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霸总前妻后我爆红了——一点桃花痣(67)
穿成霸总前妻后我爆红了 作者:一点桃花痣
穿成霸总前妻后我爆红了——一点桃花痣(67)
他似乎可以感知到自己,因为他有点期待地在问:能听到吗?
傅久九这次听到了,但却很难开口说话,像被困在一个透明盒子中无法突围,只能拼命点头。
他能分辨出来,梦中那个自己所在的地方恰恰是他母亲家里的那间卧室。
他似乎知道自己能够听到,因此变得很喜悦,又有点急切地说:我到这里的时候,才十二岁。
然后他的情绪带了点激动与酸楚般:那时候妈妈还在,她的病才刚刚萌芽,还没有到不可控制的地步,只做了一次手术就根除了。
傅久九张大了眼睛,没注意到自己眼里含了泪。
梦中的自己也哽咽了下,又说:她老人家很好,到现在都一直很健康,会长命百岁。
然后他把手伸出来,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和傅久九现在手上的一模一样。
明天我二十二岁啦,他说:和以前一样,一毕业我们就要结婚了,他也和以前一样,一点点都没有变。
傅久九想伸手,梦中的自己阻止了他:我不回去啦,妈妈在这里,林郡也在这里,我要和他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再分开啦。
他眼圈有点发红,但依然含了笑:以前没有安全感,就时时刻刻折磨他,想让他心里眼里每时每刻,无论是忧虑还是开心都是我
他顿了顿:可是我从十二岁重新活了一次,有妈妈陪着,重新成长了一次,我心里的洞被修补好了,这次我学会了该怎么去爱一个人,我想要好好对待他,好好去爱他。
你知道吧?他忽然问道:我们其实是一个人,他也是,他那么好,要好好爱他啊,别像过去一样啦。
这样的时间可能不会太多,我尽快说。梦中的自己加快了语速:你可能还不太明白状况,我刚开始也是,但从十二岁到现在二十二岁,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去探索,即便这样,我真正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也还是两年前,我发觉这间卧室偶然能够连通到另外一个空间,我尝试了很多次,想跟自己对话。
他说了许多话,有些像是话语,有些又好像不是。
不知是时空连通,还是他们本就是同一个人的原因,傅久九脑海中忽然涌现出了很多以前的记忆。
像一条条小溪汇入了他这条河流中,很快融为一体。
他看到了很多很多的景象,在眼前飞速掠过。
他站在林郡的教室门口,惴惴地等着给他送饭盒,少年林郡姗姗来迟,神情冷漠地扫他一眼,是并不想接的样子,
他把饭盒使劲儿推进他怀里,趁他握住的瞬间,死皮赖脸地环住他的腰,贴在他身上,说喜欢他,
他坐在球场上,比赛结束,无数少男少女涌过去向林郡递毛巾和水。
可少年却只拿护腕胡乱地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弯腰接了他手里的水瓶,傅久九看着别人高举的毛巾,才意识到自己忘了带,急急地站起来用袖口擦他额上泛滥的汗水,却被他握着手,偏身挡住别人的视线,快速在他手心亲了一口,
高考结束那一天,他在他家门口等他,林郡带他回家,与他十指紧扣,把又自卑又拘谨的他介绍给自己的母亲和哥哥,
他被继母甩了脸色的当天下午,林郡便不声不响备了很多价值不菲的礼品,驾车到他家里拜访,告诉他父亲,他们将来会结婚,在他成年之前拜托他们再多给他一点耐心,从此他继母对他就只有讨好,
然后是无数的瞬间,他不停不停在说分手,赌气摔东西,以及林郡泛红的眼眶和紧抿的唇角,
再后来,他们穿着黑白色西装,在教堂里宣誓,要爱对方一生一世,永不离弃,
再然后是持续的恶性循环,口中一遍遍的分手变成了离婚
林郡的眼睛很少再泛起红意,但低垂的睫毛间,会有不经意的疲倦。
他还看到,林郡得知他生日是六月一号起,就开始不厌其烦地送他向日葵。
为什么送我向日葵?他圈着他的脖颈问。
儿童节出生的小孩不就该送向日葵?虽然他只比他大两岁,却十分老成地说:希望我的小孩儿可以像它一样,向着太阳茁壮成长。
傅久九笑了。
林郡看着他,有些拘谨地拿出一串钥匙:我还在读书,没多少钱,但我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小公寓,等你成年了我们就搬出来一起住,再大一点,我们就结婚吧?
