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 作者:鳞翅目

    正文 第6节

    给我来点血 作者:鳞翅目

    第6节

    “请您向前移步。”那个沙哑的嗓音继续说。

    我向前继续大踏步的走。

    他身后有人嘟囔了一句我听不清楚的什么,还摆了一下袍子。我又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回头,两辆马车已经都陷入凭空出现的泥沼了,而我刚刚坐的那辆,已经没顶。

    我愣了。

    往回走了两步,跪地,头深深的低下。

    圣徒大叔,对不起,我没给你战斗的机会。我在心中默念。

    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回头,走向那群乌鸦似地生物。

    为首的巫师拽过我的双手,每个手都套上了一个类似于手镯的黑铁环。然后又念叨了什么,铁环收紧。

    “黑巫师大叔,请问你多少天洗一次澡?啊,我错了,是多少年洗一次澡啊?”我问他,我相信他身上散发着能让虱子都哀号的味道。

    当然他没回答。只是黑乎乎的脸似乎更黑了。

    我是无聊的人。

    在口袋里,似乎有失重的感觉,这帮家伙似乎也会飞啊,难道真的会骑扫把么?黑乎乎的大袍子里藏一把应该也藏得住。据说教廷诬蔑巫婆骑扫吧还会嗷嗷的叫是因为扫把有棍象征男性,嗷嗷叫啊飞啊都是对某种运动的模拟,因为很high啊。这帮黑巫师貌似是男的吧,也要在扫把上很high么?

    我是无聊的男淫。

    (下面的心理承受力低的同学不要看啊不要看不要看绝对不要看会做恶梦的抠鼻,如果有同学觉得不够重口,是我怕写的太吓人……)

    皇宫还是皇宫,瀚玛还是瀚玛,一切都不会因我改变。

    着地,就没有人管我了。黑乎乎的一片伴随着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我决定尽力出来。但是用到手的匕首太冒险了,我还打算用这个凶器做别的事情。

    用手臂使劲往上探探,出乎意料的是,外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阻拦,口袋口的绳子是松着的,很轻松的出来了,外面是我非常熟悉的内景,塔楼,我一直住着的,塔楼。四周没有人。

    我稍微整理了下被猫尿大口袋蹂躏的不行的衣服,然后打开窗户,观察四周。皇宫还是那样运行着,和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毕竟进攻过来的军队还远吧。只是塔楼下面看守我的加强连怎么没了呢?这也太美好点了吧,继续逃跑。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通向下面的旋梯的门,像我这样胆子神奇的大的人,心里第一次一麻,后背发凉。太狠了。小孩子请捂眼睛不要看下面的情节。

    本来隔一段就挂着一个吊灯的地方,现在,吊着的,是更大的东西,风吹过塔楼的窗,他们双目圆瞪,舌头外伸,脸色发青,表情狰狞,随风飘荡。

    那是不停的监视我的一个加强排。

    尸体似乎做了防腐的措施,完美的保持着他们的灵魂离开时的样子。或者说,用什么方式,留下了他们的灵魂?

    我小心翼翼的往下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随着我的走动,他们的眼睛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走过第一个尸体的脚下,他的身体,就转过神来,继续盯着我,第二个也是,第三个也是。三十来具尸体,随时保持着盯着我看的样子,以我为轴心转动着,每当我走过他们,就无声的转身。

    啊,一定是我太帅了,连尸体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对自己说,想让自己轻松一下,可是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害怕是肯定的了,我这么大胆的人,都后背发冷,但这带着暴力美学和行为艺术感的奇特场景并没有足够震撼到影响我的理智。尸体就是尸体,是死人,死人就没什么可怕的,因为最可怕的是活人。

    他们这样盯着我,是想把我怎么样吗?难道,他们受了诅咒,还在爱德华的命令下看管我?丧尸,死人活尸,植物大战僵尸……这些词汇在我脑中闪过。是要整死我吗?不对,不是,应该不是这样,有些不对劲。

