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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汉老爸是粉红色[年代] 作者:非酋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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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众人,神色一滞,视线纷纷投在他身上,心想她们怎么从这句话中听到了火/药味?
而向文丽等人,看看她,再看看点着头认同的鹿崽,她们之间互相对视了一眼,笑的意味深长。
李泉脸涨如猪肝,“谁谁说我唱歌不好听的?”
“那谁又能证明你唱的好?”
禹时森轻飘飘的说完,伸手拿走鹿崽手中的瓜子,把果汁塞到她手中后,从兜里掏出手绢,细心的擦拭着她指尖上壳渣,柔声道:“先喝果汁。”
被他照顾了十年的鹿崽,早已习惯成自然,因此丝毫没察觉到此时两人的动作有多亲密,乖乖的喝着果汁,任由他给自己擦手指。
众人虽早已见惯了他照顾鹿崽,也知两人关系好,但这会仍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李泉死死盯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大吼一声:“那我现在就用歌声来证明自己!”
众人被吵得纷纷捂住耳朵。
而因心中有气,一首缠绵深情的歌曲也硬是被他唱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
鹿崽听得嘴角直抽抽。
禹时森观察着鹿崽的表情,嘴角勾起。
一曲唱,啊不,吼完的李泉,自我感觉良好的问同学们,“我唱的好不好?”
碍于情面,同学们纷纷鼓掌,说他唱的好。
李泉再次望向鹿崽,面容深情的侧身伸出一只手,“鹿——”
“情歌唱成战歌,也能叫好?”禹时森望着他的眼神泛着深深的冷意。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打断,李泉火大的把话筒朝他伸去,“你唱的好你来!不来就别——”
禹时森起身离座,“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献丑一曲。”
他并没有接话筒,绕过李泉,走向伴奏队,问主唱:“我能否借吉他一用?”
“给!”流连情场的主唱早就看明白了怎么回事,因此不仅爽快的递出吉他,让出位置的同时,还打手势让换碟员停下bgm。
禹时森对鹿崽浅浅一笑,而后抱着吉他坐下,拨着吉他的弦,启唇开唱。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清澈的声线与潺潺流动的吉他声交汇在一起,是如此的协调,令厅内的众人下下意识的噤声,竖耳聆听。
再听两句,有的人忍不住起身下到场子里当起了伴舞。
在令人沉醉的歌声下和舞步进退间,他们进入了一种虚无的状态。
仿佛此刻的天地间,唯有灯光、琴声、歌声和他们自己。
与他对视的鹿崽,晃着身躯,无声的合着拍子。
禹时森嘴角高高扬起,闪烁着别样光彩的双眸,自始至终没离开过她半秒。
听着歌声,李泉脑中闪过“高下立判”,在意识到自己竟然用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后,他的一张脸似开了染坊般,红了青,青了黑,黑了紫。因此在曲毕后,他强撑着僵硬的笑脸,象征性的鼓了两下掌,立马借口去上洗手间,来躲过接下来同学们的赞美声。
禹时森见状,避开围上来大力鼓着掌的同学们,跟了上去。
洗手间内。
他带着最和善的笑容,用最轻柔的语调,对李泉说着最残忍的话,“有些人,不是你可以肖想的,因为你不配,若你以后还敢肖想,那我仍会如今日这般,将你狠狠踩在脚底。”
李泉冲冠眦裂,“你!”
禹时森笑容敛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直到他受不住目光败下阵来,才转身离开。
在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声又一声的捶墙声,他嘴角不含感情的勾了勾。
在经过回厅必经的转角时,他被一道颤颤的女声叫住。
“那个……那个,禹时森,我我我喜欢你!我我我想和你做男女朋友!”
禹时森看了眼容貌陌生的女生,面上挂着疏离的笑容拒绝:“不好意思,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我知道你喜欢林鹿!刚才唱歌时你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她!”女生说到这垂下了头,而后猛地又抬起头,红着双眼带着破釜沉舟之势,吼,“我们同班了三年,我也整整喜欢了你三年!我知道你喜欢林鹿,但我不在乎!我只想留在你身边,哪怕没有名分、我们的关系永远都不被众人知道都没关系,为了你我甚至可以做任何事,所以你接受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卑微你都不愿意!”
禹时森敛眸,“世上的女生有千万个,但我的眼中,只能也只愿看到林鹿一人,她是我日日呵护着长大的玫瑰,是我付出了所有时间和精力灌溉出的玫瑰,而时间和精力就是生命。
“因此她是比我生命还要重要的无价之宝,无人可替。”
女生泪流满面。
而另一面墙角的阴影处,鹿崽听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试就立马写,还好今天赶上了。
第89章
鹿崽同样是出来上洗手间的, 没想到方走过来就碰上禹时森被告白,思及此时路过会让女生不好意思,便先避到一旁, 打算等她们走了再悄无声息的离开。
但万万没想到,这么大个瓜,连叶带秧, 最后“砰”的下砸到了她的头上。
而震惊、不可思议、慌乱等种种情绪齐齐从胸中腾起,令鹿崽此刻方寸淆乱,脑中一片乱码什么都想不出,只能双眼大睁的望着过道对面的墙壁,手下无意识的将衣摆攥揉成了咸菜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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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众人,神色一滞,视线纷纷投在他身上,心想她们怎么从这句话中听到了火/药味?
