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好,不知道影响不好吗靠!”拉住张堔的是个女人,张堔记得,她是赵诗曼;对方带着孩子,手中还提着购物袋,有几根葱从塑料袋里冒出来,显然是接了孩子顺道买菜回家的家庭主妇。
说来,这里是离赵诗曼的家挺近的……
“骂脏话,不像你。”张堔嗤笑道,以前的赵诗曼可是矜持的淑女,却追他追了好久,也没有爆过粗破坏她形象。
“毕竟我家老公喜欢我直爽。”赵诗曼把购物袋交给她身后的小男孩,说道:“珉珉,你帮妈妈把东西带回家好不好?这里的这个笨叔叔做坏事了,妈妈要教训他。”
“好的,妈妈,那我回去可以吃一个小布丁吗?”小孩子期望的问她,妈妈总是不给他吃太多甜食。
“可以,记得回家写作业,等会儿妈妈就回来。”赵诗曼表情温柔,说完,孩子就提着不算重的东西离开,乖巧非常。
“好了,看着我儿子发什么呆?”赵诗曼不满的换回他的神志。
张堔想起了小时候的方宏,最开始也是如此乖巧,但是他似乎不喜欢刚来他家的张堔,方宏不喜欢他,只喜欢方耀。方宏在生病的时候就会问:叔叔不来么?
张堔就会说:他要结婚了,然后有了小孩,像你一样乖巧可爱,然后你叔叔就不喜欢你了。
方宏会哭丧着脸,不再说话。
张堔总是恶意的,对待着小小的方宏,看着他被欺负的泪眼汪汪,又故作坚强的模样。
这是一种病态的情感,张堔清楚的知道。
恋童,施虐。即便是轻微的,对于这么小的孩子,无疑是阴影。懵懂无知的孩子,便早已落入地狱。
“你这儿伤着了?”赵诗曼眼神看着张堔的胸口,见张堔时不时的抚胸口,于是问道。
那里是前段时间被一堆流氓混混打的,说看他不过眼。想也知道,不是赵诗曼搞的鬼就奇怪了,当年自己拒绝赵诗曼之后,赵诗曼就出了国,那是含恨而去的。原以为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交集,却没有想到还是遇上,还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更没想到她如今已嫁做他人妇,既然再次遇到了,依照赵诗曼敢爱敢恨的性格,不报复他就奇了怪了。
赵诗曼看着他的脸色变来变去,感到可笑,“我都没想过你是如此禽兽的人,真希望你真的死了,不过这样也太便宜你。”
“我该感谢那个没见过面的方耀,真是太给力,帮我出一口气。”赵诗曼的表情颇为得意,“你现在快递员的工作也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要不要我收留你?”
开什么玩笑,不管从什么立场来说,赵诗曼都不会说出这种话,不由得让人心生猜忌。
张堔怀疑的看着她,对方知道他不信,所以她说道:“难道,你不想见到那个孩子么?”
“你说什么?”张堔以为自己听错。
“我说,让你见到那个孩子。”赵诗曼重复道,一字一句,说的非常清晰。
那种心情,张堔无以言表,他觉得自己还是被上天眷顾的,他还可以见到他,虽然很是怀疑赵诗曼的话有没有可信度。
赵诗曼看张堔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陷入喜悦中,笑的明媚。
xx步行街人来人往,偶尔能见到几个乞讨的人,很多人都认为那些残疾人都是骗子,背后都是有人控制的,也不知真假。
骗取他人的同情心,得到点零零碎碎的钱。也有人疑惑,政/府为何不管这些人。当然,现在不是疑问这些的时候。
这里多数都是服装店,有个男人就窝在街边小角落里,旁边的店里的店员赶都赶不走,不是不敢,而是那又破又脏的男人眼神实在凶狠,吓得人不敢靠近,那人闭着眼在睡觉,偶尔有人路过,也会好心的丢几块钱给他。
没什么动静,男人依旧闭眼睡觉。
直至傍晚来临,男人才一瘸一拐的爬起来,数了数好心人施舍给他的十几块钱,一天,才23块rmb。
男人似乎笑了,笑的极其讽刺。
拖着不便的双腿一步一挪,即便是傍晚,人流依旧很多,他不得不闪躲着群人。可他身上实在是异味太重了,渐渐的,周围的人都嫌弃的绕开了他,这也省的他避开。
他讨厌看到那些人眼里的厌恶,曾经的自己有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即便是个保镖,都威风凛凛,何曾像现在这样,猪狗不如的苟且偷生。他每天都在乞讨,不得不这样。他的双手双脚已经残废,做不了重活,眼睛也是受了伤,算半个瞎子,他从没有想过,会这么倒霉,被一群人打成残废。
