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太帅惹的祸[快穿]——酒蜗(65)
都是太帅惹的祸[快穿] 作者:酒蜗
都是太帅惹的祸[快穿]——酒蜗(65)
魏凌被魏文建带回了家,之后一直被关在家里。
等到魏凌被放出来,再去安爷爷的花店时,那里已经变成了早餐店。
听说安爷爷的儿子回来替安爷爷下葬了,现在已经回了城市,门店被转让给别人,所有的花,都送给了街坊邻居,只是带走了安爷爷最珍惜爱护的那株莲瓣兰。
然后,不过月余,在医院,魏凌的母亲,也在一个雨夜,悄无声息的没了声息。
明明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本该淡忘的记忆却如此深刻的铭记在他的心里,想起来心脏便酸涩不已。
魏凌脸上染上悲色,回过神,或许是今天太过特殊,让他总是失态。
他不知为何会在陌生的青年面前说这些,想要勉强笑一笑,唇动了动,终究没有成功。
青年的神色终于也有了些动摇,许是没有见过我这样的客人吧,自顾自的说着话,说了眼泪都快涌出来了,真是狼狈。
抱歉,我不该问你的伤心事的,青年轻声安慰,语调似乎是被感染,也染上了一点点悲伤,你跟原来花店的老板关系肯定很好吧,节哀,人总有一死的,这是人生下来就注定逃不过的劫。
谢谢老板。魏凌正了正脸色,收起失态的模样,他抬手看了看手表,道,时间不早,老板再见,我会经常来光顾的。
魏凌打开门,抱着花离开了。
叮铃铃,
店内,风铃又开始响起来。
瑾瑜推开门,倚着门,一双黑眸依然是那般冷淡,不带丝毫烟火气,他静静的瞧着男人渐渐远去的背影,直到转过街角,消失不见。
我回来了。瑾瑜轻叹般道,眼下的泪痣如欲滴落的血珠,就像莲瓣兰花瓣枝叶上鲜红的晨露。
第107章
墓地,
魏凌抱着花,走到第三排, 向右数第五个墓碑处。
弯腰,把康乃馨放在墓碑前,魏凌望着冷冰冰的墓碑沉默了许久。
妈, 母亲节快乐。
时间过的可真是快,一恍就是二十年
魏凌有些怔然。
我要升任刑警队的队长了,魏凌勾唇笑了下,老头就知道钻营这些东西, 他现在和那个女人闹掰了,又在外面包了一个, 我小时候怎么没看出来他是个人渣呢?妈你的眼光也太差了,找了个这样的男人。
唇颤了颤, 魏凌抿紧唇,压抑着身体内汹涌的情感。
不提这些烦心事儿,我们讲点开心的。
原来安爷爷的门面被一个年轻人租下来了,也开了一间小小的花店, 和我记忆中,安爷爷的花店一样生机勃勃,那些花一瞧就比其他花店里面的开的好, 这可不是我偏心。
魏凌又笑了下,这次的笑带了些真情实意:那是个很冷淡的人, 却将花照料的这么好, 肯定跟安爷爷一样是个内心温柔的人。
哦, 对了,他还长得特别好看,一定很受人追捧,想想,会这样冷淡也是情有所原的,很好打发围绕的追求者吧。
魏凌的声音带上一点疑惑: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感觉特别有好感,我想和他成为朋友,大概之后我会经常去打扰他了,希望他不会太烦我。
魏凌跟母亲说了好多话,才离开。
他从墓地离开,慢悠悠的往自己租的房子走去,一边走一边看着周边的景象。
二十年,朝邱县,似乎变化很大,又似乎没有变。
依然偏僻,依然并不繁华,却修起了宽宽的沥青路,盖起了漂亮的高楼。
在魏凌路过的时候,认识的人都笑着跟魏凌打招呼。
魏凌在朝邱县长大,朝邱县的很多居民对他都很熟悉。
他考的警校,学业完毕后,他坚定的返回了家乡,在朝邱县做了刑警,如今也有几年时间了。
魏凌被楼下超市的老板娘拉着聊了会儿天,路上突然飚过了一辆轿车。
是一辆骚包的兰博基尼,亮黄色,很惹眼。
绝对超速了,魏凌眉头一皱,拿出电话直接拨给了自己的同事交警,让他们查监控,开罚单。
超市老板娘看见魏凌严肃的神色,笑眯眯道:哎哟,这不是王二狗的儿子吗?在外面赚钱成了大老板了,衣锦还乡,前段时间,一溜儿的跑车整整齐齐的开过来,还真挺气派。
魏凌也听说过,老头子还跟他应酬过。
王二狗原名王立明,二狗是外号,以前是朝邱县有名的混子,做着李松源,外号李大壮的跟班,还有一个叫赵国利的,三人一向一伙儿走街窜巷。
王立明回朝邱县的动静挺大,老头子专门跟他提过。
当初的三个人,两个外出打工去了,一个留在了朝邱县。
王立明本事挺大,谁能想到以前不过一个街头巷尾的混混,居然成为大老板,开豪车,住豪宅?
