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刑侦队 作者:萧纯

    &熊猫刑侦队——萧纯(70)

    张母揉着眼眶说:是呀,他们家从来不带莹莹出去旅游,报纸里说了,小孩出去看看外面对智力发展是有好处的。我想他们家里没这个条件,那么就由我们出钱,我带自己孙女出去还不行嘛!

    高家的人举起了手,说张家人站着说话不腰疼,高莉君孤儿寡母的,平时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十分不易。偶尔带孩子出去旅游几天自然不觉得累,要是天天带孩子,张家也一定没工夫出门旅游。他们这家人,就是又不出力,又要挑刺。

    张家人自然不同意这个说法,反过来说是高家人不给机会,他们倒是愿意出这个力气,只是他们不同意。高家人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照顾不好孩子就别挑这个担子

    如此冗长而琐碎的争论一连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俞任杰对着喇叭说:本次会议到此为止,感谢双方辩手,不,感谢双方家长前来,还有什么没讨论完的,你们回家继续聊。我们要查案去了。

    但张高两家还意犹未尽,想继续争论,俞任杰便用喇叭放了一首熟悉的歌谣,《十五的月亮》,终于将他们吵得逃出了房间。

    快把喇叭关了!等他们都走后,程斌嫌弃地说。

    好嘞。俞任杰轻轻一按,拉风箱般的魔音便消散了。

    程斌挠了挠耳朵:这破玩意儿哪儿来的,一会儿扔了吧。

    不行!俞任杰说:这可是个宝贝。

    行吧,留着吧,别没事拿出来放歌就行。程斌伸手弹了下那喇叭:我看高家的人还觉得小孩是被张家的人偷走的,你的心思可能白费了。

    俞任杰将喇叭护在怀里:就算现在糊涂,过段时间就会醒过来的,只是早晚问题。人嘛,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就算小姑娘回不来了,到美国拿张绿卡,吃吃汉堡,喝喝可乐,也没什么不好的对他们来说,总比知道她没了强。我们之前不也怀疑过张军辉嘛,那是太想破案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为了绑架自己亲生女儿搞这么多事情,简直放屁!

    俞任杰吃惊地捂住了嘴巴,转过头来望向程斌:我被你传染了,怎么满嘴是屁呢?

    程斌瞪了他一眼,飞快地骂道:你放屁!

    此后高家再也没有坚持拐走莹莹的是张家人了,于是他们更加焦虑起来,隔三差五地给二队打电话。西施成了接待专员,办公室里每天都能听见她安慰高莉君的声音。

    但莹莹究竟去了哪儿呢?是谁拐走了她,亦或是杀害了她?

    程斌还是觉得那人是杨双林: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浴室里的血,还有他看到鲁米诺试剂时的反应我敢肯定就是他!如果不是他,这么多年的警察我算是白做了!

    俞任杰也同意他的判断:他们的话里有个明显的逻辑漏洞他们都说能听见隔壁的门铃声,却听不见大门开关的声响,这显然是矛盾的。门铃在门里,隔了一层,比关门的声音小得多,怎么可能只听得见门铃,而听不见关门声呢。我们都按过那铃,铃声确实不大,但凡隔壁都能听见,就说明他们当时自身特别安静在聚会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几个大老爷们都安静下来呢?

    当他们闯了大祸,不知所措的时候。过了会儿程斌又说:因为心虚,所以不论张军辉怎么敲门,他们都没开门来制止他。高莉君说过,杨双林曾帮她对付过张军辉的。

    第93章 失踪的女孩(13)

    他们有明确的怀疑对象,

    却苦无证据。不论是尸体、凶器或是杀人动机,

    全都不见踪迹。而当二队再次造访杨双林等人时,

    却发现他们表现得颇为放松。

    与他们交谈时,

    他们仍是会慢慢思考,

    斟词酌句,

    但他们不像之前那般紧张,

    在言行举止中总透着些散漫。这种散漫与真正无辜之人所表现出的轻松并不相同,普通人或许看不出来,但经验老道的刑警一定能察觉出其间细微的差异来。从杨双林等人的肢体语言里,

    可以找到一丝敌对与挑衅,像极了法庭里那些脱了罪的犯人。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新的案子来了又结,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月。俞任杰开始反思是否有遗漏的地方,

