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情者[快穿] 作者:十一有闲

    &噬情者[快穿]——十一有闲(126)

    唐修杰见是王昊,立马就再度来了劲儿,骂道:你这个骗子!你跟陆维有仇,却拿我做伐子,长这么大,我还没这么被人戏弄过!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缠绕的金丝网,接着瞪王昊:还不过来,想办法帮我松绑?!

    谁知道之前在他面前做小伏低、一味讨好的王昊,慢慢走到他面前,并没有任何解救他的动作,而是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他。

    你、你要干什么?就算是唐修杰,现在也感觉到王昊的不对劲,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王昊并未回答,而是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缓缓送入唐修杰的胸膛。

    王昊从小就跟着他的父亲王正平,在地下室里进行各种游戏,对人体的构造非常了解。所以这一下,准确无误刺进唐修杰的心脏。

    看着唐修杰断了气,王昊这才拔出匕首转过身,轻手轻脚的迅速离开。

    没错,他要把这件事嫁祸给陆维。

    缠绕在死去唐修杰身上的金丝线,就是证据。

    然而王昊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之后,唐修杰那紧闭的双眼之中,左边的眼珠骤然消失,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凹陷的坑洞。

    黑彝唐家的家主,名叫唐信瑞,今年50出头,正处于一个蛊师最鼎盛的年华。他膝下三儿两女,最小的儿子唐修杰都已经给他抱了孙子,算是手掌重权、儿孙满堂,人生没有什么不足之处。

    虽然幺儿唐修杰做事有些不着调,但也就是嘴里咋呼的厉害,却从未伤人害命,依他看来本性还算纯善的一个孩子。反正唐家偌大的家业权势,护着幺儿一世平安顺遂也就是了。

    毕竟自家的孩子,纵然有缺点也是可爱的。

    谁知道这天,他正在自己的蛊房里,用一个玉碾子碾制草药,就看见自己的二子唐修礼气喘吁吁的推门进来,脸上带着大惊失色的表情。

    慌什么。唐信瑞放下手中的玉碾子,从桌旁站起来,望着唐修礼,出什么事了?

    修杰修杰的遗见蛊,出现在祠堂。唐修礼脸上惊惶的神色,并未因唐信瑞的话而收敛半分。

    什么?!

    50多岁的唐家家主闻言,再也绷不住脸上的气定神闲,大步朝唐家的祠堂走去。

    所谓的遗见蛊论等阶只是金蛊,而且没有任何攻击防护能力,却是唐家专属的秘蛊之一,绝对不允许外传。

    每个唐家子弟年满8岁之后,都会在自己的眼球里种上一只这样的蛊虫。这只蛊,能映照出其主临死前一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情。

    唐家靠着遗见蛊,得知了不少强敌的底牌,这也是他们能在强者如林的苗寨,够立于黑彝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除此之外,如果唐家子弟在外死于非命,遗见蛊也能帮助其主找出真正的仇人。

    走进唐家祠堂,这里除了供奉历代家主的牌位之外,还摆着一长排透明的玻璃瓶子。每一个玻璃瓶子的瓶身上,都用金粉写着一个姓名,代表着唐家每一个在世的人。

    如今,写着唐修杰这三个金字的玻璃瓶子里,悬浮着一颗带血的眼珠。

    唐信瑞颤抖的双手,拿起玻璃瓶打开,就看见那颗眼珠如同活的般,从宽大的瓶口处弹出来,落入唐信瑞掌中。

    紧接着,眼珠内光影变换,浮现出唐修杰短短20年人生中,最后一小时的所见所闻。

    唐信瑞是铁青着脸色看完的,最后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来:王昊!

    这人年纪小小,平时看着极度不起眼的一个孩子,却如此胆大包天、心思歹毒。

    王昊跟陆维有杀父之仇,知道靠自己的本事报仇无望,就来挑唆他的幺儿。

    最后还杀了他的幺儿,意图嫁祸给陆维。如果不是遗见蛊的存在,唐家真的会中计,做了那把王昊借来杀人的刀,也说不定。

    两天之后,江元亮来陆维家拜访,喝着果汁,吃着小白新烘培好的葡萄干黄油曲奇,满嘴都是酥渣,感慨道:陆大哥,这次真险啊。

    如果不是唐家家主明察秋毫,你就要被人陷害了。好在,如今王家的那个小崽子已经被唐家抓了起来,听说被关押着日日拷打,也算是恶有恶报。

    江元亮自从和陆维相认之后,因为都有各自的任务要做,所以并没有太过频繁的来往,但有时候还是会到这里来坐一坐,和陆维聊聊天,顺便对寨子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通风报信一番,算是陆维的耳报神。

    辛苦你了,小江。

    陆维看看时间差不多,又见江元亮喜欢那曲奇点心,就给他装了满满一大铁盒,这才让小白将他送走。

    紧接着,陆维走到客厅的窗前,望向一片湛蓝的天空,眉头微微蹙起,叹了口气。

    他原本是想在这个寨子一直待下去,好好的研习蛊术,看看一年后的斗法是怎么回事,现在却是不成了。

    虽然事情看起来是水落石出,真凶被揪出,但唐家就真的对他毫无芥蒂吗?