魏凌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只是对于王立明的儿子无视交通规则的行为感到不快,他是有钱的大老板,还是没钱的混混儿跟他关系都不大。
收到同事回过来的信息,魏凌放下心,跟超市老板娘告别,转身上楼,回了家。
王宇一脸郁闷的停下车,接过面前交警手上的罚单,从钱包随便抓了一把钱,交给警察:不用找了。
在兰博基尼的副驾驶上坐着为妖娆的美人,衣着单薄,唇边带笑。
交警数了500,把剩下的还给了王宇,一板一眼道:我不会接受贿赂,以后开车小心些。
说完转身,开着自己的警车摩托离开了。
在美女面前丢了面子,王宇有些烦躁,把手上警察还回来的钱,丢给旁边的女人:给你买衣服。
美女也不在意,笑眯眯的收起来,在王宇脸颊落下一个轻吻:谢谢王少。
王宇心情这才好些。
罚款的时候,跑车靠边停好了,这时心情不佳,王宇也不想立马再开车了,这么个小县城,小的可怜,他开着跑车,憋屈的很,都不能放开速度,稍微开快点,就被条子逮着了。
王宇视线一扫,看到大道旁边的街巷,一时兴起,对女人道:走,我们去逛逛。
美女乖顺的下了车,依偎过来,亲热的挽住了王宇的手臂。
在大城市玩惯了的王宇,对于这个小县城的东西都不怎么看的上,不知道老爸为什么一定要回来。
俩人逛了会儿,里面卖什么都有,柴米油盐他们不需要,衣服都廉价的很,连个像样的首饰店都没有。
王宇一时的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就觉得不耐了,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右前方一个小花店的门被打开。
叮铃铃。
有清脆的铃声传过来,出来的是一个青年,手上抱着一个花盆,他走下台阶,弯腰把花盆摆在了大门的旁边,整理了下位置,就转身进了花店。
王少,王少?好热啊,我们回去吧。美女娇滴滴的声音,让王宇回过了神。
我们去那个花店看看。王宇拉着人,直接走向不远处的花店。
美女有些不乐意的嘟了嘟嘴,还是跟着王宇走了过去。
结果,还没走到花店,王宇突然停下来,道:你热的话,就先回车上等我。
美女高高兴兴的答应了,车上好歹有冷气。
美女扭着腰走了,王宇整理了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对着旁边店铺的玻璃窗仔细瞧了瞧,还是那么英俊潇洒。
他这才满意的走到花店,迈步走上台阶,推开店门走了进去。
在满室的繁花里,王宇的视线却被柜台前耷拉着眼,打瞌睡的青年吸引了目光。
叮铃铃的风铃声中,青年睁开了微瞌的眼,眼下迤逦的泪痣,似乎也随着青年一起发起光来。
客人,想买什么花?
给,给我拿束玫瑰,99朵,包的好看点。原本有些吞吐的话,很快顺畅起来。
王宇光明正大的盯着青年的脸看,看的目不转睛,移不开视线。
瑾瑜皱了下眉,没有理会他的目光。
瑾瑜挑选出玫瑰,用剪刀剪好,配上满天星,包成一束,用丝带系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500元。瑾瑜把包好的玫瑰递给王宇。
王宇依然一脸痴迷的模样,傻傻的接过鲜花,在瑾瑜不耐皱眉的时候,这才爽快掏钱,付清了钱。
王宇终于清醒了一些,看着自己手上抱着的花,他讨好的笑着:老板,你这里的花可真是物美价廉,以后我会常常光顾的。
说完,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我叫王宇,刚刚搬来没多久,在这里也没什么熟人,挺想跟老板交个朋友的,老板贵姓?
