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超凶的(快穿)(GL)——八步莲心(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GL) 作者:八步莲心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GL)——八步莲心(
看来,武学果然是越传越弱呢。
唔,也正常,后来传到现代,不也只成了强身健体的运动而已嘛。
然而,这时,她的耳边却传来萧凌的冷哼:不过如此。
一瞬间,全场安静了下来。
艾可和李贞,也不打了。
两人齐齐僵住。
被人当面吐槽武功不好,对她们来说,可是头一遭。
不过如此?
我们武功不好吗?
两人齐齐望向萧凌。
萧凌没说话,只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
两位大佬提剑齐喝。
萧凌淡淡回头:干吗?
你,拔出剑来,我们比比!
武林盟主艾可很是血气方刚,不服气地拿剑指萧凌。
萧凌看了看自己的剑:我的剑不用拔。
她的剑确实不用拔。
只是用一层薄薄的黑纱裹着。
在黑夜里,这剑很不起眼。便于隐匿。
而动起手来,又极为便利。如果情势紧急,直接用这包裹着黑色轻纱的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要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杀人时机转瞬即逝。
难得有机会,就要一击必杀。
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拔剑?
既浪费时间和力气,又搞出声响,容易暴露。
所以,她从不用剑鞘。
这会子艾可让她拔剑,却是可笑了。
谭玉没忍住,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
艾可永远端正肃然。
这会子被几次三番嘲笑,鼻子差点都给气歪。
她重重瞪了谭玉一眼,却没找她麻烦。
毕竟,谭玉是医生,而且救了很多人。这就是好人。
她是不会为难好人的。
黑白正义,这是原则问题。
所以她的剑,还是指向了萧凌:亮出你的剑!
啧啧,由拔改亮,真是语文小天才呢。
谭玉默默在心里为艾可盟主点了个赞。
是的,她在吃瓜看戏。
因为她压根不担心自家老婆的安全。
刚才萧凌对自己出剑的时候,那个精准的角度,可谓绝妙无双。
虽然仍不及当初世界身为魔教教主的萧凌,但对付起艾可来,却是很绰绰有余。
第173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四)
不过,萧凌并没有想应战。
喂,听到没有?让你亮剑!
魔教教主李贞在一旁听着,也帮腔艾可盟主。
然而,萧凌仍是冷冷:我不会出手的。
为什么?
艾可和李贞齐声好奇。
萧凌冷然:因为没人给钱。
啥?!
教主和盟主齐齐呆住。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呃。
萧凌认真解释:我是杀手,动手都是要收钱的。而且,第一杀手,收费还不便宜。所以我杀人从不用第二招,也没时间用第二招。因为忙着去杀下一个,赚钱。
说到后来,她刻意瞥了瞥谭玉。
谭玉哑然。
好吧。她懂了。萧凌这话是解释给她听的:
人家忙着呢,所以刚上完上一个,就要去接下一个生意了。
不补刀,不是因为装逼,而是因为忙。因为她的每一剑都很值钱。
同样哑然的,还有某盟主和某教主。
她们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价值,还不如那点钱。
没人出钱,居然就不值得人出剑。
这也太扯了!
要知道,以她们在武林中的威望,无数人想跟她们比一场,然后击败她们,便可闻名江湖。
说实话,要不是先让下面的人给挡了,只怕她们每天不用做别的,光应付来挑战的武林各路高手了。
现在,有人告诉她:
你们不值得我出剑,因为没人出钱给我。
这
一口老血啊!
不,是两口老血!!
某盟主和某教主,齐齐咽下满腔老血。
最终,还是见多识广的某教主心理接受能力更强。
强笑:呵呵,那你要如何才出手?
给钱。
萧凌淡淡。
某教主又是一口老血咽下。
挣扎着最后一丝理智:好。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
说着,掏出一大摞银票,全塞给萧凌:这是我和盟主两个人的!这么多钱,买你跟我和盟主比剑。如果不够,我再让人去取。
萧凌瞥了瞥,接过一小部分:这么多就足够了。
老血已经吐无可吐。
所以自己堂堂魔教教主,和当今武林盟主,就这么不值钱么?
