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你对我爱理不理——朱不厌(42)
我就喜欢你对我爱理不理 作者:朱不厌
&我就喜欢你对我爱理不理——朱不厌(42)
后面来的两个同学,沈渡连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却记得男孩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你们好,我叫林尘。双木林,尘埃的尘。
记得他的声音,记得他的语气,记得他说尘埃时,看向阳光穿过窗台,行程的光亮通路中,那些细小尘埃的柔和目光。
后来的日子里,注视和观察林尘,变得理所当然。
林尘早晨不喜欢早起,甚至还喜欢赖床。清晨,当闹钟响起的时候,林尘会迅速把自己蒙进被子,大概五分钟之后才会不情不愿地露出头来,皱着眉毛,闭着眼睛从枕头下面摸索出手机,他怕吵到大家,所以一直用的震动。
沈渡也会这样,他在所有人面前一直是这样绅士温柔、风度翩翩的模样,在细节上也从不松懈。但是这件事情由林尘做出来,他就会感觉到一种由衷的受宠若惊,尽管那并不是只给他一人的温柔。
林尘空闲时间很喜欢看书。但不是杂书,也不是名著,而是专业课本,林尘的书桌旁,有一个小型的书架,上面塞满了各类计算机相关的书籍,一有空,林尘就会抽一两本出来,或坐在椅子上端正地看,或靠在床上慵懒地看,没有定律,也并不严谨和规矩,非常松弛,但从不间断。
同宿舍的人经常会说林尘是个天才,大一的时候就看大二大三的教材,能读懂远超所学知识的专业书籍,偶尔还会因为林尘的不严谨,产生一种对方对学习这么不认真,还次次专业第一的无力感,宿舍里的另一个人,经常熬夜苦敲代码,考试时也没有林尘的一半从容,经常抓着林尘讨教学习方法,沈渡看着那双扒在林尘身上的手,非常想要砍掉撕碎。
但这时沈渡还没有对林尘产生超越常理的欲.望,他只是很欣赏林尘,就像欣赏自己花园里的白玫瑰,虽然不容他人沾染,但也只是一种扭曲的占有欲,无关情爱。
真正让沈渡迷恋上林尘的,是一个雨天的午后,那些流淌开来的鲜血。
林尘的相貌实在太出众了,短短一个月,计算机系来了一个大帅哥的消息就传了开来,不少人特意来教室狙.击,想要一睹大帅哥的风采,其中,就有一个校霸的女朋友。
校霸的女朋友也不是普通人,她看上林尘后,迅速甩掉了校霸,每天逃课也要来看林尘,校霸非常不满,但是却不敢动同样跆拳道黑带、并且有着众多哥哥弟弟的女朋友,只好带人围堵林尘。
他们带了刀。
林尘一开始没防备,胳膊被划了一道口子,但也仅仅只有这一道口子,余下的所有时间,对方都在挨揍。
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打。
因为林尘反手缴了刀,并且不像刀的原主人一样畏手畏脚,害怕出现事故,他拿着刀,那就真的当刀使,眼睛里没有一点对于杀人犯法的畏惧,横劈竖砍,给所有人胳膊腿上都添了新伤口。
最严重的一次,是有人抱着手腕大叫,伤口深可见骨。
所有人都怕了,于是在校霸的一声令下,纷纷落荒而逃。
但是林尘,竟然还有闲心在捅了别人那么多刀后,从被塑料天顶遮住了雨幕的巷子里,走到巷口,将刀递到雨中,冲刷上面尚未干净的血迹。
巷口空无一人。
但是沈渡的家,在巷口对面,他那天打开窗,本以为会看到白玫瑰被狂风暴雨摧残,零落成泥的惨状,没想到倒是看到了意图叼玫瑰的野兽,被荆棘扎得满身是血的惨状。
而那朵白玫瑰,在刺伤那么多人之后,竟然还有心情抖一抖花瓣,舒展开身体,嫌弃地将还流着血的刺暴露在雨中,洗净一身腥味。
沈渡站在窗前,呼吸有些急促,搁在窗台的手不知何时紧握成拳,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被冲刷得光亮的刀身,就像在欣赏洗净血色的玫瑰尖刺,锋利、残忍、冷漠、傲慢。
从这一天起,他看向林尘的目光不再只是欣赏,而是炙热而渴望,他盼着林尘能够像巷口那样,展露出令他心醉的残忍和冷漠。
但是林尘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那群带刀围堵的校霸而调整节奏,依旧是每天闹钟一响,就把自己闷在被子里;阳光正好的时候会把书拿到靠近阳光的地方,用不怎么规矩的姿势看书;偶尔室友做戏哭喊着苍天不公,拉着林尘让他讲解的时候,林尘也从不拒绝,在任何人眼里,林尘依旧是那个看起来清冷不近人情,实际上很好相处的帅气男孩。
沈渡越看越觉得心中有一把火,烧得他焦躁烦闷,他想剖开所有人的脑子大声告诉所有人林尘并不是什么外冷内热的害羞少年!他冷酷极了!他捅刀不眨眼!想摇晃着林尘的肩膀,让他清醒一点,不要这样自欺欺人地、故作平静地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他应该大方地展示出他的本性!让所有人惊讶、畏惧、瑟瑟发抖、最好是跪在他脚下乞怜性命的存留!
