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渣一世界(穿越) 作者:十一有闲
一渣一世界(穿越)——十一有闲(133)
任宾坐在床边,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任华,嘴巴张得很大。
从张开的嘴里,接二连三爬出黑灰白相间的肥大飞蛾,扑向倒在床上的那具小小身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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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的大总攻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08章
第二天清早,任宾的妈妈独自在厨房做早饭。
丈夫和做为半大小子的任宾,都是能吃的。所以做了满满一笼肉包,又煮了大锅稀饭,配上拌了辣椒的新鲜小菜,以及腌萝卜。
相对于城里人吃的肉包,她做的肉包没有那么宣软,但比较扎实有嚼劲,菜肉馅真材实料,更容易饱腹,另有一番乡土风味儿。
把肉包放入蒸笼,架在火上,任宾的妈妈就打算去叫两个儿子起床。
这个时候起来,等他们穿衣洗漱后,就差不多刚好能吃上新出笼的蒸包。
阿妈。
她身后传来小儿子娇嫩的童音。
任宾的妈妈听到了还挺高兴,没想到今天不用自己叫,儿子就能到点自己起床了。
回过头,看见任华穿着睡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自己。
母亲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声音轻快:小乖,快点去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一会儿吃了早饭好去上学。
话音刚落,她忽然感觉到有片轻软的物体落在自己的后颈上,然后传来一点轻微的刺痛。
母亲伸出右手,往自己的后颈拍了一巴掌,然后将手掌放在眼前,就看见掌心中沾了灰渍,有一只被拍死的肥大飞蛾。
这只飞蛾生得非常丑陋,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翅膀上黑灰相间的花纹形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这、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精通蛊术的苗寨之中,就算是五岁幼童也能认得出附近区域生存着的所有毒虫品种类型,就如同学龄孩童背诵九九乘法表和拼音字母一样,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这种知识的传递已经延续了一千余年,经过时间的考验,严密而没有错漏,所以当母亲看到这只飞蛾的时候,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就此多想,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麻痹之意窜入了身体,思维也逐渐变得滞涩迟缓。
她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厨房地砖上。
在最后仅存的意识中,她看见小儿子任华朝自己走过来,然后一颗一颗解开了棉布睡衣的纽扣。
小肚皮之上,原本肚脐存在的地方,有了一个直径不到2cm的、深黑的洞。
一只接着一只丑陋的肥大飞蛾从洞里面爬了出来,朝着倒地的母亲扑过去。
群居的许多昆虫,比如常见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的巢穴中都有王的存在。
以蜂王举例,它就是蜂群中的大脑,指挥着蜂群日常有条不紊的活动运作,精密如同一架庞大的机器。
王的意志,贯穿了整个蜂群。
假如蜂群失王,当即就会大乱散团,继而不能再起王台的话,最终整个蜂群就会走向灭亡。
王昊现在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身体,但他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崖底枯树内的五彩茧内,如同这些飞蛾的王,指挥着飞蛾们,去掠夺他人的身体。
王昊其实很早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蛊到底是什么?
由于王正平对他自幼的暴力棍棒教育,以及家里的名声问题,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交流玩耍,王昊性情沉静,喜欢读书和思考。
王正平也觉得爱读书不算是件坏事儿,所以在王昊购买书籍阅读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他。
在苗寨的人看来,蛊是由毒虫们互相厮杀,其间又经过种种手段炮制,最终形成特异功用的物品、道具。
但王昊想得更深。
地球之上,生命从初生到现在,演化发展了几十亿年。
期间由于地形气候的变化,由于生存环境和天敌之间的优胜劣汰,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生命种族,黯然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最终由智人登顶,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这整个过程,像不像养蛊?
