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走的碎片爱上我了(快穿) 作者:碎夜墨染
    ——(80)
    他们不是坏....森格的声音到这,才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周围的猎人都绷紧了神经,看向了前方突然出现的男人。
    有了火把的照应,便将眼前情景展现了出来。金发的男人正安抚着怀里的小狼崽,眼神淡淡的向这看来,眼底的猩红不再掩饰,对上的时候就给人一种浑身发冷的感觉。
    本来以为突然出现的贵族不该是吸血鬼,但现在看来,我们都判断错误了。
    其中一个猎人开了口,他的视线死死的盯着前方,在背后做了个手势让其他人带着年轻的一辈先离开。
    能悠然出现在太阳底下的血族被称之为最危险的存在,运气差的话今晚他们所有人都要折在这。
    这孩子身上有血的味道,你们杀了他的父母吗?叶承易瞧着他们开口:这是只半狼人,也就是说....你们杀了同类?
    她和狼人在一起本就是错误,还执迷不改,我们....
    肖亚!年长的猎人呵斥了那年轻人一声,杀死那个女主人本就是他们理亏,他们还在吸血鬼的面前这样,真是丢脸。
    怀里的小狼崽已经安静了下来,似乎知道了身边的血族是自己的庇护所,便只是安静戒备的看着这些猎人。
    你想要他们死在这吗?
    这个问题一出,所有的猎人都绷紧了神界。而小狼崽望着他们看了一会,慢慢的摇了摇头。
    叶承易了然。
    摇头并不是不想要他们的命,而是不希望由叶承易来动手,他要等自己强大了自己来做这件事。
    好
    小狼崽还只是小少年,作为血族叶承易的力气不小,托着对方的臀部就能将人单手抱起。怀里的人一惊,下意识环住了他的脖子。
    脚步向前,绕过了没敢动的猎人们,向那山上的小屋走去。
    伟戈,我们?
    马上走,离开这!伟戈毫不犹豫的下达指令,带着一重猎人迅速的离开了这。
    叶承易带着小狼崽回到了那小木屋,扑面而来的便是浓烈的血腥味。小狼崽跳下了他的怀抱,将女主人和那巨大的狼人尸体带到一旁,接着埋头用尖锐的爪子开始挖土。
    叶承易就在一旁看着,安安静静的陪着他。一直到那月亮隐去,天将破晓,少年身上狼的特征不在有,眼前却已经堆起了一个小土坡。
    做完这些,小少年起身走到了,叶承易的面前。
    他的脸上脏脏的,只有那双绿色的眸子十分明亮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安鲁
    这个名字不好听。叶承易伸手,从口袋掏出了手帕擦了擦对方脏兮兮的脸。
    以后跟着我,就叫怀晓吧。
    第117章 小狼崽爱上我了(三)
    归属感其实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
    他分明是在这个木屋出生,也在这个木屋长大。有相爱的父母,也得到了足够的爱和自由。
    可在看到自己的父亲面对敌人时收起了自己的獠牙、将爪子放在地上时,他的脑海之中浮现的想法竟然是真蠢。
    之后在见到那满地的鲜血时,他竟也是冷静的可怕。
    他懂事的很早,也早已知道自己并不是能真正融入人类这个族群中的存在,可这样平凡的生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所以他从不在意自己的血统。
    或者可以说,他不在意自己是怎样的。
    他曾经为自己有尖锐的爪子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力量。可直到这一晚的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弱小。
    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道路,那就是听从母亲的话逃跑。逃跑并不可耻,就这么死去才是真正的毫无意义。
    然后他瞧见了这个会向他伸出双臂接住他的人,就有了一种我应该是和他在一起的强烈感觉。
    所以他顺从的接受了怀晓这个新名字。
    仇当然要报,这是对养育之恩的回报。眼前的人会教他强大,亦是他最好的归所。
    小木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是钱财也就那么一点铜币,根本微不足道,眼看着阳光越来越大,叶承易就想先带着慕怀晓离开。
    在他伸手想去捞对方的时候,却看到慕怀晓的脸上微微有些犹豫,往后退了一步。
    生长在大山的少年身上有着野性,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制成的衣服。狼人的皮肤比较坚硬,当然是不怕这些摩擦的。
    所以他空手刨开土,对他的爪子伤害也并不大。
    可是这么一遭,就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脏,他看着那白净的手帕在他的脸上擦过之后留下了漆黑的一片,也看到了贵族西装上那两个动物爪子的掌印,是他昨晚扑进对方怀里留下的。
    衣服总是要脏要洗的,所以曾经他的父母并不限制他的任何行动,任由他在深林里玩耍打滚,他也早就习惯了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样子。