挣扎的某教主决定最后还是求证一下:你确定只要这么多?这可是同时跟我和盟主两个人动手。
萧凌淡然:够了。足够取你二人性命。
取、取我二人性命?!!
某教主震惊至极。
以为自己听错了。
纳尼?
小朋友!我们两个黑白两道的终极大佬,跟你玩剑是看得起你!你居然还想着取我二人性命?!
某盟主这下彻底忍不下去,直接炸了,冲上来:你不要再跟她啰嗦!看我手中的剑说话!
说着,剑指萧凌。
某教主觉得有道理,便也剑指萧凌:好,今日我倒要看看,是盟主先废了这狂妄之徒,还是本座先废了这狂妄之徒!
萧凌冷嗤一声。
抬手
不要!
谭玉赶紧跳出来阻拦。
三人皆是怔住。
谭玉赶紧拼命摆手:别打别打!千万别打啊!会出人命的!
某盟主认真安慰:放心。我手下有分寸。不会真的杀了她的。狂妄并不至死,我分得很清楚。
作为一板一眼的正义化身,武林盟主艾可每做一件事,都是按照道理来的。
狂妄是讨厌,但罪不至死。
她并不会真的杀萧凌。
无非就是将萧凌制服后让她知道知道厉害,也就是了。
某教主也笑了笑:既然艾盟主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会手下留情。
这是难得她跟武林盟主艾可站在统一战线。
以前两人一黑一白、一邪一正,日日争斗惯了。现在突然多了个萧凌,倒让她们团结了。
且,艾可这么可爱的名字,总让人觉得有趣。
正当两人一脸我很仁慈的时候,谭玉却光速打脸:不,我是怕阿凌杀了你们。
两位主的仁慈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抠都抠不下来。
就连围观的四个粉衣女子,都忘了哗然,只张着嘴巴,震惊得说不出话。
这论调,真是震惊全场。
然而,谭玉丝毫没觉得有任何不对。
全场唯一神态自然的,就是萧凌。
因为萧凌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武力值和对方二人武力值的对比。
这个场上,唯二看得透实情的,就只有萧凌和谭玉。
萧凌是因为自己就是当事人,而又站得高看得远。以她的武功造诣,自然能看出对方的斤两和与自己的差距。
而谭玉,则是因为以前熏陶得好。
以前混江湖世界时,有武林神话的母亲给自己耳濡目染,又见识了天下武学,最后更被武学巅峰萧凌拉着日常研究。
所以,她虽然不会武功,但看武功的眼力,却是古今第一。
只一眼,她便看出来:这两个所谓的什么主,即便绑在一起,也不是萧凌的对手。
萧凌,是真的能取下她二人合力后的脑袋。
看来,不是江湖一代不如一代,而是,天赋这种事,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像谭青云和萧凌那样的绝顶武学奇才,都是百年才出一个的。
两个人同时出现在那个江湖,是一场巧合,也是江湖的盛世之欢。
而其他江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现在,现在这江湖,就是如此。
他们的武林盟主和魔教教主,即便绑一块,也干不过一个杀手。
当然,这个杀手是天下第一杀手。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不理解:为什么萧凌这么高的武功,会不去江湖创一番事业,而要去当个杀手?
其实谭玉也不怎么理解。
因为在江湖世界,本就是生死尽欢的,谁会努力去赚钱啊?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谭玉觉得萧凌做的并没有错。
因为没有人比现代人更明白钱的重要。
钱呐,可以买到几乎任何东西啊。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也乐意成为一个有钱人,然后用钱好好享受生活。而不是去搞什么黑道白道,然后一辈子刀头舔血。
只是,她仍是不明白:为什么萧凌生在江湖,也会有这么现代的想法?