傅久九喜极而泣,整个人跳到他身上,吻住了他的嘴唇,双腿环在他腰上,轻轻地说:好。
他把傅久九抵在墙上,托着他的臀,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向日葵还是代表父爱的花。
那时候傅久九不太懂,后来在床上被一次次逼着叫爸爸的时候,才明白过来那是林郡的恶趣味。
而那时候,他们也的确很短暂地住过一段时间小公寓。
最后,他才看到了那个无比熟悉的场景。
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傅久九又在发脾气。
脾气发完之后,他又惯例般说了一句:不能过就离婚吧?
林郡坐在椅子上,白色的窗纱从他身后扬起,把他半笼在阴影里。
他十指交叠着放在膝头,微微垂眸,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抬起眼睛。
那双眼不再温暖,变得冷漠:离婚吧。
傅久九比谁都熟悉这个场景,这也是他之前一直不敢放任自己感情的根源。
他抿着唇,感觉眼泪涌出来,对林郡心疼到无以复加。
他看到自己签了字。
后面的事情他都知道。
傅久九醒来,眼睛湿得厉害。
有人在温柔地揉捏他的后颈,亲吻他的额角,声音带着十足的安抚性:别怕别怕。
傅久九抬起眼睛,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睛红彤彤的。
做噩梦了?林郡把他的额发笼上去,亲吻他的眼睛。
不是噩梦,傅久九声噎气堵:是很好的梦。
林郡垂眸看他,片刻后勾起嘴角,逗他:多好的梦啊,哭成这样?
傅久九没说话,将脸埋进他颈窝里,片刻后微微抬起一点,亲吻他的喉结。
林郡的呼吸乱了一点,按住了他的腰。
林郡。他唤他。
嗯?林郡的声音略带一点沙,很沉,贴着他的耳膜。
我好爱你啊。傅久九说。
这么会说话啊?林郡沉默了片刻,又低低地笑了笑,低头亲吻他的嘴唇:是吃了糖吗?
哥哥。傅久九回应他,含糊着又叫了一声。
嗯?林郡这次真的笑了起来,轻轻抚着他的背。
哥哥,傅久九抬眸看他,亲吻他的下巴,被内心的情感驱赶着,情不自禁:我好幸福啊。
傅久九的青少年时期过得很苦涩,像没有家只有一个窝的人,流落着生活。
幸福和安全感离他很遥远,是他不敢去碰触的一条线。
可在他以为人生早已定型的二十四岁,却一脚踏进了一场洪流,得到了他遥望多年的月亮。
每个人都说,月亮的光该是冰冷的。
可只有在他怀里的人才知道,那轮月亮有多热。
傅久九抱着他的月亮,被融化了身躯和灵魂。
曾经缺失的一切被重铸,与梦中的傅久九一样,他的伤痕与漏洞也同样被爱与温柔填满。
他被当做珍宝对待着,曾经以为求而不得的东西,如今满满地绕在他的身边。
仿佛得来会很容易,丝毫不费功夫般。
我也是,他的月亮反身压住他,把他抱得极紧,语意温柔而坚定:我也很幸福。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啊,正文完结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鞠躬!
每次写一篇文的时候,总能感觉到自己在写作上还有很多的局限性,希望可以一点点进步。
后面可能还有几篇番外,番外大约不日更了,一边准备新文一边慢慢更。
新文大约开《你是我宝贝[双重生]》或者《穿书被渣后我嫁给了反派》,欢迎大家到作者专栏收藏下,谢谢,鞠躬。
第66章
接到电话的时候,秦默彦正对着镜子在打领带。
领带是灰白色,浅格纹,比他本人给人的感觉要暖一点。
电话里的人语速很快,语气也很焦急,在说南方某个项目的事情。
秦默彦很安静地听着,握着电话的手指却不由地慢慢收紧,手背上的青筋也隐隐凸起。
他反身靠在衣柜上,眼睫低垂着,盯着脚下的实木地板。
地板颜色偏深,所以那双光着的脚便显得尤其白。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话筒里逸出的一点杂音。
不知过了多久,那声音终于慢了下来,而秦默彦始终没有说话。
他的唇色浅到近乎没有颜色,脸色也由最初的冷白变的苍白起来。
系了一半的领带正松松地挂在颈间,说不上是随意还是颓废。
那边似乎叫了他一声,可能是确认他有没有在听。
在那声之后,他凝滞的眼睫才颤了颤。
好像刚从极深的梦中醒过来一般,他抬眸问道:这件事韦先生知道吗?
