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儿子,自然要娶和他们家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可惜现在只能一夫一妻了,不然给个妾的名分也算是心意。
    不过,孩子可以生下来,他没必要和孙子过不去。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那还是他上山下乡的时候了,当时他已经插队很多年,已经和田二的祖父关系不错,作为村支书的老田很喜欢这个城市里来的年轻人,给予了很多方便,两家人也就是那个时候结下的交情。
    他是看着田二的父亲娶了城里来的知青,还参加了他们的婚礼,高考恢复以后,他回到了城里,和田家的往来就少了,但田家还给他寄过全家福。
    里面田二的妻子就抱着一个女娃娃。
    然而过了些年,他再和田家联系上的时候,田二就出生了,问起原先的那个孩子,说是被拐子拐走了,所以又生了一个。
    那个孩子被拐子卖给了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妻,就是黄家夫妇,两个人收养了这个女孩子,九几年的时候,黄家开始做生意,越做越好,慢慢地就在北京有了一席之地。
    而田家也在他的帮助下来到了北京,成为了他的心腹之一,除了他,田家无所依靠,所以他并不怀疑他们的忠诚。
    田家那个没了的女儿是确实存在的,然而黄璨并不是她,她是田二同父异母的私生女,这件事在田家还引起过一阵风浪,田二的母亲坚决要求那个孩子不准生下来,他父亲同意了,要求黄璨的生母打胎。
    黄璨的生母为了让她活下来,躲到外地的医院去生,田家知道了消息准备赶过来,巧的是,和她生母同病房的黄家夫妇也生了一个女儿。
    正如同所有最滑稽的戏码,她的母亲对调了两个孩子,被田家害死的,才是黄氏夫妇的亲生女儿。
    而黄家夫妇并不知情,把黄璨如珠如宝疼爱大了,殊不知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是踏着别人的性命往前爬的。
    黄璨十八岁那年,生母找上门来,告诉了她所有的真相,黄璨得知自己的生父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便开始谋划着夺回自己真正的身份。
    她不要以一个私生女的名义回去。
    她要做田家的大小姐,夺回自己该有的一切。
    而那个真正的田家小姐,实际上是在出生后就被亲生奶奶给卖了,因为嫌弃不是孙子,瞒着家里人把孩子抱走后卖给了人贩子,回家说是丢了。
    霍云松很久以后才查到了这件事,他原意是想找回田家的亲生女儿,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谁知道那个女孩子不到八岁就死了,死在了没有人知道的深山里,连坟冢都没有。
    不过,黄璨再有心机,霍云松也并不紧张,他现在更关心的是孟樱的身体,心肌炎的治疗还是以休养为主,辅以药物。
    幸好霍家千不好万不好,至少能给孟樱提供一个最好的治疗环境,一想到这里,霍云松就一点儿也不后悔回来了。
    但他还是对孟樱的病情非常紧张,每天出门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问她今天做了什么,有没有累着。
    孟樱忍不住翻白眼:“看了一本书,一部电影,画了一会儿画,和狸奴玩了一会儿,你到底在紧张什么?”她完全不知道霍云松有什么好担心的,在霍家她衣食无忧,每天闲得长毛,他居然还会担心她累着。
    这个病带给她的困扰还不如大姨妈呢!只是偶尔觉得心悸,也并不太严重,和霍云松的架势仿佛是她得了绝症,让她觉得好笑又不解。
    “不然我不放心。”霍云松还要摸摸她的心跳,被孟樱一巴掌拍掉了手:“干什么?”
    “测一下心率。”他说。
    测心率伸手到她衣服里干什么,说得她好像看不出来一样,但想想自从他知道她生病后,x生活就只能停了。
    孟樱其实很同情他,无肉不欢的人改吃素有点可怜,她一时心软,纵容了他:“那好吧。”
    霍云松抱着她温存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俯身去听她的心跳:“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没有。”孟樱把自己的薄毛衣整理好,又帮他系扣子,霍云松说:“算了,我换一件一样的就行。”
    衬衫经不起□□,现在已经皱巴巴的了,就算扣好扣子也能看出来,不如换一件。
    霍云松换了衣服出来,发现孟樱又在看书了,他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是什么?”
