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有没有钱(重生) 作者:妄鸦

    &我到底有没有钱(重生)——妄鸦(45)

    光辉的上帝之眼戒指就被存放在储物室的中间,它的光芒玄奥而神秘,注视着它的时候就似乎被神注视。

    这件炼金产品实在是伟大非凡,而其中蕴含的意味还能让教廷做做文章。于是光照会赖以传承的尊者信物被教廷秘密供奉起来,珍藏在这里,只有教皇和枢机主教才有权限打开。

    基本无人涉足的地下暗室,不正是发生一些罪恶的最好地方吗?

    当红衣主教将蜡烛放在一旁灯架上,开始窸窸窣窣从自己肥猪似的身上脱衣服时,拉斐尔就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我杀了他。

    时至今日,拉斐尔再次说出这件事情后,脸上的表情依然寡淡而冷酷,没有其他丝毫表情。

    庆幸在经历了暗室扔蛇后,拉斐尔便习惯性的会在身上配上尖锐的利器。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后,拉斐尔也在私人医生那里做过全面的心理测量,结果是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社会人格。

    那是拉斐尔第一次杀人,但是他的动作冷静,熟练的不像是第一次,大概也能说明许多东西。

    等到后来拉斐尔才知道,其实公爵夫人花了大价钱收买那位枢机主教,只是想买他的命而已。原本枢机主教只需要将他骗到那间储物室,然后把厚重的石门降下,任他拉斐尔在里面喊破喉咙都不可能被人听到。

    但也许是拉斐尔这幅皮相生的极好,恰巧那位红衣主教又是个恋童癖,这才给了他翻身的机会。

    别说了。

    这一次,抬起的手变成了宗祁的。黑发青年不容置喙的紧紧将那双粗糙的手裹住,眼神清澈,没有丝毫畏惧或者是害怕情绪。

    真好,他不害怕。

    拉斐尔在讲述这一切的时候,实际上内心冷酷的可怕,就像在讲述他人的过去一般。

    而宗祁,不过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一句简短的话,便让他觉得,好像自己所有经受过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能够遇到这个人,值得啊。

    若是经受苦难是我到达你的必要道路,那我甘之如饴。

    第67章

    在拉斐尔冷静的处理完红衣主教的尸体后, 他将主教手指上的权戒拿下,正准备从这间深不见底的储藏室里走出去。

    他不知道迎接他的会是什么。

    梵蒂冈有专属自己的宪法, 自从拉斐尔入了教籍之后, 便同样受到它的约束。

    可是这宪法对于高层神职人员来说不过是一张废纸,例如教皇,作为梵蒂冈的君主, 全世界的宗教和精神领袖,他的冠冕代表有三层,代表了神权人权的结合。和在梵蒂冈上,教皇默认不会受到任何律法的约束。这也是为什么在二零一四年时候,世界披露梵蒂冈神父们劣迹斑斑的性侵史时, 会那么迅速的引起全世界哗然。而作为仅仅比教皇低一级的枢机主教,另外一边不过是一个不受宠家族的三子, 上头还有公爵夫人打包票, 想来也不会是一件多么难处理的事。

    可是,这对于拉斐尔来说,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失踪了一位枢机主教,清查到他的头上, 他根本无可躲避。

    那个时候拉斐尔甚至想好了要怎么样躲避警卫,从梵蒂冈里逃出去。就算在外面风餐露宿做一个乞丐,也比现在的生活要好得多。

    拉斐尔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个暗室。

    在他回头的那一刻,他的意识忽然被一道玄奥的神秘所攫住。

    【吾能感受你的渴望, 吾能给予你至高无上的权力】

    并没有任何人说话,但是这么一道意识却如此玄而又玄的汇入了拉斐尔的识海, 明明白白的同他对话着。

    就像是四维空间的生物被迫同更高维度的生物对话,低维度的生物无法控制,只能被迫接受这种意念传输。

    代价是什么?

    【消除神秘】

    理所当然也是情理之中的,没有丝毫力量的少年选择了握紧唯一的,能够通往权力之巅的钥匙。

    代价是什么他不清楚,拉斐尔只是从心底里无比厌恶着那样没有力量的自己。对于这种时候的他,伸出手的人无论是天使还是魔鬼都无所谓,只要是能够让他获得力量的东西

    拉斐尔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在他同意交易的那一刻,盛放在储物室中心的上帝之眼忽然爆发出一团炽烈的金光,灿烂的足以同太阳比肩。

    这道金光阵仗浩浩荡荡,从地下暗室直接穿透,投射到位于地面上的圣堂之内,将所有正在念诵圣经的教徒惊醒。

    上帝啊!这是圣灵降世!这是神迹!神迹啊!

