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情者[快穿] 作者:十一有闲

    &噬情者[快穿]——十一有闲(133)

    彼得,你疯了吗?!劫匪们被眼前的这幕所震惊,死一般的寂静过后,有人大叫,那是老大!老大!!

    彼得正是刚才拿枪对着俞信的那名劫匪,此刻不可置信的低下头,看着自己双手,喃喃道: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旁边有劫匪斩钉截铁的下了判断,怒吼着:还不明白吗?他是叛徒,是警察安插在我们中间的钉子!!现在终于暴露了!!!

    说完,举起手中的枪,就朝着那名叫彼得的劫匪扣下了扳机。

    然而这一枪并没有打中彼得,而是打中了另一个同伴,精准的射入眉间。那名同伴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仰天倒地。

    鬼墙蛊既然能够让人丧失方向感,在同一个区域打转,自然也能够令人在射击时,混淆目标所在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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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7章

    这场银行劫案, 最终像闹剧一般结束, 其真实情况如果不是亲身见识参与,大概都没人肯相信。

    一群身强体壮、看起来计划周全的持枪劫匪抢完了银行之后, 挟持了人质驾车离开,却没有选择进入高速公路逃逸,而是在市内沿着固定的路线兜圈子,直至被警方堵截。

    于是歹徒们持枪挟持三名人质下车, 警方已经做好打一场硬仗的准备,还请来了狙击手和谈判专家,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警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群劫匪开了枪, 然而并不是对警方或者人质,而是对他们自己的成员。

    他们彼此射击,在死了四名匪徒之后终于精神崩溃,纷纷把手里的枪丢弃, 跪在地上大哭讨饶,主动向警察投降。

    当劫匪们逮捕归案, 在警局里被问讯犯罪经过的时候, 对这段经历也完全不知其所以然, 只是说起来就感到非常恐惧, 下意识的瑟瑟发抖。

    活下来的几名劫匪虽说是亡命之徒, 也难逃对未知神秘力量的恐惧,他们之前并没有信仰,却都在监狱里面信了教。

    当然, 这些都是后话了。

    至于陆维等三名人质,配合警察做完笔录就很快离开了警局。

    其实这桩劫案事实明确、过程清楚,也不需要陆维他们提供多少涉案线索,只是走个流程而已。

    陆、陆维!俞信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紧张地叫出了陆维的名字,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在这种情况下再度见面,还真是巧。你你还记得我吗?

    陆维望向他,并没有遮掩:记得的,俞信。

    被陆维那对星辰漫溢的眸子注视着,俞信的耳根泛起红色,声音不知不觉中低下去:我都不知道,你也来了这里留学。

    原来陆维知道自己,也记得自己。

    陆维朝俞信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说什么,迈步绕开了对面这名表情有些紧张羞赧的俊俏青年。

    他并不讨厌俞信,但也无意与其深交。

    在这个世界,陆维身上的秘密太多,和人深交并不是什么好事,很容易招惹来麻烦。

    俞信转过头,看着陆维迈开笔直修长的双腿、背影挺拔,朝着不远处,来警局门口接他的小白走过去,心中怅然若失。

    是啊,陆维是跟着俞冰一起来国外的,他们俩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他想要亲近陆维的想法,不过是妄念。

    然而这妄念如火,烧灼着他的心房,炙烤着他的五脏六腑,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数年后,山崖之下。

    原先枝繁叶茂的大树,现在已经完全枯死,枝杈间光秃秃的一片,不见半点绿意,树身呈现出诡异发亮的黑色。

    而三人都难以环抱、基本上已经被掏成空心的粗壮树干之中,盘踞着巨大的茧。茧子结的已经有些年头,外壳硬得像石头一样,白绿蓝紫金五色于其上交织成繁复的花纹。

    佳佳,佳佳快过来看!

    十五岁的彝族少年任宾,身材壮实,双眼明亮,穿着手工缝制的布鞋,腰间挂着避虫的香袋和蛊罐,踩过山崖下长长草丛,来到这棵枯死的大树下,兴奋招呼着小青梅。

    小青梅名叫林佳,比任宾小两岁,跟任宾打小就是邻居,俩人很是能玩的到一起。

    由于他们这里结婚早,女孩子普遍16~18岁就会出嫁,男孩子娶妻的年龄也基本在20以内,人相对早熟,所以两个人除了从小玩到大的感情之外,实际上彼此间也产生了一些朦胧好感,只是尚未说破。