但是人们没有发现林尘的本性,林尘也没有将自己的本性示之以众的想法,所有人都活得相安无事、平淡且枯燥,像流水线上的产品,按部就班地等待着传送带将他们从出生送到死亡。
沈渡表面依旧是那个翩翩公子,内心却几乎被那种求而不得的饥渴撑爆,每一天都活得像万蚁噬心一样浑身难受,一天比一天焦躁。
比焦躁更难.耐的,是越来越强烈的渴望。
这种渴望,比皮肤饥渴症更加强烈,不是爱抚就能缓解,沈渡逐渐感受到,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他开始想要林尘那些不轻易外露的刺,通通扎在他的身上,最好鲜血淋漓,穿心透骨。
十五岁起,沈渡就通过好友接触到了s,m这个概念,那时候的他,远不能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被.虐.待,认为那些病态的思想,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有时候,看沈渡的不理解,朋友会提议沈渡也来试一试,这种感觉,真正享受的人,体验一次就会迷恋上,但沈渡从来不加辞色。
但是如今,沈渡无比渴望,自己能被林尘毫无顾忌地虐待一次,像对待那些持刀的校霸一样,干净利落、野蛮粗暴。
这些浓烈的感情,最终化为身体的冲动,在某一个无人的夜晚,悉数爆发。
沈渡被学校劝退了,在沈氏的关照下,他退学的原因没有传开,但是寝室里的三个人,都不敢再住校,S大甚至因此开通了单人寝的特殊申请渠道。
但沈渡不后悔,他只是有点遗憾没有早点将东西收起来,以至于让林尘亲眼看见,从而对他产生了厌恶。
但没关系,沈渡可以忍受,并且心甘情愿忍受,带着一丝丝隐秘的快感他终于撕开了林尘面具的一角,比起厌恶,他更厌烦林尘的一视同仁。
沈渡很快在父亲的关系下进了另一所大学,一所没有林尘的大学,一所与所有学校没有任何不同的毫无新意、苍白乏味的大学。
沈渡不再维持自己温柔体贴的形象,他变得懒散起来,待人接物不再如沐春风,随意又冷漠,懒于应对这些无趣的灵魂,没想到反而因此,有许多人喜欢向他倾诉心底的困扰,沈渡连赶人都嫌累,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把他当做树洞,比之前温柔体贴的形象更加让人愿意亲近。
也是在这时候,沈渡才察觉到自己的洁癖,他厌恶这些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庸人的触碰,厌恶那些整天环绕在他身边的或倾慕或崇拜或依赖的视线,厌恶一切或抽象或具体的接触。
每当他们碰到自己,或者用一些自以为隐.秘的视线偷看自己的时候,沈渡都感觉到一种由衷的愤怒,一种被侵犯的恶心感。
沈渡本以为这种莫名其妙的恶心感会跟随他一辈子,但是在那一天,他再次遇见了林尘。
他发现,他对他依旧渴望,对那把染血的刀,对那双漠不动心的眼,那双伸进暴雨中的手,从未消减过欲.望。
原来他不是对所有人的触碰都感到恶心,而是有一个人,锁死了他对一切接触的渴望。
沈渡决定,不再蛰伏。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还有一篇尘寒就结束鸟~
预收大概在这一本完结后一个星期(。)
第65章 (番外)尘寒
嗡嗡实木的床头柜上,一只黑色的手机不断地震动着,声音不大,却很恼人。
被窗帘拉起的卧室里,光线有些昏暗,朦胧光影中,一只手臂从轻薄的被子里伸出来,修长的五指在床头柜上摸索片刻,拿起了手机。
那只手臂肌肉结实而不张扬,手指修长白皙,手背青筋若隐若现,极具力量美感,一看便知是男人的手,在摸索时,手腕翻动,隐约可见手腕处一串红色的欲痕,让这只手,一下子便显得别具魅惑起来。
喂?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声音还带着些许模糊睡意,手机的主人翻身坐起,被子从胸口滑落,晦暗光线中,那些痕迹颜色愈深,从脖颈一直蔓延至腰下,引人遐想。
出去打。被子被微微扯动,一道囫囵的声音含着些许不耐,飘进了手机主人的耳中。
