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那就从头开始吧
隐婚厚爱:宫少你好坏! 作者:百里花椒
第489章 那就从头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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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她身影消失不见,萧赞的车依旧停在那里。
常胜的电话打过来,响了很久之后才被接起。
“老大,房子真的不用敲了重新装吗?”他不放心,还是想再三的确认一下。
这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他还是想八卦一下嫂子的事……
如果嫂子对新房子很满意,那是不是说明她对萧老大也很满意,她对萧老大很满意,那是不是说明……她跟萧老大已经复合了?也就是说,他就快要能吃到萧老大的喜糖了,也就是说,萧老大在消沉了一年后,又可以恢复正常了?
常胜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犹豫再三还是打了这个电话。
“不用。”萧赞坐在车里,视线依旧盯着宿舍入口方向。
一年了。
这一年他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每一天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像是折磨。
在知道诺一还活着的时候,他内心的激动和亢奋,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
从没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如此。
原本以为的失而复得,却仿佛超出了他的预料。
那个他最在乎的人,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好像变了。
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了……
常胜的声音再次响起,“那……你现在和嫂子在一起吗?”
语气里的试探,都充满了八卦。
“她走了。”萧赞靠在座椅上,幽幽的吐气。
“走了?去哪儿了?”常胜急吼吼的,“那个老大,你什么时候办事儿啊?我等着呢,”
“……”电话这头,是一阵冗长的静默。
常胜等了老半天,还以为手机已经被挂断了,正要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看,那头却又开口了。
“出来喝酒吧。”
常胜一喜,几乎是直接蹦了起来,“好嘞。”
二十分钟后,根据萧赞的定位,常胜走进了夜色酒吧。
在酒吧一个暗淡的角落里,常胜找到了萧赞的身影。
只有他一个人坐在黑色的沙里,手里拿着酒,一口一口的喝着。
常胜走过去,站在了萧赞的面前,“老大,我来了。”
然后他又朝四周看了一圈,“嫂子呢?”
萧赞捏着酒杯,抬眼看了他一下。
常胜穿的很骚气,头还定型了,一件花色的线衣,一双眼睛看上去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萧赞喝了口酒,问他,“你这么开心做什么?”
“我当然开心了。”常胜在他身边坐下来,“我们老大终于要摆脱晦暗的伤痛,迎来最灿烂的阳光了,我就要有嫂子了,速度快一点说不定很快就有干娃娃了,能不开心吗?”
“……”萧赞没说话,脸色沉沉的,继续喝酒。
常胜止住话头,这才察觉不对劲,“老……老大,你……怎么看上去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
这样子,分明跟这一年里的每一个酗酒的夜晚没什么分别。
常胜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很不好的预感,“老大,你跟嫂子吵架啦?”
吵架都是最轻的猜测,他就怕是……
萧赞握着酒杯,湛黑的眸子像深邃的海,里面涌动着他无法理解的冷漠冰山。
萧赞似乎,比以前更加沉默冷漠了。
“老大……”常胜不敢再往下说了。
萧赞这才看他一眼,幽幽的道:“她……喜欢上别人了。”
“……”常胜愣了一秒,“沈培?”
“嗯。”提起这个名字,萧赞的眉心拧的很紧,自他身上散出来的冷冽气息,都仿佛要化为一把尖锐的刀,好像要刺破身边所有的美好。
常胜抓了抓头,“这倒也不奇怪。”
他话刚说完,某人冷冷的目光就扫了过来,“你也觉得沈培比我好?”
那个沈培,有什么好的?
要出身,没有他好。
要家世,及不上他。
要身材,要颜值,要气质……论哪一样,自己不甩他十八条街?
诺一究竟看上了他什么?
萧赞这么想着,就越觉得心口气不顺。
抬手将杯子里的酒喝完,又抓起一瓶往杯子里面倒。
“我不是那个意思,”常胜说,“不管比什么,老大您都是远远超过沈培的,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个什么都不如你的人,反而更能讨的美人欢心?”
