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渣一世界(穿越) 作者:十一有闲

    一渣一世界(穿越)——十一有闲(131)

    首先小黄的智力有限,也不会说话,将它种进小黄或者其他动物的身体,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小白更是不用提,尸仆本身是免疫一切蛊术的。

    所以陆维最终,只能选择将先知种进自己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  知道小妖精们都爱粗长,话说,其实我很羡慕手速快的大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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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5章

    这个变化,也让陆维对炼蛊有了新的思路。

    苗寨的炼蛊术,无论各家流派玩出什么千奇百怪的花样,其基础理论都是让毒虫互相厮杀吞噬,最后成蛊。从来没有人试过,让蛊虫与蛊虫之间互相吞噬。

    绝非是蛊师们头脑僵化、习惯于固定模式,实际上苗寨的强大蛊师不少是聪慧的智者,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浸淫于此道,敢于冒险、毕生都在尝试不同的方法炼蛊,否则也不会代代推陈出新,形成这么多的流派和不传之秘。

    这一切,是客观的原因造成。

    蛊成之后,除去一些特殊的蛊虫,比如日常以心尖血饲养的本命蛊,大部分蛊虫都无需食物,也没有厮杀吞噬的欲望。如果想让两只蛊虫斗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那只黑蛊不同,虽然自身没有什么能力,但斗性很强,而且具备让蛊虫进阶的能力。

    如果多炼几只黑蛊,让它们互相吞噬,会得到什么样的蛊虫?黑蛊能和金蛊相斗这么长的时间,显然金蛊以下都不是它的对手,如果让黑蛊吞食白蛊绿蛊蓝蛊紫蛊,它会进化出相应的能力吗?金蛊吞噬一只黑蛊,就能进阶到二色,如果让这只二色蛊继续吞噬黑蛊,会一直进阶到五色吗?

    而这些,如果按照炼蛊的正常程序走,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穷尽一个强大蛊师的一生也没有可能探究到底,需要分工合作、几代人去摸索。

    不过陆维有精神力炼蛊这个作弊器,能够将时间进程缩短不少。

    小白。这天回家吃过饭之后,陆维看着小白用飞快的速度写完了作业,若有所思的喊他,看来,我们需要尽早独立。

    现在他和小白的身份,就是普通的高中生,还被患得患失的家长俞睿明看得很严,每天的行程去处都安排得清清楚楚,生怕再有什么闪失。

    这也就导致了,陆维没有办法用精神力炼蛊,小白也不能夜里外出引虫。

    毕竟,这附近的安保设施做的很好,到处都是摄像头,小白就算身手再敏捷,夜里偷偷出去引虫的话,也很难不被发现;而陆维用精神力炼蛊的话,除去基础的白、绿、蓝、紫蛊,一沉睡至少就是好几天,身边离不得人,也没办法跟旁人解释是什么情况。

    陆维,你是打算留学?小白收拾好作业,来到陆维身旁。

    陆维点了点头:这样我们的空间会相对自由。

    同时,也可以发展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势力。

    陆维在领先于这个世界科技不知几千年的星际时代生活过,并且受过那个时代的高等教育,随便拿出来一些知识,都是影响到这个世界进程的伟大技术。

    他自己又是个成功的商人,可以将其价值最大化。

    当然,基于陆维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并不是创建一个显赫的商业帝国,所以他并没有打算自己去做这件事,而是全部交给小白。

    小白身份合适,无需饮食睡眠,有着数倍于常人的精力、聪明的头脑和学习能力,并且没有人类贪婪、恐惧的弱点,永不背叛。

    而他的每一个念头小白都清楚,相当于他的半身。

    好的,那么我去金融类专业,陆维你去化学专业。小白打开电脑,开始飞快的查询国外知名院校,并且将每个院校的优劣势、附属环境等做成表格,给陆维过目选择。

    由于要获得相对自由的空间,陆维并没有打算靠俞睿明的关系出国念书,所以两人择校之后,接下来就是考托福、过sat考、act考,办签证等等。

    陆维过目不忘,小白学习能力异于常人的快速,还能和陆维进行知识共享,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太难。

    尽管进行的十分顺利,但因为需要一步步的走程序,时间也过去了几个月,一切才尘埃落定。

    当他们将这件事告诉俞睿明的时候,俞睿明十分惊讶,觉得自豪的同时,也隐约感到有些失落和不放心。

    在俞睿明的圈子里,像俞冰这样的二代,出国留学的屡见不鲜。但纯粹自己考出去被名校录取的很少,大都是靠家里砸钱走关系,再加上俞冰这几年在苗寨里生活,根本就没有碰过书本,所以俞睿明觉得既惊讶又自豪。