被子被无情卷走,手机主人身上的痕迹也越露越多,从胸口、腰腹、大腿甚至微微露出的脚踝,都有一串串红色的痕迹。
好,我出去打被子被卷走,手机的主人也不恼,反而微微俯身,在身侧人的脑袋上温柔地吻了一记。
他身侧的枕头上,枕着一个人,侧着头,脑袋微微埋在被子里,被亲了一下之后,不耐地扒拉了一下被子,动作间露出的一小块皮肤白得像牛奶,很快被遮得严严实实,只看得见小半个毛绒绒的后脑勺。
郁寒被他这个动作萌得心都要化了,很轻很轻地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把脚一只一只放在地上,起身的时候,郁寒的表情凝滞了片刻,缓了一会儿,才从床上下来,穿上衬衣裤子,悄悄走出了房间。
好了,有什么事,说吧。
郁寒关上了卧室的门,脸上的表情顿时从小心翼翼变成了龇牙咧嘴,扶着墙揉了好一会儿腰才重新站直身体。
他一边听,一边点头,脑子里在想着电话里的事情,脚步却已经习惯性走向厨房。
厨房的料理台很干净,但是却并不新,看得出长久使用的痕迹,郁寒肩膀夹着电话,不需要细想,就从冰箱里拿出冷藏的鸡蛋和火腿,以及一些小料。
就这么办就行了,还有什么问题吗?好了,你去安排吧等等
郁寒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倒进杯子里,发现只有小半杯牛奶已经喝完了。
郁总,您还有什么吩咐吗?经理刚松了一口气,立即又提上来,小心翼翼询问道。
你去霍尔大厦途中应该会经过连门仓储吧,帮我买两盒牛奶,要柯冰的,让对方直接送到我住址来。郁寒道。
经理长舒了一口气,当然,没让郁寒听到,连忙点头:好的郁总。
别说是送牛奶了,运一头奶牛过去经理也绝对会想办法做到,这是他在郁寒的开荒团队里呆了两年后练就的求生本能。
那郁总,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吗?经理确认道。
嗯没什么了,你去吧。郁寒扫视了一眼冰箱,确定没什么少的,点头挂了电话,将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材料一一放好。
生菜洗净撕成小片,葱洗净切成葱花,火腿切成片,鸡蛋打进小碗搅拌好。面粉和盐和水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食用油继续搅拌,等差不多了倒油热锅,将搅拌好的面糊倒入锅中,撒上葱花、火腿切片和黑芝麻。
再在最上层淋入打好的蛋液,小火煎至定型熟透,浓郁的蛋香味溢出,郁寒拿筷子将其翻面,刷上香浓的芝麻酱,铺上一层洗好的生菜,卷起,出锅,早餐就做好了四分之一。
这是林尘近日的新宠。
和林尘在一起后,郁寒的爱好从早起打游戏变成了早起做早餐,因为林尘喜欢睡懒觉,公司尘埃落定之后,连跑步都挪到了晚上。
郁寒为了拉林尘早上早起,变着法子做早餐,从林尘每天早晨不想起床又舍不得错过美味的郁闷中发现了做饭的乐趣,下载了一个做饭的APP,平时有事没事就研究新菜谱。
偶尔林尘特别喜欢某类早餐,郁寒就会多做一段时间,林尘就会循着味儿自己起来。
中餐和晚饭两人基本都在外面吃,偶尔林尘会做一些简单的面食,大部分时间也都是郁寒包揽厨房大权。
大概有的人真的天生和厨房八字不合,林尘虽然也积极学做饭,但是每次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会弄出一些事故,油锅起火事小,把自己烧伤事大,郁寒就不敢放林尘自己做饭了。
但林尘也不是懒到一点忙也帮不上,虽然一个人做饭很危险,但是有郁寒在旁边看着,还是能够做一些洗菜切菜的基础工作,而且虽然嘴上不说,林尘却也知道两个人一起生活,单方面付出显然是行不通的,哪怕是由于客观原因也一样,所以偶尔家里有什么需要扫地拖地的事情,林尘会主动去做,因为每周都有阿姨过来打扫,倒也不累。
做完了早餐,郁寒就将早餐端到了桌上,等他从浴室洗漱出来,看到林尘正在磨咖啡。
林尘显然已经洗漱干净,身上已经换上了浅色的家居服,鬓角还有一些水珠,正拿杯子接咖啡,修长白皙的手指搭在透明的玻璃杯上,圆润通透的指甲淡粉干净,好看极了。
