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
得眼眶通红,酒气胀满心肝肺腑,要爆裂一样的难受,我喝大了,不行了,用脑袋磕着桌子,摇头不要再喝,吴启递过酒,冰凉的抖了他一手,我突然抬头,死死抓住他的手腕,酒香凛冽如刀,悍然分割过去与现在。
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
“啊——啊——”我像个神经病一样大叫,再大笑着流泪,我抱紧他,抱紧每一个兄弟,“再见——再见啊!”
“再见啊——”他们哽咽着大声回答我。
我们相遇,奋斗,为荣耀和梦想,最后还是要离别,分散,各自天涯。
盛开,颓败,发生,消逝,未来,现在。
所有荣耀的起点,也是终局。
有人满载而归,而有人最终也没有拿到那个冠军。
这没什么。梦想的动人心魄往往在于,永远只有少数人能得到它。
而没有得到它的人,也在努力走向它的路上,成为了以前不敢设想的自己。
吴启说我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还老说我的日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我大怒,我不服,因为我一直觉得他才是这世上最傻的傻叉。
当然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但这次的事情又似乎证实了我才是那个巨型傻叉。
因为队长和孙翔搞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关系好的不少人都隐约有了猜测,而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这叫我心情十分复杂。
他妈的我简直不要和这俩同性恋做朋友了!
我撒完了气儿,心里又难过起来,因为——我特矫情地想——我没有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做出站在他们背后的姿态。
而且另外一个最关键是,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像刚才这样,我偶尔会觉得不自在。
我知道自己还是喜欢姑娘的,当然,我说的是唐柔,不过说真的她的家世有点儿太可怕了,刚知道的时候我整个肝都地震一样地颤了起来。
但从没有哪个姑娘,有我们这样亲近。
我们做过同一个梦,走过最远的路。
4
一般来说我想不通的时候,能折腾的人还是只有一个。
所以我报复性的在某天半夜两点多敲开了吴启家的门,他头发乱得像一蓬杂草,他就在那杂草下面用力瞪我。
“启啊,哥有心事,睡不着了。”我黑眼圈非常潇洒,咧出一嘴白牙。
“哥,那你这是要我陪你睡吗。”他把牙咬得嘎吱响,狰狞地笑。
我一哆嗦,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搓搓胳膊,浑身不自在:“你,嗯,你别乱说话。”
吴启:“……”
他说我真受不了你,你现在他妈的就跟个小姑娘似的,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来恶心哥吗?
“……”我惭愧地低下头。
他叹气。
“等我换个衣服。”
半夜三点,我们开着车,沿着城郊的盘山公路向上,车灯在黑夜里,撞死了看不见的飞蛾。就像深夜里的秋名山赛道,无人烟,而引擎轰鸣,适合出发和结束。他把车停在半山腰,我们下车,冷得直哆嗦,像两个准备跳山的疯子,坐在护栏上,看到这座不夜城的灯火葱茏,流动成光的河流。
吴启点了根烟,红色的小星星亮在唇边。
“抽你妹的烟!又烟又酒的,”我扯了他烟头用脚碾了,“不打游戏了你就把自个儿的命当游戏给玩了是吧?”
他呆住,那表情有点儿傻不愣登,哈,我想嘲笑他,而他忽然抹了把脸转头,看向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
“还记得不。”
“什么?”
“我想想,第九……哦不,是第十赛季了,就那会儿孙翔刚来咱们队那一年,你喜欢的那个明星,叫什么来着的,出柜了。”
是有这么回事儿,我点头,记得。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他转头看我,“当时我也挺想不开的,你说他俩什么人啊,找个漂亮老婆不比拿个冠军容易?何苦搅合在一起,那多疼啊,家里人也得跟着疼。”
就是啊。
“但账不能怎么算,不是什么事儿简单就做什么的,有些事儿要是没做,这辈子你都觉得没意思,真的。”
“像我,我就是觉得自己读书少,也不为那文凭,就是想去上个大学,哪怕就是个在职的,累死累活,可自己觉得有意思……就得看你自个儿觉得值不值。”
“队长和孙翔肯定也是这么过来的,你说他们图什么呢,这么——这么好的两个人,何必去招人白眼呢?”