候铭至今不知道是谁在对付他,全然没有想过是跟他没有丝毫关系的赵诗曼指使的。他想过,认得的那个老大定然不会下太大的狠手,这次显然是不打残废他不罢休。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方耀和郑永恒,他们俩都有那能力对付他。
却不知,候铭此次的猜想完全错误。
人群中,他似乎看到了谁,那人他认识,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那是张堔,穿的如此光鲜,身边甚至还有一名美女,这画面真真刺眼之极。
可悲的候铭从未想过,他与张堔的差距如此之大,明明他们都那么罪无可恕,为何张堔可以那么自在,张堔的笑容刺痛他的眼睛。
他可悲的走开,看着张堔和那个女人消失在人群中。而他怨毒的眼神谁都看不到。
他该回去了,不然晚上冷的他走不动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4 章
第十四章、
这是一处晦暗的地方,尽管天花板上的白炽灯管落着厚厚的一层灰也散发着乳白的光,照亮了这灰暗的地方。周遭堆积着许多的杂物,多数都是陈旧的家具,这里也许是用来放置废弃家具的仓库吧。散发着异味,这是长久不曾打扫,加之空气不流通的缘故。
这地方不大不小,有一扇小窗,投进来些许的阳光,外面定然是艳阳高照的晴朗天气。
一张坏掉了一角的暗红色沙发上,躺着一名男子,他的样子也只是勉强的看出来是个男人,只因他穿的是脏污的西装裤,身上的衬衫已经看不出原先是什么颜色。他卷缩在沙发里,双手被粗绳绑的死紧,已然泛出血珠。
铁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厚重的铁门被打开,来人提着外卖以及一些其他的东西,把东西放在了另一边的沙发上。
那人走到了卷缩在沙发上的男人身旁,看来也是一个男人。只是他身穿一身运动服,手里拿着一瓶啤酒。
缓缓的,酒水滴落在沙发之上的男人身上,随即整瓶啤酒倒在了沙发上的男人身上。
本是昏睡着,被这冰凉的啤酒一淋,顿时惊醒过来!
“饿不饿?”说
说来,这里是离赵诗曼的家挺近的……
“骂脏话,不像你。”张堔嗤笑道,以前的赵诗曼可是矜持的淑女,却追他追了好久,也没有爆过粗破坏她形象。
“毕竟我家老公喜欢我直爽。”赵诗曼把购物袋交给她身后的小男孩,说道:“珉珉,你帮妈妈把东西带回家好不好?这里的这个笨叔叔做坏事了,妈妈要教训他。”
“好的,妈妈,那我回去可以吃一个小布丁吗?”小孩子期望的问她,妈妈总是不给他吃太多甜食。
“可以,记得回家写作业,等会儿妈妈就回来。”赵诗曼表情温柔,说完,孩子就提着不算重的东西离开,乖巧非常。
“好了,看着我儿子发什么呆?”赵诗曼不满的换回他的神志。
张堔想起了小时候的方宏,最开始也是如此乖巧,但是他似乎不喜欢刚来他家的张堔,方宏不喜欢他,只喜欢方耀。方宏在生病的时候就会问:叔叔不来么?
张堔就会说:他要结婚了,然后有了小孩,像你一样乖巧可爱,然后你叔叔就不喜欢你了。
方宏会哭丧着脸,不再说话。
张堔总是恶意的,对待着小小的方宏,看着他被欺负的泪眼汪汪,又故作坚强的模样。
这是一种病态的情感,张堔清楚的知道。
恋童,施虐。即便是轻微的,对于这么小的孩子,无疑是阴影。懵懂无知的孩子,便早已落入地狱。
“你这儿伤着了?”赵诗曼眼神看着张堔的胸口,见张堔时不时的抚胸口,于是问道。
那里是前段时间被一堆流氓混混打的,说看他不过眼。想也知道,不是赵诗曼搞的鬼就奇怪了,当年自己拒绝赵诗曼之后,赵诗曼就出了国,那是含恨而去的。原以为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交集,却没有想到还是遇上,还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更没想到她如今已嫁做他人妇,既然再次遇到了,依照赵诗曼敢爱敢恨的性格,不报复他就奇了怪了。
赵诗曼看着他的脸色变来变去,感到可笑,“我都没想过你是如此禽兽的人,真希望你真的死了,不过这样也太便宜你。”
“我该感谢那个没见过面的方耀,真是太给力,帮我出一口气。”赵诗曼的表情颇为得意,“你现在快递员的工作也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要不要我收留你?”
