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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基友他变了 作者:吃蛋白不吃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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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向他靠近,就在离他只有三米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扎进了我的脚底,我当下就要发出叫声,但是我忍住了,不仅忍住了,我还抽空看了眼林烨,好在,他没被我惊动,还在自言自语。
然后我才把目光移到脚下,发现是一片大约三厘米的酒瓶碎片扎进了脚底,顿时血流不止,我疼的流冷汗,却不愿意发出声音,忍住疼痛走到了林烨身边。
林烨又说了一会儿,看着楼下,就想往外跨出,但他的动作止住了:“可是,他会难过,会伤心的吧……”
说完,他便想回头寻找我,却不想,我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他身后,我反应很快,一下将他扑倒在旁边的地上,林烨立刻要挣扎,手忙脚乱之间,我受伤的脚挨了好几下,我还是忍不住,痛呼出声。
林烨这才发现我的脚流了很多很多的血,他一下抱紧了我,脸色苍白,“不,不要离开我。”
我顿时反应过来,他看到我这么多血,怕我也像他父母一样,离开了他的身边。
我温柔道:“不会的,我永远不会走。”
林烨抱着我,不让我动,我感受着身下的疼痛和血液的流失,却也没有任何想逃脱去处理伤口的意思。
他或许是神经太紧张,太脆弱了,在我耳边念叨了很久的不要离开我,才逐渐昏迷。
我不是学医的,我不知道他是神经脆弱导致的昏迷还是太累了睡着了,我拿出手机拨打了120,就看着他憔悴的面容,心疼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看着他,忽然着迷了起来,林烨真的很好看,圆圆的杏眼,看上去就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的鼻子也很挺,脸上没有什么瑕疵,视线逐渐下移……林烨虽然面色苍白,嘴唇却透着淡淡的粉,现在还微微张着,在平稳的呼吸。
我发了疯,低头贴上了柔软的双瓣。
是甜的,很甜。
我情不自禁按住了他的后脑,加深这个吻,柔软的发丝穿梭的我指尖,我敲开了他的牙关,进一步攻城掠地,不知道缠绵了多久,离开的时候还拉出了透明的丝。
作者有话要说: 够不够长够不够长,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
裴向西:最近没有我出场的时候,好无聊,出来晃悠两下。
谢谢钟清投的营养也X2
☆、融合
我大概真的疯了吧。
和林烨一样,我们都疯了。
医生说林烨是收到的刺激太大,所以得了轻度抑郁症,精神状态不是很稳定,让我好好看着他。
我看着病床上面色苍白的他,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如此的渺小无力。
那个高中,本应是青春灿烂的时代,却变得如此灰败。
我知道我喜欢他。
但是我不敢说出口。
高考他没有考好,也没有找到什么很好的工作,天天奔波在外,我很心疼他,却无可奈何,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我没有再进一步拉近我们的关系,我觉得现在也挺好的,我经常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他也偶尔会上门坐坐,我们还会像以前一样一起呆在一个房间,但以前是做作业,学习,现在是闲聊,喝酒,又或者是打游戏。
其实我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油腻的烧烤,但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我也喜欢。每次我和他去烧烤摊喝酒,都不敢喝太多,我怕喝醉了,会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
林烨可不这么想,他受的苦很多,经常一喝酒就喝的烂醉,也只有这个时候,我可以趁虚而入,把他带回家之后趁他没有意识,肆意吻他。
他真的很漂亮,睫毛很长,很弯,头发很软,呆毛很可爱,我加深了这个吻,连林烨什么时候睁开了眼都没发现,双目对视的时候,我整个人的血液都凝固了,他会和我绝交,或者是把我赶出去,给我一巴掌吗?
然而没有,我发现他的眼睛涣散,醉的太死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在做什么,只是呢喃着说:“别离开我。”
我把他细碎的头发往旁边顺了顺,哑声道:“不离开。”然后再次覆上他。
现在的他,眼里似乎又有了以前的光亮,我知道,他的伤疤已经被时间愈合了,但那只是愈合,那道伤疤留下的痕迹永远不会消失,没关系,我会保护他的,他的伤疤不会再被揭起。
我会保护他。
直到车祸来临的时候,我最后想的也是:我不在了,就没有人去保护那个小孩了。
没错,生活就是这么狗血,我遇到车祸了。
记得那天下了大雨,我去超市买林烨最喜欢吃的菜,琢磨着给林烨发什么信息才可以让他中午来自己这吃饭,途中遇到了曾欣,她一直喜欢我,我很明确的拒绝了她,但今天遇到她,她还是很执着:“为什么不可以和我试试呢?”
“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我怎么一直不知道啊,她和你认识的有我久吗?”
她一副一定要问出来的样子,我只好告诉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又是邻居,我们的爸妈互相熟识,我和他睡过一张床,我每天都和他呆在一起,我离不开他,你懂了吗?”