今天要去看电影吗?郁寒从背后拥住林尘,下巴搁在林尘肩膀上,整个人像树袋熊一样挂在林尘身上,跟着林尘的脚步来到餐桌旁。
林尘对郁寒的行为见怪不怪,走到桌边的时候,顺手端起手里的咖啡喝了一口。
咖啡刚入口,搁在林尘肩膀处的郁寒眸光一闪,迅速偏头凑过来,柔软的嘴唇贴上了林尘的,不由分说地撬开林尘紧抿的唇。
嗯林尘没想到郁寒会这么突袭,呆愣了两秒便分开了双唇,稍显滚烫的咖啡在两人唇中流连两秒,顺着唇角滑下的时候已经略带凉意。
还未来得及咽下的咖啡顺着两人相接的地方流入郁寒唇中,郁寒眉梢微动,喉结滚动,咽下了这一口咖啡。
然而,更多的却是顺着林尘的下巴,滑进了脖颈。
郁寒半点不浪费,唇舌顺着唇角一寸寸下移,从下巴到浅浅在外面的胸口,舌头划过林尘微动的喉结,绕了两圈,一直到那一串棕色痕迹被悉数舔.舐干净,才轻轻抬头。
郁寒林尘被.舔.得呼吸一滞,眉头皱起,鸦羽似的睫毛掀起,没什么表情地看了郁寒一眼。
郁寒舔嘴唇的动作一顿,意识到自己刚刚在干什么,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迅速道:咳我腰还酸着呢
他的手腕和脖颈上还有着未褪的残痕,在穿得不是特别齐整的衬衣下特别显眼,林尘瞪了他一眼,从桌上抽出餐巾纸擦了擦脖颈和胸口。
郁寒被那一眼看得浑身发热,但是一动就酸的腰和坐下来还有些异样感觉的屁.股提醒着他不能轻举妄动,于是乖乖坐在了餐桌旁,还不敢做林尘旁边,坐到了对面。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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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他的声音,记得他的语气,记得他说尘埃时,看向阳光穿过窗台,行程的光亮通路中,那些细小尘埃的柔和目光。
后来的日子里,注视和观察林尘,变得理所当然。
林尘早晨不喜欢早起,甚至还喜欢赖床。清晨,当闹钟响起的时候,林尘会迅速把自己蒙进被子,大概五分钟之后才会不情不愿地露出头来,皱着眉毛,闭着眼睛从枕头下面摸索出手机,他怕吵到大家,所以一直用的震动。
沈渡也会这样,他在所有人面前一直是这样绅士温柔、风度翩翩的模样,在细节上也从不松懈。但是这件事情由林尘做出来,他就会感觉到一种由衷的受宠若惊,尽管那并不是只给他一人的温柔。
林尘空闲时间很喜欢看书。但不是杂书,也不是名著,而是专业课本,林尘的书桌旁,有一个小型的书架,上面塞满了各类计算机相关的书籍,一有空,林尘就会抽一两本出来,或坐在椅子上端正地看,或靠在床上慵懒地看,没有定律,也并不严谨和规矩,非常松弛,但从不间断。
同宿舍的人经常会说林尘是个天才,大一的时候就看大二大三的教材,能读懂远超所学知识的专业书籍,偶尔还会因为林尘的不严谨,产生一种对方对学习这么不认真,还次次专业第一的无力感,宿舍里的另一个人,经常熬夜苦敲代码,考试时也没有林尘的一半从容,经常抓着林尘讨教学习方法,沈渡看着那双扒在林尘身上的手,非常想要砍掉撕碎。
但这时沈渡还没有对林尘产生超越常理的欲.望,他只是很欣赏林尘,就像欣赏自己花园里的白玫瑰,虽然不容他人沾染,但也只是一种扭曲的占有欲,无关情爱。
真正让沈渡迷恋上林尘的,是一个雨天的午后,那些流淌开来的鲜血。
林尘的相貌实在太出众了,短短一个月,计算机系来了一个大帅哥的消息就传了开来,不少人特意来教室狙.击,想要一睹大帅哥的风采,其中,就有一个校霸的女朋友。
校霸的女朋友也不是普通人,她看上林尘后,迅速甩掉了校霸,每天逃课也要来看林尘,校霸非常不满,但是却不敢动同样跆拳道黑带、并且有着众多哥哥弟弟的女朋友,只好带人围堵林尘。
他们带了刀。
林尘一开始没防备,胳膊被划了一道口子,但也仅仅只有这一道口子,余下的所有时间,对方都在挨揍。
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打。
因为林尘反手缴了刀,并且不像刀的原主人一样畏手畏脚,害怕出现事故,他拿着刀,那就真的当刀使,眼睛里没有一点对于杀人犯法的畏惧,横劈竖砍,给所有人胳膊腿上都添了新伤口。