    我又路过一个尸体的时候,把双手的手腕举起,缓慢向左移动,他的身体就向左转,向右移动,他的身体就向右。果然,那黑巫师给我套的圆环,有绝对的古怪。证明了吸引他们的不是我本身而是手上的环,我就更放心了,慢慢的向高塔的门走去

    门开着。

    我蹑手蹑脚的走向门外的大片光明,走了两步,却发现,我的脸正对着那三十多具尸体的双眼,我正往回走。

    那里产生了一个扭曲的空间。

    我回头,继续往门外走,这次极为仔细,却发现刚迈出塔楼,我眼前的景物就没有剪切的转化为我往塔楼内部走的景象。不是锁,而是魔法。不是锁住的魔法,而是根本无法跨越的空间扭曲。

    我好像理解了。

    我蹦跶蹦跶的上楼,瞅准了一个窗户跳了出去,果然,在塔里,以反方向,摔了个屁蹲。

    这次,是用这种方式锁住我么。安说过黑魔法需要祭品,而祭品正式那些个随风飘摇的家伙吧。

    尝试了各种方式均告失败,好啊,我在自己惯常呆的起居室里,等待爱德华来找我。

    我的大脑已经放弃运转各种算计程序,只剩下血淋淋的四个字在空空的大脑里,爱咋咋地。算了,从本笃回来,心就彻底的累了。爱咋咋地。

    手腕内侧在此刻轻微的抽痛。抬起,黑色的铁环滑动,露出那个血红色的精巧十字,这是岚的血。

    可能是累了,我在沙发上大喇喇的睡着了。

    醒来时,已经是天黑了,爱德华仍没有来。

    口渴肚饿,跑去卧室,还好,我留着准备逃跑的干粮还在壁橱的那个角落里。口渴,找了半天,只发现一瓶酒,是爱德华有一天过来留下的,那天他想灌醉我试试,但我先把他解决了,就没喝成。

    酒足饭饱,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不惜千金买好酒,只为醉忘负心绝情人,好哇……我把空瓶子往窗户外一扔,就听屁啊叽一声,酒瓶子在塔楼外面摔碎了。

    这破碎的声音使我清醒,意识到还有一种方法我没有尝试。

    我抬出一个边桌和一个高几。边桌的宽度刚好放在台阶上,而边桌和高几摞到一起,刚好,能够到台阶上的吊灯。

    因为挂着人,灯没点,又是黑天,高塔这面又曾经被爱德华严令禁止走动,现在这面的人,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少,在这种情况下30具尸体在晃悠,现在的我都能想象出来当时那氛围恐怖成什么样,可是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想。只是爬上边桌再爬上高几,用匕首脸对脸的把吊死在上面的加强连的尸体的上吊绳割断,然后,拖着尸体走到最近的窗户,扔出去。

    “咚”,重重的钝响。

    长时间的无声。

    “咚”,第二个。

    又是长时间的无声。

    “咚”,第三个。

    ……

    死人好重,好在窗户多,基本上一个吊灯附近就有一个窗户。

    我大概往出扔了十具左右的尸体,累的我不行不行的,于是奔向高塔的底端。

    试着往前走。

    寂静无声,只有我酒后放纵的心跳。

    魔法是有代价的,如果相应的特定的代价消失,那么魔法就不成立了,等价交换,这是安同学魔法课中的一课提到的。我改变了魔法等式的一边,那么,理论上,我应该已经打破了魔法。

    闭着眼睛,迈一步,在睁眼睛,是皎洁的月光。

    空间的扭曲消失了,我站在塔外,往左右看,是如果上电视台一定要打上马赛克的情景,不提也罢,一堆马赛克。

    我往前走了几步,抬头仰望高塔。在底下看它,它是如此的高啊。

    “果然不能小瞧你啊,小猫。”老变态爱德华的声音在前方不远处响起。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但是谁让我刚才那么无聊啊。

