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就算想要说我很抱歉,都不知道从何说起。然後,莫名其妙得到了原谅,却一直无法相信,那种惴惴不安而无所适从的心情。”
他就这麽看著我,黑暗中,温暖的呼吸在我耳旁。我很没用,那麽久那麽久了,心跳还是会因为他而失衡。
“……不好过。”我承认。
“你明白就好。”
这,虽然我承认了,但是不表示我很支持他的做法吧。他倒好,毫无惭愧之意,什麽叫我明白就好啊!
“但是为了让我体验你的人生而和我胡扯,太过分了吧?我要是一直就这麽丢失了记忆呢?你就打算一直让我愧疚下去,以为我对你负心薄情?这如意算盘也打得太快意了吧!”
不说了,唉,和这个不可理喻的家夥,越说越气。
“嗯,对不起,”他低下头,在我鼻尖轻啄了一下:“肖恒,生气了?”
我不理他,想要生他的气但其实心里根本气不起来,於是只好生自己的气,说肖恒你怎麽就这麽没用。
“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他轻声说:“只是,我真的希望假如可以改写过去,那一切能都是我说的那样。我宁可是换我受伤,无论多严重也绝对甘之如饴。我一直想,要是能重来一次的话,你可以是一个花花公子,而我仍旧会一门心思地爱著你,像你一直以来对我的那样。”
“於是,遇到这样的机会,你忘却了过去,我就情不自禁对你说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你失去记忆,而是真的能回到七年前就好了,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失望,还没有绝望,我可以阻止很多很多事情的发生,阻止你受到那麽多伤害。”
“不是说好,一切都过去了麽?”我摸摸他,心道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孩子,为什麽有的时候感情会这麽异常地纤细。
“嗯……肖恒,你知道吗,在七年前的你说你可以原谅我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因为,我终於可以确信了。”
傻子。我鼻子微微一酸,靠在他的胸口。
他揽过我,亲昵地温存著,嘴唇点过我的额头、嘴唇,厮磨著慢慢向下吻去,然後……开始不老实。
“你干什麽,”我打了一下他不老实的手:“没看见我正在伤感麽?”
我正在心疼他,他倒好,真是没见过这麽不解风情的!
“是吗?”他就笑了:“知道排解伤感最好的办法麽?”
我是不知道,不过看他这个意思,他是想说,办法就是用“做”的?
“你猜对了,听别人说,伤感的时候,最好要立刻──分散注意力。”他哼哼哼笑著,翻身压上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泛著促狭的笑意。
“人家说的分散注意力哪里是指这一种的!喂,喂喂!你在摸哪里?洛予辰,你,啊……”
在俊美的大明星化身为色狼的时候真是想要挡也挡不住。
我想,我也许根本不需要同情这家夥。
end
【出书版路方番外】,橙子平安夜爬回来(上)
番外《方&路──环大陆战争》
这个故事是关於狐狸哥哥和小路的青少年时期。在说这个故事之前,首先我们需要陈述一件长久以来的既成事实。
那便是如果你在街上拦住了路蔚夕,请他帮你个小忙,按照他的性子,一定毫不犹豫地说“好”。
但是如果你在街上拦住的不幸是方写忆,他则会先微笑著反问:“你要拿什麽来换呢?”
