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魂(GL) 作者:无聊到底

    结魂(GL)——无聊到底(111)

    那一刻,空荡的小巷里,只有两个人于冬夜寒风里交错的呼吸声。

    沉默许久后,张梓云无所谓地笑了笑,踩着高跟,摇摇晃晃地转身离去。

    你欠了多少?我替你还钱!陈秧上前两步,大声喊道,还有纠缠你的人,你欠他多少,我都替你出了,从此你和他们断了联系,不要再做这样的事!

    张梓云脚下步子一滞,沉默数秒,才冷笑着回头问道:怎么?你要赎我从良啊?我可没有卖身契。

    陈秧道:我只是想帮你!

    你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吗?不是每个人,都期待得到施舍。张梓云的语气轻佻,眼里满是讽刺。

    也不知是在嘲笑陈秧,还是在嘲笑自己。

    你不就是缺钱吗?欠别人的,和欠我的,有什么不一样?陈秧试着上前一步,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我不需要你急着还,你慢慢来

    够了!张梓云打断道,我不舒服,要回家休息。

    这样坚决的态度,无疑像一根刺,扎进了陈秧的心里。

    她不明白,她无法理解,张梓云不就是缺钱吗?为什么宁愿作践自己,也不愿意接受她的帮助?

    她一直都以为,自己在张梓云心里多少该有几分特殊,直到这一刻才发现,在张梓云看来,她连对她伸出援手的资格都没有。

    一瞬的不甘,让陈秧大步追上前去,用力拉住了张梓云的手腕,红着双眼追问道:张梓云!你就当我是个傻子不行吗?你骗了那么多傻子,真就多我一个吗!

    你分明知道,为你花钱的人都想睡你,你还是愿意对他们笑我也愿意为你花钱,我是傻子,大傻子!陈秧紧紧攥着张梓云,口不择言地大喊道,你缺钱花可以随便在社交软件上摇一个傻子来骗,为什么不能是我!用我的钱,难道比当个酒托,每天和一堆烂人打太极,更让你不能接受吗!

    这段话,就差没有明说我想要你,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包养你。

    话音落时,她已是满脸泪痕。

    陈秧从没想过,自己是一个这么脆弱的人,明明自己才是咄咄逼人的那一个,偏偏说着说着,险些泣不成声。

    这样的言语,粉碎的不只是她的骄傲,还有张梓云的自尊。

    她忽然觉得,能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像个混蛋,像个流氓,像个没有底线的舔狗。

    而眼前的张梓云只是静静凝视了陈秧很久。

    末了,她眼神空洞地笑了笑。

    谁都可以,你不行。

    为什么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张梓云说着,将她的十指从自己腕间,一根根扒开。

    那一瞬无地自容的感觉,让好不容易才挥散的那份绝望再次涌上心头。

    从小到大,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些年更是把各种难听的辱骂听了个遍,不管她如何坚持自己的底线,在旁人眼里,都已只是那种给钱就能约走一夜的女人。

    那种干干净净的女孩,她配不上。

    曾经的陆语冬如此,现在光彩夺目的陈秧更是如此。

    她该是喜欢这个女孩的,又傻又单纯,得到三分好,便愿回报七分真心。

    这女孩明明是个各方面都无比优越的人,却一直在她身旁放平所有身段。

    特别是,这位舞台上风光无限的女神,每次私下与她相处时那份小心翼翼,生怕将她伤害的细腻心思,还有见到她时就又欣喜又羞怯的小模样,真是很难让人不去为之心动。

    可惜了,她配不上,所以抑制着所有,不露声色又毫不刻意地被动等待着,等待着陈秧对她失去兴趣。

    要是能藏得再好一点,至少还能做个朋友不过假的就是假的,是伪装就有被人拆穿的一天。

    那一天来了。

    所以她只能离去,带着自己最后的尊严,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你就那么讨厌我?