    陆维虽没有杀唐修杰的心,实际上之前若不是他用金丝网将唐修杰捆住,王昊也没有动手的机会,他实际上是间接促成了这一切。

    当然,为了显得自己明察秋毫、不曾被人利用误杀滥杀,在寨子里营造好名声,唐家家主表面上,是不会拿陆维怎么样的。

    但私下里使个什么绊子,甚至在一年后的斗法中趁乱杀了陆维,对唐家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维深知人心人性,从来不会有侥幸的心理。而黑彝唐家,是他目前无法对抗的庞然大物。

    他纵然想留在苗寨里研究学习蛊术,那也得有命在才行。

    小白送走江元亮之后,来到陆维身边:陆维,我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是啊。陆维有几分感慨,继而又微笑,虽然有些遗憾,但人生际遇难测,说不定我们又能有一番新天地。

    总之,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小白坚定不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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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7章

    陆维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就没有再怎么拖延。一个星期之后, 他带着小黄和小白, 打包了重要的家当, 跟着几个求过蛊的外来人,离开了苗寨。

    寨子里很多人知道,陆维本来就打算满了18岁之后,去苗寨外面看一看。如今立色奶奶已经离开,他无牵无挂, 决定提前去外面, 也算不得什么意外。

    因为人缘好,倒是有许多从前一起玩的伙伴们舍不得陆维,送他上了车,又送了他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把车子装得满满当当,实在塞不下了才罢休。

    载着陆维等人的越野车绝尘而去, 谁也没有发现,一头隐匿在密林中的大花豹,以一对莹莹绿眼, 从头到尾暗中窥探。

    另一边,黑暗房间之中的王昊, 睁开了双眼。

    花豹体内种了他的本命紫蛊, 只要王昊愿意,它所见即为他所见。

    此时此刻,王昊双脚离地, 双手高举,被铁链悬吊在房梁之上,脚踝处挂着一个沉重的铁砣,遍体鳞伤。

    不时有鲜血,缓慢沿着那个黑沉沉的铁砣,滴滴答答落在地面上。

    陆维,离开寨子了啊。

    刚才唐家的执刑人进来,用7根铁钎穿透了他的身体,虽然为了让他活得久一些、延长他的痛苦,已经尽量避开了他重要的脏器,却还是伤到了他的肺叶。

    他现在每一次呼吸,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

    不行,我要去找陆维找到他,然后杀了他。

    在这之前我、我还不能死在这里。

    王昊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已经被拔掉,结了紫黑色的痂。而因为长时间的悬吊,以及脚下坠着的那一个铁砣,他的手脚毫无力气。

    他想要握一握拳,结果却只是手指轻微动了动。

    只有那对睁开的眼睛里面,在黑暗中烈烈燃烧着求生光彩。

    王昊因为他的父亲王正平,从小就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他两三岁就开始辨认毒虫,别人家的孩子用来玩耍嬉戏的那些时间,他都用来学习蛊术,以及钻研制蛊。

    并不是他天生就有多么勤奋努力,而是没有人和他玩,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他的蛊术在同龄人当中,可能也就只有少数的几个黑彝少主比他强一线,自有其特殊的体悟。但这些,因为他和王正平的离群索居,寨子里的人也就是泛泛知道他蛊术资质天份不错,并不知道他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拥有什么样的蛊虫。

    花豹目送陆维离开之后,悄无声息的朝密林深处走去。

    自从王昊被唐家抓起来,囚入深黑的刑房,它就没有像往日一样猎捕动物、以新鲜血肉为食,而是听从王昊传达到它脑海里的命令,一直在吃草。

    这10天时间,吃进花豹肚子里的各类药材,已经达到了200多种。

    以豹的速度也走了半日时间,才来到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周边生长着大片芦荻的沼泽地。

    花豹一步步踏入沼泽,安静的平卧于其上,让身体与泥水的接触面积达到最大,于是便不曾沉下,而是在其间半沉半浮。

    经过泥水的浸润,在它的呼吸间,在它的三万六千个毛孔内,那200多种药材交织而成的,诱惑虫类的香气,浓郁而不加任何掩饰的散发开来。

    这片泥沼对于一般的动物而言是死地,却是毒虫的天堂。

    沼泽之内,生长着许多奇形怪状、叫不出名字来的毒虫;沼泽之外存活的毒虫,也因为其体型轻巧,或有着翅膀,或生长着数对节肢,根本不惧泥沼,来去自如。

    数不清的毒虫,沿着花豹的耳孔、鼻孔、张开的嘴巴,簌簌的爬了进去。

    等这些毒虫的数量足够,花豹便将整颗头颅埋进了泥沼中,以粘稠的泥水将七窍彻底封闭。

    谁说蛊罐,只能由铁、金银、玉石、竹木等等没有生命的材料制成?

