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 作者:洛书啊

    &乘风——洛书啊(29)

    钱深悄悄牵住宋一琳的手,跟着他们一起数数,4,3

    三个烟花筒的烟花不容小觑,他们能看到的那片天满满当当是耀眼璀璨的火光,火光印得每个人的眼睛熠熠生辉,2,1!

    新年快乐!宋一琳快乐地大喊,我们是不是应该许愿啊,新年愿望?

    快快快!钱深跟着喊,快没了,抓紧时间!

    于是几人闭上眼睛,认认真真地想了一下。

    你们许了什么愿望?钱深迫不及待地说,我先来,我希望大神和默爷能顺顺利利,白头到老!

    你抄袭我的愿望啊。宋一琳很诧异,我刚才许的是希望他俩在国外能幸福快乐。

    看来我们都想到一块儿去了。程筠笑了起来,我刚才对烟花说的是,他们能一生平安健康,和和美美。

    你们程风和程默愣住了,此刻烟花已经燃完,冷风吹着硝烟和星光,一下子扑入胸臆。

    我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知道你们是小深深的好朋友。宋一琳很豪气地说,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今年的第一个愿望先送给你们。

    钱深认为老婆说的都是至理名言,连连点头,我和一琳想的一样,我们的愿望太多了,以后还有那么多年可以慢慢许愿。

    大家同时看向程筠,她啊了一声,轮流发言吗?我就随便说说,总结陈词什么的我说不来你们俩许了什么愿?

    程筠这么一问,也引起了钱深和宋一琳的好奇心。

    程默搔搔头,很是不好意思,我还没来得及。

    程风一脸坦然,时间太短,就顾想我家小可爱了。

    众人:

    能收回之前的愿望吗?这两人实在太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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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段的寒假时间不长,过完正月初九,不管乐意还是不乐意,都回校了。

    正常上课前,学校组织了一次考试,原因在于校长认为一模的时间太晚,到时候大势已去,学生们要查漏补缺已经来不及了。为了让大家能以更饱满、更有针对性的状态投入最后一个阶段的复习,实现甩飞四中,追平二中,争超一中的远大目标,三中决定在寒假结束后就来一次规模可媲美高考的正规考试。

    寒假结束得太仓促,虽说大家都绷着一根名为高考的弦,但不少人在前几天还是没有投入该有的状态。

    比如意识到自己是整个办公室最晚脱单的一个的钱深,在很长一段时间陷入了怀疑和自我怀疑的状态。

    他认为不是自己太缺乏观察,而是敌方太善于伪装。

    他忍不住问刘倩,你知道默爷和大神他们

    高考临头,刘倩也没时间写小说了,她在认真看考卷分析,听到这话头也不抬,我知道啊。

    钱深惊了,你怎么知道?

    刘倩一脸看智障的表情,他们有情侣戒指啊。

    钱深瞪大眼睛,你哪里看到的?

    一开始程风是戴在手上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串链子戴脖子上了,后来我看到程默脖子上也有跟链子经过我的观察,发现是戒指链,还是同款。刘倩说。

    你真是真是观察入微啊。钱深半天才憋出一句,不过像你这么八卦的人怎么不分享给我?

    你才八卦,我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好不好?刘倩停下手头的事情,我承认我是看着他俩就能脑补一篇故事啊,但那只是脑补。如果他俩是真的,我会当作我啥也不知道,不影响他们,心里默默祝福就是了。

    钱深被这话说得一愣一愣的,反应过来后像在对刘倩说,也像在自言自语,靠这俩人模狗样的货没想到能有那多祝福,我看要不好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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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仿照高考的流程,第一门考语文。平时15班的小崽们在早读不是偷偷摸摸的啃早饭,就是和尚念经般有口无心。不过毕竟最后一学期了,还是第一场考试,这帮孩子到底上了点儿心,个个神色整得挺凝重,仿佛手里拿的不是课本,而是能炸毁碉堡的手榴弹,整个教室都回荡着朗朗读书声,临时抱佛脚,就算佛脚太粗,两手都抱不过来,也是要抱上一抱的。