    可在这一刻,他下意识的不想将这些泥尘带到对方的身上去。
    叶承易没多说什么,直接伸出了一捞,将人包住之后就飞快的向着山下而去。绕过了已经变的喧闹的小镇,回到了那旅店的房间之中。
    不出叶承易所料,猎人们早就连夜逃走,连旅店都没有回来。
    他的动作没有惊扰到任何人,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打开门,让老板送一些热水上来。慕怀晓算是突然出现的人,这么快被老板看见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那热水只送到门口由叶承易自己提了进来。
    将水的温度调到刚刚好,他便让慕怀晓脱了衣服。
    少年应该没做过这方面的教育,快速脱了衣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接着就一头扎进了水中。
    其实他从小都在山涧洗澡,热水对他来说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在入水的时候面上露出了不适的神情,才让叶承易反应过来这一点。
    不过主要是为了能让人洗干净,这一次也就这样凑合了。
    叶承易带的行李之中没有适合慕怀晓尺寸的衣服,最终他穿上了一件有些宽松的衬衣坐在了床头。
    因为常年在森林里长大,慕怀晓的肤色偏黄了些,一头棕色的头发如同狼毛一般卷起,便是独具的少年感。
    慕怀晓和气运之子是一样大的,想要成年还得再过三年。他想要成长,就必须得是接受更多的事物的。
    很快老板又送来了食物,这次东西总算是有了用的地方,全部进入了少年的胃里。
    叶承易去楼下结了账,联系了马夫说要立刻启程离开这里回去,让他去牵马车过来。马夫有些意外但一想也许是贵族住不惯这里,就立刻应了声去牵马。
    之后趁着马夫转身去拿行礼的间隙,叶承易从窗口将慕怀晓抱下,带着他一起坐进了马车之中。
    马夫是雇佣的,但这马车却是他的财产,所以才能将这窗帘装饰的这么严实,让人瞧不清里面的状况。
    两匹马儿因为闻到少年身上的味道有些被惊到,好在这帘子能够阻隔味道,很快让它们安静了下来。
    不过离开的路程没那么顺利,小镇的强盗们正等着他离开的这个机会抢劫。于是半道是马儿突然停下的嘶鸣声,让没坐过马车的少年下意识向前栽去。
    叶承易伸手捞住了对方的腰,才没让他的头撞到前面去。
    大...大人...马夫有些颤抖的声音传来,叶承易让慕怀晓乖乖坐着等他,打开了门,拄着手杖走下了马车。
    强盗们已经围了过来,为首之人笑嘻嘻的就想上手夺叶承易的帽子。下一秒却被手杖敲中脑袋,倒在了地上。
    其他几个强盗见此都扬起了手中的武器,却也几乎在一瞬都倒在了地上。
    继续赶路吧。叶承易对马夫说完,便要回到马车上去。
    他们...
    我只是将他们打晕了。
    马夫送了一口气,不是说他善良,而是他胆小,这些人死在他面前,他恐怕之后晚上会做噩梦。
    也是因为还满意这个马夫,还需要他赶路,叶承易才没有动手杀了这些人。
    车轱辘继续平稳的前行,一个晚上没睡的少年在这个时候有了些许困倦,马车里的空间够大,让他能够侧身曲膝躺下来,枕着叶承易的膝头闭上了眼睛。
    赶着马车回到了大城市,叶承易解雇了这个马夫,打算另外再雇佣一个。这么一来,慕怀晓在他的身边就不算是突然出现的那个人。
    到了新的旅店之后,叶承易便抱着对周边喧闹环境有些不适的慕怀晓下了马车。
    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慕怀晓的外头就套了一件过于宽大的衣服,再加上被抱在叶承易的怀里,就有了一种暧昧感。
    狼人的听觉灵敏,慕怀晓还不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能力,便环着叶承易的脖子,看着很是依赖的模样。
    老板瞧着他们的模样,给他们安排了一件大屋子,还问叶承易需不需要购买什么特殊的东西。
    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贵族玩少年也是寻常的事,看老板娴熟的样子,该是见识了很多了。
    有需要我会找你们。叶承易轻轻笑了笑,抱着慕怀晓进了房间。
    大城市的旅店就比小镇上的旅店来的高档的多,那大床十分柔软,里面的空间也是充足的。
    少年的眼底满是好奇,被叶承易放下来之后又不敢乱动。像是想到什么,叶承易脱了少年外头的外套,将他的身量大致用手量了一下,接着报给了服务员,让他们带一套衣服过来。
    终于是有了合身的衣服,但西装的款式明显束缚住了他,看着就感觉他很不自在。
    总是要习惯的,叶承易牵起他的手,打算带他去逛一逛这夜晚的城市。
    白天都在赶路,少年也在车里睡了一路,现在正是精神正好的时候。叶承易引导着他如何将自己的听觉收拢一些,少年学的很快,现在那种满脑嘈杂的感觉已经没有了。
    叶承易先是带着他去吃了东西,再去新挑选了几套衣服。
    因为少年还不习惯刀叉吃饭的缘故,叶承易还特地包了包间,需要用到刀叉的东西他都先耐心的教了一遍,之后也没让慕怀晓动手,而是他切好了一块一块喂的。
    你不吃吗?