“因为沈培有心计。”
“这是一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会花心思。”
萧赞嗤之以鼻,“还是有心计。”
常胜说:“就说那天沈培包下整个餐厅来说吧,他制造了这种浪漫,还弄来那么多萤火虫。试问,哪个女孩能受得了这样?女孩子嘛,都是喜欢浪漫的,也是最享受这个浪漫的过程的。老大,实不相瞒,我觉得你缺少浪漫。”
萧赞握着杯子的手微顿,目光凝视着杯子里的酒,半天没说一句话。
常胜摸摸鼻子,看他这架势,有点不敢再往下说了。
“说!”萧赞低低地说了一句。
“我觉得要想追回嫂子,就要从头开始。”
萧赞眯起眼睛,细品这四个字,“从头开始?”
“对。从头开始。抛弃一年前的所有,将以前的事情全都归零,重新开始。你是新的你,她是新的她。没必要再扯着以前的过往不放,那样只会给她心理负担,让她越来越排斥你,离你越来越远。”
常胜一口气说完,就没再说话了,只是两眼直直的盯着萧赞,等着他自己融会贯通。
萧赞持续喝酒,再喝了第三杯之后,忽然勾唇一笑。
他转过头来,伸手拍了拍常胜的肩膀,“你说的对,从头开始。”
常胜望着他那笑容,都有一瞬间的失神。
妈的,萧老大笑起来,果然有毒!
诺一刚洗漱完,坐在床上看书,手机就响了。
电话是沈培打来的,她深吸了口气,才抓起来接听。
“沈大哥……”
“诺一,你没事吧?”沈培开口就是这句话,充满了担心。
“我没事沈大哥。”
“那就好。”沈培似乎松了一口气,顿了顿才道:“诺一,你和萧赞是不是……”
“不是。”诺一知道他问的是什么,还没等他完全问出口,就已经回答了他,搭在书籍上的手指轻轻的拨着,长长的睫毛轻垂着,“沈大哥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
“是吗?”沈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失落。
也不是不相信她,就是很自卑。
一向都很自信的沈大哥,很少会有这种自卑的时候。
他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了自己。
诺一的心被什么揪了下,旋即合上书籍,语气轻松的说:“沈大哥,你明天有空吗?”
“嗯?”
“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她笑着说。
沈培没犹豫,“好,你什么时候下课,我来接你。”
“十点。”
“好。”
诺一嘴角挂着甜甜的笑容,“那沈大哥明天见。”
“明天见。”沈培的声音也彻底的放松下来。
挂了电话,诺一翻开书。
翁晓晓敷着面膜走过来,一屁股坐在她床边,笑嘻嘻的问:“跟你家沈大哥约呢?”
诺一笑的腼腆,“约了明天一起吃午饭。”
“都这样了,还说不是男朋友?”
“嗯……展中……”
沈大哥情深义重,照顾了她这么久,她没什么好回报的。
这辈子如果注定要跟一个人在一起共度余生,那么她想,没有人会比沈培更合适了。
至少,他那么爱她,一心为她。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这边,沈培挂了电话,微微仰头看向面前的女生宿舍楼。
他能清楚的指出哪一间是诺一的宿舍,因为深刻在心里面。
就像对诺一的感情,已经深入骨髓,无法拔出。
诺一是他的,是他的!
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夺走她!
沈培在原地站了会,转身上了车。
车没有马上开走,他拿出手机,只犹豫了几秒钟,便打开屏幕,拨通了诺威的号码。
电话一通,他立刻开口:“伯父,事情败露了,萧赞找过来了。他……见过诺一了。”
这一年,他很少跟诺威联系。
按照约定,一年前的那场火灾后,他们就毫无关系了。
包括那场秘密的合作,也不会被人所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忍不住先联系了诺威。
“伯父?”那边久久的没有说话,也没有一丝声音,让沈培的心微微的提起来。
终于,那边开口了。
“你说……什么?”
却是个女人的声音。
而且沈培几乎一耳朵便听出,那是诺心的声音。
沈培不知道,为什么诺威的电话,会是诺心接听的。并且现在来说,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件事他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诺心就是其中一个。
可……
还没等沈培说什么,诺心的声音再一次传来,“你是沈培?你刚刚说……诺一?”
