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分卷阅读41

    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mother mary es to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andg rightfront of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简单的歌词,平缓的曲调,却一下直击灵魂。本杰明木木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be

    顺其自然,让一切去吧,因为这就是生活。

    不需因为生活的苦难而嗟叹,

    不用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苦恼,

    让它去吧,让它离开吧。

    总会有种种的原因,人们被迫分离,陷入困厄。

    不要担心,不用害怕。

    就让它这样吧。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即使因为岁月流逝而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 is clo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ill a light that shes on ,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oorrow,

    be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be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be

    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ohn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ohn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一开始,谁都没有想到声势会这么浩大。

    他们本来只把这个当做是一次牛刀小试的巡演,并不希望能获得太多的成就,然而一站站走下来,名气却在不知不觉间酝酿开来。现在大半个美国摇滚界,都知道有这么一伙摇滚乐手正在路上。

    严欢想,只是有些可惜,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少了最关键的那两个。不过,也正是为此,他才要这么努力拼搏。

    “唔……”

    车子一个趔趄,将向宽晃醒。

    “到了?”

    睡得有些迷糊的鼓手问。

    “没有。”严欢好笑地看着他。“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到那边就是下午了。”

    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北美的一个工业小城,也是摇滚的发源地之一,算是巡演路上比较重要的一站。

    向宽打了个哈欠。“那我再睡会,到了喊我啊。”

    严欢只能无奈地看着他继续睡,而他自己则是看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下午三点,太阳最毒的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市区中心。随着房车缓缓驶进城区,严欢敏感地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回事?”

    他看着空荡荡的马路,几乎没有几个人影。

    “就算是大夏天,也不至于外出的人这么少吧?”严欢问:“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他问的是前面两个本土的摇滚乐手,其中一个人摇了摇头,有些困惑道:“不是啊。”

    向宽睡醒了。“难不成都过鬼节去了?不对,是七月半啊,而且是农历。”

    严欢白了一眼他,不想理睬这个睡迷糊的家伙。

    一行人对于这个出气寂静的城市,都感觉有些不对头。然而,随着车逐渐驶近目标地,他们总算是觉察出滋味来了。越是接近演出地,人就越多。再仔细看,路边挂着一些宣传横幅,似乎是和演出有关。这一切都让他们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直到抵达了演出地,严欢他们张大嘴,看着面前那个高高搭起的舞台。还有舞台外围的草地上,一顶顶显然是刚刚搭起来的小帐篷,最外围则是听着许多私家车。看一些牌照,有些车还是南部开过来的!

    严欢一行人张着下巴下车,这才终于在接待人员的口中,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哦,天,难道这几天你们都没有上网吗?”负责接待的人怜悯地看着他们。

    “什、什么意思?”严欢结巴了。

    接待员掏出平板,点开某个视频网页给他们看。严欢首先看到的是那个视频令人吃惊的播放量,随即才注意到这个视频的内容――这竟然是他们的巡演演出!

    接待员解释道:“一周以前,网上就陆陆续续地传出了一些你们的演出视频。一开始还只有几个人关注,后来却越来越受欢迎!”

    从他接下来的话中,严欢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一切,都源于他们有了一个狂热的粉丝!

    这个粉丝一路跟着严欢他们的踪迹,从开始的几站一直追到最近几站,而且每一次演出都必然会拍下他们的视频。最后整理下来,上传到网站上。如果只是普通的演出视频,或许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可关键在于发布这个视频的家伙,他不是一般人!

    视频的发布者是几大门户网站的老牌会员,也就是国内所说的大神,不仅如此,听说他还是某个摇滚俱乐部的元老级人物,发动了俱乐部几乎所有的成员帮他转载、宣传,短短几天,严欢他们的演出视频就在各网站上获得了令人吃惊的播放量。

    发布者还为这一系列视频取了个夺人眼球的名字――摇滚巡礼!新一代传奇!