    我不需要吃这些食物。叶承易回答。
    少年的眼中似乎有些困惑,但他没有开口询问,然后张口咬住了叶承易递过来的肉食。
    这些肉都被切的很小,不像他平常一样一口就能吞下一大块,连带着骨头啃的那种。而且少了很多腥味,对他来说也是少了不少动物原始的味道。
    可是很好吃,他发现自己好像也变的有了耐心一些。
    晚上又是洗了一个澡,水的温度没有前一天烫了。叶承易面不改色的跟慕怀晓坐进了同一个浴桶之中,帮对方洗澡。
    上个世界已经忍了挺久,这个世界他就并不打算有所收敛。虽说还有三年的时间,但好在这个慕怀晓不会撩拨,所以不会让他感到太难受就是了。
    少年完全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虽然他长到一定年岁就不再让父母碰他的身体帮他洗澡了,但此时对于眼前之人的触碰,他并不感到讨厌。
    将人擦干抱上床后叶承易熄了灯,血族的作息确实是颠倒的,但狼人的作息还是正常的。
    现在已经将慕怀晓找到并护在了羽翼之下,接下来就得想之后要干的正事了。
    确实现在的情况是让慕怀晓愿意和他走很容易,但他并不想那么快离开这个世界。或者说对于将要见到彻底融合的慕怀晓他多少开始有了些紧张,就不那么想这一时刻很快到来。
    那么在这个世界久居总是要给一些报酬的,这报酬,自然就是帮那气运之子一脚了。
    狼人和人类之间和平相处其实不难,困难的反而是血族和人类之间的共存。
    天道会给叶承易这样的身份也是有用意的,作为一个始祖,到哪个吸血鬼的领地都是要被供起来的存在。他可以仅凭意念就杀死那些血统不纯正的吸血鬼,他的命令对于在他之下的血族来说便是绝对的。
    所以只要他能成为血族的王,就能定下关于血族的规矩。
    人类那边的努力,就得靠森格来做了。
    第118章 小狼崽爱上我了(四)
    血族之间也并非都是和平的。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始祖又被称之为纯血,他们体内的血统是最为纯正不参任何杂质的,这样的存在并不只有一只,当然会有各自的领地划分。
    因为好战和喜权利,纯血之间的战争和较量从来不会少。与其说他们更多的是被猎人杀害,还不如说是内斗导致的纯血数量日渐减少。
    加上纯血之间延续后代十分困难,他们又是猎人优先想要毁灭的存在,这就造就了现在现存的纯血一只手就能数出来,还大多陷入了长眠。
    纯血之下是一代,也就是由纯血亲自进行初拥,掺杂了人类血统的吸血鬼。
    一代之后就是二代,血统越发的不纯,力量也会变的越来越弱小。
    可时代就是这样,吸血鬼强大的时候猎人协会也会是最强盛的时候,血族开始衰弱的时候猎人就会因为不受重视而走向衰弱。
    这是之后必然的走向。
    吸血鬼既然是真实纯在的,就注定不会灭绝,他们传播的速度太快了,加之因为长的好看又有魅惑的能力,还多的是人类愿意为他们付出一切。
    叶承易所在的这个身体原名叫伊利亚培锡,作为纯血始祖他沉睡不过两年,不至于就让其他血族的人忘记了他。换种说法就是他本身的就有追随者,权利都还是在的。
    他沉睡也和纯血的日渐稀少有关,这次叶承易代替他醒来想要收回权利也并不那么容易。
    因为纯血越来越少,又是一道不可跨越的沟壑,想要揽权的一代已经开始在暗地联手,想要去掉那压在自己头上的那座大山。
    在纯血一个又一个消亡、选择沉睡的现在,也确实是走向了属于一代的时代。
    伊利亚曾经有两个亲自培养的一代吸血鬼,一个好战一个相对温顺,一个有着极大的野心,另一个则是喜好和平。
    伊利亚沉睡之前更喜欢前一个,因为那才是符合血族该有的样子。哪怕知道他有想要踩过自己的想法,伊利亚也还是将更多的权利交给了他。
    因为就算一代再强大,也无法撼动纯血的地位,那种刻在血脉之中的压制,让他根本没有可能反抗。
    所以原本最好的做法,是叶承易先去找这前一位。这只吸血鬼的权利比较大,掌控了他就相当于是掌控了很大一部分的吸血鬼。
    可是现在慕怀晓还太弱小,他需要有一个相对来说有些安全的成长空间。
    如果去找这前一位,凭借他的野心肯定不满伊利亚的苏醒,动不了纯血,他就会将主意打到慕怀晓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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