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里 作者:梨酒儿
第119页
他会疯的。
程放不禁觉得好笑。
“那你小时候都喜欢什么?”明杏觉得程放应该不是从小会看迪迦奥特曼的人。
“喜欢明杏啊。”程放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明杏冲他手上轻捏了下。
跟他好好说话呢。
“我想想啊……”
“喜欢捣鼓一些乱七八糟的机器,拆了又装上。”
明杏了然的点头:“所以是天赋啊。”
现在才会干这行吧。
“还打架,滚泥潭,回来就挨揍。”程放说:“爷不服,该打还是得打。”
“打人多爽啊,给人揍得服服的。”
他说着话,解开袖口,还把袖子往上挽,露出精壮又结实的手臂。
明杏心都看颤了下。
“我小时候可乖了,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循规蹈矩的长大,认真学习,努力听话,对待任何人都是善良又礼貌,永远都是被别人夸赞和学习的对象。
“那一定很好亲。”程放听她说着,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舔了下唇角,眼睛都亮了。
“你可以试试啊。”明杏抬头,看着他笑。
“那要是十六岁的明杏,会喜欢一个像垃圾一样的程放吗?”
两个天差地别的人,似乎怎么都凑不到一块去。
明杏愣了下,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实话,没有答案。
那个时候最乖最听话的女孩子,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有见过任何世间的黑暗。
可能……不会喜欢爱打架的坏孩子吧。
“没关系。”程放看着她说:“后来够爱就可以了。”
很久之后,明杏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他绕进去了。
哪有那么多的或许和假设。
他们遇见了,相爱了,就是最好的时候。
第66章 结局
程放毕业那天, 被表彰为优秀毕业生,代表金融系上台讲话。
他上一次在大家面前讲话还是高三百日誓师大会那天。
扔稿子,就说了一句话。
给他狂的。
今天毕业典礼,明杏特地请了假来参加。
他穿着白衬衫, 人某狗样。
当然, 身上这份气场, 是尚在校园的青涩大学生们没有的。
没有人会把现在的程放看做一个学生。
所有人都知道, 他值得敬仰。
“很惭愧,身为金融系的学生,我献身了科技。”
程放开头就是这句话,底下安静了片刻后,大家开始笑。
说实话, 很真实, 但莫名好笑。
仿佛是在打他们金融系的脸。
“今天系里也给了我稿子,但我这个人,就不喜欢平常的,所以我不念。”
程放手里拿着一叠纸, 翻过去,示意自己不需要。
底下又是一阵欢呼。
“在这之前,我想先给大家看一些照片。”程放身体侧了侧,示意大家看屏幕。
照片里的是棠里,是大山, 是贫瘠的地方, 和穷困的棠里中学。
当然,中学现在不是这样了。
因为程放往中学捐赠了教室和器材,修缮了整个学校。
特别是那间年代久远,在风雨中倒塌过的器材室。
“如你们所见, 这是我的家乡。”
“它叫棠里。”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长到十九岁,都是这样的环境。”
“你们现在都看到了,站在你们面前的程放,是个怎样的人,但你们看不到的是,在棠里的那十九年,我是怎样的。”
底下渐渐安静了下来。
“从脱离小学这样的小儿科考试后,我几乎没有任何一次考试及格过,甚至到高三了,我连最简单的那些英文单词都还不会。”
程放这话说的,大家都不敢信。
他知识渊博,头脑聪明,英语也是说的一等一的好。
当初可是以理科榜眼的成绩考进来的。
现在也年年拿奖学金。
“我第一年高考,没去考试,我知道自己考不出什么名堂来,当时我的打算,是在镇子里,找点活干,好养活自己,和我的奶奶。”
“镇子里能供一个高中生的活,就是苦力活,卖力气,没有钱,也没有尊严。”
或许很少有人经历过那样的苦,就是精疲力尽到坚持不下去了,还要咬着牙告诉自己,为了那点钱,不能倒下。
“所以你们可以用任何词来形容我,废物,败类,垃圾。”程放笑了笑:“我都觉得没错。”
“很多人都这样骂过我。”
“可我很幸运,在我最垃圾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努力学习,可以再来一年。”
“她陪我,再来一年。”
程放目光看向台下,眼眸柔和了起来。
已经身价不菲的男人,在说着自己最肮脏的过往,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反而虔诚又认真。
“今天是我的毕业典礼,也是所谓学业有成的日子,我想认真的告诉所有人——”
程放顿了顿,加重了声音,道:“她是我的神明,我的救世主。”
是永远凝望的人。
说这些没有其它的原因,只是单纯的想炫耀一下。
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他遇见了一个那么好的人。
明杏眼眶发热。
一个看似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其实又包含了太多重大的意义,那些很简单的话,也听的人心里一阵阵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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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疯的。
程放不禁觉得好笑。
“那你小时候都喜欢什么?”明杏觉得程放应该不是从小会看迪迦奥特曼的人。
“喜欢明杏啊。”程放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明杏冲他手上轻捏了下。
跟他好好说话呢。
“我想想啊……”
“喜欢捣鼓一些乱七八糟的机器,拆了又装上。”
明杏了然的点头:“所以是天赋啊。”
现在才会干这行吧。
“还打架,滚泥潭,回来就挨揍。”程放说:“爷不服,该打还是得打。”
“打人多爽啊,给人揍得服服的。”
他说着话,解开袖口,还把袖子往上挽,露出精壮又结实的手臂。
明杏心都看颤了下。
“我小时候可乖了,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循规蹈矩的长大,认真学习,努力听话,对待任何人都是善良又礼貌,永远都是被别人夸赞和学习的对象。
“那一定很好亲。”程放听她说着,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舔了下唇角,眼睛都亮了。
“你可以试试啊。”明杏抬头,看着他笑。
“那要是十六岁的明杏,会喜欢一个像垃圾一样的程放吗?”