    自从视频火了之后,严欢他们的巡演也就火了。打听到他们下一站巡演地的人们,有闲有空有兴趣的,都纷纷组织起自驾游,准备亲自前往目睹他们的巡礼风范。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小城上有这么多人聚集在他们的演出地附近的原因了。

    “不、不、不、不会这么轰动吧。”向宽听完,说话都结巴了。“是哪位高人,这么给我们捧场?”

    “哈哈哈,是我。”

    说曹操,曹操到。就在说话间,这位传说中一手打造出如此声势的狂热粉丝,出现在他们面前。

    严欢等人回头一看,眼睛都要瞪出眼眶了。这个传说中的狂热粉,竟然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

    本杰明呵呵笑着,走近这帮小伙子,尤其是在看到严欢时更是眼前一亮。

    “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啊!”他笑道:“真的是,从上个世纪以来,我就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了。你们可要好好演出,不要让外面的那些年轻人失望。”

    本杰明见严欢还在愣神,又笑眯眯地丢下一个大消息。“对了,听说这次还有附近的电视台买下了你们演出的直播权。这下可更要好好表现了,小伙子们!”

    “大、大、大爷……”向宽哭笑不得。“您太抬举我们了吧。”

    “年轻人!”本杰明皱眉。“没有一些干劲,怎么能闯出一片天地?”

    “可是这也太突然了。”

    “老先生。”一直沉默的严欢,此时突然开口。“您为什么要帮我们做这么多宣传?”

    “为什么?”本杰明吹胡子瞪眼道:“难道我还能图你们什么好处吗?我只不过,不想有才华的年轻人被埋没了!好的歌就应该让所有人都听见才对!怎么,难道你害怕了?”

    严欢笑了笑。

    “你刚才说有电台直播?”

    “是又怎么着?”

    “可以让全世界都看见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没想到严欢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半晌,本杰明放声大笑。“全世界!你小子野心真不小。”他哈哈笑着。

    “可惜,这次只是一个地方电视台的直播。”本杰明看向严欢,狡黠一笑。“如果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名字,那就得看你能不能抓住这次的机会了。”

    严欢看着他,真心地笑了。

    “我会的。”

    当晚,严欢带着向宽,第一次踏上了真正的大舞台。

    电视台的摄像机,台下数千的观众,露天的豪华音响,所有的一切都在等待着他献上最完美的演出!

    我会做到的!严欢在心里道,从今天开始让世界知道知道我们的名字。

    所以,付声,你给我乖乖等着。

    我要带着一切荣誉,回去接你。

    舞台灯光骤亮!乐声响起。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晚,属于严欢,属于悼亡者的传奇,终于开始。

    向世界呐喊!

    我们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快到高潮了!

    还有十章完结了,买定离手啊,买定离手。

    ☆、回国

    七月末,夏天带着炎炎的热气,隐藏在七月的尾巴里。

    滨海市,难得的一阵暴雨,给闷热了两个月的市民们带来一阵阵舒爽。

    萧候刚刚结束了一场演出,夜鹰乐队从外地归来,还没有来得落脚休息,他就对经纪人提出要出门一趟。

    “去哪?”

    萧候笑笑。“去看一个老朋友。”

    驾车开了三个小时,他才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你要找哪个?”

    负责接待外客的人翘着腿问他。

    “一个叫付声的男人,几个月前刚刚进来。”

    接待翻了翻簿子。“哦,他啊,那个家伙的案子现在还没审呢!你不是他律师,照理说见不到人。”

    萧候不是傻瓜,当即递上一包烟。上等的软中华,里面还塞了一些红票。接待接过来,裂开嘴笑了笑。

    “十分钟啊!不能多待。”

    于是萧候就如愿见到了他想见的那个人。

    即使是隔着一层玻璃,他依旧能够看出付声的消瘦。衣服在他身上,就像是穿在骷髅身上一样。脸颊瘦的凹进去,还泛着不正常的白。手放在身后,不受控制地一颤一颤。

    这是吸毒人的典型特征,他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看着这样的付声,原本心里再恨他,萧候此时也不免有些兔死狐悲之感。付声的那双手,怕是再也弹不了吉他了。他不知说是松了口气,还是遗憾。

    “我来看看你。”萧候道:“看看你过得怎么样。”

    付声没有抬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他半边脸。

    看着原来趾高气扬的人如今落得这幅模样,萧候叹道:“要不是你以前太过孤高,怎么会沦落到今天。”

    “与你有关吗?”

