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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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会告诉别人的。”

    陆之栩知道再不回答他,他可能会嚷得连夏老爷子都知道了,只好贴着他耳朵告诉他。

    “真的啊?!”陆少尉顿时眉飞色舞:“可是你……”

    “技不如人而已。”陆教授很淡然地摆了摆手:“不说了,争这种事有什么意义呢?”

    陆少尉被他豁达的态度震慑住了,很是崇拜地看着他。

    陆非夏毕竟是身体不好,折腾了一会,不到半下午,就打起了瞌睡。陆之栩想搬张躺椅来给他躺着,被眼尖的夏知非阻止了。

    他简直是背后长了眼睛,陆非夏刚露出点渴睡的样子,他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别让他睡。”夏少将在围裙上擦了擦湿漉漉的手,试了试陆非夏的额头,舒了一口气:“他只是没精神了而已,现在睡了,晚上会睡不着的。麻烦你陪他说说话吧。”

    陆少尉没有发烧,脸颊上却是红红的,皱紧了眉头,用脸在夏知非的手上蹭了蹭,软软地说:“非非,我难受。”

    别说夏知非,连陆之栩的心都软了。

    夏知非皱起眉头,坐了下来,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是哪里难受?”

    “这里难受……”陆非夏指了指心口,声音里带着点委屈的意思:“非非,我喘不过气来。”

    他是真的难受,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大概是为了不让夏知非着急,刚才还一直忍着。

    “可能是饭厅里不通风,我把窗户打开吧。”夏宸也走了过来。

    “不用。”夏知非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了:“他心脏有点问题,所以有时候会缺氧。和通风没关系。”

    “药在哪里,我去拿……”陆之栩对这个新认识的朋友很有好感。

    “没有药。”夏知非淡淡地说:“过了年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手术。”

    他似乎不愿多说,把夏宸递过来的毯子盖在陆非夏身上,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都会过去的,阿夏。”

    明明是那么严肃坚硬的一个男人,做这样的小儿女情态,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别扭。只余淡淡的心酸。

    这个叫夏知非的男人,他用他的坚毅,将那个悬在他和陆非夏的头上的阴影隔绝开来。让陆非夏活在他的遮蔽和纵容之中,无忧无虑,无法无天。

    看过这样的爱情,自己经历过的那些波折,又算什么呢?

    ☆、第 122 章

    半个小时之后,陆非夏渐渐缓了过来。

    他一缓过来,整个人又回到了那种跳脱的状态,刚好夏知非炖好了猪脚,刚开锅,他就扔开毯子冲到了厨房门口:“非非,我要吃一口。”

    因为炖肉的缘故,整个厨房都弥漫着肉香味,混合着姜蒜香,桂皮八角的香味,混成了一股暖融融的年味。

    站在厨房里的两叔侄,一样的挺拔修长,宽肩细腰窄臀,连围裙都是一样的。夏宸刀工好,正在把年夜饭的配料切好,夏知非在炖肉菜,时不时看一下火候。

    陆之栩像大爷一样靠在椅子上,正观摩这对叔侄做年夜饭,陆非夏举着两个蹄尖跑了过来:“陆老师,你吃不吃猪蹄?”

    夏知非厨艺确实不错,一个炖猪蹄,没放什么大料,被他炖得酱香四溢,陆非夏刚刚已经啃掉了一个,趁夏知非不备,在夏宸的配合下又顺走两个蹄尖。为了报答夏宸,他决定分一个给陆之栩。

    “这个,会腻吧?”陆老师皱眉表示怀疑。

    “不会的,一点都不腻。”陆少尉挥舞着两只猪蹄打包票:“我已经吃了一个了,很好吃。”

    陆之栩将信将疑地就着陆非夏的手吃了一口,觉得还不错,就接了过来,吃完还觉得意犹未尽。于是怂恿陆非夏再去弄一个来。

    陆少尉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刚刚抓了两个猪蹄非非就知道了,再偷我就要倒霉了。”

