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作者:渔知意
    ——(7)
    操!沈淮书你!朱向伸手挡脸。
    紧接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响声,朱向的喉结处停着酒杯尖锐的一角,只差毫厘就可以刺破他的喉咙,他连咽口水这样的生理性行为都停止了。
    贝贝呢?沈淮书的手很稳,但他所能压抑的情绪就快要绷到极点了,他很想就这么一刀下去,用最暴力惨烈的方式完成他的报复。
    朱向想骂人,可喉咙处却传来尖锐的疼痛。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狗去哪了!他尖叫道,冲着沈老二喊:爸!你快阻止他啊!
    沈淮书哂笑,不知道?需要我把监控给你看吗?带走贝贝的是你的司机,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是谁?!
    淮书!你把杯子放下!你这是要做什么!沈老二吼道,说着就要冲上来夺走玻璃杯。
    沈淮书看过去,目光冰冷彻骨,沈老二吓得后退了一步。
    沈老二年纪也大了,长了皱纹,有着中年男人的臃肿以及猥琐感,他感到恶心,几乎是咬牙切齿说:滚!这里没你事!
    他把玻璃杯往前顶了顶,下达了最后通牒。
    给你一分钟时间,我要知道贝贝在哪。
    朱向马不停蹄地开始打电话,终于是在一分钟内得到了答案,在感受到剧烈的刺痛感之前,他竭尽全力喊道:南湖公园,靠近南湖小学的那个垃圾库附近!
    听到这个地名,沈淮书愣了一下,他的手指微不可见地抖了抖,确认过地名后,他将杯子放下了。
    这一瞬间,朱向以极快的动作夺走了酒杯碎片,而沈老二同时冲了上来,一拳打破了他的嘴角。
    沈淮书!你疯了!为了一个畜生,连家人都不要了吗!
    畜生?家人?
    沈淮书擦了擦嘴角的血,他捂着肿痛的半张脸,刚要反驳,忽然间,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传来熟悉的发动机声,宋易晟一脚踹开门,他浑身彻底湿透了,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的痕迹,见到朱向手里拿着碎杯子,见到沈淮书嘴角渗出血。
    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朱向手里的凶器还没拿热,只听啪嗒一声,他和玻璃杯同时倒地,一个屁股墩就坐在了碎片上,没等他叫痛,就被宋易晟骑在身上猛砸了几拳,顿时眼睛就青了。
    你他妈居然敢欺负老子的人!又是一拳砸下去。
    第13章
    等到楼下终于安静,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个穿着睡衣的老人,他打开一扇窗户,默默看着雨中消失的背影。
    淮书没打伞?沈同睿问。
    作为当家人,他一生担的上杀伐果断这四个字,即便已经六十几岁,但脊梁依然挺直,带来了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沈老二大气也不敢出,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朱向,他小声回应道:大哥,朱向都这样了,哪里还顾得上他?
    沈同睿关了窗户,让人裁了支雪茄,点燃后夹在指尖,深深吸了一口,又放在了支架上。他慢慢走过去,走到沈老二身前,瞥了眼朱向,忽然间抬手啪地一声,沈老二的脸立刻肿了半边。
    小朱受委屈了,你的开业典我去不了,过几天弄个饭局,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沈同睿说完,转身上了楼。
    朱向眼睛一亮,但看着沈老二还捂着脸蹲在地上,他也就只好小声道了句谢。
    南湖公园的一檐屋檐下,路灯的光将沈淮书的脸映照地些许苍白。垃圾库的清理工作通常是在早上进行,这时候他能从雨水中闻到垃圾腐臭的气味,他慢慢支起身子。
    我去吧
    你去个屁。
    宋易晟将雨衣给他穿好,这是他能在大半夜买到的唯一一件雨衣。这雨实在太大,他连车都不骑了,叫了辆车直奔南湖公园。这个点实在太晚,能买到这一件雨衣已是万幸。
    宋易晟将湿透的额发往后一捋,手心轻轻放在沈淮书的额头上。
    有些烫。
    手心顺着额头摸到了沈淮书的侧脸,没有受到任何反抗和责备。宋易晟咽了咽口水,嗓音微哑道:你发烧了。
    沈淮书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吗?
    他后知后觉地摸摸额头,迷迷糊糊说:没有吧,倒是你,骑车摔了?