    “您不去找我啊,王,所以我想去找您。”我笑着,向他走去。

    ☆、第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贱 上

    人生,如果,只是最开始那么贱就好了,可是人活着就是越来越贱,越来越贱,最后贱到无以复加终于贱死了,就有人长吁短叹。人生,如果真的只有当初见你那面那么贱就好了。

    人生若只如初贱,我们,要都是只有第一次见面那么贱就好了。

    “果然不能小瞧你啊,小猫。”老变态爱德华的声音在前方不远处响起。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但是谁让我刚才那么无聊啊。

    “您不去找我啊,王,所以我想去找您。”我笑着,向他走去。

    爱德华一身军装,深红色,,在高塔的阴影里淡然的站着,一个人。

    此刻见到爱德华,需要做的事情就非常明确了,多活一会是一会,我不能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戏的?”我笑嘻嘻的凑过去。

    “跑够了吗?”爱德华用潮湿的手抚过我的脸,语气中没有任何感情,没有责备没有愤怒没有嘲讽没有波澜,仿佛我是一只离家出走的狗,回家了。

    据说手潮湿的人大多数内向而不大善于表达感情,爱德华,也许就是吧,虽然我这么想着,但仍然不能阻止我觉得这手恶心。

    我抬起脸接受他的抚摸,笑着摇摇头,“没有,没跑够,我还想跑更远。”

    爱德华的脸色没有变化,手从我脸上滑下,掐住我的脖颈。

    软骨感觉到压力而疼痛。

    “有时候我想,不如直接把你的灵魂杀掉,”爱德华仿佛压抑着心中的什么,“这样直接得到你美丽的肉体,我也省得麻烦,省的看着你,省的被你毁灭,我连同我的国家,因为我们在你的面前不堪一击。”

    爱德华说到这里,手上突然非常的用力,啊,好神奇啊,我眼前发黑了。

    “可是当我看见你动起来,你笑起来,你在思考,你在想着逃跑,你在痛苦,你在流泪,你在快乐,你在呻= =吟,你在叹息,你在挣扎,你在努力的时候,又会下不去手。因为吸引我的东西,正是这个耀眼的灵魂,这个比躯体漂亮一万倍的灵魂。”

    啊,好神奇啊,爱德华的声音在轻微的颤抖,爱德华在表露感情,爱德华这个老变态。视野继续变黑,耳中翁鸣,听说掐死人是因为颈动脉被扣住,大脑供血不足而死亡。我用脑太过度了,让它歇歇吧。

    “我喜欢强大而高傲的东西,喜欢把他们压在自己的身下玩弄,就像索菲亚?道金斯,像苏珊?布赖恩,对于你母亲我只能说声很可惜,因为后来我没有机会了,但是我得到了你。初看,你太平凡,我只是想玩玩你扔掉,可是当我在杰的房间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发现了你隐藏的多么好。你用你的灵魂蛊惑了我,我就要把你抓起来,直到我厌倦你。可是可恨的是,后来我发现我根本没有厌倦你,根本不可能厌倦,你必须跟我一起直到我的坟墓里,负起让我如此贪得无厌的责任,莫?阿尔罕不拉。”

    啊,好神奇啊,爱德华说什么我还能听到哎,可是我不能听爱德华在说什么,不能听,我知道我不能听。因为如果我听了,我也许就放弃了,我放弃了,我的一辈子,就这么完了。我还很年轻,我还不想死。没有人死了像活着一样,但是有的人活着,就跟已经死了似的。踮起脚向未来一眼望去,能看见自己老死的那张床在哪,我拒绝这样的人生,还不如直接就这么掐死我呢。

    我正觉得爱德华这次没准是真的想把我掐死呢,爱德华放开了手。

    我趴在地上狂咳一通。

    几个黑乌鸦,啊,不对,黑巫师从爱德华身后围过来,还有塞舌尔。

    “陛下,现在离开吗?”塞舌尔问。

    “准备完成了?”爱德华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

    “是的,陛下。”塞舌尔回答。

    “那小兔崽子打到哪里了?”爱德华问。

    “毒蘑菇们下午突然变得很狂暴,正不顾一切的前进,已经过了安戈萨省了。萨尔文将军恐怕能抵抗一夜。”塞舌尔报告着情况。

    杰应该是发现了我的消失才这样的吧,何必呢。

    “不,萨尔文是从布赖恩那里来的,估计已经和杰合流了。”爱德华笑着摇摇头,“我们去港口,等那小伙子吧。”