两个天差地别的人,似乎怎么都凑不到一块去。
明杏愣了下,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实话,没有答案。
那个时候最乖最听话的女孩子,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有见过任何世间的黑暗。
可能……不会喜欢爱打架的坏孩子吧。
“没关系。”程放看着她说:“后来够爱就可以了。”
很久之后,明杏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他绕进去了。
哪有那么多的或许和假设。
他们遇见了,相爱了,就是最好的时候。
第66章 结局
程放毕业那天, 被表彰为优秀毕业生,代表金融系上台讲话。
他上一次在大家面前讲话还是高三百日誓师大会那天。
扔稿子,就说了一句话。
给他狂的。
今天毕业典礼,明杏特地请了假来参加。
他穿着白衬衫, 人某狗样。
当然, 身上这份气场, 是尚在校园的青涩大学生们没有的。
没有人会把现在的程放看做一个学生。
所有人都知道, 他值得敬仰。
“很惭愧,身为金融系的学生,我献身了科技。”
程放开头就是这句话,底下安静了片刻后,大家开始笑。
说实话, 很真实, 但莫名好笑。
仿佛是在打他们金融系的脸。
“今天系里也给了我稿子,但我这个人,就不喜欢平常的,所以我不念。”
程放手里拿着一叠纸, 翻过去,示意自己不需要。
底下又是一阵欢呼。
“在这之前,我想先给大家看一些照片。”程放身体侧了侧,示意大家看屏幕。
照片里的是棠里,是大山, 是贫瘠的地方, 和穷困的棠里中学。
当然,中学现在不是这样了。
因为程放往中学捐赠了教室和器材,修缮了整个学校。
特别是那间年代久远,在风雨中倒塌过的器材室。
“如你们所见, 这是我的家乡。”
“它叫棠里。”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长到十九岁,都是这样的环境。”
“你们现在都看到了,站在你们面前的程放,是个怎样的人,但你们看不到的是,在棠里的那十九年,我是怎样的。”
底下渐渐安静了下来。
“从脱离小学这样的小儿科考试后,我几乎没有任何一次考试及格过,甚至到高三了,我连最简单的那些英文单词都还不会。”
程放这话说的,大家都不敢信。
他知识渊博,头脑聪明,英语也是说的一等一的好。
当初可是以理科榜眼的成绩考进来的。
现在也年年拿奖学金。
“我第一年高考,没去考试,我知道自己考不出什么名堂来,当时我的打算,是在镇子里,找点活干,好养活自己,和我的奶奶。”
“镇子里能供一个高中生的活,就是苦力活,卖力气,没有钱,也没有尊严。”
或许很少有人经历过那样的苦,就是精疲力尽到坚持不下去了,还要咬着牙告诉自己,为了那点钱,不能倒下。
“所以你们可以用任何词来形容我,废物,败类,垃圾。”程放笑了笑:“我都觉得没错。”
“很多人都这样骂过我。”
“可我很幸运,在我最垃圾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努力学习,可以再来一年。”
“她陪我,再来一年。”
程放目光看向台下,眼眸柔和了起来。
已经身价不菲的男人,在说着自己最肮脏的过往,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反而虔诚又认真。
“今天是我的毕业典礼,也是所谓学业有成的日子,我想认真的告诉所有人——”
程放顿了顿,加重了声音,道:“她是我的神明,我的救世主。”
是永远凝望的人。
说这些没有其它的原因,只是单纯的想炫耀一下。
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他遇见了一个那么好的人。
明杏眼眶发热。
一个看似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其实又包含了太多重大的意义,那些很简单的话,也听的人心里一阵阵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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