这就是腹黑和率真的差距,我想没有人会反对这样的情景假设。
很少有人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路蔚夕也不是什麽好人。
虽然“不是好人”的定义没有那麽严重,不过是相对而言。
相对什麽而言呢?相对他的天敌狐狸方写忆而言,相对如今这位温暖善良常常挂著意呆利式笑容见到喜欢人就简单到会不自觉摇尾巴的质朴混血帅哥而言。
曾经在法国的贵族中学里,正值青春年少的二年级“路蔚夕”是个如雷贯耳令低年级生後悔入校让高年级生拼了老命也要提前毕业的恶魔一般的存在。
他的顽劣,他的创造力,他的尝试精神和他的花样百出,能让无数学生教师甚至校长都泪流满面,但是鉴於其有钱的父亲直接控制校董会,自然谁也不能拿他怎麽样。
於是後来收服了他的亚裔转校生方写忆,亦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但是很快,神就堕落了,成为新一代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恶魔。
世界上总是会出现黑暗,继而出现了光明,套路是,最终光明战胜了黑暗──但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在形容当年这场传说的战役的时候,通常会告诉你:
世界上总是会出现黑暗,继而出现了更黑暗,黑暗和更黑暗进行了一场浩荡的圣战,最终更黑暗战胜了黑暗,书写了一段更加黑暗的历史。
不过,这些也仅仅都是传言而已。
不如让我们来还原一下,当年究竟发生了什麽。
在叙事之前首先有一点要说明,有狐狸哥哥之称的方写忆同学并不是一个天生就腹黑的人。最起码在他第一次遇到路蔚夕的时候,顶多也只是个比较早熟的孩子而已。
当时的方写忆,还没有黑框眼镜,还没有魅惑一笑,什麽都还没有。
他只是个亲爹常年在外面乱搞,亲妈常年在家发疯,过著实在不怎麽舒心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沈默少年而已。
当然沈默的方写忆究竟有没有心理阴影,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样的孩子自然造成了家中长辈们的担心,於是初中二年的时候,爷爷做出决定,把他从那个鸡飞狗跳的家弄出去,送去海外的新环境试一试。
於是沈默寡言的方写忆沈默寡言地到了陌生的新学校,沈默寡言地开始了寄宿生活。
当然,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所学校的规矩。
学校很大,设施完备奢华,可是初中部学生统共不过千人左右而已。这千人都有著每天必修的功课,在早饭之前,都要先去向路老大请个安。
别以为请安就了事了。那也要看路老大心情好不好,心情好一巴掌把你拍得一早上眩晕也就算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能会找人把你绑起来弹鸡鸡弹到校长出现为止……
忘了顺带提一句,这是一所男校。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来说无比锻炼坚忍意志的男校。
那一天早上,路蔚夕百无聊赖,拿著狗腿送来的千人名单,一个一个勾掉,勾到最後,居然发现难得少了一个。
他就这麽看著我,黑暗中,温暖的呼吸在我耳旁。我很没用,那麽久那麽久了,心跳还是会因为他而失衡。
“……不好过。”我承认。
“你明白就好。”
这,虽然我承认了,但是不表示我很支持他的做法吧。他倒好,毫无惭愧之意,什麽叫我明白就好啊!
“但是为了让我体验你的人生而和我胡扯,太过分了吧?我要是一直就这麽丢失了记忆呢?你就打算一直让我愧疚下去,以为我对你负心薄情?这如意算盘也打得太快意了吧!”
不说了,唉,和这个不可理喻的家夥,越说越气。
“嗯,对不起,”他低下头,在我鼻尖轻啄了一下:“肖恒,生气了?”
我不理他,想要生他的气但其实心里根本气不起来,於是只好生自己的气,说肖恒你怎麽就这麽没用。
“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他轻声说:“只是,我真的希望假如可以改写过去,那一切能都是我说的那样。我宁可是换我受伤,无论多严重也绝对甘之如饴。我一直想,要是能重来一次的话,你可以是一个花花公子,而我仍旧会一门心思地爱著你,像你一直以来对我的那样。”
“於是,遇到这样的机会,你忘却了过去,我就情不自禁对你说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你失去记忆,而是真的能回到七年前就好了,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失望,还没有绝望,我可以阻止很多很多事情的发生,阻止你受到那麽多伤害。”
“不是说好,一切都过去了麽?”我摸摸他,心道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孩子,为什麽有的时候感情会这麽异常地纤细。
“嗯……肖恒,你知道吗,在七年前的你说你可以原谅我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因为,我终於可以确信了。”
傻子。我鼻子微微一酸,靠在他的胸口。
他揽过我,亲昵地温存著,嘴唇点过我的额头、嘴唇,厮磨著慢慢向下吻去,然後……开始不老实。
“你干什麽,”我打了一下他不老实的手:“没看见我正在伤感麽?”