那边不知道讲了什么,秦默彦便说:好,我知道了。
他挂了电话,一双眼看向窗外,带一点迷惘。
细白的手指绕着领带底端一点点卷起,随后又放开,反复往来。
窗外的银杏树叶已泛出一点微微得黄意来,在秋日清晨的冷风中瑟瑟发着抖。
好像无论怎么挣扎,都不过是徒劳。
秦默彦很专注地看着窗外。
乌黑的眸子像一团被水洇了的墨,透出股水墨画特有的悠远与凄凉来。
片刻后,他将卷着领带的那只手慢慢垂低,然后自嘲地笑了笑,说:算了。
电话响了又停,停了又响
秦默彦斜斜地靠在衣柜上,在铃声再次停下之后才抬起手臂。
屏幕上几通未接来电,大多是韦承柏的。
最近一通则是他大哥秦默阳打来的,其中还夹杂着一通,名字是路西野。
秦默彦光着脚走到靠窗的沙发边,盘着腿坐上去,先给韦承柏回了一个电话。
韦先生。他说。
小彦,韦承柏的语气听不出喜怒,语速偏慢,有着他自身的威严:你还要赌吗?
不赌了吧,秦默彦说:订婚的事情还要麻烦您那边安排了。
他对他说话,总是带着股敬意,像是对长辈或者一位尊敬的大哥一样。
唯独没有韦承柏想要的那种感情。
如果把韦家的资源都调动起来,也未必斗不过路西野。韦承柏沉默了一下:如果你还想赌一赌
算了,不赌了。秦默彦笑了笑,然后又真诚地说:谢谢,谢谢您给了我一次机会,是我自己输了。
小彦,韦承柏的语气终于出现了一丝波动:我不是不想帮你,我只是
他沉默了片刻,似乎并不擅长说这样的话,但他还是说了出来:我只是太想要你,很想。
秦默彦的唇抿紧了,一声不吭。
而韦承柏好像也没打算要他的答复,只自顾自地说下去,语气很坚定:我会让你幸福的。
秦默彦依然没说话,电话里有极轻微的电流声。
我已定了航班飞A市,下午就能到。韦承柏又说。
秦默彦轻轻嗯了声,挂了电话,还未来得及放低,手机便再次响了起来。
他看着来电显示,接了起来。
路少。他的声音轻而冷,很平静。
这个电话最近其实拨来过很多次,但他没有接过。
自从上次之后,他也没有再去过不渡,路西野出现的场合,他也都刻意都避开了。
十六岁到二十五岁,接近十年的时间,就算再喜欢,也该看清现实了。
他招呼着,伸手摸了烟盒,一手握着电话,一手点了火。
咔哒一声,火光亮起来,他低下头去,将烟点燃。
火光中,许多往事被镀了一层光一般,在他眼前飞速闪过。
十六岁的那个初春,他从早餐摊子上收工很晚,没来得及回去换衣服,便一路小跑着到了学校。
中午在餐厅就餐的时候,他听到了些很难听的话。
那些人围着一个高而修挺的少年人,叽叽哇哇地说着奉承话,对他扫来的眼风却充满嘲讽。
他的头发很长了,没有时间去剪,身上的衣服溅上了油渍,染上了油烟味儿,所以身边没有人坐。
那个少年人听着那些话并没有说什么,但过了片刻,他端着餐盘坐在了他旁边。
那些绕在他身边的人便有些讪讪的,但还是跟着坐了下去。
他没抬头,低头吃他餐盘里最便宜的饭菜,然后起身收了餐盘,离开了餐厅。
直到走出食堂之后,他才顿住了脚步,透过食堂的玻璃大门偏头往里看去。
那个最近在学校里风头无两的少年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径直闯进了他的眼睛里。
事实上,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
但那一天,那个少年笔挺的身影,以及轮廓深邃的侧脸,却那样毫不设防地印在了他的心底。
一印就是十年。
他恍惚明白了,为什么最近学校里每个人都在谈论他的原因。
即便孤僻如他,也能听到很多关于他的传言。
据说他是从A市过来的,因为已经被国外某知名大学提前录取,不用参加国内高考,所以提前离校到这边探亲。
大约家里人怕他玩野了,所以让他暂时跟着他们这边高三一起听听课。
后来,他又在校园里见过他一两次。
不过每次也只有他看到了他。
他个子很高,身姿挺拔,长得很好看,又足够优秀,所以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男孩子女孩子都有。
他待人说话都很有礼貌,也常含着温和笑意,但却总是给人一种很难接近的距离感。
恋耽美
穿成霸总前妻后我爆红了——一点桃花痣(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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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久九张大了眼睛,没注意到自己眼里含了泪。
梦中的自己也哽咽了下,又说:她老人家很好,到现在都一直很健康,会长命百岁。
然后他把手伸出来,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和傅久九现在手上的一模一样。
明天我二十二岁啦,他说:和以前一样,一毕业我们就要结婚了,他也和以前一样,一点点都没有变。
傅久九想伸手,梦中的自己阻止了他:我不回去啦,妈妈在这里,林郡也在这里,我要和他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再分开啦。
他眼圈有点发红,但依然含了笑:以前没有安全感,就时时刻刻折磨他,想让他心里眼里每时每刻,无论是忧虑还是开心都是我
他顿了顿:可是我从十二岁重新活了一次,有妈妈陪着,重新成长了一次,我心里的洞被修补好了,这次我学会了该怎么去爱一个人,我想要好好对待他,好好去爱他。
你知道吧?他忽然问道:我们其实是一个人,他也是,他那么好,要好好爱他啊,别像过去一样啦。
这样的时间可能不会太多,我尽快说。梦中的自己加快了语速:你可能还不太明白状况,我刚开始也是,但从十二岁到现在二十二岁,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去探索,即便这样,我真正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也还是两年前,我发觉这间卧室偶然能够连通到另外一个空间,我尝试了很多次,想跟自己对话。
他说了许多话,有些像是话语,有些又好像不是。
不知是时空连通,还是他们本就是同一个人的原因,傅久九脑海中忽然涌现出了很多以前的记忆。