以地球这颗蔚蓝行星为蛊罐,以几十亿年为计数,以无数生命种族为祭,最终养出了被称为人类的蛊。
此蛊通天彻地、移山倒海,发展出无数学问和科技,在地球上构筑无数宏伟的建筑,甚至飞向了外太空,并且在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他们这些蛊师,毫无疑问也都属于人类的成员。
基于这种看法,王昊拓宽了眼界,重塑了思维,并不局限于通常的炼蛊术,开始试着使用一些非常规的炼蛊手段,并小有所成。
因为他死时只有十五岁,所持最强的蛊,也不过是用来驱使兽类的本命紫蛊。但假以时日的话,必然会成为苗寨内了不得的人物。
他设计陆维不成,杀害了唐修杰,被关进唐家刑房之后,自知不能幸免。于是就在那黑暗的刑房之中,开始了最后一次,以自身性命为祭的炼蛊。
这最后一次炼蛊,王昊倾尽所学,尝试了以前只出现过在他的想法里,而没有胆量和勇气付诸实际的手段。
他献祭了相当于自己半身的花豹,献祭了自己的血肉骨髓,挟着凶死的巨大怨气,结成了枯树中的五彩茧。
但这些还不够,所以王昊的意识一直在茧中沉睡。
直到数年后,任宾和林佳这对少年男女来到树下,以生人之气和血肉将他真正唤醒。
此时此刻,夜幕深黑,三十名男女老幼手里拿着火把,安静围绕着崖底的枯树,他们都穿着彝民的衣服,以衣服颜色划分的话,白彝二十名,黑彝十名。
一个蜂巢在一名蜂王的控制下,通常可以同时生活着数万只蜜蜂,数量庞大,却总有其极限,不可能无限的扩张。
王昊目前也是这种情况。
飞蛾们可以在他的操纵下,大量的繁殖、占据人的身体,却以三十具身体为极限。毕竟人体是大自然用几十亿年养出的蛊,那样精妙细微的东西,要做到宛若生前,操纵起来并不容易。
如果再多,就做不到如臂支使,人体行动起来会明显迟缓,目光呆滞,看起来宛若痴呆,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而这三十名男女老幼,彼此之间并无言语肢体、甚至眼神上的任何交流。
他们也不需要交流,因为他们并没有自我意识,每一个人都绝对遵循贯彻王昊的意志,如同蜂群遵循贯彻蜂王的意志。
或者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王昊。
只见这些男女老幼分工合作,先是收捡了王昊遗落在不远处的白骨,涮洗干净装入锦袋;继而手脚麻利地锯开了枯树,将那颗巨大的,足有一人大小的彩茧小心翼翼抬出来,和白骨一起放在座装饰华丽的轿椅之上,再用块绸子遮挡得严严实实,然后抬着轿椅朝着大山深处走去。
这些人形同鬼魅,抬着轿椅走起路来飞快,同时仿若轻无一物,无声无息。
江元亮蹲在路边的草丛里,看着诡异的这幕,捂着自己的嘴,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这几天,江元亮觉得自己的老爹有点不对劲,感觉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作为孝子系统的持有者,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要让中年丧妻的老爹过得舒心畅意,快快乐乐的结束这一生,所以越发就对老爹上了心、留了意。
江元亮发现老爹深夜出门,于是就偷偷跟在他身后,结果没想到竟是如此。
怕什么来什么,走在华丽轿椅旁边护送的老爹江潮,忽然望向江元亮躲藏的草丛。
紧接着转过身,一步步朝着江元亮走去,明显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江元亮大叫一声,从草丛里跳出来,转身拔腿就跑。然而老爹江潮平时看着就是个普通中年大叔,还由于江元亮的孝顺发了福,有个不小的肚子,此时动作却仿若一只迅猛的猎豹,将江元亮迎面按倒在地。
紧接着江潮掏出一把匕首,利落的扎进了江元亮的左胸。
江元亮低头看着左胸膛处渐渐洇出的血色,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但江潮并没有多看他孝顺懂事的儿子一眼,转身就跟上抬着轿椅的人群,远远离去。
江元亮胸口处流着血,躺在深夜冰冷潮湿的泥地上,看着那三十名男女老幼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过了很久,确定他们不会再去而复返之后,才从地上爬起来,将匕首从左胸拔出,当啷一声丢在地上:真他奶奶的疼!
幸好这一次转生为彝民,生活在毒虫猛兽出没的地区,身上日常备有各种药物,江元亮给自己的伤口上了药,血很快就止住。
在每次转生之前,江元亮都可以选择身体的某些特质,他次次都会选择心脏右生这一项。
其实他一个孝子系统的持有者,这个选项对他来说很是多余,但他从小看武侠中毒已深,觉得这个身体特质非常酷,就算没有用也不妨碍他过过瘾。
所以江潮那毫不留情的一匕首,并没有刺入心脏、要他的命。
江元亮捂着左胸,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不但胸口受了伤,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很想大哭一场。
很明显,他这个世界的任务失败了。
而按照系统的规则,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度过余生。
他这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又不想无端端自杀,那么接下来该如何继续生活?