    失落的是,虽然俞家是海城首富,在海城可以称得上呼风唤雨,手却伸不到天遥地远的国外去。

    到了国外之后,俞冰和陆维就是普通的留学生,再也得不到特殊的照顾和保护,和自己这个父亲也不能时时见面,实在是不怎么放心。

    孩子已经成年,有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又是靠自己的本事考出去,俞睿明总不能拦着。

    但还是就留学生活几番讨价还价,比如说住宿的选择,俞睿明想要二人选择家庭住宿,方便有人照顾吃穿和看护,还能更好的熟悉当地环境,而二人则想要选择比较自由的外租公寓住宿。

    最终小白向俞睿明保证,至少两天一次视频通话之后,他才放了行。

    到了国外,普通留学生活其实并不轻松,也绝对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光鲜,吃饭问题、语言交流问题等等,层出不穷。

    特别是他们所在的名校,压力相当的大,课业繁重,绝大部分学生每天睡不到5小时。

    陆维和小白租住的那间公寓旁边,相邻的好几间都住着华人留学生。

    这些留学生很多时候吃不惯国外的东西,加上囊中羞涩,又没有时间去自己做饭,就用辣酱拌白饭凑合。

    放学后一个个在家里或大量阅读文献资料,或奋笔疾书写Essay,或留在学校里做实验数据,或准备Pre色ation,放假了还要去红十字会做社会实践。

    国外看似不在意应试教育,但想要拿到学分,其实也并不容易。

    每天都累得瘫倒沙发里,动都不想动。至于电视电影里经常演的泡夜店、喝酒跳舞之类的日常,更是跟这些留学生绝缘,他们偶有闲下来的时间,基本都会选择上网,也不会打扮的很时髦。

    当然,陆维和小白在这方面都开了挂,比起普通人来说要轻松许多,而且并不缺钱花,除了完成学业之外,还有多余的时间做其它的事情。

    国外创业的投资孵化已经形成了方便而快捷的系统,小白在网上提交的全息技术概念和粗略做出的成品效果,已经引起了多家投资公司的关注和兴趣,目前正处于选择洽谈阶段。

    这里的冬天比海城要寒冷,整夜大雪过后,就是一天一地的银白。

    家境比较贫穷的留学生,会利用寒暑假打工赚钱,也有人会选择上summerschool,方便更快的毕业,但陆维和小白不必如此。

    现在陆维和小白都已经上了大二,正值寒假时间,陆维和小白穿着靴子,走在铺满了冰雪的道路上,离开公寓打算去超市买菜和日常用品。

    陆维本来可以不去的,但他在家里调配了两天的诱剂和引虫香,觉得有些疲累,就和小白一起出门走走,沾沾地气,呼吸下新鲜空气。

    苗寨的炼蛊术,完全是靠经验和代代相传。而如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话,就可以检测出各种诱剂和引虫香的成分,进行方便的组合和成分提纯,得到更好的效果。

    陆维之所以会选择化学专业,就是因为如此。

    去超市之前,他们先去了一趟银行,打算取些现金。

    毕竟国外的电子支付并没有国内那样发达,有时候想买点小东西之类的,还是现金方便。

    谁知道就是那么巧,陆维和小白刚来到银行大厅没多久,就呼啦啦冲进来7、8个人,这些人看体型都十分壮硕,穿着便于行动的衣服,头上蒙着丝袜,手里拿枪到处比划,大喊大叫道:抢劫!都不许动!!

    因为天太冷,出来的人少,银行里其实没有几个客户。在这种情势中,大家都抱着头,跑到大厅就近的角落蹲下。

    银行职员在黑洞洞枪口的威胁下,很快颤抖着,拿着大叠大叠的钞票,装满了这些抢劫犯带来的两口箱子。

    满屋子的人都指望这些煞星拿了钱赶紧走,谁料到他们居然还要劫持人质自保,从人群中挑选了一名女士,一名华裔模样的青年架起来。

    本来按照他们的计划,两名人质就已经足够了,但这个时候,有人看到了同样蹲在大厅角落的陆维和小白,眼睛亮了一下。

    不要想着两个都带走,我们的车只能再带一个。有同伴知道那人的兴趣爱好,提醒那人。

    那人有点苦恼的看着陆维和小白。

    一个精致净靓到如同用羊脂玉雕出,无一处不美好;另一个则充满了原生态的美感,双眸如星辰,看上去很是带劲儿。

    经过短暂时间的选择,那人最终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陆维的额头:你,跟我们走。

    已经被架起来,成为人质的那名华裔青年,其实不是别人,正是俞信。

    他也考入了附近的学校,但因为跟陆维和小白不同校,加上学业繁忙,一年多来就没有彼此照过面,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当看到陆维的头被枪管抵着,举着双手慢慢站起来的时候,俞信的心情有些复杂。