我正在心疼他,他倒好,真是没见过这麽不解风情的!
“是吗?”他就笑了:“知道排解伤感最好的办法麽?”
我是不知道,不过看他这个意思,他是想说,办法就是用“做”的?
“你猜对了,听别人说,伤感的时候,最好要立刻──分散注意力。”他哼哼哼笑著,翻身压上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泛著促狭的笑意。
“人家说的分散注意力哪里是指这一种的!喂,喂喂!你在摸哪里?洛予辰,你,啊……”
在俊美的大明星化身为色狼的时候真是想要挡也挡不住。
我想,我也许根本不需要同情这家夥。
end
【出书版路方番外】,橙子平安夜爬回来(上)
番外《方&路──环大陆战争》
这个故事是关於狐狸哥哥和小路的青少年时期。在说这个故事之前,首先我们需要陈述一件长久以来的既成事实。
那便是如果你在街上拦住了路蔚夕,请他帮你个小忙,按照他的性子,一定毫不犹豫地说“好”。
但是如果你在街上拦住的不幸是方写忆,他则会先微笑著反问:“你要拿什麽来换呢?”
这就是腹黑和率真的差距,我想没有人会反对这样的情景假设。
很少有人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路蔚夕也不是什麽好人。
虽然“不是好人”的定义没有那麽严重,不过是相对而言。
相对什麽而言呢?相对他的天敌狐狸方写忆而言,相对如今这位温暖善良常常挂著意呆利式笑容见到喜欢人就简单到会不自觉摇尾巴的质朴混血帅哥而言。
曾经在法国的贵族中学里,正值青春年少的二年级“路蔚夕”是个如雷贯耳令低年级生後悔入校让高年级生拼了老命也要提前毕业的恶魔一般的存在。
他的顽劣,他的创造力,他的尝试精神和他的花样百出,能让无数学生教师甚至校长都泪流满面,但是鉴於其有钱的父亲直接控制校董会,自然谁也不能拿他怎麽样。
於是後来收服了他的亚裔转校生方写忆,亦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但是很快,神就堕落了,成为新一代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恶魔。
世界上总是会出现黑暗,继而出现了光明,套路是,最终光明战胜了黑暗──但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在形容当年这场传说的战役的时候,通常会告诉你:
世界上总是会出现黑暗,继而出现了更黑暗,黑暗和更黑暗进行了一场浩荡的圣战,最终更黑暗战胜了黑暗,书写了一段更加黑暗的历史。
不过,这些也仅仅都是传言而已。
不如让我们来还原一下,当年究竟发生了什麽。
在叙事之前首先有一点要说明,有狐狸哥哥之称的方写忆同学并不是一个天生就腹黑的人。最起码在他第一次遇到路蔚夕的时候,顶多也只是个比较早熟的孩子而已。
当时的方写忆,还没有黑框眼镜,还没有魅惑一笑,什麽都还没有。
他只是个亲爹常年在外面乱搞,亲妈常年在家发疯,过著实在不怎麽舒心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沈默少年而已。
当然沈默的方写忆究竟有没有心理阴影,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样的孩子自然造成了家中长辈们的担心,於是初中二年的时候,爷爷做出决定,把他从那个鸡飞狗跳的家弄出去,送去海外的新环境试一试。
於是沈默寡言的方写忆沈默寡言地到了陌生的新学校,沈默寡言地开始了寄宿生活。
当然,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所学校的规矩。
学校很大,设施完备奢华,可是初中部学生统共不过千人左右而已。这千人都有著每天必修的功课,在早饭之前,都要先去向路老大请个安。
别以为请安就了事了。那也要看路老大心情好不好,心情好一巴掌把你拍得一早上眩晕也就算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能会找人把你绑起来弹鸡鸡弹到校长出现为止……
忘了顺带提一句,这是一所男校。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来说无比锻炼坚忍意志的男校。
那一天早上,路蔚夕百无聊赖,拿著狗腿送来的千人名单,一个一个勾掉,勾到最後,居然发现难得少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