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魂(GL) 作者:无聊到底

    结魂(GL)——无聊到底(109)

    她总带着一对小音箱,时不时就给江放放那些,他们从前一人一只耳机一同喜欢过的歌。

    然后,就着熟悉的音乐,对着久睡不醒的人讲讲故事。

    从前也好,现在也罢,一遍遍重复也无所谓。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能唤醒他,她便能不厌其烦,日复一日去坚持一件人人都让她放弃的事。

    时间在等待的过程中悄然流逝,不经意便过了一年又一年。

    六年后的某一天,她坐在病床边,自言自语地同江放讲着自己刚看完的那部简直虐死人的电视剧,讲着讲着,也不知想起了什么,自己在一旁哭得停不下来。

    哭着哭着,她忽然看见江放的手指,似有目的地抓了一下被单。

    那无神已久的双眼,竟第一次流下了眼泪。

    惊讶之余,她握住江放的手,试图与他交流无果,仿佛一切只是一瞬的错觉。

    她叫来了医生,医生再三确定是否属实后,说出了一个好消息。

    他可能进入了最小意识状态,这个状态下,人有思维,能听能看能感受,只是无法做出任何回应。

    医生说,植物人是脑损伤,大脑一旦恢复正常运作,就有很大概率是能够苏醒的。

    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眼球或许可以产生一些注视,身体也会渐渐能够执行一些简单的指令或反应,比如眨眼、点头、摇头,或者是手指抓、拉一类有目的的动作。

    这样的改变,让叶流景寻回了希望。

    带着这样的希望,她更加努力地照顾着病床上的江放,直到一年后,那沉睡已久的意识,终于得以苏醒。

    七年时间过去,她都快三十岁了,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很多时候,她真的以为这辈子等不到了。

    万幸她没有放弃,万幸

    叶流景将好消息发到了自己所在的每一个群里,又复制粘贴给了每一个自己在乎的朋友。

    她说,江放昏睡太久,身体已经变得很差,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复健,更要花不少时间去适应全新的社会。

    不过没关系,一生那么长,她会陪着他。

    这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每一个人听了,都由衷地为她感到开心。

    除去叶流景,陆语冬昔日的那些同学,也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汤倩日夜颠倒地写着自己喜欢的故事,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还走了小小的后门,让自己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得到了陈秧的献唱,引来了不少好奇的读者。

    陈秧则是先后出了三张专辑,知名单曲无数,为许多影视献唱,一点一点火遍全国,成为了华语乐坛最有商业价值的女歌手。

    而她也有了一个经常合作的词曲作者张梓云。

    她们一起登台演唱过属于她们的原创作品,虽然张梓云的人气远不如她,可大家都知道,她们是彼此最重要的姐妹。

    陆语冬则是成为了一个教声乐的小课老师,生源大多来自张梓云那边的推荐。

    妖精为了不扰乱人类的秩序,依旧要三十年一迁城。

    大家一同去了全新的城市,不是故人酒吧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重新开业,生意大不如前。

    不过,这一切都是从头开始。

    现在妖精每月都有一定政府补助,生意一时半会儿差一点,也不是过不下去,反正大家都还在,每一个人也都有把酒吧做起来的信心。

    酒吧里的大家,变化都不大。

    就是前阵子,苟宏杰和小枝表了个白,一只小蜻蜓和一条萨摩耶,终于在相识近十八年后,成功走到了一起。

    不过七月和舒漓不在了,她们带着姜瑶去了别的地方,时不时有联系。

    姜瑶也在一天天长大,有一年带回酒吧一看,个子都快超过七月了。

    那孩子像极了陆语冬小时候,但又有点不一样。

    毕竟她有两个妈妈,每个都对她很好,就是偶尔会在奶孩子的问题上发生小小的争执,不过每次争执完,舒漓都会主动道歉。

    七月说,舒漓渐渐能想起一些从前的事了,就像她一样。

    她们两个都记不全从前,这才会带着姜瑶四处游走,试图寻回从前的记忆。

    对于这一点,陆语冬表示赞同。

    记忆对一个人而言,是十分珍贵的东西,缺失了一部分,是一定要找回来的。

    至于姜瑶,则在叶流景的帮助下,登记成为了一名捉妖师。

    如今捉妖师这一行,半妖也可以当了毕竟这个时代的捉妖师,并不是为了斩妖除魔而生,他们要做的,不过是守护。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如今捉妖机构和妖管局都敬陆语冬三分,可这份敬重并不能当做钱花。