    人们颤巍巍的下跪,流泪将额头抵在冰冷的地面。即使是教皇,面对这样的神光,也不得不屈下膝盖,恭恭敬敬的献上作为信徒的忠诚。

    早在很久远很久远的过去,梵蒂冈曾经是有记载过天使降临的。但是这一切和神迹有关的神秘,在近代几百年间忽然消失匿迹,再也没有任何身影。与此同时,神迹的消亡也是梵蒂冈从神权巅峰走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今的神迹再度现世,又怎么会不让教众们动容哗然呢?

    以教皇为首的大主教团顺着神光,恭恭敬敬的走入地下室,几乎是以匍匐姿态,将拉斐尔从地下暗室里请了出来。

    手戴上帝之眼的稚嫩少年站在贮藏室中间,他的眉眼冷峻,虽然身披陈旧的教袍,但是浑身都笼罩在神光之下,似乎是传说中奉神的名,前来拯救世间,为人间受难的救世主。

    他怎么处理?

    临走之前,拉斐尔面无表情的指了指被他摆放在另一旁的尸体。

    他冒犯了您的权威,死不足惜。

    所有人都是如此回答着,他们看着拉斐尔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活物,内里掺杂着畏惧,崇敬,还有深不见底的,足以让他们失落神权重新回到顶端的欲望。

    真讽刺。

    光照会的圣物被梵蒂冈借用,奉为自己神权的代表。

    可梵蒂冈却不清楚,他们一直打击的异端,实际上才是能够真正沟通神秘的枢纽。

    光照会的首领成为内定的下任教皇,成为梵蒂冈当之无愧的权力中心,这难道本身不就是一件十分讽刺的事情吗?

    金发的少年站在圣堂的门口,顺着矗立在梵蒂冈中心的十字架,淡淡的抬眸望向远处下落的夕阳,摩挲着手背上的上帝之眼,眼神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勃勃野心和狠厉。

    风将他的袍角掀起,更加衬得他身形消瘦纤长。在他身后,瞻仰神迹的神职人员呼啦啦跪了一地,口中呼唤着圣灵的伟大名字,圣歌在高高的穹顶下反复回荡起伏。

    再之后,光照会首领的归位,在神秘组织也掀起轩然大波。

    光照会神圣尊者的位置只是空悬,因为炼金术的禁忌,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够调动光照会转移到地下的所有庞大部分。如今神圣尊者归位,必然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中间经历了多少年,拉斐尔才掌握了这个庞大的组织,其中辛酸不必多言。但等到他真正成为整个欧洲无冕之王的那一刻起,他的报复也就同时展开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曾经对他做下一切恶果的人被送入了与世隔绝的精神病院里,谁都很愿意卖这位新任光照会领袖一个面子,而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头衔,也没有任何意外的落到了他的头上。

    等到拉斐尔拿到他所有能在兰斯亚特家族拿到的一切,他同时也加冕成王。

    后面这些,拉斐尔都不过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听在宗祁耳中却是一个字比一个字都要来的心惊肉跳。

    后来我有去查阅当初蔷薇十字会遗留在光照会中,有关于上帝之眼的部分典籍。

    要说炼金术邪恶,没错,它确实是邪恶的,因为它的等价交换过于霸道,不仅仅是人体,甚至连灵魂这种禁忌领域也被纳入交换的范畴。

    上帝之眼的真实,实际上并不亚于第六元素的圣物。它其中也有自己一道等价交换的等式。

    那日拉斐尔奋力反抗,在地下暗室里将枢机主教杀死,事实上就是阴差阳错的构成了上帝之眼苏醒的必要等式。

    没错,灵魂是激活上帝之眼的必要。

    但是光照会的真正宗旨确实促进人类发展,怎么说呢,也许这就是事物的两面性吧。

    宗祁听到这里,内心一个咯噔,但是眼下的情景不容他再多想。他安安静静的将手覆盖在金发公爵的手上,却被他反手握住,裹在手心。

    拉斐尔不带任何表情的讲述着这一切。

    刚刚见到他的时候,宗祁在布莱克老管家口中听到的拉斐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除了不风流以外,其他任何地方都足以同老拉美尔比肩。这种性格可以说也是宗祁最不喜欢的性格。

    宗祁的第六感很强,他一看拉斐尔,就知道这个人足够危险,脸上的笑容也足够虚伪,所以对他不知何意的示好和靠近一直表示抗拒,小心翼翼的隐藏着自己身怀黑卡。

    但是命运真的很巧合,巧合到这个看上去一头骚包金毛的纨绔子弟居然是光照会的首领。

    反正宗祁是真的惊了,就算他知道蔷薇十字会和光照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敌对,他还是没有暴露自己底牌。

    再然后,就是在森林里。

    圣灵之馆的森林是他们两个关系的转折点。

    其实也正常,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一起出生入死就是过命的交情了。宗祁一直都是个很分得清事理的人,要是有人真诚对他,他也会真诚回报。