    这个地方处于深崖底部,来一趟不容易,也不产什么稀罕的毒虫药材,平时寨子里基本上没有人会涉足。

    但少年人精力和好奇心都旺盛,任宾尤其是这样,平时就喜欢去人迹罕至的地方探险。于是在两天前,他来到崖底的时候,发现了这一块生在枯死树干中间的硕大五彩石。

    而少年人又性喜炫耀,有了这样大的发现,自然会迫不及待告诉心爱的青梅,邀她同赏。

    林佳只得十三岁,头戴简单的银饰,脖子上挂着银项圈。她身段纤细,尚未长成,相貌不能说如何美丽精致,但鼻子翘翘,脸蛋小巧,红唇生得略微嘟起,自有份娇憨动人。

    她走到那块彩石面前,抿了抿红艳艳的嘴唇,没有说话。

    任宾与她并肩而立,伸手抚上那块他眼中的五彩石,在旁边兴奋道:怎么样,佳佳,阿哥没有骗你吧?大不大?漂不漂亮?

    阿哥,我们快走吧。林佳清澈的双眼之中,倒映着那一块五彩石,脸上却逐渐浮现出恐惧的情绪,这个东西有点可怕。

    一块石头,有什么可怕的?任宾不以为意。

    阿哥,你看看这上面的花纹。林佳退后了两步,指点给任宾看,远远瞧着确实颜色挺漂亮的,那你仔细看看,这里的图案不是骷髅头吗?

    还有那里,是一个鬼影蜷缩在地上,张大嘴做出惨叫的模样

    任宾的冷汗下来了。

    她不说还不觉得,她这样一说,眼前的哪里是一块漂亮的彩石,分明是一幅可怕的地狱图!

    刀山火海,剑戟枪林,无数恶鬼在其中呼啸咆哮,浓重的阴森险恶之气迎面扑来。

    别说了佳佳,我们走。

    终于察觉出不对劲的任宾,拉过小青梅的手,就要沿着来时路离开的时候,五彩石仿若感应到二人即将离去,忽然开始剧烈的颤动。

    原本坚硬光滑的表面,绽开了一道道手指粗细的深长裂缝,然后从这些裂缝里面呼拉拉飞出来一群灰黑白三色相间的肥大飞蛾。

    而在这些飞蛾展开的翅膀之上,都有着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苗家人打小就见惯毒虫,蜈蚣蝎子也不过是他们日常的美食和下酒菜,但面对这样的大群诡异飞蛾,少年和少女同时大叫出声,寒毛根根竖起,拔腿就跑。

    飞蛾的速度如一道灰色旋风,又如同一片惨灰色的云雾,从头到脚,将任宾和林佳整个人包裹在里面,翅膀遮住他们的双眼,锋利可伸缩的口器,刺入他们年轻健康的皮肤。

    少年和少女刚开始的时候,还用力拍打着身上的飞蛾,竭力想要逃出这片区域。

    只要能逃离这里,到了人口较为稠密的苗寨居住区,那里有强大的黑彝蛊师坐镇,这些飞蛾就不能再伤害他们。

    但这里离苗寨太远,他们拍死了一些飞蛾之后,就开始觉得手脚麻痹,思维也变得迟缓。

    是飞蛾刺入的口器,往他们体内注入了麻痹毒素。

    任宾和林佳倒在通往苗寨的道路上,他们的身体上停满了进食繁殖的飞蛾,甚至看不出来是两个人形。

    从正午一直到夜幕降临,灿烂的星子铺满了整片黛蓝天空。

    停在任宾和林佳身上的飞蛾不再进食和繁殖,次第掉落,如同片片枯死的树叶。

    任宾睁开双眼,抖落了一身飞蛾尸体,从地上慢慢爬起来。

    紧接着,林佳也同样爬起来。

    两人在星空下对望了一眼,相视而笑。他们的笑容是如此相似,连唇角翘起的弧度都惟妙惟肖。

    他们不再是任宾和林佳,他们是怀着深刻的愤恨怨念,从地狱深处爬出来,死而复生的王昊。

    他们彼此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整理了一下对方的衣饰和仪容,接着就手牵手,走向通往苗寨的小径,脚步无声无息,速度快似鬼魅。

    大约走了十五分钟,听到随风传来任宾、佳佳的呼唤,看到几只火把正往这里靠近,两人才放缓了脚步,以普通人的速度行走。

    来找他们的,是任宾和林佳的双亲。

    苗寨尽管风气开放,两家人也对他们之间的将来乐见其成,并不会阻止他们平常在一处,但怎么说任宾和林佳的年龄尚小,到了深夜还不回家,家里面自然是要担心出了什么事,四下寻找的。

    找到后,看到孩子们没有真的出什么事、衣冠整齐,双方家长松了口气之余,自然是要劈头盖脸的数落教训一顿,得到再不敢的保证之后,才把各自的孩子领回家里。

    任宾回到家,就被撵回自己的房间,勒令立即睡觉。

    他有一个弟弟名叫任华,今年才6岁,刚念小学,跟他睡一间房,正躺在床上一个人玩,看见哥哥回来了,小大人般开口,却还带着娇嫩的童音:哥,你今天怎么这样晚才回来?爸妈很着急的。

    因为啊,哥哥今天发现了一个好东西,所以回来的迟了。任宾坐在床沿,朝任华神神秘秘的笑,你想不想看?