    她这些年攒下的钱,还不够去买一个她做梦都想要的大房子,不过她们的家到底还是换得大了一些,终于不再是从前那个客卧一体的小户房了。

    在这个全新的城市,陆语冬不禁会想,她的人类朋友都将慢慢老去。

    而彻底融入了妖族生活的她,就会像没长大时说的那样,和曼珠一起在这人类的城市中,进行着三十年一次的流浪。

    等到曼珠步入天劫之岁,她就每百年都陪曼珠回一次山里,和她一起承受雷劫。

    如此往复,直至死去,无需问来生。

    这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明天开始更番外。

    这篇文是一次群像尝试,以前没写过这种风格(其实也写过,就扑很惨,写到完结才两千收藏那种),整体感觉就是挺艰难的。在连载的过程中,我自己很明白这篇文最不讨喜在什么地方,不过大纲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角色戏份和主基调也早早确定了,开坑前就没想过能有多少人看,所以一开始发现有点成绩的时候,我心里压力反而变得特别大。因为我挺清楚后面的内容一点也不符合大众口味,甚至可能是雷区,所以我开始有点畏手畏脚,一边并不想改变创造这个世界的初衷,一边又因为前后落差而自我怀疑,感到挫败。

    不过在反复犹豫徘徊的过程中,我和基友反复讨论了这篇文的问题,最终也没有去做多少改动,删去部分问了几个人都说比较雷的部分后,我最终还是按着自己的想法把它写了下来。原因很简单,这篇文一开始就不是用来讨好大多读者的,它是我预收挂了一年多才决定开的一本真爱。现代灵异,没热元素,还是沉重基调,怎么看都会扑,本来想着凉就去放飞自我嗨一回,结果没料到它在连载期间涨到一万收,我真是又惊喜又高兴又惶恐。在没开始走剧情前,无数次思考要不要把大纲改成读者喜欢的那种类型,在开始走剧情后,又思考要不要别那么沉重,改成升级打怪的打脸爽文套路,可到头来,我还是怕自己会辜负这个小世界,所以不管大家喜不喜欢,我都还是按着自己想法去写了。

    最后这几章,我卡得特别厉害,其实是不敢写,不敢下笔。我特别害怕没能稳住心态去收好一个尾,所以写不到满意都不敢发出来,只能一拖再拖。现在故事结束了,不管大家怎么看,我都真心喜欢故事里的每一个角色。

    不过渣作者知道自己笔力有限,心里想的和最终呈现的并不一样,所以往后应该也不会再尝试类似的文了。不管怎么说,这篇虽是练手之作,但我写得真的很认真,相逢就是缘,由衷感谢能看到这里的大家,感谢你们的一路陪伴,结魂的故事结束了,不管你们喜欢还是讨厌,失望还是满意,都千万不要因为这一本否认我啊。

    我是脑洞很多的冷题材爱好者,哪里冷往哪里钻,收藏我等于收藏一个冰箱有没有?

    下一本《He~tui![穿书]》打滚求预收。

    文案一:

    亦秋看了一本名叫《枯枝瘦》的古早虐文,文里男主渣女主贱,上百万字都在为虐而虐,毫无道理可言。

    可笑的是,这小说最后非但BE了,还让那个装小白花勾引男主,最终坏事做尽的反派女魔头成了最大赢家,这口热翔直接噎得她当场窒息。

    垃圾小说,浪费生命,把笔给我,我写得比那傻X作者好一百倍!

    亦秋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眼一闭再一睁,竟真的穿进了这破烂小说。

    系统:本次任务目标改变《枯枝瘦》世界线,让结局合理走向Happy Ending!

    穿书就穿书吧,偏穿了本古早虐文。

    虐文就虐文吧,结果没穿成女主女配,也没穿成反派。

    她穿成了一只羊驼。

    一只被女反派养在身旁当灵宠的心肝宝贝草泥马!!!

    亦秋:我TM一只草泥马靠什么改变世界线?

    亦秋:靠朝反派吐口水吗?

    系统:成功接收宿主请求,已为宿主激活该项天赋技能。

    亦秋:???