“……”沈培本想直接挂掉电话,但忽然想起诺心对萧赞的感情,手指顿住。
他蹙紧眉头,在这短暂的一瞬间,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或许这件事,让诺心知道更好!
他点头回答:“嗯。”
“诺一没死?”
“没有。”
“……”那头陡然间变得安静下来。
沈培皱着眉,“萧赞知道了,已经找过来了。并且,已经跟诺一见过面了。”
诺心的声音传来,“你为什么给我爸打电话?难道这件事我爸爸也知道?”
“嗯。”沈培直说,“一年前的那场火灾,是我救走了诺一,是伯父帮忙掩护,我才能安然的带诺一离开海城。所以……这件事情只有我和伯父知道。”
“那你现在打电话来是什么意思?”
“我想请伯父帮忙,我要带诺一离开安城,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
诺心抿了抿唇,“我会转告我父亲的。”
“谢谢。”
说完,两人都是沉默了一阵。
然后,沈培先挂断了电话。
海城诺家。
诺心捏着诺威的手机,站在原地,面色凝重。
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她捏着手机转身,面对着门口方向。
诺威从门口进来,看见诺心,慈爱的一笑,“心心在啊?”
诺威说着,走到衣架旁去挂外套。
“爸。”诺心握着手机站在原地,视线却紧盯着诺威的背影。
“嗯?”诺威挂好了外套回头,看见诺心攥着的手机,笑了下,“我就说手机落下了,难怪没找到。”
“爸,刚刚有个电话找您。”
“哦。”诺威面色如常,走到沙边坐了下来,顺手给自己倒了杯水。
“我给您接了。”诺心说。
“是谁啊?”诺威一边倒水一边问。
“沈培!”
他倒水的动作一僵,几秒后,水从杯子里面溢了出来。
诺威一回神才意识到水洒出来,赶紧抽了几张纸巾,擦干桌子上的水渍。
“爸,诺一没死!”诺心几乎要捏断手机,一双眼凝视着诺威的脸,生怕错过他任何一个表情。
诺威目光有些闪烁,不去直视她的眼神,咳了一声道:“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
诺心走了过来,就站在诺威的面前,举起手机,“沈培说的,他还说,萧赞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还找去安城了。他们在安城!”
“什么?”诺威脸色一变。
萧赞知道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竟然找到安城去了?!
对上诺心的目光,诺威又恢复自然,只是没再否认什么。
诺心轻扯了扯嘴角,声音有些嘲讽,“爸,我以为在您的心里,一直都只宠爱我一个人。可是现在看来,您更爱诺一。”
“心心……”
“这件事我妈知道吗?”诺心满脸的失望,看着诺威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诺威心里五味杂陈,却也解释不出什么,只能说:“她不知道。”
“也是。”诺心笑笑,“这件事您不敢让我妈知道,我妈比您更爱我。”
“心心……”诺威皱眉,“这件事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哪样?”
“我是为了你……”
“为了我骗我?骗我说诺一死了?”诺心眼圈红,“您知道这一年,因为诺一的死,我自责过多少次?我活在自责里,可您却是眼睁睁的看着,不告诉我真想,这就是您说的您爱我?”
“心心!”诺威的声音沉。
诺心咬咬唇,将手机放下,一言不的转身走了出去。
诺威盯着手机,眉心紧紧拧着,面色凝重。
事情好像变得复杂起来了……
次日。
诺一起的早早地,特意挑了件漂亮的裙子换上,还化了个淡淡的妆容。
全部收拾好后一转身,却看见翁晓晓双手环臂,站在那静静的看着自己。
诺一一愣,有些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吵醒你了?”
“没有。”翁晓晓摆摆手,目光将她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遍,有些感慨,“能有一个自己喜欢,又喜欢自己的人,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诺一笑出声,“你怎么了?一大早的这么感慨?”