现在这么个不知根底的诡异情况,苗寨肯定是不能继续再待,他趁现在连夜出逃到外界,隐姓埋名,这条小命应该还是能保得住。
江元亮既是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他捂着受伤的左胸,瘦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209章
月影瞳瞳中,三十名彝民打扮的男女老幼手持火把,排列成队,无声无息在暗夜中疾行,脚步动作整齐划一到令人毛骨悚然,所过之处连树上的鸦雀都不敢鸣叫。
他们将装载着王昊主体本源意识的大茧,藏匿在深山某处隐秘之地之后,就马不停蹄,来到了黑彝唐家的大楼前。
黑彝所居住的大楼有三层,砖瓦结构,金顶红墙,在周边圈了一块不小的地,高高的院墙矗立围护,还有好几幢附属建筑将大楼拱卫于其中,是独门独户,看着甚为气派的一座大院。
三十名彝民之中,有两名壮年男子上前,伸脚踹向唐家大院那扇厚实宽大的铁门。
苗寨虽没有和现代社会完全接轨,却也用上了许多现代家具和电器,古老和现代在这里奇妙的糅合成一体。这扇铁门是高级防盗门的规格,做工很是结实,然而在这两名壮年男子的脚踹中,完全没有抵抗之力,没两脚就铰链铁锁全部断裂,脱离了门框,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在深夜忽然有了这样的动静,当然会惊醒主人。
大楼的窗户渐次亮起灯光,传来兽类的吼声、忙乱的穿衣起床声,以及唐家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最先出来的是唐修礼,黑彝唐家家主唐信瑞的二子,也是唐信瑞现在仅存的儿子。
八年前苗寨那一场斗法,唐家保住了自己的黑彝之位,却也失去了一子一女。
唐家这样的情况,还算是好的,有两户黑彝直接被拉下了贵族的位置,降为平民。而在这次斗法中,整个寨子死伤超过1/2的人口,不可谓不惨烈。
这种情况每隔五十年,都会不可避免的来上一次。所以在接下来休养生息的时间里,大家都会格外珍惜,彼此相处的和谐友爱,不会轻易寻衅滋事。
邹和璧,章泰平,任昊穹?
唐修礼来到前院,看到火光映照下打头几个男人的脸,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露出吃惊的表情。
苗寨就这么点儿大,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来这里的所有人,唐修礼都是认得的。甚至其中有几个黑彝,平时跟他家关系处得不错。
你们,为什么唐修礼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猝不及防就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掐住了咽喉,摁倒在地,整张脸胀得紫红,再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手的主人是邹和璧,和唐修礼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同样出身黑彝,算是发小,长得牛高马大,公认的憨厚。
然而此时此刻,火光之中,唐修礼看到邹和璧那张向来憨厚可亲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阴毒表情。
拔掉我的舌头,用刀子一片片把我腿上的肉割下来的时候,你开不开心?
邹和璧在唐修礼耳畔低低问道,声音如同毒蛇吐信。
唐修礼双眼露出恐惧的神色,从喉咙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我没有你、你是谁?
他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在唐家受过这种酷刑的,从来就只有那一个人。
九年前唐修杰身亡,唐修礼负责关照王昊,为亲弟弟报仇。
但他嫌弃刑房那里血污腥气不干净,所以自己并没有动手,只是平时会去看看进度,其余则全部交给了唐家旁支的一个亲戚处刑,这也是他为什么说我没有的原因。
现在那个亲戚已经在八年前的斗法中死去,再也不会成为王昊报复的目标,也不知该说幸或不幸。
我是谁,你现在还不清楚吗?邹和璧唇角勾起诡异的弧度,你承不承认都无所谓反正今天你们唐家人都得死,鸡犬不留。
邹和璧话音刚落,突然从斜剌里冲出来一头毛皮顺滑、体格壮硕的雄狮,张嘴就咬住了邹和璧掐住唐修礼咽喉的右胳膊。
苗家有养狗的习俗,认为狗忠诚勇敢、能通神灵,日常用来看家护院、打猎放羊什么的。就是在祖先坟前,也往往会镇上一只石头狗,以示守护泉下逝者。
以前家家户户养的基本上都是土狗,但自从和外界有了往来,引进了一些别的犬种,也有人开始养博美、德牧、金毛之类。
黑彝唐家养在院子里的却不是狗,而是狮子和老虎。
这些狮子老虎并没有被关在铁笼子里,而是跟养土狗一样,平日里就放任它们四处晃悠,寨子里的大人小孩看了也不害怕它们,有时候遇到了还会凑过去撸上几把毛。
因为它们并非普通野性难敛的猛兽,其体内都种了唐家人的本命蛊,受到蛊虫的驱使和限制,比一般的家犬还要温驯,如果没有其主的命令,并不会随意伤人。
