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友弟恭 作者:抵风
    ——(127)
    不用你提醒,我还没蠢到那个地步,折中而已,曾盛豪瞧他一眼:今年还有不少时间,我去考外交部,只要能有机会对全世界发声,换种方式也一样,但你只有一个,懂吗?
    霍晔摇摇头,他不想懂,他只知道对方是因为他的不痛快才临时改了主意,他拒绝别人这种示好,尤其这种示好还来自他的爱人,他更不能接等等!
    他为什么会在心里用爱人这个词?
    你不懂,曾盛豪从床上坐起,盯着他,那我就换个浅显易懂的好了。
    什、什么?尚神游在外,霍晔被人灼灼目光盯得有点不自在,说话头回这么结巴。
    霍晔!
    曾盛豪如离弦之箭般猛地朝他扑过去,摁着他亲下去:
    我爱你!在你爱我之前,就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快四点了
    爆肝了,下章容我先歇歇
    第一百零三章 番外四
    潮湿,酷暑,闷热。
    宽道两侧,是树叶打蔫的两排绿荫,拥堵的路段上,深蓝色沪字打头的保时捷,跟在车镜闪烁的长龙队伍后面,走走停停。
    车里,空调开着,广播报道着今日浦东气温30.5℃,无云,微风,紫外线强度大,出行建议做好防晒,预备遮阳伞和太阳镜等
    驾驶座上的人,深红印字的GUCCI半恤,身下同款黑色束脚运动裤,白球鞋虚踩在离合踏板上,扶在方向盘上的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戒指,映在日光底下闪闪反光。他颈上带着条刻着繁复花纹弹头项链,细看,能发现花纹里头藏了两个大写的意大利罗马花纹字体H。
    胡皓没过分打量这人今天穿的什么,也不敢正眼看他什么表情,只是老实坐在副驾上,低头来回转动着手上的同款戒指,余光来回瞄着那人单搭在方向盘上的手臂。
    健美的流畅线条,鼓起的肌肉弧度刚好,有男性魅力而不显粗鲁,腕内喷薄着粗长的青筋,是他经常当枕头的地方。
    车内挺安静,尤其广播停后,空气冷得下沉,堵塞得人喘不过气。
    又或许是某人在生气。
    这下连余光都不敢再瞄了,胡皓挺识相地朝窗外偏过头,去看道边儿隔着一条矮丛绿化带东头儿,那家生意火爆的生煎包小铺。
    饿了?察觉他的动作,身后人瞥他一眼,压着脾气,问他,待会儿在前头拐个弯去尝尝?
    不去,不想跟人挤人,胡皓扒着窗,没回头,一会儿回家我做鸡丝炒面,冰箱里放的还有大虾和螃蟹,一个油焖,一个清蒸,再打个鸡蛋汤,就我们俩,比待这儿凉快。
    你手没好利落,别操心这些杂琐事,想吃什么我给你做,邢禄瞧着他右手裹得白色绷带,蹙紧的眉无奈展了展,语气也放软了些:你们新闻社那边我帮你请了假,你先在家歇两天再去上班。
    嗯?胡皓回头瞧他,挑挑眉,你请假?你找的谁?
    你们组的赵主编,你书桌上不有他名片么,邢禄看着他,待了几秒,还是伸出了手,替他理了理微乱的头发:听声音是个挺好说话的人,他也叫你好好歇着。
    哦,胡皓握了下他的手,他没问你是我什么人?
    问了,邢禄捏了捏他脸,我说我是你哥哥。
    嗯。胡皓笑笑。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各自工作不在一个领域,生活上也没几个共同好友,知道他们事的人屈指可数,一大半都在北京。平常相处,他们也都是直呼对方名字,楼上楼下常见的邻居也只当他们是普通朋友,而关上房门,过上二人世界,在那种情不自禁的时候,两个人才会掏净心思地讨好对方,叫些好听的话。
    胡皓没有住的地方,大学毕业后就跟邢禄来了上海,找了个和专业相符的工作,和人开始了同居。
    这里是邢禄出生和成长的地方,那人父母是从事科学研究的技术人员,常年在外四处奔波,在飞机上待的时间都比在家待得多,邢禄跟着他的叔叔长大,跟他父母更像是熟悉的陌生人,凡事更随他叔叔。