    “可是不尽快起航么,陛下,安全起见……”塞舌尔问。

    “不,不,不,我还想见我亲爱的儿子一面呢。”爱德华恶趣味的笑了。

    他应该是还想要做什么吧。港口,他已经准备逃走了吗?他还有可以逃走的地方吗?我隐隐觉得,杰和我,我们都错估爱德华了。

    又一次坐上爱德华的马车,离上次,已经是很多年了。

    我突然发现,啊,爱德华换马车了,此乃废话。

    “疑惑么?”爱德华笑着问我。

    “是的。”我点头。

    “你认为我能如此轻易的被小孩子和啤酒肚的联合打败吗?”爱德华再问。小孩子是杰,啤酒肚貌似是,天主教廷。

    “我是绝对不相信的。”我摇摇头,实话,爱德华用那样短的时间统一了这个大陆,一代枭雄,又正当壮年,怎么可能这样就被打败。

    “杰在这一战应该会成为很好的接替者了,但是可惜这孩子还是太感情用事。”爱德华扭头看着窗外缓缓离去的瀚玛街景,他吩咐过马车尽量慢走,“你猜我用几成力去陪我的儿子玩?”

    “七成。”我那时候还没醒酒。

    “哈哈,小猫,这你可猜错了。”爱德华乐的非常高兴。“这片大陆,它的名字叫欧普蓝,我总觉得它太小了。它上面的关系太盘根错节,它有山脉有丘陵有很好的气候,但终究,有天主教会,有各种家族,有太多我无法彻底驾驭的东西,它的秉性比你还难以驯服。”

    “王,您今天真是话多,我烦了,请您不要再说了。”我是真觉得烦,就算你想表白一下感情吧,用得着说这么多话吗?烦躁,借着酒劲,就说出来了。那次我没准真的是喝多了。

    “呵呵,好,再问你个问题,你以为那些我非常信任却被我轻易整死的将领们都去哪里了?啊,我纠正,对不起,小猫,不是被我整死,是被你整死。”

    我愣了。我傻了。我呆了。我的人生被否定了。我就是被算计的命么。我怎么好像明白了一点什么啊。

    “别灰心丧气嘛,”爱德华拽过已经僵硬的我抱住,摸摸我的头发,“真的被你整死的还是多数。”这变态在安慰我,“你想想啊,在塔底下烧死给你看烟的颜色的,腰斩看能爬多远的,剁成肉末看能堆多高的,还是有一些的嘛。”

    这片大陆,它的名字叫欧普蓝,但我总觉得它太小了……你以为那些我非常信任却被我轻易整死的将领们都去哪里了……我明白了一大半。后世人们书写爱德华的历史的时候称他为枭雄,可惜统治暴虐。连历史,都看错他了。

    “没关系,没关系,不要怕,在我的身边就好,永远不要离开我就好,”他将我揽在怀中抚摸毛发,那时的我,因为无法抑制的恐惧在强烈的颤抖,我的一切努力,都在他的计算之中,一切,一切,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去码头的路果然很远,那么就安慰安慰你吧,小猫。”

    死机的大脑无法指挥身体反应,下身的衣服被剥落,抚摸,被训练过的敏感身体做出它应有的反应,呻= =吟喘息,被手指玩弄,身体不自觉弓起,脚趾伸开,扯开嗓子叫出声音,一系列反应熟练的另我这个作为旁观者灵魂发指。

    怎么都斗不过他们么?

    怎么才能赢?

    怎么才能把他们整成我这种样子?