    文案二:

    三界皆道,魔尊幽砚美貌无双,偏生蛇蝎心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好似鲜血浇灌的魔土中倾力绽放的鬼罂粟,妖娆、艳丽却又令人触碰不得。

    她有一个绝妙的计划,可让下凡历劫的天帝之子永坠魔道。

    她有一只放肆的灵宠,死活都不让她实行那个计划。

    幽砚:别闹,干正事呢。

    &ui!

    幽砚:???

    #一干坏事灵宠就会吐我口水#

    #灵宠近来愈发喜欢吐我口水#

    #灵宠最近不吐我口水了,所以爱会消失,对吗#

    自恋的戏精魔尊VS傲娇的逗比羊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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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章 陈张番外1

    一位网名叫随风动的小秧苗提问, 秧秧有理想型吗?

    一位刚出道不久的新生代女歌手在星娱乐的幕后访谈上,因这样一个随机抽取的网友提问,陷入了一阵沉思。

    主持人于短暂尴尬后, 业务能力较强地笑了笑:秧秧看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有。陈秧笑了笑,有些羞怯地回答道,我相信一见钟情。

    秧秧以后要是有了喜欢的人, 会公布恋情吗?

    我是一个歌手,我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我的作品, 而不是我这个人。陈秧说, 如果有一天, 我和谁在一起了,我会告诉大家我不再是单身,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布对方身份

    她思考了一下,无比认真道:毕竟, 我要保护我喜欢的人,如果他只是一个素人, 我是不会希望他走入大众视野, 因我而遭受许多人的指指点点,那样我会过意不去。

    歌手的恋爱,总是比偶像要自由许多。

    尽管公司并不希望陈秧恋爱, 毕竟一个长得漂亮又有唱功,至今没有任何黑料的新生代歌星,保持单身人设,会更具有商业价值。

    好在公司的想法,陈秧没必要去完全遵循,毕竟家里人拿钱捧她,不是图她去赚多少钱, 只是希望她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她的家底很厚,不需要与不喜欢的人交际,不需要做太多复杂的应酬。

    正如她大学室友开玩笑时说的大实话,有些人拼尽所有奋力向前,可努力一辈子的终点,也未必够得上一部分人的起点。

    这世上没有太多公平可言,每一个人,都是在一个不公平的世界里出生的,抱怨也没有用。

    陈秧从小到大都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无论想要什么,家里人都会想办法弄来给她。

    不过她虽然有些娇气,花钱也大手大脚,却从没有小姐性子和公主脾气。

    她知道,太特殊的人,很难融入人群。

    所以,从小到大,她在旁人眼中都只是一个文文静静的普通女孩,除了长得漂亮以外,似乎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她这辈子,第一次生出想为自己争取什么的冲动,就是在不是故人遇见张梓云的那个晚上。

    正如她所说她相信一见钟情。

    无疑,那是她这辈子最最糊涂的一天。

    从小乖巧到大的她,竟似鬼迷心窍般,在酒醉之时跟着一个才认识了一晚上的女人,跑去酒店开了一间大床房。

    后来她一直在想,如果那个晚上,张梓云真的想对她做点什么,她也许不会拒绝。

    可如果那样的事情真发生了,她和张梓云之间,也就只能有那一夜的关系了。

    认识第一天就可以如此随便的女人,根本无法给她任何安全感,哪怕她再喜欢,也无法接受,不是吗?

    万幸,在那样一个本能与人春风一度的夜晚,张梓云并没有半点去碰她的想法,这样的不解风情,恰也是陈秧沦陷的一个起点。

    认识张梓云的那一年,也是陈秧出道的第一年。

    陈秧邀请张梓云陪自己去了全网直播的大型双十一演唱会,演唱会结束之时,已是深夜,两个大姑娘在陈秧助理的安排下,住进了同一间酒店的双人标间。

    这是陈秧故意要求的,不过那个晚上,她们依旧什么也没发生。

    无非是先后进卫生间洗了个澡,吹干长发后各自躺回的床上,抱着手机,伴着床头小台灯的柔光,聊了聊今晚的感受。

    最后躺下,从无意识面对面侧身对视,到微红着脸颊背对背闭目入眠。

    那一夜,陈秧隐隐感觉到张梓云很开心,却又努力抑制着没有表现得太过明显。

    这正是她与张梓云相处过程中最大的阻碍,像是一堵无形却又令人不知如何越过的阻碍张梓云不曾对她展现过真正的自己,不曾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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