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离开我……”

    戈卿心疼地回吻他,“好好好,明天之後,我就再也不离开你。”

    让我有勇气去追求一个希望。

    那就从今以後,永不分离。

    七天的期限到了。

    坐在手下给他们准备的游艇,亨利亲自把戈卿送回岸边,马达的咕噜咕噜声推动著游艇,在平静的海洋上劈出一条澎湃的小道,他们在海中央,看不见海的尽头。

    “你信不信我就这样杀了你,然後自己去跳海,那麽……我们就在这无边的海底,永远永远在一起了。”亨利碧蓝色的眼眸往向戈卿,眼眸中却充斥著与那湖水蓝全然不同的疯狂,好像赤炎一般地燃烧著。

    戈卿站在游艇的前方,骄傲地仰望著天空,“不会。”他回头,“在我眼中,亨利是一个绝对守信用的人。”

    果然,在二十分锺後,戈卿被送回他熟悉城市的码头,戈卿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跳上岸,亨利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低声唤道,“戈卿哥哥……”

    戈卿回头,“嗯……”

    “答应我一定要回来。”亨利低声说道,他想要走上前去狠狠地拥抱他,但是他怕,他深怕这样一来他会不舍得,他好不容易才提起的勇气会这样消失干净,“答应我一定要回来。”

    戈卿再也没有给他什麽承诺,只是低声说道,“在今晚十二点前我会回到家,记得在家里等我。”说完,他给亨利留下了一个孤清的背影。

    亨利心中慌乱得很,他到处瞎晃,去以前和戈卿一起去过的玫瑰园,去他父亲的坟墓,去以前埋葬泰迪熊的庄园,用回忆来填补此时的空虚,但回忆始终是回忆,仍然无法弥补此时的挂念还有相思,最後的最後,他还是回家。

    在家中。

    那个戈卿的影子无处不在的地方。

    他才能从中获得些许的宽慰,戈卿答应过他会回来的,他早就允了他一辈子的幸福,他说过的一切承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印在他短暂又精彩的生命里,有的以匪夷所思的姿态实现了,有的依然在等待勃发当中。

    他现在所做的就是安静的期待著那些即将到手的甜蜜。

    碧蓝色的眼眸空灵地盯著墙壁上的古老时锺,他正在沈默地等待著时针的移动,等待著时针指向十二,而幸福的锺声响起,等到白画渐离,华灯初上,他却没有等到他想灯的那个人。

    戈卿哥哥,你不要骗我哟!你绝对绝对不能骗我哟!

    如果你今晚十二点前……没有回来,我……我我一定死给你看,没有你,你要小笨熊如何一个人独活啊?

    如何啊?

    十一声锺声响起,亨利静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缓缓地躺在冰冷的床上,靠著枕头不知在想些什麽。

    咦?

    他感觉到枕头下有一个硬物,他疑惑地抽出来看,竟是一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色的笑脸,笑得连嘴巴都咧到耳後了,一脸欢快的样子,署名是戈卿,亨利知道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出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体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感觉一笔笔地描写出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眼泪落下来,染湿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体略显死板还有生硬,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种感情太过浓郁,不管任何人都会因此感到心痛欲裂。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子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花了奢侈的二十年来爱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做得到。记得,忘了我。我爱你。”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泄的管道。

    混蛋!混蛋!混蛋!

    什麽花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做得到?他妈的,我爱了你二十年你却要老子花二十天就忘记你,你这是在便宜你自己还是在便宜老子啊?!

    你明明就这麽舍不得老子又何必要老子忘记你?老子要记得你不要记得你是老子的事,管你屁事啊?你凭什麽要老子把你忘掉啊?!凭什麽?!

    亨利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把日记给撕了,穿了室内拖鞋,就往外奔去,老子不管,老子就算去天涯海角都要把你这个混蛋带回家!

    他傻傻地冲出去,在冷风中奔跑了五分锺,夜风袭来,他脑袋才清醒了几分,喘出粗气,他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还有三分种就十二点了,他心里明白戈卿不是一个不守时的人,可他到现在都还没出现的原因亨利却连想都不敢想。

    戈卿戈卿戈卿……

    亨利颓然地蹲下来,绝望让他此时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做什麽好,此时一种独特的脚步声慢慢地靠近,一步步地往他的方向走来。

    路灯昏黄的灯光夹带著被夜风吹来的尘埃,迷迷蒙蒙地让人分不清楚现实梦境,但亨利唯一肯定的是,他在夜风中看见了一只美丽的花豹朝他走了过来。

    他依然美丽如初,步姿仍然高傲骄狂。

    他是他的爱人,一辈子的爱人。

    他自幼就守护著他,把童言无忌当做认真的一个超级大傻瓜,他心中最珍贵的一部分,他永远的情人伴侣。

    也就是他的……戈卿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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