“唉。”翁晓晓苦笑了下,“如果我的奉行哥哥也能像你的沈大哥一样就好了。”
诺一不太会安慰人,但还是伸手牵了牵她的手,道:“会的,你喜欢的那个人,他总有一天会看见你的好,也会像你喜欢他那样喜欢你的。”
“真的吗?”翁晓晓有些迷茫。
如果她的奉行哥哥也能喜欢她,她愿意用一切来换。
“嗯。”诺一认真的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又说:“很小的时候我和奶奶住在乡下,那时候日子总是过的很苦。奶奶教我乐观,她说,人越是处在逆境中,便越是要乐观,要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样,总有一天,阳光会透过阴霾,照进生命里。假如你一直自暴自弃,那么你就会离阳光越来越远。喜欢一个人也是如此,我永远相信,真心换真心。”
翁晓晓怔了怔,“诺一,你是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而且,还挺有道理的。”
“真的。”诺一认真的说。
“知道了知道了。”翁晓晓无奈的笑笑,伸手推推她,“你快去上课吧,约会愉快。”
“嗯,那我走了。”诺一拿着包包,走出了宿舍。
上完课,已经九点半了。
诺一拿出手机给沈培消息,“沈大哥,我下课了,在南门等你。”
刚下楼梯,手机叮的一声响起。
是沈培回的消息,“往前看。”
诺一微怔,拿着手机抬头望前看,一眼就看见前面不远处停着的车,以及站在车边的沈培。
他是经商人士,身上总是透出一股商人的气质。
干练、精明、睿智、果决。
他三十一岁,会生活,懂体谅,能包容。
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诺一忽然现,原来沈大哥,竟然如此的优秀。
而她一直都没有觉?
真像是翁晓晓说的那样,她对感情可能真的是有点迟钝的。
沈培穿了一件浅灰色的线衣,大v领口,里面搭的是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亚麻灰的休闲裤,一双休闲鞋。
褪去西装后,只剩下居家好男人的温柔。
他靠在车前,双手插兜,姿态随意。
明明并不是那么的出众扎眼,却像一缕阳光照进心底,暖暖的。
诺一勾起唇角,背着包走了过去,“沈大哥,你等很久了吗?”
沈培站直身,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淡笑着回答她,“刚好十分钟。”
校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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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她身影消失不见,萧赞的车依旧停在那里。
常胜的电话打过来,响了很久之后才被接起。
“老大,房子真的不用敲了重新装吗?”他不放心,还是想再三的确认一下。
这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他还是想八卦一下嫂子的事……
如果嫂子对新房子很满意,那是不是说明她对萧老大也很满意,她对萧老大很满意,那是不是说明……她跟萧老大已经复合了?也就是说,他就快要能吃到萧老大的喜糖了,也就是说,萧老大在消沉了一年后,又可以恢复正常了?
常胜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犹豫再三还是打了这个电话。
“不用。”萧赞坐在车里,视线依旧盯着宿舍入口方向。
一年了。
这一年他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每一天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像是折磨。
在知道诺一还活着的时候,他内心的激动和亢奋,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
从没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如此。
原本以为的失而复得,却仿佛超出了他的预料。
那个他最在乎的人,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好像变了。
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了……
常胜的声音再次响起,“那……你现在和嫂子在一起吗?”
语气里的试探,都充满了八卦。
“她走了。”萧赞靠在座椅上,幽幽的吐气。
“走了?去哪儿了?”常胜急吼吼的,“那个老大,你什么时候办事儿啊?我等着呢,”
“……”电话这头,是一阵冗长的静默。
常胜等了老半天,还以为手机已经被挂断了,正要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看,那头却又开口了。
“出来喝酒吧。”
常胜一喜,几乎是直接蹦了起来,“好嘞。”
二十分钟后,根据萧赞的定位,常胜走进了夜色酒吧。
在酒吧一个暗淡的角落里,常胜找到了萧赞的身影。
只有他一个人坐在黑色的沙里,手里拿着酒,一口一口的喝着。
常胜走过去,站在了萧赞的面前,“老大,我来了。”
然后他又朝四周看了一圈,“嫂子呢?”
萧赞捏着酒杯,抬眼看了他一下。
常胜穿的很骚气,头还定型了,一件花色的线衣,一双眼睛看上去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萧赞喝了口酒,问他,“你这么开心做什么?”