最严重的一次,是有人抱着手腕大叫,伤口深可见骨。
所有人都怕了,于是在校霸的一声令下,纷纷落荒而逃。
但是林尘,竟然还有闲心在捅了别人那么多刀后,从被塑料天顶遮住了雨幕的巷子里,走到巷口,将刀递到雨中,冲刷上面尚未干净的血迹。
巷口空无一人。
但是沈渡的家,在巷口对面,他那天打开窗,本以为会看到白玫瑰被狂风暴雨摧残,零落成泥的惨状,没想到倒是看到了意图叼玫瑰的野兽,被荆棘扎得满身是血的惨状。
而那朵白玫瑰,在刺伤那么多人之后,竟然还有心情抖一抖花瓣,舒展开身体,嫌弃地将还流着血的刺暴露在雨中,洗净一身腥味。
沈渡站在窗前,呼吸有些急促,搁在窗台的手不知何时紧握成拳,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被冲刷得光亮的刀身,就像在欣赏洗净血色的玫瑰尖刺,锋利、残忍、冷漠、傲慢。
从这一天起,他看向林尘的目光不再只是欣赏,而是炙热而渴望,他盼着林尘能够像巷口那样,展露出令他心醉的残忍和冷漠。
但是林尘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那群带刀围堵的校霸而调整节奏,依旧是每天闹钟一响,就把自己闷在被子里;阳光正好的时候会把书拿到靠近阳光的地方,用不怎么规矩的姿势看书;偶尔室友做戏哭喊着苍天不公,拉着林尘让他讲解的时候,林尘也从不拒绝,在任何人眼里,林尘依旧是那个看起来清冷不近人情,实际上很好相处的帅气男孩。
沈渡越看越觉得心中有一把火,烧得他焦躁烦闷,他想剖开所有人的脑子大声告诉所有人林尘并不是什么外冷内热的害羞少年!他冷酷极了!他捅刀不眨眼!想摇晃着林尘的肩膀,让他清醒一点,不要这样自欺欺人地、故作平静地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他应该大方地展示出他的本性!让所有人惊讶、畏惧、瑟瑟发抖、最好是跪在他脚下乞怜性命的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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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渡表面依旧是那个翩翩公子,内心却几乎被那种求而不得的饥渴撑爆,每一天都活得像万蚁噬心一样浑身难受,一天比一天焦躁。
比焦躁更难.耐的,是越来越强烈的渴望。
这种渴望,比皮肤饥渴症更加强烈,不是爱抚就能缓解,沈渡逐渐感受到,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他开始想要林尘那些不轻易外露的刺,通通扎在他的身上,最好鲜血淋漓,穿心透骨。
十五岁起,沈渡就通过好友接触到了s,m这个概念,那时候的他,远不能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被.虐.待,认为那些病态的思想,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有时候,看沈渡的不理解,朋友会提议沈渡也来试一试,这种感觉,真正享受的人,体验一次就会迷恋上,但沈渡从来不加辞色。
但是如今,沈渡无比渴望,自己能被林尘毫无顾忌地虐待一次,像对待那些持刀的校霸一样,干净利落、野蛮粗暴。
这些浓烈的感情,最终化为身体的冲动,在某一个无人的夜晚,悉数爆发。
沈渡被学校劝退了,在沈氏的关照下,他退学的原因没有传开,但是寝室里的三个人,都不敢再住校,S大甚至因此开通了单人寝的特殊申请渠道。
但沈渡不后悔,他只是有点遗憾没有早点将东西收起来,以至于让林尘亲眼看见,从而对他产生了厌恶。
但没关系,沈渡可以忍受,并且心甘情愿忍受,带着一丝丝隐秘的快感他终于撕开了林尘面具的一角,比起厌恶,他更厌烦林尘的一视同仁。
沈渡很快在父亲的关系下进了另一所大学,一所没有林尘的大学,一所与所有学校没有任何不同的毫无新意、苍白乏味的大学。