    随他叔叔成了健身教练,随他叔叔找了个男朋友同居,还随他叔叔不知死活的在过年大喜庆的日子,带着刚求婚成功的男朋友回家见父母。
    二十三年前,当哥嫂的对弟弟恨铁不成钢,二十三年后,当父母的,对唯一的儿子被他叔带歪这事儿懊悔的都快呕出血来。
    邢禄父母都是明事理的人,知道这事怪不得他叔,更不敢指责早就把他们当陌生人的儿子,只能是尽量减少外出的工作,多些嘘寒问暖,弥补早些年亏欠儿子的亲情。
    房子是早就准备给儿子的婚房,夫妻俩平常也不会过来给他们添堵,一家人每年也就逢年过节才会相聚,邢禄开车带着胡皓去走个过场,早早拜完年,再早早回家来。
    胡皓只跟着邢禄,邢禄去哪里,他的家就在哪里。
    从十岁他爸出车祸那年,他就没家了,他妈跟他爸离婚后,嫁的那几个男人都不信任她,一毛钱都不给她分,对方的子女儿孙也根本不承认她,后来又想嫁个老头等人死了分遗产,结果老头根本不去和她领证,死后公布的遗嘱,半句关于她的分配都不提,气得他妈恨不得把老头从坟里挖出来鞭尸。
    不过胡皓也没觉得他妈有多可怜。一个人有手有脚,这辈子却只想着靠男人过活,被别人耍了一次又一次,还是那么不思进取。
    曾经有个真心爱她的男人,给她锦衣玉食,名流身份,给她无忧生活,全部信任,愿为她摘取星星月亮,做尽一切,而她选择为了一时的刺激去出轨背叛,自以为寻到了真爱,连亲儿子都不管,要跟人去潇潇洒洒,浪迹天涯。
    那时他年纪还小,他妈走的第二年,他爸就出了事,他作为唯一的继承人,被董事会那帮子早就虎视眈眈的人盯上。叔叔伯伯三亲四故,全都在争夺他的抚养权。
    他选了他爸的心腹,不过是独居,没在那人家里住。
    他是个阳光开朗,又有些愚笨的、很会知道感恩的小孩。
    他只让那群人看到这些。
    夜里,他坐在电脑前,去搜索着有关他爸出事的一条条社会新闻,他盯着那片血泊,看着被打上马赛克的,他至亲的人的遗体,他看着红蓝字体如复制粘贴般重叠着标题林氏集团董事长车祸死亡,警方查因刹车失灵!偶然还是人为?!,脑子里一次次闪过葬礼上那些老东西们假惺惺的欲哭又隐笑的老脸,身体不停地抽搐颤抖。
    孤影蜷缩在暗夜里发抖的幼子,猩红着眸子,冰冷发狠的双手,既拿不起杀人的刀,又捅不破滔天的谎。
    他能做的,就是去碰上那能让他起死回生的瘾,放纵,沦陷,迷醉在过往幸福无忧的错觉里,从黑夜等到白天,守着绝望到黎明。
    他看着烟头一点点燃尽,感受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复活。
    大一开学那天,他十八岁生日。
    他爸的事翻了案,该进监狱的人,他一个也没放过,多年费尽心思的布局也终于收了网,他拿回了自己应得的。
    终日终夜,他的生命只有这一件事。
    他好像是复仇成功了,又好像失去了很多。
    老成在送他来上学的路上,掉了不少泪,一直在他耳边唠唠叨叨,惋惜又愧悔,说对不起他爸,对不起他,说都怪自己太疏忽,一个本该享受花样年纪的小少年,他没想到他会变成现在这幅样子。
    他停不住笑,偏头对着窗外,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这副样子。
    哪副样子?
    表里不一的伪装者?
    他有的选吗?
    一切尘埃落定,他却没有丝毫释然的感觉,那晚送走了老成,他蹲在校门口边的大树底下,又开始打火抽烟。
    夏天总会有满天的星星,这是每年他距离他爸最近的季节。
    青雾入了眼,夜色越来越模糊,有个人朝他走了过来,拿了瓶酸奶,和一包纸巾,递到他跟前,跟他说了句别哭了。
    他抬头瞧了他一眼,那人冲他客气地笑。
    那是一种高姿态俯瞰弱者的姿态,笑容里带些刻意的关怀,做样子的成分大于他实际行动表现出的真诚,望向他的那双眼里,是蹩脚到甚至有些愚蠢的故作老成。
    什么是少年?