    萧候一顿,抬头。只见那双他痛恨了无数次的黑眸,依旧是冷冷地看着自己,不把自己放在眼中。

    付声说:“我过的怎样,和你无关。”

    “你!”萧候气急。“你这是什么口气?付声,你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天才吉他手?别忘记你早已经身陷囹圄,一文不值!现在谁还记得你?歌迷,还是你的队友?我告诉你,你以前的那些队友恐怕一个都不记得你了,他们过得好着呢!在美国混得顺风顺水,谁会想起你这个废物!”

    付声的眼睛亮了亮。

    “谁?”

    “什、什么?”

    “在国外的那个。”

    似乎是想要借此来多打击付声,萧候冷冷道:“还能是谁?当然是你当年照顾的那个小鬼,严欢是吧?现在人家在国外有不少人捧着,不知道有多少出色的乐手与他合作。你以为他还会记得你这个小人物?”

    他见付声不出声,得意地继续道:“要我说,像那样的小鬼也就是运气好。要真是在国内混,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就只能去国外骗一骗图新鲜的外国佬。那种……”

    “萧候。”付声突然开口了,声音冷冷淡淡。“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瞧不起你?”

    萧候顿住,错愕地看着他。

    “你总是嫉妒别人,不顾一切地磨灭其他人的成就。”付声看着他,道:“其实,你自己比谁都明白。正因为你一点才华都没有,才会嫉妒比你出色的人。”

    “付声!”萧候涨红了脸,恨不得敲碎玻璃过去揍人。

    “时间到了。”

    却在此时,看守的人过来要将付声带回监所。

    “付声!”萧候不甘心地吼着。“我哪怕再没用也比你好!比你这个困在监狱里,连吉他都弹不了的废物好!”

    一直无动于衷的付声,却在他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跟着看守走回看押的住所。

    萧候气愤不已,狠狠地踢了下桌子,才离开看守所。

    八月初,正是国内下半年的音乐节开始筹备的时候。

    蓝翔和赞助方的人商量了一上午,有些疲惫地出来松口气。他揉着太阳穴试图缓解一下头疼,最终发现毫无用处,起身准备去自动售货机那里买罐咖啡来解疲。蓝翔摸了摸裤兜,悲剧地发现竟然没有带钱!

    最后他只能恼恨地瞪着自动售货机,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就在他放弃准备回屋时,却听到身后一阵轻笑。

    “怎么,翔哥还准备踢它一脚不成?”

    这个熟悉的声音,蓝翔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带着墨镜的高挑青年正站在他身后,一身干练时尚的装扮,将他托得十分醒目。而最令人注目的,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仿佛无人可挡,随时随地都可以吸引千万人的视线。

    “你是……”蓝翔惊喜道:“严欢!你回来了!”

    严欢摘下墨镜,冲蓝翔笑出酒窝。这一笑,刚才那个冷酷帅就又变回了当年的邻家小少年。

    “我回来了,翔哥。”

    “来来来,坐坐坐。”蓝翔将严欢拉到一边椅子上坐下。“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刚回。”严欢道:“暂时保密,还没有对外公布。”

    “你小子。”蓝翔笑道:“还保密……你该不会是,回来参加音乐节的!?”