“我当然开心了。”常胜在他身边坐下来,“我们老大终于要摆脱晦暗的伤痛,迎来最灿烂的阳光了,我就要有嫂子了,速度快一点说不定很快就有干娃娃了,能不开心吗?”
“……”萧赞没说话,脸色沉沉的,继续喝酒。
常胜止住话头,这才察觉不对劲,“老……老大,你……怎么看上去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
这样子,分明跟这一年里的每一个酗酒的夜晚没什么分别。
常胜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很不好的预感,“老大,你跟嫂子吵架啦?”
吵架都是最轻的猜测,他就怕是……
萧赞握着酒杯,湛黑的眸子像深邃的海,里面涌动着他无法理解的冷漠冰山。
萧赞似乎,比以前更加沉默冷漠了。
“老大……”常胜不敢再往下说了。
萧赞这才看他一眼,幽幽的道:“她……喜欢上别人了。”
“……”常胜愣了一秒,“沈培?”
“嗯。”提起这个名字,萧赞的眉心拧的很紧,自他身上散出来的冷冽气息,都仿佛要化为一把尖锐的刀,好像要刺破身边所有的美好。
常胜抓了抓头,“这倒也不奇怪。”
他话刚说完,某人冷冷的目光就扫了过来,“你也觉得沈培比我好?”
那个沈培,有什么好的?
要出身,没有他好。
要家世,及不上他。
要身材,要颜值,要气质……论哪一样,自己不甩他十八条街?
诺一究竟看上了他什么?
萧赞这么想着,就越觉得心口气不顺。
抬手将杯子里的酒喝完,又抓起一瓶往杯子里面倒。
“我不是那个意思,”常胜说,“不管比什么,老大您都是远远超过沈培的,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个什么都不如你的人,反而更能讨的美人欢心?”
“因为沈培有心计。”
“这是一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会花心思。”
萧赞嗤之以鼻,“还是有心计。”
常胜说:“就说那天沈培包下整个餐厅来说吧,他制造了这种浪漫,还弄来那么多萤火虫。试问,哪个女孩能受得了这样?女孩子嘛,都是喜欢浪漫的,也是最享受这个浪漫的过程的。老大,实不相瞒,我觉得你缺少浪漫。”
萧赞握着杯子的手微顿,目光凝视着杯子里的酒,半天没说一句话。
常胜摸摸鼻子,看他这架势,有点不敢再往下说了。
“说!”萧赞低低地说了一句。
“我觉得要想追回嫂子,就要从头开始。”
萧赞眯起眼睛,细品这四个字,“从头开始?”
“对。从头开始。抛弃一年前的所有,将以前的事情全都归零,重新开始。你是新的你,她是新的她。没必要再扯着以前的过往不放,那样只会给她心理负担,让她越来越排斥你,离你越来越远。”
常胜一口气说完,就没再说话了,只是两眼直直的盯着萧赞,等着他自己融会贯通。
萧赞持续喝酒,再喝了第三杯之后,忽然勾唇一笑。
他转过头来,伸手拍了拍常胜的肩膀,“你说的对,从头开始。”
常胜望着他那笑容,都有一瞬间的失神。
妈的,萧老大笑起来,果然有毒!
诺一刚洗漱完,坐在床上看书,手机就响了。
电话是沈培打来的,她深吸了口气,才抓起来接听。
“沈大哥……”
“诺一,你没事吧?”沈培开口就是这句话,充满了担心。
“我没事沈大哥。”
“那就好。”沈培似乎松了一口气,顿了顿才道:“诺一,你和萧赞是不是……”
“不是。”诺一知道他问的是什么,还没等他完全问出口,就已经回答了他,搭在书籍上的手指轻轻的拨着,长长的睫毛轻垂着,“沈大哥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
“是吗?”沈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失落。
也不是不相信她,就是很自卑。
一向都很自信的沈大哥,很少会有这种自卑的时候。
他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了自己。
诺一的心被什么揪了下,旋即合上书籍,语气轻松的说:“沈大哥,你明天有空吗?”