    好在没了猪蹄还有别的菜。鸡腿、猪心依次出锅,陆之栩为了报答陆非夏那两个猪蹄,去顺了两个鸡腿过来,陆宝宝闻着香味过来了,端了碗粥走了。

    c城过年祭祖一般是下午,四点一过,鞭炮声就陆陆续续地响了起来,夏宸准备了鱼、肉、鸡三样,准备好了烧纸和香,夏老爷子拄着拐杖,走到了正门外的回廊上。夏知非、陆非夏、陆之栩,甚至宝宝都跟着走了出来。

    祭祖,是对先人的缅怀,也是中国人骨子里对于“家”的概念的一个重要构成。

    祭祖祭的,是当初在这个家族里生活过的所有先人,也许三代以上,都记不清名字了。但是,每到年节,祭祖还是必不可少的。

    夏宸记得,他小的时候,跟随他的外祖父一起祭祖,李老爷子曾经教过他:

    祭祖是一件很神圣的事。

    你祭的那些先人,他们当年也曾和你一样,祭拜着在他们之前的先人,而你现在祭拜着他们。你的身体里流着他们的血液,有着和他们相似的基因,是他们给予了你生命。等到百年之后,在你生活过的家族中,又会有你的后人,他们冠着你的姓氏,流着你的血液,带着你给予他们的生命,前来祭拜你。

    这就是继承。

    那些族谱上的名字,牌位上的尊讳,他们并不只是几个简单的文字。他们是和你一样,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他们的一生,也许辛苦耕作,也许在战场厮杀,也许是一个勤劳的工匠,也许考中秀才,当过高官。但是,他们留下来的东西,早已在漫长的岁月中被消灭。他们耕种的粮食已经被人吃下,居住过的房屋也已经倒塌,他们的坟墓也许都已经遗失。但是他们的血液,还流淌在你的血管里。

    人活一世,其实大部分的芸芸众生,是留不下什么的。你辛苦工作,赚的钱会花光。你住过的房子,百年之后沦为尘灰。你的尸骨,不到百年就可以腐烂。你的后人,三代以上就忘记了你的名字。你不是秦始皇,建不了长城。你不是李白,写不了静夜思。你的存在,终会被遗忘。

    但是你的生命,会在后人身上得以延续。

    这就是传说中的“根”。

    祭了祖之后,天已经快断黑了。

    几道凉菜都已经准备好了,陆家的餐桌是长型的大理石桌,刚好是六个人的位置。老爷子自然是坐上座,夏知非和陆非夏在老爷子的右手边,夏宸和陆之栩在左手边。宝宝坐在老爷子对面。夏宸估量着每个人的口味,排好了每道菜的位置。

    老爷子只能喝汤粥,所以面前放的是一道c城俗称“大八块”的炖肉,酥而不烂。陆非夏身体不好,但他向来无法无天,虽然有夏知非管着,也常常“暗度陈仓”。所以面前不能摆辣的菜,酸辣的牛肉,椒盐基围虾,都是不能摆在他面前的。还有宝宝这次要自己吃饭,所以红烧鱼不能摆宝宝面前,汤汤水水的也得离宝宝远一点,摆炸鸡腿和板栗烧鸡都不错。

    年夜饭开始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了。

    温暖的灯光,团聚的家人,暖热的气氛,美味佳肴,一年到头,窗外寒风呼啸,爆竹声声,房子里却暖得如同春天一般,饭厅里挂着宝宝喜欢的小红灯笼。

    陆之栩忽然有点感慨。

    上一顿这样热闹的年夜饭,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幸福的感觉已经遗失太久,以至于失而复得时,他几乎要怀疑,这只是一个虚无的梦境,稍纵即逝。

    但是,当他看见夏宸把宝宝抱上椅子,转过脸来,对着他勾起唇角,温和地微笑着的时候,他忽然就安心了。

    “家”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概念。有时候,明明有着温暖的居所,有着美味的年夜饭,心中却始终有一个地方是空落落的。而有的时候,只要那个人在你身边,哪怕是在异乡,哪怕是寒风暴雪,你心中也是尘埃落定,别无他求。