    “我跟的那位教授的书,还挺好看的。”孟樱翻了几页,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这不会耽误我上课吧?”
    “不会。”霍云松也不想她整天在家里,不然没病都闷出病来了,他答应过孟樱,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答应过你的。”
    孟樱放心了,和他承诺:“我会好好养病的。”
    “嗯,等病好一点了,我们就去准备做试管,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像你的话,男孩女孩都好。”
    “像我不好,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这一辈子都可能和幸福这种词眼无关,像你,像你更好。”
    在门口正准备敲门的霍苾芬:心累,我还是去喝口茶再来好了。
    一个月后,医生认为孟樱的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尝试取卵,过程并不愉快,霍云松一直陪着她:“别担心,没事的。”
    “我们真的不考虑自己生吗?”孟樱紧张极了,“医生说我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
    霍云松轻声说:“就算是现在,生孩子也有风险,你是风险之上还有风险,我怎么敢赌?”
    孟樱已经隐隐有所察觉霍云松的异常之处,他对她的生命重视得不可思议,这其中,又格外怕她生病。
    她今年才二十三岁,正是一个人身体状态的黄金时间,她不知道霍云松的顾虑由何而来:“我还有什么病吗?”思来想去,只有这个可能,“你不要瞒着我。”
    霍云松一怔,忍俊不禁:“怎么会,我没有瞒着你了,真的。”
    “那你为什么总是一副我好像随时会出事的样子。”她把手心覆到他的手背上,“不许骗我。”
    “真的没有,你要是真的生病了,我还能瞒着不让你看病?”霍云松笑了笑,“不过我是真的害怕,你看我千辛万苦才遇到你,好不容易把你娶回家了,我能不小心翼翼吗?”
    孟樱狐疑:“就这样?”
    “当然,我觉得我每一天都好像是上天给予的恩赐,我害怕哪一天上天觉得我太幸福,所以要把你带走,我无时无刻不幸福并惶恐着。”霍云松握着她的手,“患得患失,没有得到的时候想办法得到,得到了又害怕失去,你明白吗?”
    孟樱觉得有些难为情,她固然是很喜欢霍云松,但她觉得自己对他对感情,比不上他对自己的万分之一。
    这样深厚的感情,只能用一生一世去回报。
    既然胚胎不会移植到孟樱的体内,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与她无关,霍云松说:“一切都交给我,我会告诉你进展,你不用担心。”
    “会失败吗?”孟樱仍是忐忑。
    霍云松说了实话:“可能会,但问题不大。”就算因为种种原因流产,那伤害的也不是孟樱的身体,然而,保险起见,他挑选的都是非常健康的代孕母亲,高价酬劳足以使得她们奋不顾身。
    只要进行顺利,她们身边就会有专人陪护,怀孕过程有医生定期检查,以免出意外,然而,一直到孩子出生为止,她们都不会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
    从重生回来开始,他就对今天的事有所准备。
    他相信他们一定会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是,他喜欢女儿,管他霍家必须要嫡长子呢,先有了女儿当小公举,再生一个儿子当苦力就好。
    他把这个想法对孟樱说了:“我想先要一个女儿,让她做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人生,然后再生一个儿子,他就会比较苦一点。”
    他看孟樱面色不虞,马上改口,“不然,先生个哥哥保护妹妹也不错。”
    “我!只!要!一!个!”孟樱罕见地强势,“不管是男孩女孩,我只要一个!”
    霍云松诧异:“为什么?”
    “我不要把我的爱拆开,我要我的孩子有完完整整的宠爱。”她的双目微微泛红,“爸爸妈妈的爱,都是ta一个人的,我不要生两个,要生你找别人去生。”
    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和孟飞龙不好,但是父母的爱永远不可能一碗水端平,总会有所偏疼,霍家重长孙,那女孩儿怎么办,她和霍云松如果更偏爱女孩子,那男孩该有多不公平?