“嗯?”
“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她笑着说。
沈培没犹豫,“好,你什么时候下课,我来接你。”
“十点。”
“好。”
诺一嘴角挂着甜甜的笑容,“那沈大哥明天见。”
“明天见。”沈培的声音也彻底的放松下来。
挂了电话,诺一翻开书。
翁晓晓敷着面膜走过来,一屁股坐在她床边,笑嘻嘻的问:“跟你家沈大哥约呢?”
诺一笑的腼腆,“约了明天一起吃午饭。”
“都这样了,还说不是男朋友?”
“嗯……展中……”
沈大哥情深义重,照顾了她这么久,她没什么好回报的。
这辈子如果注定要跟一个人在一起共度余生,那么她想,没有人会比沈培更合适了。
至少,他那么爱她,一心为她。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这边,沈培挂了电话,微微仰头看向面前的女生宿舍楼。
他能清楚的指出哪一间是诺一的宿舍,因为深刻在心里面。
就像对诺一的感情,已经深入骨髓,无法拔出。
诺一是他的,是他的!
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夺走她!
沈培在原地站了会,转身上了车。
车没有马上开走,他拿出手机,只犹豫了几秒钟,便打开屏幕,拨通了诺威的号码。
电话一通,他立刻开口:“伯父,事情败露了,萧赞找过来了。他……见过诺一了。”
这一年,他很少跟诺威联系。
按照约定,一年前的那场火灾后,他们就毫无关系了。
包括那场秘密的合作,也不会被人所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忍不住先联系了诺威。
“伯父?”那边久久的没有说话,也没有一丝声音,让沈培的心微微的提起来。
终于,那边开口了。
“你说……什么?”
却是个女人的声音。
而且沈培几乎一耳朵便听出,那是诺心的声音。
沈培不知道,为什么诺威的电话,会是诺心接听的。并且现在来说,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件事他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诺心就是其中一个。
可……
还没等沈培说什么,诺心的声音再一次传来,“你是沈培?你刚刚说……诺一?”
“……”沈培本想直接挂掉电话,但忽然想起诺心对萧赞的感情,手指顿住。
他蹙紧眉头,在这短暂的一瞬间,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或许这件事,让诺心知道更好!
他点头回答:“嗯。”
“诺一没死?”
“没有。”
“……”那头陡然间变得安静下来。
沈培皱着眉,“萧赞知道了,已经找过来了。并且,已经跟诺一见过面了。”
诺心的声音传来,“你为什么给我爸打电话?难道这件事我爸爸也知道?”
“嗯。”沈培直说,“一年前的那场火灾,是我救走了诺一,是伯父帮忙掩护,我才能安然的带诺一离开海城。所以……这件事情只有我和伯父知道。”
“那你现在打电话来是什么意思?”
“我想请伯父帮忙,我要带诺一离开安城,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
诺心抿了抿唇,“我会转告我父亲的。”
“谢谢。”
说完,两人都是沉默了一阵。
然后,沈培先挂断了电话。
海城诺家。
诺心捏着诺威的手机,站在原地,面色凝重。
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她捏着手机转身,面对着门口方向。
诺威从门口进来,看见诺心,慈爱的一笑,“心心在啊?”
诺威说着,走到衣架旁去挂外套。
“爸。”诺心握着手机站在原地,视线却紧盯着诺威的背影。
“嗯?”诺威挂好了外套回头,看见诺心攥着的手机,笑了下,“我就说手机落下了,难怪没找到。”
“爸,刚刚有个电话找您。”
“哦。”诺威面色如常,走到沙边坐了下来,顺手给自己倒了杯水。
“我给您接了。”诺心说。
“是谁啊?”诺威一边倒水一边问。
“沈培!”
他倒水的动作一僵,几秒后,水从杯子里面溢了出来。
诺威一回神才意识到水洒出来,赶紧抽了几张纸巾,擦干桌子上的水渍。
“爸,诺一没死!”诺心几乎要捏断手机,一双眼凝视着诺威的脸,生怕错过他任何一个表情。
诺威目光有些闪烁,不去直视她的眼神,咳了一声道:“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
诺心走了过来,就站在诺威的面前,举起手机,“沈培说的,他还说,萧赞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还找去安城了。他们在安城!”