不过,她想,很快就能搞清楚了。
那什么,我们四个,还是去里面坐坐吧?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哎?
三人都望向她。
貌似我们都不认识你,你找我们说什么?
然而,谭玉满脸笃定:来嘛,来嘛,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们说!
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最后,眼神统一:先进去看下?好吧。
于是,四人终于坐在了一起。
谭玉还特地,拿了四个杯子和一大壶茶水。
一人倒了一杯茶。
才开始讲故事。
为防口干。
因为这个故事,很长。
等她说完一整个故事,果然,喝了两大壶茶水,跑了三趟茅房。
而在场听故事的三人,却是滴水未沾。
因为这故事,让她们瞠目结舌,来不及喝水。
这故事,跟她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是的,谭玉说的,就是四人以前的故事。
三人哑然。
半晌,说不出话。
谭玉掏出三个手环,递到她们面前:这就是我说的穿越手环。里面有我们现代世界的磁场。只要戴上这个,你们就能想起所有。如果你们心甘情愿,我就能用意念送你们回去。不过,回不回去,你们说了算。目前这江湖我是不能回去的。至于你们回不回,看你们自己。
为何?
萧凌问。
因为我体内有毒。看到老婆问自己,谭玉瞬间委屈巴巴,我被人下毒了。没吃她的解药,我怕万一毒性跟着我穿越那我回去就要挂了。
这个无妨。让她交出解药就是了。
萧凌随口,仿佛说出的是最普通不过的事。
谭玉有些好笑:她哪里会那么听话?既然下毒,她自然是不会轻易交出解药的。
萧凌并没有任何神色变化。
还是仿佛说着最普通不过的事:没事。剑架在脖子上,她就知道交出来了。
好吧,自家老婆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骁勇。
咳咳。
就算她不怕刀剑。我们也有毒啊蛊啊之类的,反正总有办法能让她交出解药。
魔教教主李贞补充。
好吧,又一个骁勇的。
不过,这货在现代不是很传统的性子么?
各种一板一眼各种自诩正义,怎么现在灵魂扭曲成这样了?
谭玉表示费解。
还是好好跟人家说吧。相信晓以大义,她一定会拿出解药的。实在不行,我们再从长计议。
倒是在现代各种耍个性各种开放的艾可,反而正义反对。
好吧。
已经完全乱了。
谭玉风中凌乱,晃了晃脑袋:唔,先别讨论这些了。你们还是先把这手环拿过去,恢复了记忆,再跟我说话吧。
三人愣了一眼,终是各自拿了一个手环,闭上眼睛。
现代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三个人,终于想起了所有。
当三人再度睁开眼睛,已经眼神清亮,通透所有。
所以,都记起来了么?
谭玉有些紧张,望着她们。
三人微笑。
自然,是都记起来了。
第174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五)
穿越四人组,就这么会师。
这一晚,关起门来,两对情侣也甜蜜会师。
这一晚,春风旖旎。
翌日,四个人都神采奕奕。
经过昨晚的交心,两对情侣感情更笃。
因为,她们在这个世界的转变,已经全找到原因了:
李贞和艾可,之所以会变成对方的样子,是因为两人早已在心里接受了对方的三观。
并且,维护这个三观。
所以,两人穿越后,记得这份执念,各自变成了对方的样子。
而萧凌也是如此。
在现代社会,她一直被谭玉供养。
虽说这是甜蜜的爱的供养,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给对方增加了压力。
尤其,谭玉为了不让她有心理压力,还特地瞒了她真相。
这是很难让萧凌安心接受的。
虽然未免辜负谭玉的苦心,萧凌一直装作坦然接受,且对其中的真相佯装完全不知。
但,她的内心,也是很渴盼能为谭玉分担一点压力的。
翻译一下,就是:她也想能挣钱!挣很多钱!