    人是奇怪的动物。

    小的时候,只要吃饱了穿暖了,有伴可以一起玩,就心满意足了。等到长大了,有了这样那样的遗憾,有了这样那样的苦衷,却没了以前那样纯粹的开心。

    小的时候,过年就是过年,有爆竹,有烟火,有新衣服,有好吃的好玩的,合家团圆,坐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饭,就是一年里最好的日子。

    但是等到大了,连过年,也没有那么幸福了。

    曾经填满自己整个心脏的父母,早已经离自己远去,留下来的空洞,却是再好的朋友、再富足的生活都无法填补的空洞。

    住在朋友家,可以玩得开心。住在漂亮舒适的房子里,也可以睡得安稳。

    但是,那都不是家。

    没有家,就算是过年了,万家灯火,团团圆圆。再热闹,也感染不到这里。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老天是公平的,他拿走你的东西,就总有一天还会还回来。

    虽然没了家,但总有那么一个人,他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吃了饭之后,大家转移阵地到客厅看电视,陆家原来是没有电视的,因为陆之栩没有什么时间管宝宝,怕他看了不好的电视节目学坏,夏宸来了之后,陆家的客人络绎不绝,陆家不止一次地被林佑栖嫌弃过没有电视,陆之栩于是很愤怒地买了一个回来。

    c城这边有守太岁火的习惯,大年三十,家里当家的男人要守在客厅,守着一炉旺盛的炉火,叫做守太岁火。在过去是要守整夜的。但是近些年来渐渐地风俗变了。因为现在初一就要出门拜年,所以也不再是一定要守整夜。除了一些老派人家,大部分人都是守到十二点,关了财门就作罢。只要保证太岁火整晚不灭就算守了岁了。

    但是,按夏家的规矩,是要守整晚的。

    通常,这样的晚上,会开一桌牌,几个男人坐在牌桌旁奋战一夜,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去拜年。

    大家刚在客厅坐下不久,夏宸把太岁火搬到了客厅,放在一个木架子上。他是用炭火放在一个大火盆里烧的。陆非夏一看这架势,顿时两眼放光,私底下和陆之栩商量,去厨房偷几只土豆来,放在火里烤着吃。

    他商量得正起劲,外面忽然响起喇叭声,夏知非皱眉道:“是谁,这么晚了还过来。”

    “是靳昀!”陆非夏高兴得简直要结巴了:“我叫他……他给我送点东西来,这小子真听话!”

    靳昀或多或少都算是他的徒弟,常年受他欺压捉弄,哪有不听他的。

    即使在过年时仍然穿着军服的青年,脸庞还带着一丝稚气,扛着一个大箱子,进门就对夏老爷子道:“老爷子,靳昀给你拜个早年。”

    陆非夏坐在沙发上,不耐烦地挥手:“东西送到就可以走了,回去吃饭吧。”

    靳昀留下的大箱子,被他带着宝宝和陆之栩围了起来,拆开箱子一看,里面用防水的油布裹着,全是烟花爆竹。

    夏知非的脸当时就黑了。

    这个晚上,陆非夏闹腾到十点,带着宝宝不知道放了多少烟花,差点把陆家的花园都烧了。爆竹的声音震耳欲聋,电视声音都听不清了。夏知非忍无可忍,把那箱子烟花往外面一扔,去院子里把那一大一小都拎了进来,把宝宝扔给夏宸,自己拎着陆非夏上楼去了。

    守岁守到十二点,宝宝早就睡觉去了,夏老爷子也睡了。陆非夏被夏知非洗得干干净净,裹着毯子趴在沙发上,和陆之栩玩了一会牌,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夏知非用毯子裹着他,送到楼上客房去睡觉。

    客厅里只剩下陆之栩和夏宸两个人了。

    电视里的晚会放到尾声,响起熟悉的音乐。夏宸看了一眼陆之栩,忽然笑了起来。

    “老师今晚好安静……”

    陆之栩有点困,没有答他的话,而是把头偏了过去,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为人骄傲,性格别扭,很少有这么依靠人的姿态。大概真的是困了,对弱势不弱势什么的也顾及不上了。