沈渡不再维持自己温柔体贴的形象,他变得懒散起来,待人接物不再如沐春风,随意又冷漠,懒于应对这些无趣的灵魂,没想到反而因此,有许多人喜欢向他倾诉心底的困扰,沈渡连赶人都嫌累,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把他当做树洞,比之前温柔体贴的形象更加让人愿意亲近。
也是在这时候,沈渡才察觉到自己的洁癖,他厌恶这些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庸人的触碰,厌恶那些整天环绕在他身边的或倾慕或崇拜或依赖的视线,厌恶一切或抽象或具体的接触。
每当他们碰到自己,或者用一些自以为隐.秘的视线偷看自己的时候,沈渡都感觉到一种由衷的愤怒,一种被侵犯的恶心感。
沈渡本以为这种莫名其妙的恶心感会跟随他一辈子,但是在那一天,他再次遇见了林尘。
他发现,他对他依旧渴望,对那把染血的刀,对那双漠不动心的眼,那双伸进暴雨中的手,从未消减过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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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窗帘拉起的卧室里,光线有些昏暗,朦胧光影中,一只手臂从轻薄的被子里伸出来,修长的五指在床头柜上摸索片刻,拿起了手机。
那只手臂肌肉结实而不张扬,手指修长白皙,手背青筋若隐若现,极具力量美感,一看便知是男人的手,在摸索时,手腕翻动,隐约可见手腕处一串红色的欲痕,让这只手,一下子便显得别具魅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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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打。被子被微微扯动,一道囫囵的声音含着些许不耐,飘进了手机主人的耳中。
被子被无情卷走,手机主人身上的痕迹也越露越多,从胸口、腰腹、大腿甚至微微露出的脚踝,都有一串串红色的痕迹。
好,我出去打被子被卷走,手机的主人也不恼,反而微微俯身,在身侧人的脑袋上温柔地吻了一记。
他身侧的枕头上,枕着一个人,侧着头,脑袋微微埋在被子里,被亲了一下之后,不耐地扒拉了一下被子,动作间露出的一小块皮肤白得像牛奶,很快被遮得严严实实,只看得见小半个毛绒绒的后脑勺。
郁寒被他这个动作萌得心都要化了,很轻很轻地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把脚一只一只放在地上,起身的时候,郁寒的表情凝滞了片刻,缓了一会儿,才从床上下来,穿上衬衣裤子,悄悄走出了房间。
好了,有什么事,说吧。
郁寒关上了卧室的门,脸上的表情顿时从小心翼翼变成了龇牙咧嘴,扶着墙揉了好一会儿腰才重新站直身体。
他一边听,一边点头,脑子里在想着电话里的事情,脚步却已经习惯性走向厨房。
厨房的料理台很干净,但是却并不新,看得出长久使用的痕迹,郁寒肩膀夹着电话,不需要细想,就从冰箱里拿出冷藏的鸡蛋和火腿,以及一些小料。
就这么办就行了,还有什么问题吗?好了,你去安排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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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长舒了一口气,当然,没让郁寒听到,连忙点头:好的郁总。
别说是送牛奶了,运一头奶牛过去经理也绝对会想办法做到,这是他在郁寒的开荒团队里呆了两年后练就的求生本能。
那郁总,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吗?经理确认道。