雄狮的咬合力非比寻常,又是全力救主,咔嚓一口就把邹和璧的右臂咬断,断臂落在地上发出闷闷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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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城里人吃的肉包,她做的肉包没有那么宣软,但比较扎实有嚼劲,菜肉馅真材实料,更容易饱腹,另有一番乡土风味儿。
把肉包放入蒸笼,架在火上,任宾的妈妈就打算去叫两个儿子起床。
这个时候起来,等他们穿衣洗漱后,就差不多刚好能吃上新出笼的蒸包。
阿妈。
她身后传来小儿子娇嫩的童音。
任宾的妈妈听到了还挺高兴,没想到今天不用自己叫,儿子就能到点自己起床了。
回过头,看见任华穿着睡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自己。
母亲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声音轻快:小乖,快点去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一会儿吃了早饭好去上学。
话音刚落,她忽然感觉到有片轻软的物体落在自己的后颈上,然后传来一点轻微的刺痛。
母亲伸出右手,往自己的后颈拍了一巴掌,然后将手掌放在眼前,就看见掌心中沾了灰渍,有一只被拍死的肥大飞蛾。
这只飞蛾生得非常丑陋,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翅膀上黑灰相间的花纹形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这、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精通蛊术的苗寨之中,就算是五岁幼童也能认得出附近区域生存着的所有毒虫品种类型,就如同学龄孩童背诵九九乘法表和拼音字母一样,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这种知识的传递已经延续了一千余年,经过时间的考验,严密而没有错漏,所以当母亲看到这只飞蛾的时候,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就此多想,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麻痹之意窜入了身体,思维也逐渐变得滞涩迟缓。
她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厨房地砖上。
在最后仅存的意识中,她看见小儿子任华朝自己走过来,然后一颗一颗解开了棉布睡衣的纽扣。
小肚皮之上,原本肚脐存在的地方,有了一个直径不到2cm的、深黑的洞。
一只接着一只丑陋的肥大飞蛾从洞里面爬了出来,朝着倒地的母亲扑过去。
群居的许多昆虫,比如常见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的巢穴中都有王的存在。
以蜂王举例,它就是蜂群中的大脑,指挥着蜂群日常有条不紊的活动运作,精密如同一架庞大的机器。
王的意志,贯穿了整个蜂群。
假如蜂群失王,当即就会大乱散团,继而不能再起王台的话,最终整个蜂群就会走向灭亡。
王昊现在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身体,但他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崖底枯树内的五彩茧内,如同这些飞蛾的王,指挥着飞蛾们,去掠夺他人的身体。
王昊其实很早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蛊到底是什么?
由于王正平对他自幼的暴力棍棒教育,以及家里的名声问题,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交流玩耍,王昊性情沉静,喜欢读书和思考。
王正平也觉得爱读书不算是件坏事儿,所以在王昊购买书籍阅读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他。
在苗寨的人看来,蛊是由毒虫们互相厮杀,其间又经过种种手段炮制,最终形成特异功用的物品、道具。
但王昊想得更深。
地球之上,生命从初生到现在,演化发展了几十亿年。
期间由于地形气候的变化,由于生存环境和天敌之间的优胜劣汰,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生命种族,黯然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最终由智人登顶,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这整个过程,像不像养蛊?