    迷迷糊糊中,有一只手伸过来,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连掌心也熨帖地贴在一起。

    有人在他唇边亲了一口,又亲了一口,捧着他的脸,静静地看着他,像是看着什么宝贝般。忽然将他搂进怀里,笑了起来。

    零点的钟声响起。

    明天,就是新的一年了。

    陆之栩忽然就懂了许煦说过的那句关于喜欢的话:

    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觉得,此时此刻,岁月安稳,何惧流年。

    (完)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番外:

    先放宝宝和李貅的番外,再放林太后的番外,最后可能放一点夏宸和陆之栩的。

    双夏的话,看情况吧。

    许煦的因为开了新文的缘故,没得番外了。

    最近都好忧桑好忧桑……

    妖孽完结了。tt。

    123、宝宝的番外(一)

    春天到了,宝宝要上学前班了。

    因为宝宝马上就满五岁了,所以夏宸准备让他上一学期的幼儿园,然后就去上小学。

    学前班的学校就在玛莎庄园里面,上次出了绑架的事,卓臻大概是为了以功抵过,在玛莎庄园里兴建了大量的基础设施,那间贵族幼儿园就是其中之一。

    宝宝听话得很,别人家的小孩,刚开始离开家人去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哭得昏天黑地,就差没绑着去了。宝宝却勇敢得很。

    当然,他这样勇敢是有原因的。

    除了夏宸平常的男子汉教育,还因为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陆嘉明宝宝的“生死之交”,李祝融家的宝贝儿子,小阎王李貅。

    自从得知陆嘉明要去上幼儿园之后,李貅就陷入了纠结的情绪中。

    在他心目中,幼儿园就是一群连吃喝拉撒都没法自理的、只知道哭着找妈妈的白痴小孩呆的地方。

    用他的话说:白痴是会传染的。

    但是,陆嘉明要去上幼儿园了!

    他从不否认,他喜欢陆嘉明――虽然陆嘉明有点呆,脑子不灵光。但是呆得不让人讨厌,比幼儿园里那群只知道尖叫苦恼的小鬼好多了。

    他怎么能让陆嘉明去和那群小怪物呆在一起!

    所以,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决定!他也要去上幼儿园!和陆嘉明一起上!就去陆嘉明上的那家!马上就去!

    在大多数小孩心目中,对去幼儿园报道那天的印象,应该是和蔼的幼儿园老师,微笑着坐在椅子上,小朋友排着队背1到10的数字。

    但是,陆嘉明宝宝对幼儿园报道的印象,是与众不同的。

    带他去报道的是夏宸,吃了早餐,陆之栩接了个林佑栖的电话,鬼鬼祟祟地躲到了楼上。所以陆嘉明第一天上幼儿园,是夏宸来送他的。

    他们在幼儿园外面的露天停车场上看到了李貅那个夸张的保镖队伍――自从上次绑架事件过后,李祝融增加了李貅身边的保镖。

    李貅穿着一身英式的学生制服,背着他那个黑色的小背包一脸不爽地站在幼儿园门口。

    宝宝很久没有看到他了,于是背着陆之栩给他买的小熊背包很开心地跑了过去,叫着“小貅……”。

    虽然夏宸有在纠正,但宝宝的口齿还是有点不清楚。李貅的名字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拗口了。他叫“小貅”的时候,听起来像是在叫“貅貅”。

    李貅很不耐烦地瞄了他一眼,撇了撇嘴道:“你又结巴了?”

    他和陆之栩一样,管宝宝的大舌头叫结巴。

    宝宝脾气好,被他说了也不生气,拉着他衣服问:“小貅,你也来上幼儿园啊?”

    李貅翻了个白眼。

    天知道他有多讨厌来上幼儿园。他和郑野狐那个快六岁的小侄儿是死对头,那个家伙现在已经去英国读书了,他本来也要去国外的。结果没想到夏宸没有把宝宝送去国外读书,而是让他上起了幼儿园。宝宝不去,他也懒得去了。只好也来上幼儿园。

    时间还早得很,来报名的小孩还不多,幼儿园那个负责给小孩报名的老师不知道去干什么了,半天才过来。

    宝宝拉着李貅说话,别的小孩就先报名了。轮到宝宝的时候,那老师让宝宝数了几个数,笑着说他很聪明。看到李貅站在一边,招手让他过去。

    李貅很不耐烦地过去了。

    那老师大概是看李貅是个混血儿,以为他会说英语,和蔼地笑着,问李貅:“小朋友,你会背二十六个字母吗?”