    也许我一开始就选择错了。玩阴谋,是玩不过这些变态们的。

    天将亮的时候我们到了瀚玛最近的出海港,桑地。

    我问了爱德华,船的终点,他说的只是,那里是新的大陆。

    断了一指的兰斯波普公爵在一艘海船边,给我们打开了马车门。“舰队已经在等您了,陛下。”

    下车,海风大的离谱,酒醒了。爱德华今天对我说了太多的话,仿佛醉的不是我而是他。

    “东方仍然没有军队的动静吗?”爱德华问。

    “毒蕈军团现在在攻打瀚玛,陛下。”他回答。

    “啧,啧,这不像是那死孩崽子的作风,太傻了。”爱德华摇摇头,“你说呢?”问我。

    “我已经对自己绝望了,王。”我摇摇头。

    “绝望到不想逃走了吗?”他问我。

    我开口,刚要说什么,从前方而来的强大冲击力撞了我一个趔趄。

    “噗……”

    代替我的回答的,是利器钻入肉体的声音。前胸突然一阵温暖,这是一支箭,箭羽是美丽的黑色的天鹅羽,那么这箭必定来自我可爱的母亲治下,罗尔斯罗伊斯堡的骑士。

    痛楚在下一刻袭来,我几乎忘了母亲悬赏我的命的事情。

    太疼了,太疼了,太疼了。

    罗尔斯罗伊斯堡的代表物,美丽的黑天鹅,小时候明明是灰白的,长大了就变得淳黑如夜。小时候明明是丑陋的,长大了就变得倾城倾国。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生物啊。

    几乎没有时间间隔,又一支箭射入腹部,接下来第三支,因为我的倒地射偏……

    “不……”啊咧,这不是杰的声音嘛,在我背后的森林里传来,很神奇啊。

    杰,你除了喊不能不能再喊点别的啊,不要总是喊不,偶尔喊一喊“e on”或者“きもちいい、もどもど”怎么样,开放点嘛。

    我倒地,四周却陷入了混战,魔法球,刀枪剑戟一片混乱。噼里啪啦的爆炸声,胳膊腿横飞。

    恍惚间,有黑乌鸦想把我装进大麻袋,被一个冰蓝色的魔法球轰走,我的身体被魔法腾空。此时却又有剑向我刺来,被旁边的人一下弄死。

    情况是如此混乱,谁给我解释解释?

    “他,或者这国家,你只能选择一样,杰。”

    “我反悔了,父亲,我两样都想要。”

    “那么,就只好…………”

    我是物件么?这俩自大父子。

    那么就只好什么啊,伟大的爱德华陛下,你想出来

    我正想着,却发现意识正在远离我。

    “小猫,虽然……但是你一辈子都无法逃离我,我给你埋下的种子,会跟随你一辈子的。”黑暗中似乎有这样的声音传来。

    啊,我终于可以死了吗?拜托了。

    你们猜结果如何?结果很明显啊,我还是没死成啊,娘脑壳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没上新晋啊……郁闷啊……~(≧▽≦)/~啦啦啦

    ☆、第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贱 中

    月华无边,厚厚的雪,落满了整个罗尔斯城,也落满了罗尔斯罗伊斯最肮脏的地方,贫民窟。大雪无痕,厚厚的雪落下,肮脏,不平,阴暗,尘埃,或是美好,一切都被掩盖在茫茫的一片白色中,不分彼此,无论贵贱。

    雪总是如此,无所抗拒的覆盖在任何地方,绝对不是它多高贵多纯洁多善良。纯洁和善良的东西哪里会存在啊,早灭绝了。

    雪知道,除却那短暂而华丽的圣洁外衣,它不过是颗肮脏的尘土。

    我懂得,雪清楚地知道自己,有颗肮脏的心。

    平民窟边缘的一个路边。

    “在这等我!”那个瘦高个的少年惯用的祈使句,和他中性柔和的脸极其不符。

    “嗯。”站在他对面那个比他矮了不少的男孩看着地用力点点头。

    “在罗尔斯罗伊斯等我,绝对不要离开。”瘦高个少年的语调转为轻柔。

    “嗯。”继续点头,点头点的极为乖巧。

    少年扭头,刚要走,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挂住袖子。回头看,男孩肉包子似的脸上已经满是泪痕,刚才低头,就是在掩饰自己的流泪吧。