以地球这颗蔚蓝行星为蛊罐,以几十亿年为计数,以无数生命种族为祭,最终养出了被称为人类的蛊。
此蛊通天彻地、移山倒海,发展出无数学问和科技,在地球上构筑无数宏伟的建筑,甚至飞向了外太空,并且在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他们这些蛊师,毫无疑问也都属于人类的成员。
基于这种看法,王昊拓宽了眼界,重塑了思维,并不局限于通常的炼蛊术,开始试着使用一些非常规的炼蛊手段,并小有所成。
因为他死时只有十五岁,所持最强的蛊,也不过是用来驱使兽类的本命紫蛊。但假以时日的话,必然会成为苗寨内了不得的人物。
他设计陆维不成,杀害了唐修杰,被关进唐家刑房之后,自知不能幸免。于是就在那黑暗的刑房之中,开始了最后一次,以自身性命为祭的炼蛊。
这最后一次炼蛊,王昊倾尽所学,尝试了以前只出现过在他的想法里,而没有胆量和勇气付诸实际的手段。
他献祭了相当于自己半身的花豹,献祭了自己的血肉骨髓,挟着凶死的巨大怨气,结成了枯树中的五彩茧。
但这些还不够,所以王昊的意识一直在茧中沉睡。
直到数年后,任宾和林佳这对少年男女来到树下,以生人之气和血肉将他真正唤醒。
此时此刻,夜幕深黑,三十名男女老幼手里拿着火把,安静围绕着崖底的枯树,他们都穿着彝民的衣服,以衣服颜色划分的话,白彝二十名,黑彝十名。
一个蜂巢在一名蜂王的控制下,通常可以同时生活着数万只蜜蜂,数量庞大,却总有其极限,不可能无限的扩张。
王昊目前也是这种情况。
飞蛾们可以在他的操纵下,大量的繁殖、占据人的身体,却以三十具身体为极限。毕竟人体是大自然用几十亿年养出的蛊,那样精妙细微的东西,要做到宛若生前,操纵起来并不容易。
如果再多,就做不到如臂支使,人体行动起来会明显迟缓,目光呆滞,看起来宛若痴呆,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而这三十名男女老幼,彼此之间并无言语肢体、甚至眼神上的任何交流。
他们也不需要交流,因为他们并没有自我意识,每一个人都绝对遵循贯彻王昊的意志,如同蜂群遵循贯彻蜂王的意志。
或者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王昊。
只见这些男女老幼分工合作,先是收捡了王昊遗落在不远处的白骨,涮洗干净装入锦袋;继而手脚麻利地锯开了枯树,将那颗巨大的,足有一人大小的彩茧小心翼翼抬出来,和白骨一起放在座装饰华丽的轿椅之上,再用块绸子遮挡得严严实实,然后抬着轿椅朝着大山深处走去。
这些人形同鬼魅,抬着轿椅走起路来飞快,同时仿若轻无一物,无声无息。
江元亮蹲在路边的草丛里,看着诡异的这幕,捂着自己的嘴,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这几天,江元亮觉得自己的老爹有点不对劲,感觉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作为孝子系统的持有者,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要让中年丧妻的老爹过得舒心畅意,快快乐乐的结束这一生,所以越发就对老爹上了心、留了意。
江元亮发现老爹深夜出门,于是就偷偷跟在他身后,结果没想到竟是如此。
怕什么来什么,走在华丽轿椅旁边护送的老爹江潮,忽然望向江元亮躲藏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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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亮大叫一声,从草丛里跳出来,转身拔腿就跑。然而老爹江潮平时看着就是个普通中年大叔,还由于江元亮的孝顺发了福,有个不小的肚子,此时动作却仿若一只迅猛的猎豹,将江元亮迎面按倒在地。
紧接着江潮掏出一把匕首,利落的扎进了江元亮的左胸。
江元亮低头看着左胸膛处渐渐洇出的血色,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但江潮并没有多看他孝顺懂事的儿子一眼,转身就跟上抬着轿椅的人群,远远离去。
江元亮胸口处流着血,躺在深夜冰冷潮湿的泥地上,看着那三十名男女老幼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过了很久,确定他们不会再去而复返之后,才从地上爬起来,将匕首从左胸拔出,当啷一声丢在地上:真他奶奶的疼!
幸好这一次转生为彝民,生活在毒虫猛兽出没的地区,身上日常备有各种药物,江元亮给自己的伤口上了药,血很快就止住。
在每次转生之前,江元亮都可以选择身体的某些特质,他次次都会选择心脏右生这一项。
其实他一个孝子系统的持有者,这个选项对他来说很是多余,但他从小看武侠中毒已深,觉得这个身体特质非常酷,就算没有用也不妨碍他过过瘾。
所以江潮那毫不留情的一匕首,并没有刺入心脏、要他的命。
江元亮捂着左胸,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不但胸口受了伤,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很想大哭一场。
很明显,他这个世界的任务失败了。
而按照系统的规则,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度过余生。
他这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又不想无端端自杀,那么接下来该如何继续生活?