    最后的追问,没有得到任何应答。

    从小无忧到大的乖女孩,第一次有了那种求而不得的挫败感。

    她想,张梓云可能一直都很讨厌她,那些若即若离从来都不是一种错觉。

    其实她早该明白,却总忍不住自作聪明,自我欺骗。

    作者有话要说:结局你们也知道,番外就是补个过程。不刀,从下章开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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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章 、陈张番外2

    张梓云从没有想过, 自己的余生会与一个人共度。

    她早已习惯了独自一人的感觉,这样的习惯,是从离开远川, 离开陆语冬的那一年开始的。

    曾经她有多么依赖那个女孩,如今就有多么不愿再让任何人走进自己的世界,看见那个藏在心底深处, 自私自利到极其卑劣的自己。

    那样的她,没有人喜欢。

    所以, 这世上除了自己, 没有谁是靠得住的。

    她这样想着, 也一直为此努力,努力将自己一层又一层地伪装起来。

    一个流连各种夜店的女人,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肮脏的吧?

    确实, 部分比较乱的夜店里,无论是服务员、驻唱, 还是前来买醉的客人, 相互又或者单方面看对了眼,那么只需要一笔钱,或是一颗不知何时放入杯中的药, 就能轻易共度一晚。

    虽然只是部分,却也成为了许多人的固有印象。

    更何况,她也没少出入类似的地方,感受那样的氛围。

    人经常处在某种危险之中,就会培养出很多潜意识动作。

    比如,从不喝别人递来的酒水,不吃别人免费赠送的食物, 每当有陌生人靠近搭讪,都会下意识掩住自己的杯口。可内心不管多么警惕,表面依然带着随和的笑意。

    她是个骗子,美丽是她的武器,而那些贪图美丽的人,则是她的猎物。

    堕落又如何?被人看不起又能怎样?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一直在泥沼里痛苦挣扎,向往干干净净,偏偏身不由己。

    就像高中时那样,只要有钱,就有救下自己亲人的希望。

    说起来,她能走到今时今日,确实和当年张皓那一笔钱有着莫大的关系。

    如果,她从没有借过那笔并未救下父亲的钱,她的命运也许就能有所不同。

    至少她不会因此与张皓纠缠不清,不会必须在那个年龄打工赚钱,不会受到陆语冬那么多的帮助,最后也就不会因为张皓的步步紧逼和陆语冬的下意识疏远,不得不离开远川,选择放弃自己最想就读的那所大学。

    可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就算有,就算真能重来一次,只要她不曾带着记忆,就依旧会选择收下那笔借款,去付那一场注定让她与她父亲诀别手术的手术费。

    因为那是她的亲人,是她一家三口中的主心骨,是母亲与她最不愿失去的人。

    就像是母亲病,促使她一步步走向如今这条堕落之路,不愿却又不曾后悔。

    当初,为了救父亲,母亲提出卖了家里的房子,不过房子还没卖,父亲便去了。

    那之后,她们相依为命,曾经的家,变成了收租的房子,每个季度收点补贴日用的钱。

    母亲病后,张梓云曾想卖了房子给母亲好好治病,可母亲又哭又求,硬是拦住了她。

    她以为母亲是舍不得曾经的回忆,所以才更努力地去赚钱,一边赚,一边挨着骂。直到母亲承受不住心里的压力,选择离去,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母亲只是觉得自己没救了,必须给自己将要无依无靠的孩子留下点什么。

    那之后,她忽然觉得,自己离不开泥沼了。

    恨只恨这一切都像命中注定一般,从父亲出车祸的那一天起,她便一直在努力,却又一直在失败。

    所以她浑浑噩噩独自生活很久,日子过得可谓是醉生梦死,偶尔有酒吧收留,做几天临时驻唱,骗骗傻子、喝喝酒,与人交流不交心。

    这样的日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好。

    反正现在的她没有学可以上,早已背离了小时候的梦想,能找到的正经工作大多又累又苦又没钱。既然都一脚踏进去了,还装什么清高呢?通过别人的好感获取利益,不就是她从小到大最擅长的事情吗?