    宋易晟的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让人看得心惊胆战,想到小孩现在原本应该呆在山顶上和朋友聚会,现在却因为自己摔了车又淋了雨,一时间鼻尖酸酸的,眼睛红了一圈。
    小伤,我现在更担心你。宋易晟说。
    沈淮书摇摇头,没有发烧,我去找贝贝就是,总之只有一件雨衣,你叫个车,在这里等我。
    这雨这么大,雨衣又有多大作用?宋易晟小声嘀咕,他把沈淮书挡在屋檐底下,轻声道:我去吧,我年轻,淋了雨没什么,我不想让你再受凉了。
    沈淮书心中一动,好看的眉头紧紧皱起。他还是不肯让宋易晟代劳,把人推开,刚走出去一步,忽然被拽着手腕给拉了回去。这时候,额头上终于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气息,宋易晟的唇不是那么的软,触觉很明显,让人打了个激灵。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他很难把这个吻归结为其他目的,宋易晟吻得小心翼翼,似乎不想被人看出他的小心思,可惜他吻了不止一次,离开了一下又吻了回来。
    沈淮书低着头,死死咬住唇,雨水带走了他的体温,让他觉得冷,偏偏少年的身体是滚烫的,让他产生了想要靠近的想法。
    可他好歹也是有些年纪的人了,不似年轻人那般冲动,冷静总是会高于欲望的。
    小晟,别这样。他哑声道。
    宋易晟愣住了一瞬,目光暗淡下去,他淡淡解释说:这样试温是最明显的,就是发烧了。
    沈淮书张了张嘴,不再好拆穿他,这样一来,两个人都有台阶下。
    我去了。宋易晟说。
    小晟。沈淮书叫住他,指着垃圾库的方向,垃圾库后面有一个小屋子,钥匙放在消防柜里。
    宋易晟在雨中点点头。
    沈淮书又叫住他,哽咽着说:麻烦了。
    他其实知道自己发烧了,甚至到了连站都站不稳的时候,要不是为了贝贝,他可能撑不到现在。他这身体对于天气的反应异常敏感,今天降了温,又下了雨,发烧生病成为了一种必然事件。
    他寻了一个角落坐下,眼皮止不住地打架,连呼出来的气都是滚烫的。
    模模糊糊中,他想到朱向先前那恐慌的神色,眼睛不会说谎,朱向或许真的不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可当他想到另一个答案时,心里却下意识将那个名字屏蔽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姐姐感情很好,至少是除了母亲外,家里最亲密的两个人。
    只是在提起南湖小学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很早之前的一件事,想起他刚刚上小学的时候,母亲来学校接他,发现他被关在垃圾库后面的小房子,和一堆又脏又臭的清扫工具在一起,他一直以为那是朱向干的,毕竟在前不久的少年宫书法大赛上,他抢了朱向的第一。
    也是在那个地方,他捡到了一只小奶狗。那年他七岁,第一次养宠物,从垃圾库再到家,他一直把狗狗抱在怀里,父亲对狗有些反感,但他从来没让父亲发现过,知道这件事的只有姐姐和母亲。
    直到有一天放学回家。
    他看到父亲举起那个小小的身体,狠狠砸在地上,血淋淋一片。一瞬间,他整个人表情呆滞,空是跪着,把小狗抱在怀里,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时候他不明白什么叫做死。
    妈咪,鸦鸦他怎么不动了?他糯声糥气地问道,抬头看向那个身材纤细的女人。
    你给我滚开!这个家里究竟是谁说了算?难不成还轮到你这个贱人做主了吗?!
    记忆中,父亲的脸很模糊,沈淮书只记得那张脸很凶恶,口吻也很凶恶。
    父亲抬手,朝女人脸上猛地抡去。
    女人尖叫一声,却在倒下的同时死死将沈淮书护在了怀里。
    沈淮书哭着窝在她怀里,宠物的血迹染红了她的白色纱裙。
    拳头如雨点般落下来,女人浑身颤抖,但仍旧是将他抱住了,温柔地在他耳边道:淮书乖,不哭。
    天像是一张漆黑的抹布,乌云浑浊,见不到一丝光。此时大雨倾盆,那雨点像一颗颗黑珍珠,噼里啪啦落下来,砸在脸上疼地要命。
    先前不知道,此时躲在屋檐底下,他这才感觉到疼,身上疼,心里疼。
    他突然想起垃圾库的门缝后看到过蕾丝裙花边,想起父亲发现小狗的那天姐姐请假没去上课,又想起吃饭的时候姐姐一边同他聊天,聊天内容里谈起了他被关在垃圾库时狼狈滑稽的模样,一边不停地在和谁发微信。
    他把头埋下去,雨还在哗啦啦地下,雨水带走了他身体的温度,想到这里,他的肩膀开始微微抽搐,到了最后,他终于是忍不住,崩溃哭了出来。
    雨幕中,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抱着一个纸箱,不紧不慢得朝着街檐走来。纸箱很容易被淋湿,可他却用自己的身体将纸箱罩住了。
    走到街檐,他缓缓蹲了下去。
    骨感修长的手指轻轻抬起沈淮书的下巴,男人用指腹擦擦他的眼角,将纸箱捧起来,里面是一个蜷缩的小小身体,呜呜地,可怜巴巴地叫唤了一声。
    我的小叔叔,你哭什么?宋易晟笑得明艳,手掌突然掌住他的后脑,重重按向自己的怀里,我有点心疼,可你又不许我喜欢你,该怎么办才好呢?