    他早就不是了,眼前人才是。
    成年人是不会努力去长大的。
    习惯使然,对方笨笨的,他也就变得笨笨的,掐了烟,抹干泪,没接纸巾,接了酸奶,有些腼腆地说刚来校不习惯,有点想家。
    真可恶,可他就是这么爱装。
    对方貌似特别热衷于通过帮助别人来获取自己心理上的满足,短暂几句交流,互串了彼此的姓名班级,那人挺惊喜发现他们是一个院的,二话不说拽着他就要请他去吃饭,巴拉巴拉一大堆安慰他的话,八婆念经似的,他越听越想笑。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
    这种人,一看就是父母双全,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挺有意思的,他好久没交朋友了,晚上回去后,他撑着肚子躺在床上,不自觉地弯起嘴角,觉得未来可能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过。
    不过那人在开学第三天军训就忘记了他的名字,他不禁有些恼火,后来那人受了伤,他在队伍里喊着要陪他去医务室,他也不往他这边看。
    也许是享受惯了这种众星捧月般的待遇,来校见过的人也不止他一个,三天忙忙碌碌,他估计早就忘记了他的声音。
    重编连队的时候,他故意站在他的身后,让他天天看见他。
    很自然的,他们又熟络起来。
    因为初次见面时,他表现得孤单可怜又悲观,修养使然,那人吃饭时,会主动叫他一起,给宿舍买的零食,也总会多出一份来送他,如果办事顺路,也会帮他带饭打热水,聊起天,那人劝他三餐都得吃,劝他少抽烟,老父亲似的,爱唠叨说教,也会暴露爱炫富耍帅臭显摆的本性,又蠢又笨又智障,做的明明都是些不起眼的小事,他却在很多个瞬间都想哭。
    他想着,如果他也能为他做点什么,刀山火海他也愿意去下。
    当时军训,左边站了个挺清冷的男生。个子高,皮肤白,话少,看着特别干净,他离他稍微近点,就能闻到那人肩上淡淡的竹叶香。
    他也很喜欢他,不管是人后那个阴鸷冷漠的林铮,还是人前的阳光少年胡皓,只要一站在那人身边,他就觉得自己也跟着他一块儿干净了。
    那个男生叫沈轻,邢禄喜欢沈轻,是他跟他在一起后才发现的。
    谈恋爱前,他不觉得自己是会喜欢男生的那种人,只是偶然有天夜里上厕所,不小心听到邢禄在阳台窗户那里给他叔叔讲电话。
    邢禄说,自己进大学后遇到一个很喜欢的男生,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和他当朋友貌似比硬追人强求更合适,言语里带着失落,说之前懵懵懂懂了好几年,都没尝过恋爱的滋味,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的秘密,可能这四年,也就这么跟高中似的那么过去了,还挺遗憾的。
    他细细回想了那人对他的好,自作多情地就以为对方喜欢的是自己,纠结失眠了一夜后,第二天就去找他告白了。
    他想着,要是他主动一些,那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为难。
    那人听完他的告白后很懵,吃惊的样子呆呆傻傻的,很可爱,他突然也就有了冲动,情不自禁吻了上去,抓住了一个地方,就再不肯撒手。
    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邢禄还是一如既往地对他好,甚至为他做到更多,但那人并不经常吻他,他也没从他眼里看到没那种心愿得偿的开心,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但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男朋友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享受着他们共有秘密的暧昧,还有对方那些为哄他开心给他讲的小情话。
    那时,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每个人都对他很好,他彻底融进了自己的新身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和快乐,一想到自己被那样温柔的一个人爱着,他胸腔就涌起阵阵的暖意。
    他打电话给老成,要放弃那些捆绑在他身上的狗屁责任,放弃继承权,林铮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他现在只想做胡皓,他想做他自己。
    然后他就发现了。他发现邢禄喜欢沈轻。
    羞耻心让他简直无地自容,但更多的是满心的失望和委屈,他没有顾忌那人的心情,他又变回了林铮,在那人尝试着放下过去,尝试着去爱他的时候,他怒火蔓延无法遏制,又一次被报复心煞红了眼,然后残暴地侵|犯了他。
    他再不能把这人当成他报恩的朋友,他喜欢上了他,他不想让他跑掉。
    邢禄就像是天生的好脾气,被他那样残忍地折磨了一夜,睁眼后第一反应,是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爬过来抱住他,小心翼翼地跟他讲抱歉。
    他觉得邢禄没那么喜欢他,最起码没像喜欢沈轻那样喜欢他,否则也不会像对外人一样,对他这么讲客气。
    他问过邢禄,为什么总是毫无原则地去原谅我,是不在乎,还是从没把我放在心上过?
    邢禄说是人性本能,第一眼见你,你就在哭,以后见越多次你笑,就越害怕再把你弄哭。
    他天生倔强,不想接受任何人的施舍和怜悯,国庆那七天,邢禄回了家和父母叔叔团聚,而他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只在校接到老成传来的关于他妈再婚的消息。
    身份有别,注定同人不同命,他也终于看开了,跟沈轻吃了饭,等邢禄回来后,告诉他不用再勉强,不愿意就分手,要是不甘心之前那一次,把他也强上一回都无所谓。
    邢禄突然就恐慌了起来,给他带的礼物啪的摔到了地上,第一回 扑过来抱他那么紧,第一回主动吻上了他的耳朵,第一回低声请求他再等等,让他再给他一次机会。
    邢禄喜欢的人,是清冷寡言的沈轻,爱上的人,是残忍暴虐还嗜烟成瘾的林铮,而他的身份是胡皓,他不想再变回去,就这么和人且走且退地僵持了一段时间,等着对方在他身上消磨够了脾气和耐心,跟他提出分手。
    那天雨夜,邢禄在他又一次准备甩下他独自离开时,叫住了他。
    他以为对方受不了他的冷暴力,终于要跟他提分手,谁知道对方突然问他还喜不喜欢他。
    他愣了一下,看着对方紧张又期待的眼睛,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不走脑地回了句还爱。
    那我们试试吧,那人走下来牵住了他手,我把心摘空了,只留你一个,不掺一点杂质,也不会让你再失望,我想让你一直都开心,我想和你重新开始,可以吗?
    他同意了。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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