    李貅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她。

    那老师的笑容僵了一下,又和蔼地对他:“不会背没关系,你会数数吧,数十个数就好了……”

    李貅翻了个白眼,数道:“3,5,8,13,21,34,55,89……”

    女老师张着嘴,无言以对地看着他。

    “听不懂吧?这是斐波纳契数列……”他翘起嘴角,露出一个酷似李祝融的笑容,讥诮地道:“你大学没毕业吧?老师。”

    玛莎庄园的幼儿园开张不到三天,整个幼儿园的老师都知道了,在新入园的孩子里,有一个聪明得过分,完全不像四岁小孩、脾气恶劣的混血儿小男孩。用某部电影里的话说:他就是有着天使面孔的小恶魔。

    幼儿园里的老师,都是受过正规的培训的,在业内都是佼佼者,有不少人还是玛莎庄园花高薪从外面挖来的。但是,这些天来,幼儿园的老师,都或多或少地在那个小恶魔身上尝到了苦头。

    幼儿园中午要午睡,小恶魔却一定要带着一个叫陆嘉明的同学回他自己家睡觉,他的理由是:“和那些睡得流口水的白痴睡在一起我会被传染……”

    幼儿园提供早餐、午餐、甚至晚餐。但是,小恶魔每一餐吃的都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饭,他要是吃中餐还好,最多是四菜一汤,西餐就有点夸张了,从法国蜗牛到布列塔尼龙虾应有尽有。他自己吃就算了,还要陆嘉明一起吃。最过分的是那次他带了好多正宗的法国烤蜗牛,骗同学说是田螺,还一人发一个当零食,让他们自己去研究。结果把活动室和图书室的地毯都弄得报废了。

    这都还是小事,关键是他性格还骄傲得很,谁都不放在眼里,动不动就说同学是白痴。他的口头禅就是:“我不和白痴说话,会传染。”

    最奇怪的事情就是。这个幼儿园里的小孩,他们的父母都是玛莎庄园的住户,都是些成功人士。这些小孩不说是家里的小皇帝,也大都是娇生惯养的,受不了一点委屈的。却偏偏被小恶魔收得服服帖帖的。男孩子就不说了,一个个唯他马首是瞻。就连几个漂亮骄纵的小女孩子,也特别喜欢在他身边玩。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那个骄纵的戴子齐,他爸是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妈妈在家里当贵妇人,一家老小全部把他当宝,娇惯得不行,连老师的话都不听。在他爸妈面前更是皇帝一样颐指气使的。在小恶魔面前却变成了个小跟班,还经常从家里带玩具来给小恶魔玩。

    无论小恶魔的行径有多让人头疼,老师们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小恶魔,还是称得上天才的。

    他的父亲,从未在幼儿园露面,但是老师们也隐约知道,小恶魔绝不是普通人家里教得出的小孩。

    连他的名字,也奇怪得很。

    他叫李貅,貔貅的貅。

    陆嘉明宝宝最近很困扰。

    虽然幼儿园里很好玩,也有很多朋友,他还是很困扰。

    他困扰的原因,就是李貅。

    李貅实在是太霸道了。

    不管他要去做什么,吃饭也好,偷溜出去也好,回家睡午觉也好,他都要拉上陆嘉明宝宝一起。如果宝宝不肯,他就让他的那些小跟班不和陆嘉明玩。

    其实陆嘉明也不想跟那些小孩玩――他有自己的一个小圈子。这个幼儿园虽然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但是也有些小孩,家长教得好,脾气很好,不故意捣乱,也不拉帮结派。陆嘉明和他们玩在一起还比较自在。

    虽然他们班上最引人注目的小孩是混血小恶魔李貅,但是,陆嘉明宝宝被夏宸养得白白嫩嫩的,陆之栩又给他买了很多毛茸茸的衣服,还经常背着一个小熊造型的包,脸也长得漂亮,一双猫眼,脾气糯软,简直是天使一样可爱的小孩。在老师和同学中的人气都是很高的,不管他出现在哪里,都会有同学发出盛情的邀请:“嘉明,来这里玩!”