瑾瑜收拾着柜台上方才剪玫瑰时,落下的枝叶,明显爱答不理的样子,冷淡的表情,生人莫进。
没有得到回答,王宇便一直站在柜台前,眼巴巴的看着瑾瑜,本就是高大的个子,让小小的花店显得有些逼仄。
瑾瑜收拾完柜台,用布擦去了水渍,这才抬眼看向这个没脸没皮赖在这儿的公子哥儿。
兰瑾瑜。平淡的语调,没有什么起伏。
王宇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忙道:真是个好名字,瑾瑜。
王宇晕乎乎的跟瑾瑜交换了电话,加好了微信,还约好了下次一起出去玩儿,知道了原来瑾瑜也才来朝邱县没多久,也不认识什么人,他这是赶着巧了。
王宇止不住的窃喜,他对这个冷淡的青年一见钟情了。
就算已经离开了花店,王宇的心脏还在不停的怦怦跳,跳的他心慌慌,停不下来的欢喜。
原本对于朝邱县的嫌弃,全数变成了喜爱,要是不回这个乡下小地方,他哪里能遇到这般人物。
也许,真的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王宇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的类型是艳丽妖娆的类型,可是见到瑾瑜时,那种由心而起的怦然心动骗不了人。
他喜欢他艳丽的容貌,禁欲的气质,冷淡的性情,所有的所有。
回到车上,副座上的女伴看着他,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王少,遇到什么喜事儿了吗?
王宇就算不看后视镜上自己的脸,也知道此时自己笑的像个傻子。
的确是遇着喜事儿了。
开车把女伴儿送到酒店,王宇下车绅士的替女伴儿打开车门。
在女人欲言又止的想要邀请这位多金的少爷到酒店房间坐坐的时候,王宇率先开了口。
我们的关系就到这儿吧,我今天遇见了我的真爱,我对他一见钟情,我们好聚好散。王宇掏出一张卡,递给女人。
密码是六个八,里面有一百万,就当是我给你的分手费吧。
骚包的兰博基尼扬长而去,女人拿着手上的卡,有些发怔。
她并没有感觉不甘,不过是做了几天的女友就得到了一百万,哪里找的到这样的好事,反正最开始答应追求的时候,她就知道,这段关系并不会长久。
像王宇这样的有钱公子哥儿,一向女人如衣服,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又有了新衣服。
王宇已经算是对女友很好的了,至少分手费给的很大方。
她只是对于他口中的真爱感到不可置信,这世界上哪来的这么多真爱,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荷尔蒙作祟罢了。
她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吻了下手上的卡,收进自己的包包里,摇曳生姿的走进了酒店。
第108章 (捉虫)
开回别墅, 王宇停好车,把玫瑰小心的抱着, 下了车。
开始买的时候,本是打算给女伴儿的,结果王宇越想越舍不得,干脆自己带回家养起来。
让佣人帮着找了两个花瓶,装好水, 把玫瑰花喂好,一个留在大厅, 一个他放在了自己的卧室。
吃完晚饭, 洗漱睡下, 躺在床上, 盯着玫瑰傻笑着发了会呆,王宇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梦里,他又见到了冷淡的青年, 还是在那个小小的花店里。
半夜, 王立明的司机送他回了别墅, 应酬到深夜,王立明有些醉了, 五十几岁的人,穿着私人订制的西服,身体强健, 就算面貌普通, 胜在气质出众, 笑容满面的模样,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王立明微醺,多年商场上打交道,酒量是练出来了。
王立明笑着,笑的很开怀,志得意满,他能有这样的成就,他有资格骄傲,整个朝邱县,能比他有钱的有几个?
当初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如今都上赶着巴结他。
王立明嗤笑几声,他可是恋旧热心的很,既然求到他身上,就让他们进他的公司做事,呵,以后想要如何拿捏都是他说了算。
王立明脱下身上的西服,走向厨房的冰箱,想要拿瓶矿泉水喝,他眼角余光看见客厅里花瓶的玫瑰,开的又好又艳。
皱起眉,这是谁弄的?王立明有些不悦,自从当年那件事情之后,他就不喜欢在家里看见这些花花草草。
明天让人扔掉吧。
王立明这么想着,打开冰箱,拿出矿泉水,喝完上了楼。
洗漱完,躺在床上,王立明酒气过去,反而清醒起来,客厅里面的花束,让他埋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再次展现出来。
他皱着眉,有些心烦意乱。
这次回朝邱县,并不是王立明自愿的,要是可以的话,王立明想一辈子都不回来。
虽然回朝邱县,让他很是享受了一番被人追捧的滋味,在大城市,他只是底层,他这个小公司算什么?他只有捧其他人臭脚的份。
也过了二十年了,赵国利给他报过消息,当初的事情,被定性为意外,没有立案,如今已经过了追诉期,按说他能无忧的享受人生了。
可这件事情,终究是他的心病,是不能让人知晓的黑历史。
一旦他是个杀人犯的事情传扬出去,那他还有公司都完了。
可是有人就是不想让他好过,非要威胁他。
王立明眯起眼,里面是凶狠的光。
五月十一日,母亲节第二天。
王宇一早起床,闻了闻玫瑰的香气,神清气爽的下楼吃饭了。
昨天一夜好梦,王宇心情很好。
他走下楼,已经有人先在饭桌上坐好了,看见王宇下来,笑着道:小宇,在这里玩得怎么样?