而向文丽等人,看看她,再看看点着头认同的鹿崽,她们之间互相对视了一眼,笑的意味深长。
李泉脸涨如猪肝,“谁谁说我唱歌不好听的?”
“那谁又能证明你唱的好?”
禹时森轻飘飘的说完,伸手拿走鹿崽手中的瓜子,把果汁塞到她手中后,从兜里掏出手绢,细心的擦拭着她指尖上壳渣,柔声道:“先喝果汁。”
被他照顾了十年的鹿崽,早已习惯成自然,因此丝毫没察觉到此时两人的动作有多亲密,乖乖的喝着果汁,任由他给自己擦手指。
众人虽早已见惯了他照顾鹿崽,也知两人关系好,但这会仍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李泉死死盯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大吼一声:“那我现在就用歌声来证明自己!”
众人被吵得纷纷捂住耳朵。
而因心中有气,一首缠绵深情的歌曲也硬是被他唱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
鹿崽听得嘴角直抽抽。
禹时森观察着鹿崽的表情,嘴角勾起。
一曲唱,啊不,吼完的李泉,自我感觉良好的问同学们,“我唱的好不好?”
碍于情面,同学们纷纷鼓掌,说他唱的好。
李泉再次望向鹿崽,面容深情的侧身伸出一只手,“鹿——”
“情歌唱成战歌,也能叫好?”禹时森望着他的眼神泛着深深的冷意。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打断,李泉火大的把话筒朝他伸去,“你唱的好你来!不来就别——”
禹时森起身离座,“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献丑一曲。”
他并没有接话筒,绕过李泉,走向伴奏队,问主唱:“我能否借吉他一用?”
“给!”流连情场的主唱早就看明白了怎么回事,因此不仅爽快的递出吉他,让出位置的同时,还打手势让换碟员停下bgm。
禹时森对鹿崽浅浅一笑,而后抱着吉他坐下,拨着吉他的弦,启唇开唱。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清澈的声线与潺潺流动的吉他声交汇在一起,是如此的协调,令厅内的众人下下意识的噤声,竖耳聆听。
再听两句,有的人忍不住起身下到场子里当起了伴舞。
在令人沉醉的歌声下和舞步进退间,他们进入了一种虚无的状态。
仿佛此刻的天地间,唯有灯光、琴声、歌声和他们自己。
与他对视的鹿崽,晃着身躯,无声的合着拍子。
禹时森嘴角高高扬起,闪烁着别样光彩的双眸,自始至终没离开过她半秒。
听着歌声,李泉脑中闪过“高下立判”,在意识到自己竟然用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后,他的一张脸似开了染坊般,红了青,青了黑,黑了紫。因此在曲毕后,他强撑着僵硬的笑脸,象征性的鼓了两下掌,立马借口去上洗手间,来躲过接下来同学们的赞美声。
禹时森见状,避开围上来大力鼓着掌的同学们,跟了上去。
洗手间内。
他带着最和善的笑容,用最轻柔的语调,对李泉说着最残忍的话,“有些人,不是你可以肖想的,因为你不配,若你以后还敢肖想,那我仍会如今日这般,将你狠狠踩在脚底。”
李泉冲冠眦裂,“你!”
禹时森笑容敛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直到他受不住目光败下阵来,才转身离开。
在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声又一声的捶墙声,他嘴角不含感情的勾了勾。
在经过回厅必经的转角时,他被一道颤颤的女声叫住。
“那个……那个,禹时森,我我我喜欢你!我我我想和你做男女朋友!”
禹时森看了眼容貌陌生的女生,面上挂着疏离的笑容拒绝:“不好意思,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我知道你喜欢林鹿!刚才唱歌时你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她!”女生说到这垂下了头,而后猛地又抬起头,红着双眼带着破釜沉舟之势,吼,“我们同班了三年,我也整整喜欢了你三年!我知道你喜欢林鹿,但我不在乎!我只想留在你身边,哪怕没有名分、我们的关系永远都不被众人知道都没关系,为了你我甚至可以做任何事,所以你接受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卑微你都不愿意!”
禹时森敛眸,“世上的女生有千万个,但我的眼中,只能也只愿看到林鹿一人,她是我日日呵护着长大的玫瑰,是我付出了所有时间和精力灌溉出的玫瑰,而时间和精力就是生命。
“因此她是比我生命还要重要的无价之宝,无人可替。”
女生泪流满面。
而另一面墙角的阴影处,鹿崽听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试就立马写,还好今天赶上了。
第89章
鹿崽同样是出来上洗手间的, 没想到方走过来就碰上禹时森被告白,思及此时路过会让女生不好意思,便先避到一旁, 打算等她们走了再悄无声息的离开。
但万万没想到,这么大个瓜,连叶带秧, 最后“砰”的下砸到了她的头上。
而震惊、不可思议、慌乱等种种情绪齐齐从胸中腾起,令鹿崽此刻方寸淆乱,脑中一片乱码什么都想不出,只能双眼大睁的望着过道对面的墙壁,手下无意识的将衣摆攥揉成了咸菜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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