    肉呼呼的小手,不敢使劲拉,只是捏着衣角。

    “为什么要走,岚?”哭腔了。

    少年有点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离开?”男孩继续问。

    “为了莫。”少年很肯定的说。

    “为了莫就不要走。”男孩说。

    少年语塞。此刻的月,突然被云层所掩盖,无法看清少年的表情。

    沉默。

    雪在这沉默中,又飘摇而下。

    “真的回来啊?”男孩颤颤巍巍的打破了沉默。

    “回来,我肯定要回来找莫。”

    “为什么回来?”男孩嫩生生的质问着,感觉好像一定要问个究竟。

    少年左右看看,没有人注意,低下头,小声在男孩的耳边说:“我要回来娶你。”

    男孩一愣,大眼睛因为受到了惊吓凝固住,而少年就趁着这个当,啪的亲了一下男孩的脸颊,蹦上停在路边马车了。

    这是谁家死孩子这么不听话,人家走就走呗,俩小破孩崽子搞什么生离死别。

    在两层楼高的巨大的织机前,昏黄色的光盈满这座不大的厂房。这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提花丝织机,它织出来的丝织品可以如画作一般细腻,却拥有画作没有的光泽。道金斯家族一直负责的,就是整片大陆上最昂贵的皇室和贵族的丝织品的制造。

    “母亲,我求您,如果不能让我继续留在您身边,就请给我几亩田产和一个老佣人,让我离开罗尔斯。”婴儿肥消失,包子瘦成了竹笋,男孩还是男孩,单纯一瞬无影无踪。

    “活着,给我换取利益,或者死。孩子,你以为我是为什么生出你的?”索菲亚?道金斯的声音极其甜美,笑容极其灿烂,而乖戾。甜美的声音,愉悦的表情,绝情的话语,索菲亚道金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没有别的选择吗?”竹笋问。

    “其它选项有倒是有一个,”索菲亚更高兴了,“教皇那里也不错,”经过细致修剪的手指刮了刮小竹笋的鼻子,“我相信你,我亲爱的儿子,从容貌到智慧,你可以选择去离神最近的地方,接受神的宠幸。”

    从天主教教廷的那些红衣主教们到下面的低级主教,都喜欢小男孩,这是这个时代尽人皆知的事实。

    那一刻我觉得竹笋应该是要哭出来了,可是他仿佛预料之中点了点头,“好,我去做质子。”

    “很好,我亲爱的儿子,”索菲亚矮下身,平视竹笋,看着他的眼睛,“我为你做到了能做到的一切,接下来,就是你自己的人生了。如果你还是坚持着平民生活的梦想,我不阻拦你,只是到了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可以怨衔你而来的鹳送错了人家,但不能怨自己不够强大。”

    这是什么妈啊,卖孩子还要看个好人家呢,直接问自己的孩子你看这个火坑是这样的那个火坑是那样的,你看我把你推到哪个里面好啊。

    “你在这里面看自己的回忆倒是悠闲,”娘娘腔的声音响起。

    我转头,在无边的黑色中,安正漂浮在我旁边,酒红色的头发柔和地浮在空中。

    安应该是有办法进入我的回忆的,啊,对了,这里,如果我没有理解错,应该是我的脑内,我在回看我的回忆。在我深沉的睡眠里。

    中箭之后,不知不觉就来到这了。我偶尔能在自己做梦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梦,这次就是,如梦,我能控制这里的一切,不过,这一切都是回忆。我安于在这里,乐于在这里。看着以前的点滴,在贫民窟里快乐的日子,或是在阿尔罕不拉堡祸害吉也是不错的回忆。在这里看,回放,再看,再回放,乐此不疲。

    “有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尤其是小时候,去阿尔罕不拉之前的,我想记起来。”我一耸肩。

    “外面可是闹翻了天,你都不管么?”安问我。

    “我不想出去了,”我一摊手,“出去也是郁闷,就在这里面,挺好。”

    “你能不能先来点惊讶的成分,比如……啊,我这是怎么了?啊,这里是哪里?啊,我怎么才能醒过来?啊,为什么我出不去了?伟大的安大人,您怎么进来的?”他手舞足蹈的表演各种动作,捂脸,望天,张嘴,无措,乞求,一气呵成,甚是连贯。