    唯一的区别,大概只是从前是为了虚荣,如今却是为了生活。

    真是可笑又可怜。

    去年夏天,张梓云忽然很想回远川看看。

    当心中执念随着感情一同淡去后,所有回忆开始的地方,就这样成为了心底最最向往的归处。

    在一个季度的租房合约到期后,租客恰也提出了搬家的想法,她便这样回到了家里。

    曾经屋中的所有摆设都已变了模样,当初陪她一同离开的母亲也没能再回来。

    那一日,张梓云望着熟悉又陌生的家,眼角不由得有些酸涩。

    她到底还是回来了,万幸的是,这座城市除了她,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故地仍在,故人依旧,无非是应了那间酒吧门口的挂牌因缘聚散。

    那阵子,不是故人中那个叫七月的调酒师助理心情不太好,许是失恋了,什么都不想做。

    她便莫名其妙回到了自己曾经工作了挺久的位置。

    张梓云知道,这只是暂时顶替,她的归来并不会让暮沉山开除七月,就像错过的无法寻回一样,这里已经没有她的一席之地了。

    可是能够再一次站在那个吧台里,看着毫无人员变动的大家悠闲或忙碌,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到来与离去,耳边缭绕的是曾经无比熟悉的歌声,身旁也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言朝暮。

    这样的感觉,就像回到了几年前。

    仿佛所有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发生改变。

    尽管张梓云清楚,什么都变了。

    等到七月从伤心的情绪中缓和过来,她这个忽然到来的外人,便该转身离去,从这一轻松无忧的氛围里,回到自己浑浑噩噩的生活中。

    这一切都像被命运规划了一般。

    唯一的意外,是她遇上了那个选秀出道的陈秧。

    这些年来,想要泡她的人很多,有男也有女,陈秧本不例外,偏又十分特殊。

    张梓云一直以为,自己在旁人眼里,无非是个用钱就能买到的女人,所以她习惯了与那样的人虚与委蛇。

    陈秧却不同。

    明明谁都看得出来,她不像正经人家的姑娘,陈秧却总是傻傻的,用最笨拙却也最可爱的方式,一点一点向她靠近。

    陈秧家里有钱,自己又在事业上升期,要真喜欢女人,多漂亮的都能找到,无非是花多少钱的事。

    可那姑娘偏偏就是十分自然地放低了自己的身段,像个普通人家的女孩一样,努力与她成为了朋友。

    张梓云见过太多想要她的有钱人,倒是头一回见如此心思细腻,处处都在顾及她自尊心的。

    那种小心翼翼,就像小说里从小都乖巧懂事的女孩,忽然情窦初开,青涩又笨拙。干净得无可挑剔。

    从那时起,张梓云便总会做梦。

    梦有很多个,有时她回到了学校,那个一直陪伴她的姑娘,变成了陈秧。有时她在酒吧里,陈秧当着许许多多人的面说要送她一首歌。

    甚至有时候,她会于深夜在幼时时常行走的窄巷里,一边狂奔,一边哭喊,似想逃离,却又不知该逃亡何方。

    沿途的路灯是坏的,路的尽头一片漆黑。

    唯一的光亮,在来时的路上,一回头便能看见一个纤瘦的身影站在远方,静静望着她。

    张梓云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去承认。

    她又一次不受控地向往起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一缕光。

    这一次,她离那缕光离得更远了。

    就算她再怎么努力去伪装自我,想尽办法让自己看上去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四学生,事实也不会因这一层伪装改变分毫。

    她就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是骗子,是一无是处的烂人。

    云泥之别,不过如此。

    她想,这一切的开始,无非就是她在与陈秧初相识的那日,送了陈秧一杯龙舌兰日出。

    日升日落不过一朝一夕,等什么时候陈秧心里那一杯酒勾起的热度淡去,她们之间也就不会有后文了。

    只要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等那一天到来时,她至少还能是陈秧的朋友,能远远望着,能在陈秧每一次演出后,为她送上一句并不突兀的称赞与喝彩。

    就像当年,如果她不曾把一切点穿,或许还能和陆语冬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然后,等到自己看淡了,就把所有心思藏入心底,永远不再提起。

    如此,她和陆语冬之间便永远不会出现隔阂。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她所有的伪装都不曾被陈秧撞破。

    这些年,她自轻自贱,几乎把什么都丢了,唯一留下的,只有那一份人人皆可践踏,却又偏要努力守住的自尊。

    但这样的自尊,到底还是被人从心底深处剖了出来,带着不见光的过往,放于阳光之下曝晒。

    那一刻,没有人侮辱她,她却仿佛回到了高三受人指指点点,百口莫辩的那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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