    程默透着窗户暗中观察,看得频频点头,露出老父亲的欣慰笑容,照着这股劲头冲下去,孺子可教啊可教。

    他推门进去,取出一沓古诗词的复习讲义,按照组次分发下去,这些是古诗词方面的重点,虽然这块占分不高,但能拿的基础分,我们还是要拿。

    在教室里逡巡了几圈,学生们状态良好,大有新年新气象的生机勃勃。

    程默很满意,正想说几句大家放松心态,以平常心应对考试之类的废话,就听前门咔嚓一声开了,探出来一个帅气又熟悉的脑袋,程老师,出来一下。

    人家是探班,自家男朋友是几分钟不见就如隔好几个秋的探教室。

    程默咳了一声,学委带同学们一起朗读讲义内容吧。

    等整齐的读书声重新响起的时候,他才带上门走出去。

    不刚见过吗?程默站在走廊小声问他,有事?

    两人自从确定出国的目标后,程风就以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为由,死皮赖皮地搬进了程默的宿舍。

    确实是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不过具体体现在桌前、茶几、床上和床下等各个室内空间,涵盖了正经的互帮互助和臭不要脸的共同进步。

    程风扬了扬手里的面包牛奶,你没吃早饭吧?

    程默往四周看了圈,发现没有半个鬼影子,才压低声音咬牙切齿道,你还有脸说?为什么我起不来吃早饭?能不能有点数?

    做都做过百八十回了还要什么脸?程风理所当然,丝毫不以为耻,我认为我们要敢想敢做,敢做敢说。

    说你个程默差点儿就要飚脏话了,临到关头猛然收住,毕竟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行吧,这位送餐小哥,您的早饭已送达,可以滚了。

    哟,这么过河拆桥的吗?程风一边说一边把东西塞他手里,塞的时候还摸了把,走之前我还有个要紧事要汇报。

    嗯?程默反握住他的手,在他掌心挠了挠,什么事呢?

    程风抓紧这人不安分的手指,眯缝着眼睛,眸色倏忽深了,想亲你。

    程默怔了片刻,转而啧啧感叹,这确实是个顶要紧的大事,现在吗?这儿?

    程风低声重复他的话,现在,这儿。

    现在站在我们眼前的表面一本正经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实际上无时无刻不想耍流氓,现在对着镜头,我们采访一下这位胆大包天的数学老师程默忍着笑说,要是我拒绝,你打算怎么办?

    这么残忍又简单粗暴啊。程风装模作样地拿捏着无奈的腔调,那手挑逗般地摩挲着程默的指甲盖,指甲在清晨的日光里弧度圆润,晶莹剔透地泛出辉光。

    对啊。程默望进他的眼睛,透着一股挑衅,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外加残忍。

    那没办法了。程风抓着这人的手往前一拉,过年后的天气尚且料峭,两人都还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这一拉一撞,虽然躯体贴在一起,但并不能感受到彼此温热的皮肤,只是他们对于恋人的身体太过熟悉,哪怕隔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也能在视野里描述出对方□□时的样子。过近的距离下,两人的呼吸都紊乱了几分,程风的头枕靠在程默的肩胛骨上,轻声说,或许你可以叫你的朋友破喉咙来帮忙。

    程默吁出一口气,声音很小,我朋友应该不在服务区。

    程风扬起嘴角笑了笑,那笑带了三分宠,三分温柔,还有四分爱意,然后压着他的唇亲了下去。

    他们有过很多亲密的拥吻,却很少有这样温存缠绵的细致那更像一种纠缠里的相濡以沫,撩拨里倾注着心意互通,挑逗中渗透了平和从容。对方的唇瓣在冬日里微凉,又在反复辗转的吮吸揉捻中炙热起来,彼此的欲望和情意灌注进越来越急促的喘息声中。

    三中的走廊是连通的,往高三段的教学楼延绵出去,是高二段教学楼、高一段教学楼,蜿蜒成一长段曲折的路径。再往前,是三中校门,是长林路,是市民公园,是公交车站,是整个城市。