    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怀疑错了人,不论杨双林显得多么可疑,

    他实在想不出为何邻居要杀一个小女孩。但程斌却依旧固执,

    他所思考的是,

    是什么让杨双林他们变得如此笃定,

    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警方被捉拿归案呢。

    所谓的完美犯罪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为无法解开诡计,

    即罪犯使用了高超的作案手法,

    使得侦查人员被误导与蒙蔽,从而无法看破真相。第二种为无证据,即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加害者有罪,

    其中包括找不到受害者尸体。第三种则为无法律,

    即法律存在漏洞,即便了解了所有证据链,仍无法判定加害者有罪。

    此次的案件明显属于第二类,至今为止他们都找不到女孩或她的尸体,更别说监控录像与凶器。那么,女孩的尸体究竟去哪里了呢?程斌也想到了三种可能性。

    第一,尸体石沉大海了。绑了石头的尸体沉到海底,或许过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会被人发现。

    俞任杰听他说完,往他嘴里喂了一块薯片:我们沿路走过,附近没有大海,也没有湖泊,他们是立刻去了葛城家里。

    程斌点了点头,将薯片咽了下去:第二种可能性,女孩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任何DNA组织都被破坏了。

    但我们连灰都没看见,而且在自家烧火只能算是烧烤,这味道能把邻居呛过来投诉。再说了,殡仪馆里烧一下也不见得能全部烧干净吧。

    程斌觉得有理,伸手去掏薯片,但俞任杰不肯给了,他大声地说:你已经吃了我五片了!

    程斌悻悻:第三种可能,杨双林用了化尸水,就鹿鼎记里韦小宝常用的那种。

    你是说王水吧。俞任杰补充。

    对,就是浓硝酸和浓盐酸三比一配置的那个玩意儿。程斌故意提起配方,好让俞任杰知晓他懂得这个知识:以前国外有个案子,就是一个老外用化尸水把死者给化了,但是一不小心留下一滴人油挂在墙上。后来侦查人员根据这滴人油验出了人类的基因,才把那老外给抓住的。

    外国人当然是老外!俞任杰嚼着薯片,一脸的满足。

    你好好听!程斌十分不满。

    为了表示歉意,俞任杰将薯片袋递了过去:听着呢,你继续。

    程斌趁机抓了一大把,这让俞任杰很是恼怒,立刻将袋子收了回去。

    他们是化工厂的员工,我想过是不是他们把尸体带去厂里用王水化了,是叫王水吧?见俞任杰点头,程斌继续道:但王水的腐蚀性太强,估计能把地板溶掉一层皮,工厂里没这样的痕迹,所以我觉得这也不大可能。

    但也说不准,俞任杰难得的没有反驳他:说不定工厂里就有专门的材料是防腐的呢,毕竟它是个化工厂。

    你也觉得有可能?

    是的,但是请你不要再吃我的薯片了。

    俞任杰拍开程斌的手,仰头把剩下的薯片倒进了嘴里,袋子里的碎屑漏了下来,进了他的领子里。

    被你这么一提,我在想如果是化工厂的话,人被烧成灰也是有可能的。当然其实我刚才想到的是炼钢厂。程斌拉起俞任杰的领子,抖了几下,薯片屑便从他的衣服里落了下来,只是还有几颗粘在了他的脖颈上。程斌朝那儿吹了口气,拍了几下,终于替他收拾干净了,但立刻便发现俞任杰的嘴角上也沾了几颗碎屑。

    你啊你,怎么搞的!程斌抬手想去擦拭他的嘴角,最终却转而捏住了他的下巴,他俯下身,用自己的嘴唇和舌头替他清理了这些碎末,就像一条见了主人的大狗。

    靠!俞任杰说。

    谁让你那么小气,连块薯片都不给我吃!程斌强词夺理。

    俞任杰用手抹嘴时,发现程斌还在舔他的嘴唇,这让他显得色气满满,还稍微有点儿性感。

    但程斌没有进一步的作为,而是将扫帚往俞任杰怀里一塞:我出趟门,你赶紧把地扫了。

    俞任杰拦住他:你地也不扫,这是要去哪儿?

    我去工厂看看。那里空气不好,你就别去了,好好在家待着。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会尽早回来。程斌也感到十分的不舍,俞任杰这么一问,他忽然觉得鼻子发酸,恨不得立刻回头,好好抱抱他。

    尽早是什么时候?