“什么?”诺威脸色一变。
萧赞知道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竟然找到安城去了?!
对上诺心的目光,诺威又恢复自然,只是没再否认什么。
诺心轻扯了扯嘴角,声音有些嘲讽,“爸,我以为在您的心里,一直都只宠爱我一个人。可是现在看来,您更爱诺一。”
“心心……”
“这件事我妈知道吗?”诺心满脸的失望,看着诺威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诺威心里五味杂陈,却也解释不出什么,只能说:“她不知道。”
“也是。”诺心笑笑,“这件事您不敢让我妈知道,我妈比您更爱我。”
“心心……”诺威皱眉,“这件事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哪样?”
“我是为了你……”
“为了我骗我?骗我说诺一死了?”诺心眼圈红,“您知道这一年,因为诺一的死,我自责过多少次?我活在自责里,可您却是眼睁睁的看着,不告诉我真想,这就是您说的您爱我?”
“心心!”诺威的声音沉。
诺心咬咬唇,将手机放下,一言不的转身走了出去。
诺威盯着手机,眉心紧紧拧着,面色凝重。
事情好像变得复杂起来了……
次日。
诺一起的早早地,特意挑了件漂亮的裙子换上,还化了个淡淡的妆容。
全部收拾好后一转身,却看见翁晓晓双手环臂,站在那静静的看着自己。
诺一一愣,有些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吵醒你了?”
“没有。”翁晓晓摆摆手,目光将她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遍,有些感慨,“能有一个自己喜欢,又喜欢自己的人,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诺一笑出声,“你怎么了?一大早的这么感慨?”
“唉。”翁晓晓苦笑了下,“如果我的奉行哥哥也能像你的沈大哥一样就好了。”
诺一不太会安慰人,但还是伸手牵了牵她的手,道:“会的,你喜欢的那个人,他总有一天会看见你的好,也会像你喜欢他那样喜欢你的。”
“真的吗?”翁晓晓有些迷茫。
如果她的奉行哥哥也能喜欢她,她愿意用一切来换。
“嗯。”诺一认真的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又说:“很小的时候我和奶奶住在乡下,那时候日子总是过的很苦。奶奶教我乐观,她说,人越是处在逆境中,便越是要乐观,要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样,总有一天,阳光会透过阴霾,照进生命里。假如你一直自暴自弃,那么你就会离阳光越来越远。喜欢一个人也是如此,我永远相信,真心换真心。”
翁晓晓怔了怔,“诺一,你是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而且,还挺有道理的。”
“真的。”诺一认真的说。
“知道了知道了。”翁晓晓无奈的笑笑,伸手推推她,“你快去上课吧,约会愉快。”
“嗯,那我走了。”诺一拿着包包,走出了宿舍。
上完课,已经九点半了。
诺一拿出手机给沈培消息,“沈大哥,我下课了,在南门等你。”
刚下楼梯,手机叮的一声响起。
是沈培回的消息,“往前看。”
诺一微怔,拿着手机抬头望前看,一眼就看见前面不远处停着的车,以及站在车边的沈培。
他是经商人士,身上总是透出一股商人的气质。
干练、精明、睿智、果决。
他三十一岁,会生活,懂体谅,能包容。
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诺一忽然现,原来沈大哥,竟然如此的优秀。
而她一直都没有觉?
真像是翁晓晓说的那样,她对感情可能真的是有点迟钝的。
沈培穿了一件浅灰色的线衣,大v领口,里面搭的是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亚麻灰的休闲裤,一双休闲鞋。
褪去西装后,只剩下居家好男人的温柔。
他靠在车前,双手插兜,姿态随意。
明明并不是那么的出众扎眼,却像一缕阳光照进心底,暖暖的。
诺一勾起唇角,背着包走了过去,“沈大哥,你等很久了吗?”
沈培站直身,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淡笑着回答她,“刚好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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