    第14章
    生病总能成为脆弱的借口,总之沈淮书这个老板在花店的作用并不大,索性就直接请了好几天的假,不去上班了。
    只是老板不上班,某位打工仔还是要老老实实去花店照顾生意的。
    宋易晟打了下班的卡,瞧见店里还剩了几朵白玫瑰,走出店门的步子就顿了顿,倒退回来,把那玫瑰盯了半天。
    贝贝是住院了?小柒问。
    家里两个生病的,我哪里照顾得过来,只能委屈它一阵了。宋易晟说,他用指尖轻轻拨弄了下玫瑰花瓣,忽想起沈淮书生病时候的样子和这白玫瑰一模一样,苍白娇嫩,惹人心疼。
    小柒注意到他的反常,蹑步走过来。
    有喜欢的人了?她压低声音。
    宋易晟倒吸了一口气,赶紧将手指从花瓣上挪开,目光闪烁不定,不是,哪有柒姐你别乱说。
    他语无伦次,仓促将围裙解下来,动作立刻就变得慌乱了。
    原本喜欢那个人就不被允许,若是让旁人知道了,以沈淮书那个性子,还不知道要生多大的气,或许到时候会为了杜绝流言蜚语,将他赶出家门也说不定。
    我要去检查供货单,你不急着下班的话就帮我处理下这些花,学了这么多天,该会的都会了对吧?小柒隐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
    宋易晟微怔,瞧见货架上的一摞包装纸,轻轻嗯了一声。
    嗷,对了!小柒突然转过身,晃着圆珠笔,冲那条围裙点了点说道:带回去吧,老板不会做饭的,你或许用得到?
    说完就去了仓库。
    满天星配白玫瑰,这是宋易晟能想到的最好搭配。满天星清雅,白玫瑰纯洁,二者结合,却似乎有一种压抑着的欲望呼之欲出。
    他按耐住兴奋,尽量使自己不去想收到花的那个人会是惊讶还是生气。
    夏日的黄昏下,通体漆黑的摩托车上束了一捧白玫瑰,左边把手吊着一袋猪肝,右边把手挂了一袋葱,宋易晟从菜市场里骑着车嚣张离去,惹了一大堆老太老大爷侧目,对着他指指点点。
    这些机车党都是些惹是生非的,我家里那孙女还觉得他们帅得嘞。
    就是就是!
    卖猪肝的婆婆探出头来。
    又买菜又做饭的还是坏小子?你们可闭嘴吧,人家可礼貌得很嘞!
    宋易晟抱着花叼着菜,艰难地把手伸向指纹锁。
    叮欢迎回家!
    他侧身挤开门。
    门后餐厅,沈淮书耷拉着眼皮,脸色苍白,鸡蛋拨了半颗,碎屑掉了满桌。
    你干嘛呢!
    宋易晟叼着菜袋子将花往鞋柜上一放,冲过去一把夺了他手里的鸡蛋。
    不知道感冒不能吃鸡蛋啊!
    咕噜
    沈淮书勉强撑起眼皮,沾着鸡蛋壳的手指虚虚将肚子捂住,一脸窘态。
    宋易晟咬住唇,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饿了?
    沈淮书点点头。
    中午给你带的饭呢?宋易晟提着菜进了厨房,在厨房里看到没动过的青菜粥,顿时懂了。他叹了口气,无奈地将中午的饭菜扔进垃圾桶。
    一边系上围裙,一边倒了杯热水。
    喏,只能先喝点水垫垫,粥要熬一会儿。谁叫你中午不肯吃东西,现在知道饿了?宋易晟撇着嘴责备道。
    沈淮书将水接过去,手心热了。
    他刚窝在沙发一角,宋易晟又拿着一件黑色加绒外套出来,披在了他肩上。
    水蒸气将脸上熏出点血色来,他闻到外套上有一股淡淡的洗衣粉香气,是宋易晟身上的味道。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看到宋易晟半蹲下去,拿出一双崭新的白色袜子。男人温热有力的掌心轻轻握住他的脚,等到宋易晟已经开始替他穿袜子了,他才猛地想起要把脚抽回来。
    宋易晟重重捏住了他的脚掌,剑眉一挑,抬眼厉声道:别动!
    不用
    沈淮书沙哑的喉咙里冒出不太清晰的两个字眼,他想阻止宋易晟这种让他感到冒犯的行为,可是生病让他感到浑身乏力,宋易晟只是轻轻使劲,他就有了一种陷入魔爪无法逃离的无力感。
    宋易晟替他穿好了一只脚,又去握他另一只脚。
    不用了!沈淮书又说。
    宋易晟皱了眉头,将脚握紧了,赶紧闭嘴吧你!不知道自己声音很难听啊!
    他穿好了袜子,抬头撞见沈淮书极度难堪的表情,他耸耸肩,做了个鬼脸。
    我说你可别好心当做驴肝肺,我辛辛苦苦回来给你熬粥,你以为是因为喜欢你?得了吧,要不是因为害怕你传染我,我才懒得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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