    我不在的时候,你多想想我,等忍不住要见我的时候,我就回来了。程斌扭过头去,不让俞任杰看他的眼睛,因为一旦看见了,便会发现里面含着热泪。

    不是,俞任杰说:隔壁大街的炸鸡晚上十点关门,你早点回来,给我去排一份。

    你这人!程斌吸了口气,有些落寞地说:我知道了。

    但程斌并没有排队给他买炸鸡回来,俞任杰等了许久,直到在沙发上睡着,程斌都没回来。直到一阵铃声将他唤醒,俞任杰发现时间已经跳跃到了早上七点半。

    我找到线索了!程斌在话筒里告诉他:你快过来,我当场讲给你听!

    俞任杰发觉肚皮很饿,为了那份炸鸡,他一晚上没吃什么东西:等我吃个早饭再说。

    别吃了,你先过来!

    行吧,我马上来。

    俞任杰只花了四十分钟便到了工厂,这时工厂用来接送白领的班车才刚到,员工们纷纷打着哈欠。程斌带他去了一间简易车间,就在该工厂最大的厂房后头,面积较小,十分破落。车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堆机器和配件,蒙了灰的,生了锈的,看起像是用来是堆放废物的。但就在这堆废物后头,放置了一台插着管线的长条机器,表面刷了一层绿漆,看起来还很新鲜。这台机器长得十分笨拙,就像横竖两只油桶拼接而成的玩具。

    这是焚烧炉。程斌说:是胡勇负责采购的。

    俞任杰这才记起胡勇是工程部里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工作的,他恍惚了一下,跟着反应过来:你的意思是

    他们用这台机器焚烧了尸体。程斌沉声道。

    俞任杰感到头皮一阵发麻:你发现了什么,赶紧告诉我。

    当然,但我会讲得快点,你还没吃早饭,一定饿了。

    熬了一夜,程斌累了,他用鞋底刷了刷地板,直接就地而坐。俞任杰见了,也跟着坐了下来,膝盖自然地靠着他的膝盖。这让程斌产生种错觉,仿佛他俩都一夜未睡,而他与他讲了一夜的故事。

    昨晚我是七点多出门的,程斌看着他道:到这儿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差不多是要这点时间。俞任杰说。

    我找了这儿值班的生产经理,让他打电话给人事经理,她同意了我全程参观他们的生产工艺。

    估计是你长得太吓人了,他们不敢不同意。

    认真点,程斌瞪了他一眼:别老忘了我是你的上司!

    程队长,你怎么长出胡子来了?

    程斌伸手摸了摸下巴,确实触到一片短而硬的胡渣,而俞任杰这句关心的话语又让他的心柔软起来,轻柔到无以复加。

    想你想的,程斌对他说:想了你一晚上,胡子就长这么长了。

    不是,俞任杰道:我是想说,你长胡子后,看起来更吓人了。

    无视笑得前仰后合的爱人,程斌揉着下巴道:我问生产部借了工作服和防具,到工厂看他们操作,这回终于弄懂他们的生产流程了,是这样的啊

    讲重点!俞任杰打断他。

    行,反正说了你也听不懂。程斌发出一声嗤笑:总之,他们的工作确实和人事经理说的一样,刻板而固定。每个人都只负责自己跟前的工作,节奏很快,生产中少了任何一人都不行。我还观察了他们休息的时候,的确只有15分钟。在这15分钟里,每个人都要喝水和上厕所,上厕所时还要排队,实际时间十分紧张。

    15分钟都不够我们胖胃填个肚子,也不够我们泡菜拉个屎的。

    你这人说话就不能文雅点?程斌道:但就算这样,在15分钟里溜出去做点什么也不是不可能的。

    你是说他们在休息时间从产线上下来,偷偷溜到这里来抛尸吗?

    我说的只是一种假设,但我觉得应该不是的。

    俞任杰瞥了他一眼:你继续,说点要紧的。

    唉,你别急,我已经很快了。程斌说:看完整条生产线后,我没有找到任何可以烧毁或溶化尸体的东西。他们生产的是聚乙烯,还有环氧什么的产品,我忘了名字了,加工时的最高温度只有220度,不够让人体火化,也没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尸体扔进去。

    这还是废话。

    好好听!这时我就动了脑筋,我找来生产经理,问他能不能带我去实验室看看?

    聪明!实验室里可能有王水。

    我也是这么想的。程斌一听俞任杰夸他,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这时生产经理又给管实验室的同事打了一个电话,问他获取使用实验室的审批。实验室主管原本不肯答应,但我抢过电话,才说了几句,他就答应了。

    他停了下来,期待俞任杰问他是怎么说服实验室主管的,但俞任杰只是挑着眉毛说:一定是你的声音太吓人了,人家才不敢不答应。

    滚!程斌说完这个字还是不解气,于是又说:你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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