王立明对自己的儿子一向宠爱,他母亲死的早,儿子几乎是他一把拉扯大的,虽然现在外面也养着几个情妇,他却从没想过让王家再多个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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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
店内,风铃又开始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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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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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腰,把康乃馨放在墓碑前,魏凌望着冷冰冰的墓碑沉默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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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升任刑警队的队长了,魏凌勾唇笑了下,老头就知道钻营这些东西, 他现在和那个女人闹掰了,又在外面包了一个, 我小时候怎么没看出来他是个人渣呢?妈你的眼光也太差了,找了个这样的男人。
唇颤了颤, 魏凌抿紧唇,压抑着身体内汹涌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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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凌又笑了下,这次的笑带了些真情实意:那是个很冷淡的人, 却将花照料的这么好, 肯定跟安爷爷一样是个内心温柔的人。
哦, 对了,他还长得特别好看,一定很受人追捧,想想,会这样冷淡也是情有所原的,很好打发围绕的追求者吧。
魏凌的声音带上一点疑惑: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感觉特别有好感,我想和他成为朋友,大概之后我会经常去打扰他了,希望他不会太烦我。
魏凌跟母亲说了好多话,才离开。
他从墓地离开,慢悠悠的往自己租的房子走去,一边走一边看着周边的景象。
二十年,朝邱县,似乎变化很大,又似乎没有变。
依然偏僻,依然并不繁华,却修起了宽宽的沥青路,盖起了漂亮的高楼。
在魏凌路过的时候,认识的人都笑着跟魏凌打招呼。
魏凌在朝邱县长大,朝邱县的很多居民对他都很熟悉。
他考的警校,学业完毕后,他坚定的返回了家乡,在朝邱县做了刑警,如今也有几年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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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凌也听说过,老头子还跟他应酬过。
王二狗原名王立明,二狗是外号,以前是朝邱县有名的混子,做着李松源,外号李大壮的跟班,还有一个叫赵国利的,三人一向一伙儿走街窜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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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明本事挺大,谁能想到以前不过一个街头巷尾的混混,居然成为大老板,开豪车,住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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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女面前丢了面子,王宇有些烦躁,把手上警察还回来的钱,丢给旁边的女人:给你买衣服。
美女也不在意,笑眯眯的收起来,在王宇脸颊落下一个轻吻:谢谢王少。
王宇心情这才好些。
罚款的时候,跑车靠边停好了,这时心情不佳,王宇也不想立马再开车了,这么个小县城,小的可怜,他开着跑车,憋屈的很,都不能放开速度,稍微开快点,就被条子逮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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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乖顺的下了车,依偎过来,亲热的挽住了王宇的手臂。
在大城市玩惯了的王宇,对于这个小县城的东西都不怎么看的上,不知道老爸为什么一定要回来。
俩人逛了会儿,里面卖什么都有,柴米油盐他们不需要,衣服都廉价的很,连个像样的首饰店都没有。
王宇一时的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就觉得不耐了,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右前方一个小花店的门被打开。
叮铃铃。
有清脆的铃声传过来,出来的是一个青年,手上抱着一个花盆,他走下台阶,弯腰把花盆摆在了大门的旁边,整理了下位置,就转身进了花店。
王少,王少?好热啊,我们回去吧。美女娇滴滴的声音,让王宇回过了神。
我们去那个花店看看。王宇拉着人,直接走向不远处的花店。
美女有些不乐意的嘟了嘟嘴,还是跟着王宇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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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想买什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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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光明正大的盯着青年的脸看,看的目不转睛,移不开视线。
瑾瑜皱了下眉,没有理会他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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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瑾瑜把包好的玫瑰递给王宇。
王宇依然一脸痴迷的模样,傻傻的接过鲜花,在瑾瑜不耐皱眉的时候,这才爽快掏钱,付清了钱。
王宇终于清醒了一些,看着自己手上抱着的花,他讨好的笑着:老板,你这里的花可真是物美价廉,以后我会常常光顾的。
说完,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我叫王宇,刚刚搬来没多久,在这里也没什么熟人,挺想跟老板交个朋友的,老板贵姓?