    李貅对这种邀请很是愤怒。

    在他心目中,这帮连吃饭都要人喂的白痴竟然敢和他抢陆嘉明宝宝,简直是罪不可赦。所以,他把不仅把陆嘉明看得紧紧的,还对他身边的朋友奉行“杀无赦”政策,是女生就扯辫子掀裙子,往她们书包里扔蚯蚓。是男生就拖到老师看不到的地方欺负一顿再说。

    在防范之余,他还不忘给夏宸进谗言,把幼儿园说成脑残儿童集中营,让他快把陆嘉明接出来,放在家里自己教。

    夏宸是看着他长大的,怎么会不懂他的心思。看过李祝融和许煦的惨烈,夏宸对李貅的教育更是慎之又慎。正好最近李祝融不经常回玛莎庄园,他就把李貅带到了陆家,让他和宝宝住在一起,一起上学放学。

    这样做了之后,李貅开始以宝宝的保护者自居,也没那么深的危机感了。

    只是陆之栩颇有点不忿,他对李祝融有偏见,虽然李貅在他面前装得纯良无害,他还是怀疑他会和李祝融一样,长成个冷血又高傲的家伙。

    他不止一次地警告夏宸:“我儿子老实得很,要是李祝融的儿子欺负他,我可不会给你面子……”

    他虽然不是个周到的父亲,却是个称职的父亲。他的心愿,就是宝宝能无病无灾地长大,一家人能一直平平安安地聚在一起。

    这样的心愿,并不算奢侈,却让人动容。

    小剧场:

    六一那天,幼儿园有个晚会,陆嘉明他们这个班的节目是合唱,宝宝当指挥,所有的小男孩额头都带着个口红点的红点,像莲花童子。小女孩都被涂得跟瓷娃娃似的。

    陆之栩很是不爽:凭什么我儿子就得当指挥啊,脸都不露一个,我儿子明明长得是最好看的。

    晚上夏宸给宝宝洗澡,才知道为什么宝宝要当指挥。

    幼儿园的老师拿粉在宝宝脸上盖了一层,晚上宝宝回家之后又只擦了把脸,所以陆之栩没发现。等到夏宸给宝宝把脸彻底洗干净之后,才发现,宝宝脸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牙印。

    夏宸的脸顿时沉了下来――宝宝平时都很诚实,有事从来都是主动和大人说的。

    “这是谁咬的?”

    宝宝站在浴缸里,为难地绞着手指。

    “不说是吧?我叫老师过来了。”

    “不要告诉爸爸……”宝宝瘪着嘴,泫然欲泣地招了:“是貅貅……”

    这是夏宸意料之中的答案:要是别的小孩敢咬宝宝,早被李貅揍死了。

    “小安为什么咬你?”

    宝宝绞着自己小小的手指,结结巴巴地:“我去唱歌……王欣雅亲……亲了我一口,被小貅看到了,然后……”

    124、宝宝的番外(二)

    宝宝开始在幼儿园学东西了。

    幼儿园上的课都很简单,只是看些小故事之类的。陆之栩在家的时候已经教宝宝认了不少字,幼儿园教的字都是他已经认识的。

    其实夏宸让宝宝上幼儿园,是为了让宝宝和同龄的小孩多相处。宝宝虽然脾气糯软,但是和人相处,不是脾气好就可以皆大欢喜。夏宸也并不是要教出一个“好人”而已。

    夏宸教宝宝,和夏知非当年教夏宸很像。他也是把宝宝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他教宝宝,作为一个男生,最重要的,是要有担当。男子汉,就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些话,是当初他还年幼的时候,李老爷子教给他的。