嗯没什么了,你去吧。郁寒扫视了一眼冰箱,确定没什么少的,点头挂了电话,将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材料一一放好。
生菜洗净撕成小片,葱洗净切成葱花,火腿切成片,鸡蛋打进小碗搅拌好。面粉和盐和水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食用油继续搅拌,等差不多了倒油热锅,将搅拌好的面糊倒入锅中,撒上葱花、火腿切片和黑芝麻。
再在最上层淋入打好的蛋液,小火煎至定型熟透,浓郁的蛋香味溢出,郁寒拿筷子将其翻面,刷上香浓的芝麻酱,铺上一层洗好的生菜,卷起,出锅,早餐就做好了四分之一。
这是林尘近日的新宠。
和林尘在一起后,郁寒的爱好从早起打游戏变成了早起做早餐,因为林尘喜欢睡懒觉,公司尘埃落定之后,连跑步都挪到了晚上。
郁寒为了拉林尘早上早起,变着法子做早餐,从林尘每天早晨不想起床又舍不得错过美味的郁闷中发现了做饭的乐趣,下载了一个做饭的APP,平时有事没事就研究新菜谱。
偶尔林尘特别喜欢某类早餐,郁寒就会多做一段时间,林尘就会循着味儿自己起来。
中餐和晚饭两人基本都在外面吃,偶尔林尘会做一些简单的面食,大部分时间也都是郁寒包揽厨房大权。
大概有的人真的天生和厨房八字不合,林尘虽然也积极学做饭,但是每次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会弄出一些事故,油锅起火事小,把自己烧伤事大,郁寒就不敢放林尘自己做饭了。
但林尘也不是懒到一点忙也帮不上,虽然一个人做饭很危险,但是有郁寒在旁边看着,还是能够做一些洗菜切菜的基础工作,而且虽然嘴上不说,林尘却也知道两个人一起生活,单方面付出显然是行不通的,哪怕是由于客观原因也一样,所以偶尔家里有什么需要扫地拖地的事情,林尘会主动去做,因为每周都有阿姨过来打扫,倒也不累。
做完了早餐,郁寒就将早餐端到了桌上,等他从浴室洗漱出来,看到林尘正在磨咖啡。
林尘显然已经洗漱干净,身上已经换上了浅色的家居服,鬓角还有一些水珠,正拿杯子接咖啡,修长白皙的手指搭在透明的玻璃杯上,圆润通透的指甲淡粉干净,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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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尘对郁寒的行为见怪不怪,走到桌边的时候,顺手端起手里的咖啡喝了一口。
咖啡刚入口,搁在林尘肩膀处的郁寒眸光一闪,迅速偏头凑过来,柔软的嘴唇贴上了林尘的,不由分说地撬开林尘紧抿的唇。
嗯林尘没想到郁寒会这么突袭,呆愣了两秒便分开了双唇,稍显滚烫的咖啡在两人唇中流连两秒,顺着唇角滑下的时候已经略带凉意。
还未来得及咽下的咖啡顺着两人相接的地方流入郁寒唇中,郁寒眉梢微动,喉结滚动,咽下了这一口咖啡。
然而,更多的却是顺着林尘的下巴,滑进了脖颈。
郁寒半点不浪费,唇舌顺着唇角一寸寸下移,从下巴到浅浅在外面的胸口,舌头划过林尘微动的喉结,绕了两圈,一直到那一串棕色痕迹被悉数舔.舐干净,才轻轻抬头。
郁寒林尘被.舔.得呼吸一滞,眉头皱起,鸦羽似的睫毛掀起,没什么表情地看了郁寒一眼。
郁寒舔嘴唇的动作一顿,意识到自己刚刚在干什么,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迅速道:咳我腰还酸着呢
他的手腕和脖颈上还有着未褪的残痕,在穿得不是特别齐整的衬衣下特别显眼,林尘瞪了他一眼,从桌上抽出餐巾纸擦了擦脖颈和胸口。
郁寒被那一眼看得浑身发热,但是一动就酸的腰和坐下来还有些异样感觉的屁.股提醒着他不能轻举妄动,于是乖乖坐在了餐桌旁,还不敢做林尘旁边,坐到了对面。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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