瑾瑜收拾着柜台上方才剪玫瑰时,落下的枝叶,明显爱答不理的样子,冷淡的表情,生人莫进。
没有得到回答,王宇便一直站在柜台前,眼巴巴的看着瑾瑜,本就是高大的个子,让小小的花店显得有些逼仄。
瑾瑜收拾完柜台,用布擦去了水渍,这才抬眼看向这个没脸没皮赖在这儿的公子哥儿。
兰瑾瑜。平淡的语调,没有什么起伏。
王宇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忙道:真是个好名字,瑾瑜。
王宇晕乎乎的跟瑾瑜交换了电话,加好了微信,还约好了下次一起出去玩儿,知道了原来瑾瑜也才来朝邱县没多久,也不认识什么人,他这是赶着巧了。
王宇止不住的窃喜,他对这个冷淡的青年一见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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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真的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王宇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的类型是艳丽妖娆的类型,可是见到瑾瑜时,那种由心而起的怦然心动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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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车上,副座上的女伴看着他,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王少,遇到什么喜事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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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遇着喜事儿了。
开车把女伴儿送到酒店,王宇下车绅士的替女伴儿打开车门。
在女人欲言又止的想要邀请这位多金的少爷到酒店房间坐坐的时候,王宇率先开了口。
我们的关系就到这儿吧,我今天遇见了我的真爱,我对他一见钟情,我们好聚好散。王宇掏出一张卡,递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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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包的兰博基尼扬长而去,女人拿着手上的卡,有些发怔。
她并没有感觉不甘,不过是做了几天的女友就得到了一百万,哪里找的到这样的好事,反正最开始答应追求的时候,她就知道,这段关系并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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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已经算是对女友很好的了,至少分手费给的很大方。
她只是对于他口中的真爱感到不可置信,这世界上哪来的这么多真爱,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荷尔蒙作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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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饭, 洗漱睡下, 躺在床上, 盯着玫瑰傻笑着发了会呆,王宇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梦里,他又见到了冷淡的青年, 还是在那个小小的花店里。
半夜, 王立明的司机送他回了别墅, 应酬到深夜,王立明有些醉了, 五十几岁的人,穿着私人订制的西服,身体强健, 就算面貌普通, 胜在气质出众, 笑容满面的模样,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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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明嗤笑几声,他可是恋旧热心的很,既然求到他身上,就让他们进他的公司做事,呵,以后想要如何拿捏都是他说了算。
王立明脱下身上的西服,走向厨房的冰箱,想要拿瓶矿泉水喝,他眼角余光看见客厅里花瓶的玫瑰,开的又好又艳。
皱起眉,这是谁弄的?王立明有些不悦,自从当年那件事情之后,他就不喜欢在家里看见这些花花草草。
明天让人扔掉吧。
王立明这么想着,打开冰箱,拿出矿泉水,喝完上了楼。
洗漱完,躺在床上,王立明酒气过去,反而清醒起来,客厅里面的花束,让他埋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再次展现出来。
他皱着眉,有些心烦意乱。
这次回朝邱县,并不是王立明自愿的,要是可以的话,王立明想一辈子都不回来。
虽然回朝邱县,让他很是享受了一番被人追捧的滋味,在大城市,他只是底层,他这个小公司算什么?他只有捧其他人臭脚的份。
也过了二十年了,赵国利给他报过消息,当初的事情,被定性为意外,没有立案,如今已经过了追诉期,按说他能无忧的享受人生了。
可这件事情,终究是他的心病,是不能让人知晓的黑历史。
一旦他是个杀人犯的事情传扬出去,那他还有公司都完了。
可是有人就是不想让他好过,非要威胁他。
王立明眯起眼,里面是凶狠的光。
五月十一日,母亲节第二天。
王宇一早起床,闻了闻玫瑰的香气,神清气爽的下楼吃饭了。
昨天一夜好梦,王宇心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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