皆是无奈,皆是到深处而不由己。
我愣愣听着,忍不住插了一句:“……你是想说他们是真爱?”
“……”他哭笑不得又万分无奈,“得,被你这么一说什么气氛都没了。”
“嘿嘿。”
我傻笑,然后沉默了。
其实道理我不是不懂,再说了,退一万步,我充其量也就管个网吧,还能管人家晚上抱着谁睡觉不成。
但感情上不是这么回事儿,他们在我这儿,代表的是兄弟,朋友,战友,还有那段时光的注脚,原本好好的回忆忽然多了一茬子出来,还就我一个被蒙在鼓里,多他妈不爽啊。
我缓缓把憋了很久的那股气吐出来。
“你怎么还不结婚?”我忽然问他。
“这不太忙么,”吴启愣了一下,“等过了这段儿吧,我爸妈都快催死我了。”
“启啊,你快找个人结婚吧,不然我这心里老不踏实。”
“……”他哑然,“杜明你个傻叉。”
呵,但你没我这傻叉不行,我嘀咕。
可难道我不也是么。
其实我们都一样的。
我想着,忽然觉得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
有片刻我们谁都没说话。
我转头看他,他眼里有光。
他不用说出口,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怀念最早的自己。
“哥几个都老了。”他低声说,仿佛叹息。
这一刻我蓦然而生一股冲动,或者说直觉、本能,那些纠结的东西一下子就释然了,我抱住他,很男人的拥抱方式,环着他的肩膀,用力紧了紧。
消逝得太快了,真的。生活的脚步催促前行,像一场不停歇的战役,冲锋,冲锋。我们只有和彼此一起时,才能找回昔日的鲜活生动,那不光关乎荣光或遗憾,还和身体血肉长在一起,离开就鲜血淋漓。
那是更真切的、活着的味道。
所以很重要。
这种重要无关其他,就是单纯的,很重要。
我松开他,用拳头捶了捶他的心口:“哥,咱不老,真的。”
那些东西,都藏在这儿呢,丢不了。
丢不了,就不会老。
他笑起来,那笑容从未改变。
“走吧。”
5
他打开车门。他最后一次抬头。
看见天幕里最亮的那颗启明星。
那些时光里,他们是自己最好的自己,对方最好的兄弟。
时间不会说谎。
—fin—
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
“啊——啊——”我像个神经病一样大叫,再大笑着流泪,我抱紧他,抱紧每一个兄弟,“再见——再见啊!”
“再见啊——”他们哽咽着大声回答我。
我们相遇,奋斗,为荣耀和梦想,最后还是要离别,分散,各自天涯。
盛开,颓败,发生,消逝,未来,现在。
所有荣耀的起点,也是终局。
有人满载而归,而有人最终也没有拿到那个冠军。
这没什么。梦想的动人心魄往往在于,永远只有少数人能得到它。
而没有得到它的人,也在努力走向它的路上,成为了以前不敢设想的自己。
吴启说我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还老说我的日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我大怒,我不服,因为我一直觉得他才是这世上最傻的傻叉。
当然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但这次的事情又似乎证实了我才是那个巨型傻叉。
因为队长和孙翔搞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关系好的不少人都隐约有了猜测,而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这叫我心情十分复杂。
他妈的我简直不要和这俩同性恋做朋友了!
我撒完了气儿,心里又难过起来,因为——我特矫情地想——我没有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做出站在他们背后的姿态。
而且另外一个最关键是,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像刚才这样,我偶尔会觉得不自在。
我知道自己还是喜欢姑娘的,当然,我说的是唐柔,不过说真的她的家世有点儿太可怕了,刚知道的时候我整个肝都地震一样地颤了起来。
但从没有哪个姑娘,有我们这样亲近。
我们做过同一个梦,走过最远的路。
4
一般来说我想不通的时候,能折腾的人还是只有一个。
所以我报复性的在某天半夜两点多敲开了吴启家的门,他头发乱得像一蓬杂草,他就在那杂草下面用力瞪我。
“启啊,哥有心事,睡不着了。”我黑眼圈非常潇洒,咧出一嘴白牙。
“哥,那你这是要我陪你睡吗。”他把牙咬得嘎吱响,狰狞地笑。
我一哆嗦,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搓搓胳膊,浑身不自在:“你,嗯,你别乱说话。”
吴启:“……”
他说我真受不了你,你现在他妈的就跟个小姑娘似的,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来恶心哥吗?