所以,这份执念,让她来这个世界后,莫名就一门心思爱钱了。
是的,一门心思爱钱。
所以,她身为江湖浪子,空负一身武功,却并没有去加入任何团体,也没兴趣建立任何团体,只当了一名独来独往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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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武学果然是越传越弱呢。
唔,也正常,后来传到现代,不也只成了强身健体的运动而已嘛。
然而,这时,她的耳边却传来萧凌的冷哼:不过如此。
一瞬间,全场安静了下来。
艾可和李贞,也不打了。
两人齐齐僵住。
被人当面吐槽武功不好,对她们来说,可是头一遭。
不过如此?
我们武功不好吗?
两人齐齐望向萧凌。
萧凌没说话,只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
两位大佬提剑齐喝。
萧凌淡淡回头:干吗?
你,拔出剑来,我们比比!
武林盟主艾可很是血气方刚,不服气地拿剑指萧凌。
萧凌看了看自己的剑:我的剑不用拔。
她的剑确实不用拔。
只是用一层薄薄的黑纱裹着。
在黑夜里,这剑很不起眼。便于隐匿。
而动起手来,又极为便利。如果情势紧急,直接用这包裹着黑色轻纱的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要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杀人时机转瞬即逝。
难得有机会,就要一击必杀。
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拔剑?
既浪费时间和力气,又搞出声响,容易暴露。
所以,她从不用剑鞘。
这会子艾可让她拔剑,却是可笑了。
谭玉没忍住,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
艾可永远端正肃然。
这会子被几次三番嘲笑,鼻子差点都给气歪。
她重重瞪了谭玉一眼,却没找她麻烦。
毕竟,谭玉是医生,而且救了很多人。这就是好人。
她是不会为难好人的。
黑白正义,这是原则问题。
所以她的剑,还是指向了萧凌:亮出你的剑!
啧啧,由拔改亮,真是语文小天才呢。
谭玉默默在心里为艾可盟主点了个赞。
是的,她在吃瓜看戏。
因为她压根不担心自家老婆的安全。
刚才萧凌对自己出剑的时候,那个精准的角度,可谓绝妙无双。
虽然仍不及当初世界身为魔教教主的萧凌,但对付起艾可来,却是很绰绰有余。
第173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四)
不过,萧凌并没有想应战。
喂,听到没有?让你亮剑!
魔教教主李贞在一旁听着,也帮腔艾可盟主。
然而,萧凌仍是冷冷:我不会出手的。
为什么?
艾可和李贞齐声好奇。
萧凌冷然:因为没人给钱。
啥?!
教主和盟主齐齐呆住。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呃。
萧凌认真解释:我是杀手,动手都是要收钱的。而且,第一杀手,收费还不便宜。所以我杀人从不用第二招,也没时间用第二招。因为忙着去杀下一个,赚钱。
说到后来,她刻意瞥了瞥谭玉。
谭玉哑然。
好吧。她懂了。萧凌这话是解释给她听的:
人家忙着呢,所以刚上完上一个,就要去接下一个生意了。
不补刀,不是因为装逼,而是因为忙。因为她的每一剑都很值钱。
同样哑然的,还有某盟主和某教主。
她们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价值,还不如那点钱。
没人出钱,居然就不值得人出剑。
这也太扯了!
要知道,以她们在武林中的威望,无数人想跟她们比一场,然后击败她们,便可闻名江湖。
说实话,要不是先让下面的人给挡了,只怕她们每天不用做别的,光应付来挑战的武林各路高手了。
现在,有人告诉她:
你们不值得我出剑,因为没人出钱给我。
这
一口老血啊!
不,是两口老血!!
某盟主和某教主,齐齐咽下满腔老血。
最终,还是见多识广的某教主心理接受能力更强。
强笑:呵呵,那你要如何才出手?
给钱。
萧凌淡淡。
某教主又是一口老血咽下。
挣扎着最后一丝理智:好。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
说着,掏出一大摞银票,全塞给萧凌:这是我和盟主两个人的!这么多钱,买你跟我和盟主比剑。如果不够,我再让人去取。
萧凌瞥了瞥,接过一小部分:这么多就足够了。
老血已经吐无可吐。
所以自己堂堂魔教教主,和当今武林盟主,就这么不值钱么?