现在这么个不知根底的诡异情况,苗寨肯定是不能继续再待,他趁现在连夜出逃到外界,隐姓埋名,这条小命应该还是能保得住。
江元亮既是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他捂着受伤的左胸,瘦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209章
月影瞳瞳中,三十名彝民打扮的男女老幼手持火把,排列成队,无声无息在暗夜中疾行,脚步动作整齐划一到令人毛骨悚然,所过之处连树上的鸦雀都不敢鸣叫。
他们将装载着王昊主体本源意识的大茧,藏匿在深山某处隐秘之地之后,就马不停蹄,来到了黑彝唐家的大楼前。
黑彝所居住的大楼有三层,砖瓦结构,金顶红墙,在周边圈了一块不小的地,高高的院墙矗立围护,还有好几幢附属建筑将大楼拱卫于其中,是独门独户,看着甚为气派的一座大院。
三十名彝民之中,有两名壮年男子上前,伸脚踹向唐家大院那扇厚实宽大的铁门。
苗寨虽没有和现代社会完全接轨,却也用上了许多现代家具和电器,古老和现代在这里奇妙的糅合成一体。这扇铁门是高级防盗门的规格,做工很是结实,然而在这两名壮年男子的脚踹中,完全没有抵抗之力,没两脚就铰链铁锁全部断裂,脱离了门框,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在深夜忽然有了这样的动静,当然会惊醒主人。
大楼的窗户渐次亮起灯光,传来兽类的吼声、忙乱的穿衣起床声,以及唐家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最先出来的是唐修礼,黑彝唐家家主唐信瑞的二子,也是唐信瑞现在仅存的儿子。
八年前苗寨那一场斗法,唐家保住了自己的黑彝之位,却也失去了一子一女。
唐家这样的情况,还算是好的,有两户黑彝直接被拉下了贵族的位置,降为平民。而在这次斗法中,整个寨子死伤超过1/2的人口,不可谓不惨烈。
这种情况每隔五十年,都会不可避免的来上一次。所以在接下来休养生息的时间里,大家都会格外珍惜,彼此相处的和谐友爱,不会轻易寻衅滋事。
邹和璧,章泰平,任昊穹?
唐修礼来到前院,看到火光映照下打头几个男人的脸,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露出吃惊的表情。
苗寨就这么点儿大,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来这里的所有人,唐修礼都是认得的。甚至其中有几个黑彝,平时跟他家关系处得不错。
你们,为什么唐修礼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猝不及防就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掐住了咽喉,摁倒在地,整张脸胀得紫红,再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手的主人是邹和璧,和唐修礼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同样出身黑彝,算是发小,长得牛高马大,公认的憨厚。
然而此时此刻,火光之中,唐修礼看到邹和璧那张向来憨厚可亲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阴毒表情。
拔掉我的舌头,用刀子一片片把我腿上的肉割下来的时候,你开不开心?
邹和璧在唐修礼耳畔低低问道,声音如同毒蛇吐信。
唐修礼双眼露出恐惧的神色,从喉咙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我没有你、你是谁?
他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在唐家受过这种酷刑的,从来就只有那一个人。
九年前唐修杰身亡,唐修礼负责关照王昊,为亲弟弟报仇。
但他嫌弃刑房那里血污腥气不干净,所以自己并没有动手,只是平时会去看看进度,其余则全部交给了唐家旁支的一个亲戚处刑,这也是他为什么说我没有的原因。
现在那个亲戚已经在八年前的斗法中死去,再也不会成为王昊报复的目标,也不知该说幸或不幸。
我是谁,你现在还不清楚吗?邹和璧唇角勾起诡异的弧度,你承不承认都无所谓反正今天你们唐家人都得死,鸡犬不留。
邹和璧话音刚落,突然从斜剌里冲出来一头毛皮顺滑、体格壮硕的雄狮,张嘴就咬住了邹和璧掐住唐修礼咽喉的右胳膊。
苗家有养狗的习俗,认为狗忠诚勇敢、能通神灵,日常用来看家护院、打猎放羊什么的。就是在祖先坟前,也往往会镇上一只石头狗,以示守护泉下逝者。
以前家家户户养的基本上都是土狗,但自从和外界有了往来,引进了一些别的犬种,也有人开始养博美、德牧、金毛之类。
黑彝唐家养在院子里的却不是狗,而是狮子和老虎。
这些狮子老虎并没有被关在铁笼子里,而是跟养土狗一样,平日里就放任它们四处晃悠,寨子里的大人小孩看了也不害怕它们,有时候遇到了还会凑过去撸上几把毛。
因为它们并非普通野性难敛的猛兽,其体内都种了唐家人的本命蛊,受到蛊虫的驱使和限制,比一般的家犬还要温驯,如果没有其主的命令,并不会随意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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