    “噗哈哈哈……你这学的也太夸张了吧。”我乐得肚子疼。

    “你这死孩子能不能正常点,当个正常人好不好。”安伸过双手来横抻我的脸。

    “疼,疼……”我往后退,啊,不对,是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游,“要我一个一个回答你提出来的问题么?”我乐了。

    “你就对自己的身体现在身处哪里丝毫不感兴趣?”安问。

    “你进来了,很明显,我在杰和奈泽的手里。而我现在,应该是正陷入深度昏迷状态,因为受了非常致命的伤,无法醒来。”我回答。

    “好吧,你们这些把脑子利用到抽筋的人是我这种只会把脑子放在那里生锈的家伙不能比的。”安这家伙属于不打自输。

    “谢谢夸奖。”

    “既然知道了自己已经安全了为什么不回去?你的伤已经治好了,爱德华掉进海里不知道死了还是活着,诅咒奈泽也给你解开了,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安皱眉头。

    “我累了。”我说着这句少女的话,抠抠鼻屎,往安的方向弹去。

    “哎,”安躲,“到底是为什么,你告诉我啊。”

    “这里,挺好啊。”我回答。

    我把回忆带到了阿尔罕不拉。穿着破旧的贫民衣服的我,正在城堡的后院游荡,那时鸟语花香。

    “不想回去了,不想回去了,不想活了,你们非得把我救活我就不回去了。”我蹲在回忆中的土地上。

    “出去是大千世界,这里面只是你的回忆,你不是曾经多么多么快乐的孩子,你要找的 东西肯定也不在这里,而外面,是你做了这么多年努力的,属于你的世界。”

    “我的努力基本上喂狗了。你也被骗了,爱德华根本不是被我蒙蔽的,他的亡国也不是我造成的,爱德华在这片大陆上玩腻了,去另一片大陆玩了,那些消失的将领有一部分是被他肃清,一部分是被他派去开发另一片更神奇的大陆,那里没有盘根错节的关系,没有固有的不可抗拒力,他在这里玩够了,只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在玩,这努力,是我白费的。爱德华根本就是想考验自己的两个儿子,而杰只是打赢了没有付出全力的他。”

    “可是你还救了……”

    “后来我也发现了奈泽根本就不是去寻死的,他知道杰需要联合他,只是找个借口让杰去救他,他被抓去的目的是复仇,是给辛西娅复仇,也许是因为教皇平日里从不出门,他需要一场宗教裁判,给他面对教皇的机会。他只是利用杰完成复仇。”

    “的确,教皇平日都把自己关在有极强的白魔法防御的宅邸,奈泽也许真的是这样想,因为辛西娅阿姨是教皇杀死的,我认为这是无可厚非的。互相利用,就这样你就受不了了?”

    “可是,杰就因为这么简单的原因,卖了我……”我把头深深埋进膝盖,就这么卖了我……

    我拉出来那段回忆给安看。

    喝下被阿伯拉罕下了强效安眠药的茶,晕倒被送到瓦伦丁的家。

    华丽的大床上,红果的意识朦胧的少年。

    我深深埋头。

    “可是莫,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杰没有替你选择,你会怎样?”

    “啊?”这我真没想过。

    “你当时面对的是别无选择的处境,至少当时的你是别无选择。即便杰没有卖你,你还是会这样做,我了解你,你真的还是会这样做。之所以现在你恨的是杰,不是你自己,是因为他替你背负了那个选择。如果他没有隐瞒真相,把被恶心的大叔上还是死这个选择血淋淋的摆在你面前,你能有多纠结,你想过没?你又出卖了一次自己回来,你会有多痛苦你想过没有?杰即便不喜欢你,杰这样卖了你,你会多恨他,杰真没想到还是假没想到,你想过没?”