开什么玩笑,不管从什么立场来说,赵诗曼都不会说出这种话,不由得让人心生猜忌。
张堔怀疑的看着她,对方知道他不信,所以她说道:“难道,你不想见到那个孩子么?”
“你说什么?”张堔以为自己听错。
“我说,让你见到那个孩子。”赵诗曼重复道,一字一句,说的非常清晰。
那种心情,张堔无以言表,他觉得自己还是被上天眷顾的,他还可以见到他,虽然很是怀疑赵诗曼的话有没有可信度。
赵诗曼看张堔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陷入喜悦中,笑的明媚。
xx步行街人来人往,偶尔能见到几个乞讨的人,很多人都认为那些残疾人都是骗子,背后都是有人控制的,也不知真假。
骗取他人的同情心,得到点零零碎碎的钱。也有人疑惑,政/府为何不管这些人。当然,现在不是疑问这些的时候。
这里多数都是服装店,有个男人就窝在街边小角落里,旁边的店里的店员赶都赶不走,不是不敢,而是那又破又脏的男人眼神实在凶狠,吓得人不敢靠近,那人闭着眼在睡觉,偶尔有人路过,也会好心的丢几块钱给他。
没什么动静,男人依旧闭眼睡觉。
直至傍晚来临,男人才一瘸一拐的爬起来,数了数好心人施舍给他的十几块钱,一天,才23块rmb。
男人似乎笑了,笑的极其讽刺。
拖着不便的双腿一步一挪,即便是傍晚,人流依旧很多,他不得不闪躲着群人。可他身上实在是异味太重了,渐渐的,周围的人都嫌弃的绕开了他,这也省的他避开。
他讨厌看到那些人眼里的厌恶,曾经的自己有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即便是个保镖,都威风凛凛,何曾像现在这样,猪狗不如的苟且偷生。他每天都在乞讨,不得不这样。他的双手双脚已经残废,做不了重活,眼睛也是受了伤,算半个瞎子,他从没有想过,会这么倒霉,被一群人打成残废。
候铭至今不知道是谁在对付他,全然没有想过是跟他没有丝毫关系的赵诗曼指使的。他想过,认得的那个老大定然不会下太大的狠手,这次显然是不打残废他不罢休。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方耀和郑永恒,他们俩都有那能力对付他。
却不知,候铭此次的猜想完全错误。
人群中,他似乎看到了谁,那人他认识,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那是张堔,穿的如此光鲜,身边甚至还有一名美女,这画面真真刺眼之极。
可悲的候铭从未想过,他与张堔的差距如此之大,明明他们都那么罪无可恕,为何张堔可以那么自在,张堔的笑容刺痛他的眼睛。
他可悲的走开,看着张堔和那个女人消失在人群中。而他怨毒的眼神谁都看不到。
他该回去了,不然晚上冷的他走不动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4 章
第十四章、
这是一处晦暗的地方,尽管天花板上的白炽灯管落着厚厚的一层灰也散发着乳白的光,照亮了这灰暗的地方。周遭堆积着许多的杂物,多数都是陈旧的家具,这里也许是用来放置废弃家具的仓库吧。散发着异味,这是长久不曾打扫,加之空气不流通的缘故。
这地方不大不小,有一扇小窗,投进来些许的阳光,外面定然是艳阳高照的晴朗天气。
一张坏掉了一角的暗红色沙发上,躺着一名男子,他的样子也只是勉强的看出来是个男人,只因他穿的是脏污的西装裤,身上的衬衫已经看不出原先是什么颜色。他卷缩在沙发里,双手被粗绳绑的死紧,已然泛出血珠。
铁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厚重的铁门被打开,来人提着外卖以及一些其他的东西,把东西放在了另一边的沙发上。
那人走到了卷缩在沙发上的男人身旁,看来也是一个男人。只是他身穿一身运动服,手里拿着一瓶啤酒。
缓缓的,酒水滴落在沙发之上的男人身上,随即整瓶啤酒倒在了沙发上的男人身上。
本是昏睡着,被这冰凉的啤酒一淋,顿时惊醒过来!
“饿不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