    俞信确实很想再次见到陆维,但绝对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而那名绑匪要陆维跟着走,是出于什么样的肮脏理由,也不言而喻。

    然而俞信此时此刻自身难保,绞尽了脑汁也不知道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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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6章

    按说陆维体内种有先知,如果能提前看一看,就能避免这场祸事。

    但他首先看不了自己,其次看不了对一切蛊术免疫的小白,刚踏进银行大厅没多久就发生了这种事情,所以是避无可避。

    不过虽然被枪抵着头,陆维并没有慌张,这些歹徒再怎么凶悍也都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拿他怎么样。

    小白见状,手指微动,就想要暴起杀人。

    以小白的速度和力量,要杀死这些持枪歹徒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这些歹徒甚至会连扳机都来不及扣下。

    但陆维看了小白一眼,用目光阻止了他。

    这里不是偏僻无人的郊区,或者对使用蛊术习以为常的苗寨,这里是大都市。众目睽睽之下、监控摄像之中,如果小白展示了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这帮歹徒是当场解决了,后续却不知道会招来些什么麻烦。

    小白蹲在原地,没有违抗陆维的命令。他眼睁睁看着陆维在那帮歹徒的挟持下走出银行大门,尽管知道陆维的心里已有成算,却仍旧心如油煎。

    所谓尸仆,拥有敏锐的五感、庞大的力量,思维行动快速,其余看起来与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但实际上,他们对事物的判断与思维模式更接近于一架精密的仪器,而不是人类。

    人类是会软弱,会恐惧,会贪婪,会懒惰,会猜疑,分亲疏远近,同时也会哭会笑,会爱会恨,有情绪起伏和弱点的生命。无论看上去多么自律强大的人,只要他不是机器,都难以逃离这些影响,多少都会因此出现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这些,尸仆们身上却不存在。他们如钢铁一般贯彻着主人的意志,维护主人的利益,永远不会被这样那样的原因干扰情绪,做出错误的判断,是最优秀的守护者和执行者。

    但尸仆又并非是完全没有感情的,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感情比普通人类还要浓烈、执着的多。

    他们本是死者,被其主鲜血从冰冷墓穴中唤醒,受血脉召唤而相随于主人身侧。在他们的眼中,世间万事万物皆为灰败死物,只有其主是唯一的真实存在。

    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在这个花花世界,因为千丝万缕的关系,生命中有太多的无奈、诱惑和选择,或主动,或被动。

    所以一生一世一双人这种事情,正因为其稀有,是要写在小说里、戏本子里,再三被赞颂传唱的。

    说起来,写下这千古传诵词句的男子,感情必定是真挚的,但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

    尸仆却不同,他们忘却往事,如初生赤子,世间万物在他们眼里皆为不值一提的尘土,在这个世间只有主人与他们神魂相系、心灵相通。

    他们恋慕其主近乎是某种本能,单纯而热烈,如同蝶恋慕花,如同飞蛾恋慕火光,如同恋慕这世间唯一的色彩。

    劫匪们的车是一辆大吉普,他们用枪比着俞信和陆维,以及那位不知名的女士三名人质,让他们到后座上挤成一团坐好,这才迅速上车,发动那辆灰黑色的大吉普。

    俞信几次想要张嘴和陆维交谈,但看到周围那些凶神恶煞的劫匪,又打消了这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陆维倒是认出了俞信,尽管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他也没有怎么把俞信放在心上,但他这个人过目不忘,俞信这一年多来的相貌又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对他来说很好认。

    那天宴会之后,尽管没有去刻意打听,陆维也从旁人嘴里得知了俞信是俞冰的同父异母弟弟。

    这些豪门恩怨对于陆维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琐事,所以听了一耳朵也就算了。

    反正俞睿明的态度很明确,他绝对不会承认俞信。而无论从背后家族关系还是个人能力,各个方面来看,俞信都是被俞冰碾压的弱小存在,根本无须介意。

    这世界上的事倒是挺巧,陆维没想到会在这里再度与俞信相遇。

    吉普车载着几名劫匪和三名人质,疾驰而去,逃离案发现场。

    陆维趁着匪徒们暂时对他放松了警惕的时候,右手抚上羽绒服袖口遮掩下的左腕银镯,旋开了其上的一个孔洞。

    一粒豌豆大小,身体蜷缩成球形,被密集金色鳞片包围的蛊虫从其中跳出。

    紧接着鳞片层层打开,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就化成一只大金蝶,娉娉地轻巧停在陆维指尖。

    仔细看来,这只金蝶和从前有所不同,从前纯然金色的大翅膀上,生出了莹白花纹,仿若金丝嵌玉,耀耀生辉,越发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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