    他们交汇在城市之中的某一点、某一段空气中,城市脉搏的跳动缓而坚定地,震荡进唇齿交错的间隙。

    清晨七点一刻的晨曦初盛。

    偶有15班教室的读书声清晰传来,学委带头开始读,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然后是全班整齐地跟读,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程风低头认真看着程默的眼睛,程默的瞳仁点缀着曦光,光芒中央是自己小小的倒影,他轻声说着,声音轻得像一阵似有若无的叹息。

    你是我的琼楼玉宇。

    我曾想要乘风归去,但你在的地方,就是风的方向。

    (正文完)

    PS:还有两章番外哦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辽,还有两章番外。

    最后重申一下,互攻,没有攻受噢。32章有一次办公室的小破车,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解锁了。

    关于这个故事,是个略带理想主义的现实向十八线小城市的教师日常。网上很多小说里充斥着各种奇迹,但往往离芸芸众生很远,我想描绘的是微小纯粹,一地鸡毛里的特立独行。

    取名叫《乘风》的意义,一方面,就是正文里的最后一句话,你在的地方,就是风的方向。

    即我的思念之处,即是故乡。

    另一方面,希望所有身在泥淖中的人,能因为心中所爱乘风而起,变得轻盈,不会余生在一片枯枝败叶中浑浑噩噩。

    当然也是其中一个主角的名字谐音啦。

    最后的最后,关于最初的立意。

    我喜欢的感情,是势均力敌、棋逢对手的,有一定的唯一性,大致就是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没想过其他人。像什么替身梗初恋梗总觉得不是真爱,人的一生会碰到很多人,但真正爱上的,却只会有一个。

    就像文中的主角。

    希望所有人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琼楼玉宇。

    ☆、番外一:不是你的错

    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不可能的人?

    以友谊的名义陪着,时间跨度是整个青春?

    宋一琳喜欢过一个男孩子,只有一个。

    哎老宋,邢可怡真的好看。

    哦。

    数学作业你做了没?借我抄抄。

    在桌上你自己拿。

    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我爷爷说想你了。

    行。

    你今天怎么这么高冷呢,能不能有点兄弟之间的温暖?

    睁开你的大眼睛好好看看,我在刷题!能搭理你一两句就不错了。

    题有我好看吗?

    没你好看但比你重要。

    个小没良心,得,我自个儿找乐子去!对了,明天给你带早饭是吧?

    是。

    鸡蛋饼加葱是吗?

    是。

    还是修车铺旁边那家?

    是。

    你是我的小狐狸吗?

    是等一下。宋一琳手一抖,一个勾的笔画划出一条很深的斜痕,什么小狐狸?

    钱深撑着她的课桌,那张漂亮的娃娃脸凑过来,小王子的小狐狸啊。

    钱深在班上有个绰号,叫王子。原因是钱深有回在家里办生日party,邀请了同学们去,那小别墅,那小环境,啧啧,不知是哪个女生感慨了一句,这是童话里的王子殿下的宫殿没错了。

    再往后,这个王子的称呼就流传开了。

    你什么意思啊?宋一琳的心怦怦直跳,整个人都在颤栗,她强撑着笑,哟,还晓得看书了?装一波文化人吗?

    你这我说宋一琳,没见过你这样的。钱深忿然看她,表白呢我,你能不能尊重一下?

    表表什么,表白?宋一琳觉得如果现在不是坐着,大概会一个踉跄倒过去,她深吸一口气,平复着语调的颤抖,跟我吗?

    不然呢?钱深翻了个白眼,给个痛快话。

    宋一琳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么,这段记忆每次回忆起来都空茫得很,飘飘然然,满脑子只有喜欢的少年的声音不然呢不然呢不然呢。

    反复炸开,炸得她不知所措又惊喜交加。

    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还是一骨碌起床,绕着自家小区跑了整整五圈。

    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

    这么好,这么巧。

    好得不得了,又巧得不可思议。

    说来也可笑,天不怕地不怕的女霸王宋一琳,和喜欢的男孩在一起,第一个感觉,竟然是自卑。

    高中的钱深,阳光精致、朝气蓬勃,虽然成绩不好,但嬉皮笑脸、油嘴滑舌,最会讨女孩子喜欢。

    她喜欢钱深,其他女生也喜欢。

    宋一琳是谁?

    是个书呆子,是个假小子,是个争强好胜、不讨人喜欢的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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