至此,我才甩掉了她,谁知道一出超市,就被一辆开着闪光灯的白色轿车给撞了。
大雨磅礴,我的耳边却没有任何雨滴的声音,在刺眼的白光过后,我的眼前出现的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全身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好似来到这个世间的神明,他的眼中没有阴霾,有的只是希望和温暖,那是最初,没有受过伤害的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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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向他靠近,就在离他只有三米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扎进了我的脚底,我当下就要发出叫声,但是我忍住了,不仅忍住了,我还抽空看了眼林烨,好在,他没被我惊动,还在自言自语。
然后我才把目光移到脚下,发现是一片大约三厘米的酒瓶碎片扎进了脚底,顿时血流不止,我疼的流冷汗,却不愿意发出声音,忍住疼痛走到了林烨身边。
林烨又说了一会儿,看着楼下,就想往外跨出,但他的动作止住了:“可是,他会难过,会伤心的吧……”
说完,他便想回头寻找我,却不想,我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他身后,我反应很快,一下将他扑倒在旁边的地上,林烨立刻要挣扎,手忙脚乱之间,我受伤的脚挨了好几下,我还是忍不住,痛呼出声。
林烨这才发现我的脚流了很多很多的血,他一下抱紧了我,脸色苍白,“不,不要离开我。”
我顿时反应过来,他看到我这么多血,怕我也像他父母一样,离开了他的身边。
我温柔道:“不会的,我永远不会走。”
林烨抱着我,不让我动,我感受着身下的疼痛和血液的流失,却也没有任何想逃脱去处理伤口的意思。
他或许是神经太紧张,太脆弱了,在我耳边念叨了很久的不要离开我,才逐渐昏迷。
我不是学医的,我不知道他是神经脆弱导致的昏迷还是太累了睡着了,我拿出手机拨打了120,就看着他憔悴的面容,心疼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看着他,忽然着迷了起来,林烨真的很好看,圆圆的杏眼,看上去就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的鼻子也很挺,脸上没有什么瑕疵,视线逐渐下移……林烨虽然面色苍白,嘴唇却透着淡淡的粉,现在还微微张着,在平稳的呼吸。
我发了疯,低头贴上了柔软的双瓣。
是甜的,很甜。
我情不自禁按住了他的后脑,加深这个吻,柔软的发丝穿梭的我指尖,我敲开了他的牙关,进一步攻城掠地,不知道缠绵了多久,离开的时候还拉出了透明的丝。
作者有话要说: 够不够长够不够长,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
裴向西:最近没有我出场的时候,好无聊,出来晃悠两下。
谢谢钟清投的营养也X2
☆、融合
我大概真的疯了吧。
和林烨一样,我们都疯了。
医生说林烨是收到的刺激太大,所以得了轻度抑郁症,精神状态不是很稳定,让我好好看着他。
我看着病床上面色苍白的他,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如此的渺小无力。
那个高中,本应是青春灿烂的时代,却变得如此灰败。
我知道我喜欢他。
但是我不敢说出口。
高考他没有考好,也没有找到什么很好的工作,天天奔波在外,我很心疼他,却无可奈何,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我没有再进一步拉近我们的关系,我觉得现在也挺好的,我经常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他也偶尔会上门坐坐,我们还会像以前一样一起呆在一个房间,但以前是做作业,学习,现在是闲聊,喝酒,又或者是打游戏。
其实我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油腻的烧烤,但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我也喜欢。每次我和他去烧烤摊喝酒,都不敢喝太多,我怕喝醉了,会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
林烨可不这么想,他受的苦很多,经常一喝酒就喝的烂醉,也只有这个时候,我可以趁虚而入,把他带回家之后趁他没有意识,肆意吻他。
他真的很漂亮,睫毛很长,很弯,头发很软,呆毛很可爱,我加深了这个吻,连林烨什么时候睁开了眼都没发现,双目对视的时候,我整个人的血液都凝固了,他会和我绝交,或者是把我赶出去,给我一巴掌吗?
然而没有,我发现他的眼睛涣散,醉的太死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在做什么,只是呢喃着说:“别离开我。”
我把他细碎的头发往旁边顺了顺,哑声道:“不离开。”然后再次覆上他。
现在的他,眼里似乎又有了以前的光亮,我知道,他的伤疤已经被时间愈合了,但那只是愈合,那道伤疤留下的痕迹永远不会消失,没关系,我会保护他的,他的伤疤不会再被揭起。
我会保护他。
直到车祸来临的时候,我最后想的也是:我不在了,就没有人去保护那个小孩了。
没错,生活就是这么狗血,我遇到车祸了。
记得那天下了大雨,我去超市买林烨最喜欢吃的菜,琢磨着给林烨发什么信息才可以让他中午来自己这吃饭,途中遇到了曾欣,她一直喜欢我,我很明确的拒绝了她,但今天遇到她,她还是很执着:“为什么不可以和我试试呢?”
“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我怎么一直不知道啊,她和你认识的有我久吗?”
她一副一定要问出来的样子,我只好告诉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又是邻居,我们的爸妈互相熟识,我和他睡过一张床,我每天都和他呆在一起,我离不开他,你懂了吗?”
至此,我才甩掉了她,谁知道一出超市,就被一辆开着闪光灯的白色轿车给撞了。
大雨磅礴,我的耳边却没有任何雨滴的声音,在刺眼的白光过后,我的眼前出现的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全身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好似来到这个世间的神明,他的眼中没有阴霾,有的只是希望和温暖,那是最初,没有受过伤害的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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