    “我是要参加音乐节。”严欢露齿一笑。“不过,却不是国内的。”

    蓝翔一顿,须臾,他只听见严欢道:

    “我受到邀请参加国外的一场音乐节,今年八月正好是它的第四届,也是四五十周年纪念。”

    蓝翔咽了口口水,隐约有些预感。“你说的不会是……”

    “今年举办第四届,时隔十五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受到了演出邀请。”严欢收敛了笑意,严肃道:“正是为此,我才回来找他们。”他说:“我要带悼亡者所有人一起,站到伍德斯托克的舞台上。”

    “……”

    “翔哥?”

    “刚才我好像有点耳鸣,”蓝翔道:“我没听清,你能再说一遍吗?”

    “我说,我受邀请参加今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伍德斯托克?”

    “恩。”

    “那个连披头士都没有参加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恩。”

    “那个每隔几十年才偶尔举办一次,被称为传奇,名留青史的伍德斯托克?”

    “好像……是。”

    “那个让无数摇滚大腕扼腕,让无数后背奉为传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严欢挠了挠脑袋。“原来它还有这么多名号啊。”

    蓝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看着他。“这可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标志着摇滚里程碑的传说!每次有几十万人到场的巨型音乐节!上次举办还是在上个世纪末,半个世纪多只有三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严欢,你没有在跟我开玩笑?”

    严欢正色道:“需要我给你看一下合约书吗?翔哥?”

    “不,不用了。”蓝翔颤颤巍巍,摇了摇手,又坐下。“它今年要召开第四届,为什么外面一直没有消息?”

    “我想要等到明天才会开始正式宣传。”严欢道:“之前因为场地没有商量下来,一直是在做准备工作。”

    “什么时候开始?”

    “八月中旬吧。”

    “那就只有半个月时间了。”蓝翔皱眉道:“在这半个月,你要找齐原悼亡者的队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严欢说:“如果不是和他们一起去,我宁愿不去。”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蓝翔瞪眼看他。“那可是伍德斯托克!”

    “我知道,所以我才回来。”严欢看向蓝翔。“离开的时候你们不告诉我原因,因为那时候我还什么都做不到。现在我回来了,我要带着付声和阳光一起去,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蓝翔看着他,几年过去,严欢变得成熟许多,但是唯一没有变的是他那份自始至终的执着。许久,他轻叹一口气。

    “好吧,我会帮助你找到阳光。”

    “还有付声。”

    “……”

    “付声呢!”严欢见他沉默,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我愿意等他!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蓝翔被逼急了,忍不住吼道:“等等等!你等得及吗?只有半个时间你要去哪找他!难道要为了一个不知道去了哪的人,白白浪费这可能是一生唯一一次的机会!”

    严欢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不知道去了哪?他不是在看守所吗?”

    “他……”蓝翔苦笑。“我实话跟你说吧,现在没有人知道付声在哪。”

    “告诉我原因。”

    “将近一个月前,付声被无罪释放,具体过程我不清楚,只知道他大概是替警察做了暗线,帮助收集了刘正贩毒集团的罪证。但是,从那天开始就谁也找不到他。”蓝翔说:“无论是刘正的手下,还是我们的人,没有一个能找到他。”

    蓝翔苦涩道:“付声他……失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不虐的……哎呀,再虐一会会嘛,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q(s3t)r

    三千大章!

    ☆、找寻

    树上的知了声声叫着,令人心浮气躁。

    阳光刚刚出门接了个快递,回来就看到同屋的舍友带着一身臭汗,瘫倒在简易钢床上!

    “啊,你回来了。”

    这人翻了个身,恹恹地抬起手,算是和他打了个招呼。

    “我实在是太累了,借你的床躺一会啊。”

    阳光放下包裹,上去拽着他往旁边一扔。

    “躺自己的床上去。”

    “喂喂喂,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啊!”被他扔到一边的舍友哀嚎道:“大热天的,我好不容易跑完活回来,你就不能体谅体谅我?非要折腾地我爬到上铺去吗?”

    “可以,躺一分钟十块钱。”

    “没人性,财迷!丧心病狂!”