“……”我惭愧地低下头。
他叹气。
“等我换个衣服。”
半夜三点,我们开着车,沿着城郊的盘山公路向上,车灯在黑夜里,撞死了看不见的飞蛾。就像深夜里的秋名山赛道,无人烟,而引擎轰鸣,适合出发和结束。他把车停在半山腰,我们下车,冷得直哆嗦,像两个准备跳山的疯子,坐在护栏上,看到这座不夜城的灯火葱茏,流动成光的河流。
吴启点了根烟,红色的小星星亮在唇边。
“抽你妹的烟!又烟又酒的,”我扯了他烟头用脚碾了,“不打游戏了你就把自个儿的命当游戏给玩了是吧?”
他呆住,那表情有点儿傻不愣登,哈,我想嘲笑他,而他忽然抹了把脸转头,看向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
“还记得不。”
“什么?”
“我想想,第九……哦不,是第十赛季了,就那会儿孙翔刚来咱们队那一年,你喜欢的那个明星,叫什么来着的,出柜了。”
是有这么回事儿,我点头,记得。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他转头看我,“当时我也挺想不开的,你说他俩什么人啊,找个漂亮老婆不比拿个冠军容易?何苦搅合在一起,那多疼啊,家里人也得跟着疼。”
就是啊。
“但账不能怎么算,不是什么事儿简单就做什么的,有些事儿要是没做,这辈子你都觉得没意思,真的。”
“像我,我就是觉得自己读书少,也不为那文凭,就是想去上个大学,哪怕就是个在职的,累死累活,可自己觉得有意思……就得看你自个儿觉得值不值。”
“队长和孙翔肯定也是这么过来的,你说他们图什么呢,这么——这么好的两个人,何必去招人白眼呢?”
皆是无奈,皆是到深处而不由己。
我愣愣听着,忍不住插了一句:“……你是想说他们是真爱?”
“……”他哭笑不得又万分无奈,“得,被你这么一说什么气氛都没了。”
“嘿嘿。”
我傻笑,然后沉默了。
其实道理我不是不懂,再说了,退一万步,我充其量也就管个网吧,还能管人家晚上抱着谁睡觉不成。
但感情上不是这么回事儿,他们在我这儿,代表的是兄弟,朋友,战友,还有那段时光的注脚,原本好好的回忆忽然多了一茬子出来,还就我一个被蒙在鼓里,多他妈不爽啊。
我缓缓把憋了很久的那股气吐出来。
“你怎么还不结婚?”我忽然问他。
“这不太忙么,”吴启愣了一下,“等过了这段儿吧,我爸妈都快催死我了。”
“启啊,你快找个人结婚吧,不然我这心里老不踏实。”
“……”他哑然,“杜明你个傻叉。”
呵,但你没我这傻叉不行,我嘀咕。
可难道我不也是么。
其实我们都一样的。
我想着,忽然觉得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
有片刻我们谁都没说话。
我转头看他,他眼里有光。
他不用说出口,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怀念最早的自己。
“哥几个都老了。”他低声说,仿佛叹息。
这一刻我蓦然而生一股冲动,或者说直觉、本能,那些纠结的东西一下子就释然了,我抱住他,很男人的拥抱方式,环着他的肩膀,用力紧了紧。
消逝得太快了,真的。生活的脚步催促前行,像一场不停歇的战役,冲锋,冲锋。我们只有和彼此一起时,才能找回昔日的鲜活生动,那不光关乎荣光或遗憾,还和身体血肉长在一起,离开就鲜血淋漓。
那是更真切的、活着的味道。
所以很重要。
这种重要无关其他,就是单纯的,很重要。
我松开他,用拳头捶了捶他的心口:“哥,咱不老,真的。”
那些东西,都藏在这儿呢,丢不了。
丢不了,就不会老。
他笑起来,那笑容从未改变。
“走吧。”
5
他打开车门。他最后一次抬头。
看见天幕里最亮的那颗启明星。
那些时光里,他们是自己最好的自己,对方最好的兄弟。
时间不会说谎。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