像一条条小溪汇入了他这条河流中,很快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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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林郡的教室门口,惴惴地等着给他送饭盒,少年林郡姗姗来迟,神情冷漠地扫他一眼,是并不想接的样子,
他把饭盒使劲儿推进他怀里,趁他握住的瞬间,死皮赖脸地环住他的腰,贴在他身上,说喜欢他,
他坐在球场上,比赛结束,无数少男少女涌过去向林郡递毛巾和水。
可少年却只拿护腕胡乱地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弯腰接了他手里的水瓶,傅久九看着别人高举的毛巾,才意识到自己忘了带,急急地站起来用袖口擦他额上泛滥的汗水,却被他握着手,偏身挡住别人的视线,快速在他手心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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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无数的瞬间,他不停不停在说分手,赌气摔东西,以及林郡泛红的眼眶和紧抿的唇角,
再后来,他们穿着黑白色西装,在教堂里宣誓,要爱对方一生一世,永不离弃,
再然后是持续的恶性循环,口中一遍遍的分手变成了离婚
林郡的眼睛很少再泛起红意,但低垂的睫毛间,会有不经意的疲倦。
他还看到,林郡得知他生日是六月一号起,就开始不厌其烦地送他向日葵。
为什么送我向日葵?他圈着他的脖颈问。
儿童节出生的小孩不就该送向日葵?虽然他只比他大两岁,却十分老成地说:希望我的小孩儿可以像它一样,向着太阳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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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郡看着他,有些拘谨地拿出一串钥匙:我还在读书,没多少钱,但我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小公寓,等你成年了我们就搬出来一起住,再大一点,我们就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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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久九没说话,将脸埋进他颈窝里,片刻后微微抬起一点,亲吻他的喉结。
林郡的呼吸乱了一点,按住了他的腰。
林郡。他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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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爱你啊。傅久九说。
这么会说话啊?林郡沉默了片刻,又低低地笑了笑,低头亲吻他的嘴唇:是吃了糖吗?
哥哥。傅久九回应他,含糊着又叫了一声。
嗯?林郡这次真的笑了起来,轻轻抚着他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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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默彦很专注地看着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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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他将卷着领带的那只手慢慢垂低,然后自嘲地笑了笑,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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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围着一个高而修挺的少年人,叽叽哇哇地说着奉承话,对他扫来的眼风却充满嘲讽。
他的头发很长了,没有时间去剪,身上的衣服溅上了油渍,染上了油烟味儿,所以身边没有人坐。
那个少年人听着那些话并没有说什么,但过了片刻,他端着餐盘坐在了他旁边。
那些绕在他身边的人便有些讪讪的,但还是跟着坐了下去。
他没抬头,低头吃他餐盘里最便宜的饭菜,然后起身收了餐盘,离开了餐厅。
直到走出食堂之后,他才顿住了脚步,透过食堂的玻璃大门偏头往里看去。
那个最近在学校里风头无两的少年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径直闯进了他的眼睛里。
事实上,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
但那一天,那个少年笔挺的身影,以及轮廓深邃的侧脸,却那样毫不设防地印在了他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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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又在校园里见过他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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