣, 他还是没敢睁开眼睛。
    直到宋易晟轻轻覆盖住他的手背, 小叔叔, 你快勒死我了。
    他缓了两秒才慢慢松开手,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他的腿还是软的, 一个不小心, 竟然踉跄一下,幸而宋易晟眼疾手快给他抱住。
    这么怕?宋易晟惊讶说, 他把人抱在怀里,反复揉搓对方的后心。
    抱歉抱歉, 我应该想到你接受不了,是我的错。宋易晟把那张苍白的脸捧在手心,原本就白皙的皮肤如今血色全无,让人心里像是被拧了一圈。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才能让这张脸变得有血色一点, 眼里看到那张惨白的唇,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想要把它吻红。
    或许这是最快最有效的办法,他细细密密地吻上去,啃食着,让毛细血管活络起来,也让血液从静止变得流动。
    沈淮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柔弱的,他只是身体差一些,容易生病,手脚冰凉没有什么血色。然而这时候,他说不出话,做不出任何反抗,只能任由吻他的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他像朵娇贵的白色玫瑰,在黄昏下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一种名为柔弱的魅力。
    眼角被吻出了泪,挂在睫毛上,亮晶晶的。
    反复的呼吸不畅终于让他在窒息感中找到了自我,他低下头,把宋易晟推开,央求似的呢喃,好了,阿晟,我好了。
    一阵风吹来,他闻到一股鱼腥味,这座海滨城市的小渔村也是这个城市的特色之一,多彩的房屋层层叠叠,有一种温馨的小镇风情,码头上是来来往往的船只,有渔船,也有私人帆船。
    宋易晟牵着他的手,看网上说这里很漂亮,所以带你来看一看。
    沈淮书颔首,此时他的灵魂终于追上了摩托的速度,重新回到他的身体里,可算是冷静下来了。
    听说这里在开发商到来之前还是一个偏僻贫穷的小渔村,如今经济发展起来,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有了更多的生活来源。从狭窄的小镇通道慢慢往海岸线走去,原本的住房已经被居民们改成了一家家网红店铺,小酒馆穿插其间,还有很多卖特色纪念品的小店。
    一顶草帽挂在店门前,贝壳做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
    沈淮书在风铃前驻足,还以为自己已经回了家,听到的是花店门口的风铃声。
    不知道贝贝怎么样了,我有点想它了。宋易晟说。
    离开之前,他们原本是想把贝贝一起带来的,可始终担心没时间照顾,最终还是送去了宠物店寄养。
    回去之后你可以抱着它睡觉,反正它也黏你。沈淮书迈步继续往海岸线走去。
    宋易晟追上来,单身的才抱着狗睡,我有人可以抱。
    沈淮书顿了顿,咬住唇加快了脚步。
    海岸线边有几家不错的餐厅,能坐在露台一边用餐,一边看海,是个不错的选择。原本就是来吃饭的,他想要直奔主题,然而宋易晟却又在一家小饰品的地摊前停住了。
    地摊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正在编一条铃铛手链。
    她的老花眼镜低低地挂在鼻梁上,抬眼看到他们,慈祥地招呼道:来看看奶奶编的手链,漂亮的很嘞,可以买回去送给女朋友哦。
    宋易晟正蹲在地上看饰品,听了这话,有些尴尬地看了眼沈淮书。
    让你买回去送女朋友。沈淮书故意重复道。
    宋易晟暗自做了个鬼脸,拿起一个项链问道:奶奶,这个红绳可以替我编两根吗?
    奶奶看了一眼,说是没有问题,很快就拿出绳子编了起来。
    对于两个男人来说,这种看似简单的手工却是繁杂无比,他们只看到红绳不断地翻转,就变成了漂亮的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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