    “谢谢。”

    阳光掀起床单扔到对方头上。“床单被你的汗弄湿了,去帮我洗。”

    “……”

    舍友已经对他无语了,只能认命地捡起床单。

    “阳光,不是我说你,你说说你这么刻薄,怎么能交到朋友?”他说着,瞥到阳光新买的包裹。“哎,这还是航空快递?你哪来那么多钱买国外的东西?”

    阳光还没来得及阻止,快递就已经被他抢了过去。

    “哼哼,一定是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好玩意大家一起拿出来分享嘛!”舍友忙不迭地拆开包装,在除去层层的垫物后,到手里的竟然是一张薄薄的cd。

    “给我!”阳光隐约有些怒意,一把抢了回来。

    “你这是……你特地买的航空件,竟然只为了一张cd”舍友瞠目结舌。“阳光,不要告诉我,你前几个月省吃节用,就是为了买这么个没用的玩意。”

    “这是我的事。”阳光一脚踹开他。“洗你的床单去。”

    舍友被他踢了一脚,揉了揉屁股,突然觉得不对。“哎,我怎么觉得,刚才cd封面上的那个人有些眼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阳光把他的话当做耳边风,不打算理会。可是舍友却是一拍大腿,兴奋道:“给我看看,再让我看一眼!嘿,阳光,我真见过这小子!就在今天上午,你出门的时候,这人还来找过你呢!”

    正在收拾快递包装的阳光一僵,缓缓转过身来。“你说什么?”

    nn,却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有人吗?”

    一个阳光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我来找阳光。”

    门没有关严,就在阳光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的时候,有人推门而进。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面容,阳光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严欢?”

    严欢一笑,望着两年未见的伙伴。

    “好久不见。”

    两年岁月匆匆而逝,物是人非。严欢看着晒黑了又消瘦许多的阳光,脑中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贝斯手给自己弹奏的那曲钢琴曲,以及他最后离开时的背影。严欢吸了吸鼻子,突然只觉得喉头有些哽咽。

    “我来接你了。”

    他说:“和我一起重组悼亡者吧,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  半更,下半章见付声。有要事去外地一天,回来继续!

    ☆、毒

    作者有话要说:

    听伴奏,风味佳。

    下着雨,雨点从窗口飘进,像一个无处不钻的小人,打湿地板、桌面,沾染了屋内几乎所有的事物。

    屋里唯一不会被雨水淋到的角落,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已经有数个小时。细雨飘到他的眉眼上,闭着的眼睛微微颤了颤,没有睁开。

    雷雨渐大,屋外的雨水倾盆一样浇落进来,让地板变成一片汪洋。然而这个人似乎并不想去关上窗户,或者说,他不能动弹。从心底蔓延出来的疼痛正像毒虫一样啃噬着他的身体,他的神经、他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这种痛苦之下微微抽搐。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疼,它不嚣张,不明显,却像是一只恶鬼慢慢侵蚀人体,让整个人从内到外地腐坏。

    椅子上的男人紧紧闭着眼,没有吭声,疼痛却从身体的每一处表现了出来。实在忍无可忍时,他的眉头会微微皱起,双手握拳,青筋外露,似乎要与某个无形的敌人战斗。然而他十分清楚,这个敌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正是自己。

    这是毒瘾。

    犹如魔鬼的诱惑,一旦沾染了,别想能轻易地摆脱。

    这个人也会是如此吗?

    雨一滴滴地下着,时间也一分一秒地走过。

    然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移动一下,单单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魔鬼进行一场残酷的拉力赛。汗水逐渐浸湿了他的后背,双手忍不住颤抖。当他试着去拿一杯开水时,水杯从手中掉落,砰地摔碎一地。

    一直沉默忍耐的男人,看见这一幕竟突然发起怒来

    恋耽美

    分卷阅读41

章节目录

声嚣尘上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屋只为原作者YY的劣迹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YY的劣迹并收藏声嚣尘上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