    他很聪明,虽然父母去世得早,却也在李老爷子的教育下渐渐长大了。他父母死的时候他才七岁,镇定得让人心惊。但是只有李老爷子知道,那时候的夏宸,其实狠狠地伤了心。

    他七岁的时候,整晚整晚地做噩梦。他再聪明,也是个七岁的孩子,很多事情他都想不通。

    他问李老爷子,人为什么会生下来,人死了之后去哪里。我出生之前,这个世界也存在着,那时候这个世上没有我,那时候我在哪里。我死之后,意识消散,这个世界上从此没了夏宸这个人,还是照常运转。到那个时候,我又去了哪里。

    他才七岁,他问的问题却让李老爷子都不能随口答出来。

    李老爷子,也没有随随便便地回答他。

    他是李怀渝,大教育家,大文豪,但是他回答夏宸的这些问题的时候,却比他写任何一本书、上任何一堂课都要来得慎重。

    很老套的比喻,孩子是树,家长,是引导他生长的阳光,是灌溉他成长的雨露,有时候,又要担当考验他的雷霆与狂风。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话,都是前因,总有一天,会结出果实。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那时候的李老爷子,是这样回答夏宸的:

    他说,我当年,是比你年纪还大一点的时候,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的。

    他说,我那时候很怕,怕死。小宸,你比我勇敢。

    他说:你我皆凡人,终有一日,化灰化烟。但是你要记住,我们不是为了活着而活,不是为了活得长久而活。我们活着,这样短暂,所以每一天都这样宝贵。人都喜欢推托,今天不想做的事,就推到明天。今天完成不了的梦想,就推到将来。我希望小宸你这一辈子,都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每天都为了自己的目标努力。任何人都无法成为你的参照,任何人也不能阻止你。因为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替你活。

    他说:小宸,姥爷今年五十四岁,黄土埋了半截。但是姥爷一辈子不曾后悔什么事。我希望,你到了姥爷这个年纪,也能无愧于自己。

    夏宸想,如果有一天,宝宝也到了思考生死的年纪,他会这样告诉他:

    人不必怕死,因为怕死也还是要死。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做自己喜欢的事。现在的孩子,一出生就被规划好,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大学。你喜欢画画也好,你喜欢写作也好,你喜欢四处旅游也好,你都必须读书。你喜欢画画,但是你还是要上数学课。你喜欢写作,但是你还是要考一个有前途的大学。你喜欢旅游,但是现在你当不了徐霞客。

    现代的生活,就业的压力,工作的压力,把人变成社会这个巨大蚁巢里的一只小蚂蚁,按着固定的轨迹生活。

    而夏宸,不想让宝宝做那么一只蚂蚁。

    不当父母,永远无法理解父母心。他希望宝宝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又怕他不能顺应这残酷社会,迷失了自己。有时候他会想,当初李老爷子教自己的时候,应该也是这样地忧心,这样地小心翼翼。

    夏宸昔日看过一则故事,说是有个青年人,走南闯北,只为了寻一个药方,让自己父母的满头白发重新变成黑色。寻了三年都没结果,最后在一个深山里,遇到一个老僧,给了他一味药。

    那味药的名字,叫做:当归。

    老僧说的两句偈语,道:化去人间父母忧,世上从此无白头。

    真不知道,父母哪来那么多的担忧,只要孩子离开的视线,就没有一刻不在担忧,担忧他吃不饱穿不暖,担忧他和人相处,担忧他没钱用……就连陆之栩,那样飞扬跋扈,也是张口闭口,就是“我儿子”“我家宝宝”,偏偏等宝宝迈着小短腿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的时候,却又面无表情地叫“嘉明”。

    夏宸在林佑栖那里,见到一张陆之栩读书时候的照片。是个清瘦苍白的青年。

    但就是这个青年,带宝宝去逛街,一手抱着三十多斤重的宝宝,一手提着几个沉重的包。举重若轻,大气都不喘一下。他抱宝宝的时候,腰往后仰着,细得像是一折就断,却稳得能让宝宝在他怀里喝着酸奶。

    这个自己都只有五十多公斤的青年,他似乎在刚刚成为父亲的时候,就从某个神秘的地方获得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让他能在最恶劣的时候,都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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