    任华虽然有时候看着像个小大人,但本质上还是个孩子,当即非常感兴趣,而且对自家哥哥毫无戒心:要啊要啊,哥你快拿出来。

    那你闭上眼睛。任宾笑着说。

    任华当即仰起小脸,紧紧的闭上了双眼。

    然后任华感觉到,有什么轻轻柔柔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手背、脚背,以及脸颊上,紧接着那些被轻柔物体覆盖的地方,传来轻微的刺痛。

    但他还来不及出声喊痛,就全身麻痹,思维也完全变成了空白,侧身直挺挺倒在了床上。那张小脸却仍旧保持着仰起的姿势,紧闭的双眼也始终没有睁开。

    任宾坐在床边,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任华,嘴巴张得很大。

    从张开的嘴里,接二连三爬出黑灰白相间的肥大飞蛾,扑向倒在床上的那具小小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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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8章

    第二天清早, 任宾的妈妈独自在厨房做早饭。

    丈夫和做为半大小子的任宾, 都是能吃的。所以做了满满一笼肉包,又煮了大锅稀饭, 配上拌了辣椒的新鲜小菜,以及腌萝卜。

    相对于城里人吃的肉包,她做的肉包没有那么宣软,但比较扎实有嚼劲, 菜肉馅真材实料,更容易饱腹, 另有一番乡土风味儿。

    把肉包放入蒸笼,架在火上, 任宾的妈妈就打算去叫两个儿子起床。

    这个时候起来,等他们穿衣洗漱后,就差不多刚好能吃上新出笼的蒸包。

    阿妈。

    她身后传来小儿子娇嫩的童音。

    任宾的妈妈听到了还挺高兴,没想到今天不用自己叫, 儿子就能到点自己起床了。

    回过头,看见任华穿着睡衣, 站在厨房门口, 看着自己。

    母亲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 声音轻快:小乖, 快点去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 一会儿吃了早饭好去上学。

    话音刚落,她忽然感觉到有片轻软的物体落在自己的后颈上,然后传来一点轻微的刺痛。

    母亲伸出右手, 往自己的后颈拍了一巴掌,然后将手掌放在眼前,就看见掌心中沾了灰渍,有一只被拍死的肥大飞蛾。

    这只飞蛾生得非常丑陋,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翅膀上黑灰相间的花纹形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这、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精通蛊术的苗寨之中,就算是五岁幼童也能认得出附近区域生存着的所有毒虫品种类型,就如同学龄孩童背诵九九乘法表和拼音字母一样,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这种知识的传递已经延续了一千余年,经过时间的考验,严密而没有错漏,所以当母亲看到这只飞蛾的时候,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就此多想,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麻痹之意窜入了身体,思维也逐渐变得滞涩迟缓。

    她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厨房地砖上。

    在最后仅存的意识中,她看见小儿子任华朝自己走过来,然后一颗一颗解开了棉布睡衣的纽扣。

    小肚皮之上,原本肚脐存在的地方,有了一个直径不到2cm的、深黑的洞。

    一只接着一只丑陋的肥大飞蛾从洞里面爬了出来,朝着倒地的母亲扑过去。

    群居的许多昆虫,比如常见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的巢穴中都有王的存在。

    以蜂王举例,它就是蜂群中的大脑,指挥着蜂群日常有条不紊的活动运作,精密如同一架庞大的机器。

    王的意志,贯穿了整个蜂群。

    假如蜂群失王,当即就会大乱散团,继而不能再起王台的话,最终整个蜂群就会走向灭亡。

    王昊现在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身体,但他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崖底枯树内的五彩茧内,如同这些飞蛾的王,指挥着飞蛾们,去掠夺他人的身体。

    王昊其实很早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蛊到底是什么?

    由于王正平对他自幼的暴力棍棒教育,以及家里的名声问题,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交流玩耍,王昊性情沉静,喜欢读书和思考。

    王正平也觉得爱读书不算是件坏事儿,所以在王昊购买书籍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他。

    在苗寨的人看来,蛊是由毒虫们互相厮杀,其间又经过种种手段炮制,最终形成特异功用的物品、道具。

    但王昊想得更深。

    地球之上,生命从初生到现在,演化发展了几十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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