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来就跑了。

    等他消失在门口,我给叶琯打了个电话,让他把那人给扣了。

    我不是对那个人想做什么,只是林骏如果知道我来了,肯定会做个缩头乌龟死也不肯来见我一面。我嫌之后再去找他麻烦,索性在这里守株待兔,等着这只傻兔子自个儿送上门来。

    我和萨摩耶一起坐在沙发上,它很温顺地匍匐在我身边,一动也不动地和我一起看电视,好久没在电视上看国内的电视节目了,还挺有意思的。

    林骏一出公司,叶琯就给我发了短信。这种随时可以知道别人行踪的资源,让我再一次以一个平民的身份感受到了特权阶级的好处。

    我把屋内的灯都关了,黑漆漆的一片,我缓慢地适应着黑暗的环境,让视野稍微变得清晰了一点。林骏用钥匙开了门,他一进来,还没来得及开灯,我就先把他扑在了门板上,狠狠地吻上了他的嘴唇,先是恶狠狠地咬了一口,他猛地嘶了一声,趁着这关头我把舌头伸了进去,急切而粗鲁地扫荡着对方温暖黏腻的口腔。

    我扯开他衬衫的下摆,手沿着那漂亮的曲线而上,在他的乳头上用力地掐了一把。

    “啊……”他发出了一声闷哼,与此同时一直在抗拒我推搡我的力道却几乎消失不见,我凶狠地吻他,舌头在他的嘴巴里搅动,涎水从唇舌相贴的地方流下来,还不断地啃咬着他的嘴角,他也不甘示弱地咬着我的唇舌,有点疼,嘴巴里一股铁锈味弥漫开来。

    我用手粗暴地揉捏他的胸口和乳头,他发出意味不清的呻吟,像是爽的,也像是疼的。

    我伸手解他的皮带,他浑身一震,如梦初醒般抓住了我作乱的手,他后仰着头避开我的亲吻,气喘吁吁地说:“不,不行……”

    “都这样了还不行?”

    我用膝盖碾着他半勃而撑起裤裆的性器,时轻时重,就像是一种无声的引诱和骚扰。

    他喘了口气,抬手按下旁边墙壁上的开关,开了灯。

    灯光洒下,我终于看清了林骏的样子,此刻他被我亲得嘴角红肿,眼睛也红红的,那里面是欲坠未坠的生理性泪水,格外色气勾人。

    但是他看起来瘦了很多,无端透露出一股憔悴的味道。

    同时我也看清了他注视我的那双眼睛里的痛苦和挣扎,喜悦与迷茫,就像一个惊雷,打得我心里一阵恍惚。

    我抬手抚摸他的侧脸,那张漂亮的脸瘦得惊人,他怔怔地看着我,看得我心头一软。

    我搂住了他的脖子,将头埋进了他的肩膀处,我吻了吻他的耳背,轻声说:“我回来了。”

    他抱住我,过了很久,才低声说:“你回来……干嘛啊……我不是让你……”

    那声音有点委屈,有点软弱,又带着动摇和迟疑。这声音一点也不像能对这个美人计将计就计,趁机弄垮了他的兄弟的林少爷,也一点都不像我手把手养出来的小狼崽子。

    就是个为情所困的小傻瓜。

    小笨蛋。

    我捏了捏他的耳朵尖,故意用无辜茫然的语气说:“怎么,你不让我回来我就不能回来了?你可是我亲手养出来的媳妇儿呢。”

    他僵了一下,飞快的推开我,却又垂眸不肯看我,低声说:“谁是你媳妇儿?你别乱说。”

    我一笑,单手撑墙给他来了个壁咚,为了不把头埋在我胸上,他不得已地抬起了脸,与我对视,我说:“林骏,你果然还是跟以前一样傻。”

    “林骏,我知道你很爱那个人,你也很爱我,你失忆的时候只是把我当替代品了对吧。”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我,似乎在想我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我微微一笑,说:“小崽子,有了替身就不要正牌了,我以前教给你的东西你都喂狗了吗?”

    他愣愣地看着我,然后一把推开我,背对着我走出了两步,停了一下说:“许燃,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我笑了一下,在手机键盘上拨出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然后按下了接通。

    我开了免提,嘟了一声之后,林骏口袋里的手机响了,铃声还是当初我给他弹过的那一段钢琴曲。

    他整个人像雕塑一样静止了几秒,也许是几十秒,然后摸出那个专门用来接听我打过去的电话的手机,他的手握得很用力,上面青筋暴起,关节发白。

    他颤抖着手指,按下了接听键,他对着话筒轻轻地,缓缓地说了一句:“喂。”

    他的声音透过我手机的话筒外放,在我们两个人的耳际同时炸响。

    我挂了电话。

    他过了很久很久才转过头,身躯僵硬,那张脸上一片苍白,嘴唇黯淡无光,他的额头上全是冷汗,眼睛里交织着震惊与不可置信。

    我微笑着,就好像当初看着那个胖得像个肉球一样的男孩,就好像当初看着那个精致漂亮的少年,就好像当初看着那只刚刚学会亮起自己爪牙的幼狮一样地,注视着他。

    他从来不会离开我的视线。过去不会。将来更不会。

    这是只属于我的少年。

    我走上前去,搂住了他的腰,说:“小崽子,我回来了。”

    这栋属于我和林骏的别墅屋外的花圃里种满了白色的玫瑰花,现在不是花开的季节,那里的玫瑰花了大价钱,全部都弄成了盛开,非常的漂亮。

    林骏一直都以为我钟爱白色的玫瑰。

    其实不是。

    对我来说花就是花,玫瑰与月季,红色和白色,这些都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白色的玫瑰总是让我想起那个对我爱之欲死的少年。

    纯洁热烈,毫无保留。

    他看着我的时候,就好像穹顶之上所有的星辰都倒映在他的瞳孔里,碧野之中所有的繁花都盛开在他的唇角。

    那么漂亮,让人心醉神迷,失魂落魄。

    我曾经像是一块永远不会融解的寒冰,一块上面布满了棱角的岩石。他融化了我,他改变了我。

    那是所有人都尝过一次就无法不上瘾,就不能去割舍的爱,像毒品,像罂粟。欲望在人的体内横冲直撞,恨不得五脏六腑都被这股火烧个干干净净。

    可是我上一生最怕的是失去控制,所有东西都要安放在合适的轨道上,各司其职,各行其道,东西是这样,人也是这样。所以我推开了这个我所钟爱也钟爱于我的少年,将他推得远远的,一直到死亡将我们彻底隔开。

    现在,不用了。

    我已无所畏惧。

    我们再也不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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