    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友情好像就有些变质了。

    宗祁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异常,只是不愿意多想,但他门儿清的很。

    明明宗祁也没有经历过,但是当它来敲门的时候,却能刚刚好分辨出它的模样。

    没有关系,那些都过去了。

    男人有些粗糙的指腹从他的手上轻轻划过,带起一串如同电流般惊颤的感觉,从皮肤层一直滑落到心尖上,酥酥麻麻的。

    能够遇见你,这就够了。

    还是那样喑哑又磁性的声音,只是掩映在内里的情绪再也无可隐藏,一层一层的将宗祁裹住,无处可逃。

    拉斐尔其实是不相信爱情的,也许这也和他第一次举起匕首的经历有关,所以他一直厌恶同他人的任何接触,甚至达到一种严苛禁欲的程度。

    但还是值得,上天待他也不算太薄。

    宗祁抬起眼,毫不畏惧的与他对视着,嘴角微微弯起,那双灰眸里落满星光,狡黠的像是一只狐狸。

    我记得英国男人都十分传统,矜持,在感情上面含蓄而负责。

    他特意将语气上挑,表达出自己充分的疑惑。

    是吗?

    拉斐尔也笑了,只是这个笑容极具缱绻,同时又带着无与伦比的进攻性。

    他的行动力一直很强,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便会去毫不犹豫的追逐什么,如同一个老练的猎人,自信猎物不会逃脱掌心。

    我想你肯定是没有认真读过《傲慢与偏见》,我的东方boy。

    金发公爵笑着低下头去,将对方来不及反驳的话语尽数淹没在了唇齿之中。

    他们在夜晚的中国古街上互相拥抱,紧密的贴合在一起,热烈而温柔。像两颗干枯的,等待了无数年的心脏终于找到了一个灵魂交融的彼此,全世界只剩下十指相扣的温度,喧嚣纷纷远去,灯火皆是映衬他们的背景。

    第68章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 宗祁虽然没看过书,但好歹看过BBC1995年经典版的六集片。

    英国人在欧洲属于十分特殊的那一列。

    他们冷淡, 矜持, 高雅,不轻易与人交心,还喜欢说别人都听不懂的英式幽默。很多人来英国居住几年都不见得教上一个英国的朋友。

    在爱情上, 他们既没有法国男人那样的浪漫,也没有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那样的狂野热情,更没有德国男人的沉默深情,但是他们也有着独属英国人的动人之处。

    总是喜欢穿着考究西装的,手里提着黑伞的英国人, 在碰见能让自己心动的对象时,同样也会激起他们骨子里的自由和狂放。

    《傲慢与偏见》里, 达西发觉自己已经无可自拔的爱上伊丽莎白后, 他便能够全然不顾伊丽莎白的出身,亦或者是世俗的眼光,狂热大胆的表达着自己的感情。

    那一次达西不眠的夜晚,多长多泥泞的路都无法抵挡他从彭伯里到伊丽莎白家。在花园中突兀的求婚, 说是一时兴起,倒不如说是达西先生早就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炽热的爱意,做出的疯狂决定。一点也不同于世人给英国男人贴上的刻板印象,什么冷淡矜贵通通都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

    拉斐尔说完这句话就凑上来吻住了他, 言下之意就是宗祁根本不懂英国男人面对爱情时那种疯狂与热烈,那种像是一把火, 拖着爱人烈火焚身的炙热。

    我以为英国男人都会更加矜持一点的。

    等到宗祁气喘吁吁的从拉斐尔的桎梏中逃生后,他红着眼睛恶狠狠的瞪了金发男人一眼,刚刚的感觉太过激烈,他眼角竟然因为缺氧不自觉渗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就这一眼,差点没把拉斐尔的心都给攫住。

    怎么个矜持法?

    例如今天的天气不错,和伦敦往常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嗯,你的领结很性感,非常衬你的下颚;我一点也不觉得你讨厌,事实上你非常有趣,每一种有趣都恰到好处的踩在我的心上;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和你说,大概是一些平常到不足以挂齿的,但事实上抱歉,我有些口齿不清但我想说的是实际上大概坦白的说,我喜欢你。

    哇哦,BJ单身日记?

    金发公爵笑了,这部著名的老牌喜剧电影里的确恰到好处的表达了一位英国人在面对自己心仪之人时顾左右而言他,最后却不得不挫败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而宗祁刚刚惟妙惟肖的那一段话,正是改编自电影中最令人感动的那一段独白。

    虽然这个告白实在是有些简陋但是也许在大法师敲响我的窗台时,一切都成了命中注定。

    并不是以威斯敏斯特公爵的身份,也无关于光照会的领袖身份,我,不过以一个普通的,满怀爱意的男人身份,慎重的站在心爱的男孩的面前,请求他爱他。

    诺丁山?

    诺丁山这部电影一直是世界影迷心目中的圣地。如果你忘了爱情最原本的模样,那就去看诺丁山吧。这句话被无数人口耳相传。

    于是宗祁也笑了,两个人在夜空中对视,彼此的笑容都干净的没有一丝阴霾,却在视线相交的那一刻似乎跳跃出了无数电流火花,像是交汇的银河,找到了最璀璨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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