挣扎的某教主决定最后还是求证一下:你确定只要这么多?这可是同时跟我和盟主两个人动手。
萧凌淡然:够了。足够取你二人性命。
取、取我二人性命?!!
某教主震惊至极。
以为自己听错了。
纳尼?
小朋友!我们两个黑白两道的终极大佬,跟你玩剑是看得起你!你居然还想着取我二人性命?!
某盟主这下彻底忍不下去,直接炸了,冲上来:你不要再跟她啰嗦!看我手中的剑说话!
说着,剑指萧凌。
某教主觉得有道理,便也剑指萧凌:好,今日我倒要看看,是盟主先废了这狂妄之徒,还是本座先废了这狂妄之徒!
萧凌冷嗤一声。
抬手
不要!
谭玉赶紧跳出来阻拦。
三人皆是怔住。
谭玉赶紧拼命摆手:别打别打!千万别打啊!会出人命的!
某盟主认真安慰:放心。我手下有分寸。不会真的杀了她的。狂妄并不至死,我分得很清楚。
作为一板一眼的正义化身,武林盟主艾可每做一件事,都是按照道理来的。
狂妄是讨厌,但罪不至死。
她并不会真的杀萧凌。
无非就是将萧凌制服后让她知道知道厉害,也就是了。
某教主也笑了笑:既然艾盟主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会手下留情。
这是难得她跟武林盟主艾可站在统一战线。
以前两人一黑一白、一邪一正,日日争斗惯了。现在突然多了个萧凌,倒让她们团结了。
且,艾可这么可爱的名字,总让人觉得有趣。
正当两人一脸我很仁慈的时候,谭玉却光速打脸:不,我是怕阿凌杀了你们。
两位主的仁慈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抠都抠不下来。
就连围观的四个粉衣女子,都忘了哗然,只张着嘴巴,震惊得说不出话。
这论调,真是震惊全场。
然而,谭玉丝毫没觉得有任何不对。
全场唯一神态自然的,就是萧凌。
因为萧凌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武力值和对方二人武力值的对比。
这个场上,唯二看得透实情的,就只有萧凌和谭玉。
萧凌是因为自己就是当事人,而又站得高看得远。以她的武功造诣,自然能看出对方的斤两和与自己的差距。
而谭玉,则是因为以前熏陶得好。
以前混江湖世界时,有武林神话的母亲给自己耳濡目染,又见识了天下武学,最后更被武学巅峰萧凌拉着日常研究。
所以,她虽然不会武功,但看武功的眼力,却是古今第一。
只一眼,她便看出来:这两个所谓的什么主,即便绑在一起,也不是萧凌的对手。
萧凌,是真的能取下她二人合力后的脑袋。
看来,不是江湖一代不如一代,而是,天赋这种事,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像谭青云和萧凌那样的绝顶武学奇才,都是百年才出一个的。
两个人同时出现在那个江湖,是一场巧合,也是江湖的盛世之欢。
而其他江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现在,现在这江湖,就是如此。
他们的武林盟主和魔教教主,即便绑一块,也干不过一个杀手。
当然,这个杀手是天下第一杀手。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不理解:为什么萧凌这么高的武功,会不去江湖创一番事业,而要去当个杀手?
其实谭玉也不怎么理解。
因为在江湖世界,本就是生死尽欢的,谁会努力去赚钱啊?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谭玉觉得萧凌做的并没有错。
因为没有人比现代人更明白钱的重要。
钱呐,可以买到几乎任何东西啊。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也乐意成为一个有钱人,然后用钱好好享受生活。而不是去搞什么黑道白道,然后一辈子刀头舔血。
只是,她仍是不明白:为什么萧凌生在江湖,也会有这么现代的想法?
不过,她想,很快就能搞清楚了。
那什么,我们四个,还是去里面坐坐吧?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哎?