    现在花豹的身体内部,就是一个天然封闭的蛊罐。

    无数毒虫,在其中啃噬厮杀。

    越野车足足开了三天,才算是彻底离开了深山老林,来到一条不算宽敞的公路。一路上,中年的同行者对陆维毕恭毕敬,口称小大师,几次试探,想邀请陆维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居住。

    虽然陆维只有17岁,在寨子里仅算得略懂蛊术,但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是有着了不得的本事。能够结交一番,有个来往,将来沾沾光也是好的。

    陆维拒绝了中年的同行者。

    中年的同行者不见得是坏人,却绝对是个世俗的人,又对陆维的来历知根知底。

    与这样的人扯上关系,可以预见将来肯定会有很多却之不恭的人情和不错的生意上门,与他专心研究蛊术的初衷不符。

    再加上斗法临近,苗寨表面平静,内里却是暗潮汹涌,唐家现在肯定是腾不出心思来,把陆维怎么样;但等一年后寨子里的斗法结束,唐家如果想起来陆维这个人,很容易就能根据中年的同行者,暗地里找出陆维的下落。

    陆维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就不可能埋下这样明显的隐患。

    于是陆维带着小黄和小白,到了那条公路就和中年的同行者分开,朝着地图上的另一座,位于西方的城市而行。

    陆维甚至没有再雇车,因为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车辆,能快得过小白的腿脚。

    小白背着比他身体还要高,还要宽大许多倍的大竹篓,竹篓里面放着陆维的家当、路上的吃喝用具,以及临行时友人们赠送的一大堆离别礼物。

    远远望去,就如同扛着一座小山。

    在竹篓的中间,又十分精巧的嵌入一架置有顶篷竹幕帘的轿椅。陆维和小黄就可以坐在里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并且就算小白在疾奔的时候,都感觉非常平稳。

    而小白就如同一架永动机,是无需饮食睡眠的。

    所以他们离开人烟稀少的区域,来到泱城附近,按照正常换乘坐车至少耗时五天,他们却只花了短短一天。

    到了城区附近,人口逐渐稠密,小白再这样背着小山般的竹篓疾行,被人不小心看见的话,就显得太不正常,所以这个时候他们才雇了辆小卡车,装上东西,正常的进了泱城。

    在进城的路上,陆维看见了一片垃圾场,心中不由微动。

    城市里面,肯定是没有苗寨的养蛊条件。这是为什么数千年来,他们寨子在普通人眼里拥有通天的手段本领,却只愿居于深山老林。

    在漫长的时光中,人们以那片土地上的药材、毒虫炼蛊,家家户户的蛊术发展和进化,都起于这个基础,已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

    如果走出那片土地,已成系统的蛊术,就失去了它赖以生存之地,蛊师也会由此转变为普通人。

    但实际上若只论虫子,这一片垃圾场里,未必就比苗寨中数量少。

    物竞天择,它们被废弃的塑料、挥发的化学毒物成日侵蚀,还能坚强的在其中生存繁衍,本身就像是筛过一遍,至少其生命力是非常强悍的。

    而到了城市,就有医院。医院的维生系统,可以让一个植物人的身体好几年不死。

    如此,再让小白在旁边守着,每天帮他活动手脚,让他醒来时不至于肌肉四肢萎缩,他也就有了精神力炼蛊的条件。

    所以陆维朝卡车司机道:大哥,就停在这里吧。

    卡车司机停了车,却觉得有些诧异:小老弟,这附近可没有什么人家,是个垃圾场,你搞错地方了吧?

    陆维摇了摇头,拿出手机在司机面前晃了晃:我叔就在这附近的垃圾回收站上班,他有车,让我们去找他,顺道儿带我们回家。

    司机就是拿钱被雇佣的,听陆维都这么说了,也没多想什么,当即就停了车,放陆维和小白、小黄拿了行李下车。

    这附近除了倾倒垃圾的大车,以及一些拾荒者偶尔会来,并没有什么人,于是两人一狗就在其间慢慢转悠。

    气味自然不会太好闻,所以陆维和小黄都戴上了内夹香草的口罩。

    小白因为是尸仆,没有活人**的同时,也没有香与臭的区别感觉,所以对此完全无所谓。

    他们在其中转悠了两个多小时,发现了一处废弃的房屋。

    这房屋看着破破烂烂,顶棚破了个大洞,里面遍布蛛网灰尘,放着两个缺了口的瓷碗,以及一床结块的破烂棉被,显然很久没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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