    她只要一个孩子,她会把完完整整的爱都给ta一个人,绝不会让ta重走自己的老路。
    对于霍云松来说,孟樱和孩子,肯定前者更重要,她要是不想生都没关系,何况只是要一个,他知道她的心结,立即表态:“那就生一个。”
    ***
    解释一下阿樱的病,前世她也是心肌炎,然后怀孕了,不过那个时候还不严重,更严重的是癌症,因为有人长时间给她投毒,所以孩子也流掉了,这个病不致死,但是需要休养,怀孕是个不可控的因素,如果怀孕过程中阿樱犯病,那要么堕胎,要么拼死把孩子生下来,母亲死不死看天意
    不管怎么样,都是有风险的事,而对于霍云松来说,孩子是给霍家交差的,他不希望阿樱冒险,就算是百分之一的概率,谁能保证轮不到呢?他不能失去她,而且,生孩子很痛很辛苦,他舍不得。
    做试管可能会有一点技术上的问题,但精子和卵子属于他们两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孩子,代孕只是提供了胚胎发育成长的环境而已,他们的孩子就是那么来的,阿樱不会再自己生了,我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遗憾的,人类的技术在进步,就好像是剖腹产和顺产一样,现在很多没有办法自己怀孩子的都会选择试管,也有人选择丁克,人生未必要结婚生子才算是圆满吧
    以及,只有一个孩子,霍云松喜欢女孩,霍家看重男孩,不管是重男轻女还是重女轻男,都对另一个不公平,所以,孩子无论男女,一个就够了,把所有的爱都给ta一个人,阿樱吃过亏,不想孩子再经历一遍
    ☆、第72章 忆南
    江南的春天桃红柳绿,河边的柳树发了新芽,院子里种着的花绽开了花苞,一片生机勃勃的气息。
    市一中里,孟飞龙正埋头刷题,作为今年六月就要高考的考生,他觉得自己已经要上天了。
    “谁家的家长又来了?”自习课上,大家窃窃私语,学校住宿管得严,家长担心孩子营养跟不上,总是会来学校送东西。
    谁家的父母看起来老实贫穷,谁家的父母一看就是大款,这也是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孟飞龙的同桌是往教室后面一张望,用手肘碰碰他:“哎,是个美女啊,那个姐姐挺漂亮的。”
    孟飞龙写一道题写不出来正烦着呢:“漂亮个鬼……卧槽,姐!”他赶紧窜出去。
    站在门外对他招手的就是孟樱。
    天气已经回暖,她穿了件掐腰的长裙,暖风吹过,愈发显得腰肢纤细,气质出尘。
    “姐,你怎么来了。”孟飞龙说,“是不是他欺负你了?”
    “不是,”孟樱笑了笑,“我回家一段日子,正好过来看看你。”
    孟飞龙起疑:“真的没有欺负你吗,那怎么突然回来了?”
    “他去梅乡了,有工作。”孟樱说,“我就回家住一段日子。”
    梅乡的会议一直是最近的热门话题,随着开会时间的逼近,这边的安检也越来越严格,上公交都得被查身份证,怎一个苦逼了得!
    孟飞龙左顾右盼,神秘兮兮地问:“姐,我问你,我姐夫是不是很牛逼的人。”
    孟樱:“呃……”
    “是不是和偶像剧里一样,他是失忆了或者是被人追杀所以才躲在这里,现在事情过去了,他就把你带回家里了!”孟飞龙脑洞大开,喋喋不休,“姐我说得对不对,有没有道理?”
    孟樱:“嗯……我给你带了点北京的特产,你好好在学校念书。”这孩子的脑洞也太大了,看得偶像剧比她还多,现在的孩子真是了不得。
    孟飞龙恋恋不舍:“你这就走了呀?”
    “我身体不是太好,你姐夫让我早点回去,他要是回来看不到我会生气的。”
    孟飞龙急忙问:“你没事吧,你哪里不好啊?”
    “心脏。”孟樱笑了笑,“不严重,但是要多休息,所以……我就不去看爸爸他们了。”
    孟飞龙怔了怔:“你不回来了吗?”
    “那也不是我的家。”孟樱摸了摸他的脑袋,“比我高那么多了,我就来看看你,你也别告诉他们,开完会我就回北京了。”
    孟飞龙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你在北京过得好吗?”
    “很好,就像你说的,你姐夫家里……很厉害吧,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九月份要去a大读研了,如果你考得好,我们还能在一个学校里。”
    孟飞龙握拳:“那我考到北京去。”
    “考什么学校都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
    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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