三人都望向她。
貌似我们都不认识你,你找我们说什么?
然而,谭玉满脸笃定:来嘛,来嘛,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们说!
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最后,眼神统一:先进去看下?好吧。
于是,四人终于坐在了一起。
谭玉还特地,拿了四个杯子和一大壶茶水。
一人倒了一杯茶。
才开始讲故事。
为防口干。
因为这个故事,很长。
等她说完一整个故事,果然,喝了两大壶茶水,跑了三趟茅房。
而在场听故事的三人,却是滴水未沾。
因为这故事,让她们瞠目结舌,来不及喝水。
这故事,跟她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是的,谭玉说的,就是四人以前的故事。
三人哑然。
半晌,说不出话。
谭玉掏出三个手环,递到她们面前:这就是我说的穿越手环。里面有我们现代世界的磁场。只要戴上这个,你们就能想起所有。如果你们心甘情愿,我就能用意念送你们回去。不过,回不回去,你们说了算。目前这江湖我是不能回去的。至于你们回不回,看你们自己。
为何?
萧凌问。
因为我体内有毒。看到老婆问自己,谭玉瞬间委屈巴巴,我被人下毒了。没吃她的解药,我怕万一毒性跟着我穿越那我回去就要挂了。
这个无妨。让她交出解药就是了。
萧凌随口,仿佛说出的是最普通不过的事。
谭玉有些好笑:她哪里会那么听话?既然下毒,她自然是不会轻易交出解药的。
萧凌并没有任何神色变化。
还是仿佛说着最普通不过的事:没事。剑架在脖子上,她就知道交出来了。
好吧,自家老婆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骁勇。
咳咳。
就算她不怕刀剑。我们也有毒啊蛊啊之类的,反正总有办法能让她交出解药。
魔教教主李贞补充。
好吧,又一个骁勇的。
不过,这货在现代不是很传统的性子么?
各种一板一眼各种自诩正义,怎么现在灵魂扭曲成这样了?
谭玉表示费解。
还是好好跟人家说吧。相信晓以大义,她一定会拿出解药的。实在不行,我们再从长计议。
倒是在现代各种耍个性各种开放的艾可,反而正义反对。
好吧。
已经完全乱了。
谭玉风中凌乱,晃了晃脑袋:唔,先别讨论这些了。你们还是先把这手环拿过去,恢复了记忆,再跟我说话吧。
三人愣了一眼,终是各自拿了一个手环,闭上眼睛。
现代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三个人,终于想起了所有。
当三人再度睁开眼睛,已经眼神清亮,通透所有。
所以,都记起来了么?
谭玉有些紧张,望着她们。
三人微笑。
自然,是都记起来了。
第174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五)
穿越四人组,就这么会师。
这一晚,关起门来,两对情侣也甜蜜会师。
这一晚,春风旖旎。
翌日,四个人都神采奕奕。
经过昨晚的交心,两对情侣感情更笃。
因为,她们在这个世界的转变,已经全找到原因了:
李贞和艾可,之所以会变成对方的样子,是因为两人早已在心里接受了对方的三观。
并且,维护这个三观。
所以,两人穿越后,记得这份执念,各自变成了对方的样子。
而萧凌也是如此。
在现代社会,她一直被谭玉供养。
虽说这是甜蜜的爱的供养,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给对方增加了压力。
尤其,谭玉为了不让她有心理压力,还特地瞒了她真相。
这是很难让萧凌安心接受的。
虽然未免辜负谭玉的苦心,萧凌一直装作坦然接受,且对其中的真相佯装完全不知。
但,她的内心,也是很渴盼能为谭玉分担一点压力的。
翻译一下,就是:她也想能挣钱!挣很多钱!
所以,这份执念,让她来这个世界后,莫名就一门心思爱钱了。
是的,一门心思爱钱。
所以,她身为江湖浪子,空负一身武功,却并没有去加入任何团体,也没兴趣建立任何团体,只当了一名独来独往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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