    安总是能一击必杀,看到事情的本质,就像他当年为我指点空气中存在真理的错误一样。

    “不对,”我摇摇头,“不对,安,我怀疑从一开始他就是想好了才让我去的,从一开始,他就是想好了,他应该是从最开始最开始,就算计好了,才让我去的,”我顿了一下,还是加了四个字,“也说不定。”

    “可是他这么做不光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救你,这点别忘了。”安非常正经的说。

    “你出去吧,别理我了,没准我那天想通了就自己出去了。”我捂耳摇头崩溃状。

    “我现在突然觉得杰没准也是个好男人,出去,跟他解决一下问题吧。”安蹲下,拍拍我的肩膀。

    那个“也”字是怎么回事啊安,你家那个又混蛋又死又老又臭还散发这大叔味道的奈泽同学么?

    我不会说对不起,因为我欠你的,打算用一辈子偿还。

    杰的声音在回忆的虚空里响起。

    如果杰之前没有表示出来怎么怎么样,我也许还能稍微淡定点。说真的,也许,稍微,那么淡定点。现在这么懒得活着,主要还是因为,之前杰给了我太多美好的希望。

    “我身上的伤已经治好了吗?”我抬起来脸问安。

    安一脸得逞了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  你可以怨衔你而来的鹳送错了人家,但不能怨自己不够强大。

    ——在西方传说中有一种鸟名字叫“鹳”,如果天朝的小孩子们问妈妈妈妈我是哪里来的,多半答案是垃圾桶啊臭水沟啊捡来的啊蹦出来的啊,但是西方在臭水沟捡孩子传说外还有一个选项,那就是鹳鸟叼来的。

    ☆、第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贱 下

    我假设了很多种可能,我在哪里以何种形态醒来,可还是猜错了。

    安说只要我想醒来,那就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了,杰找奈泽帮忙,他就偷着在梦里溜达来看我,然后就哎呀一声娘气十足的一拍手,我要去给奈泽准备夜宵了,就刷拉一声消失了。

    我一开始认为最大的可能是瀚玛皇宫里的塔楼,因为那就是我住的地方。后来又想也许是在什么营帐里,因为很有可能,杰与教廷的战争已经打响了,而他在疲于应付,我一睁眼睛,看见了挂满胡子茬的他。甚至连他正在奸尸的可能性都想到了,可是现实是我怎么都没猜到的,无论是地点,还是状态。

    我总是太天真,还自以为自己多么厉害。玩计谋玩不过人家,玩爱也玩的一败涂地,想来想去果然还是玩做= =爱简单些,男宠命,当废柴神马的最好了。

    光芒有些刺痛我的眼睛,这是个晴朗的白日。

    睁眼,第一眼,看到的竟然是雪山,而且是非常熟悉的雪山。还是梦么,这就是我刚才的回忆中的场景,阿尔罕不拉堡里就能看到的,那座如大地的jj一样高耸入云的山。我所躺的地方,是阿尔罕不拉堡。

    “哈……”

    很好,不是梦的证据来的很快,非常快,特别快,一下秒杀了我的所有妄想。

    眼球转动,发现了如下三点情况。首先,杰坐在床边握着我的手。其次,杰的眼睛闭着,非常享受,那个哈的音节就是他发出来的。再次,还有第三人在场,一个亚麻色的毛球,正在杰的某些器官势力范围内卖力活动。

    其实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闭上眼睛,默念三声这不是真的,再睁开眼睛,发现他另一只手已经放到了亚麻色球体的上面。握住我的手,也轻微的动了。

    好吧,这是现实,这是红果果血淋淋的现实,我回到现实了,第一幕就是这。对于我之前的各种无限幻想,我只能评价给自己一个字,那就是贱。心脏再次轻微抽痛,身体的某些部位已经不能忍受厌恶感,我往回抽我的手,可能因为很久没有运动,手很无力,抽的不利索。

    杰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了。站起来,拉裤子,踢人,一气呵成。亚麻色头发的青年被杰一脚撩到地上,嘴边的涎液还没擦干净。我感慨,好蹄法啊,也不怕人家不小心把你重要部位交代了。

    “莫,你醒了?”杰的声音很关切,很欣喜。双手过来攥住我的手。

    “那个……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疼!疼!疼!疼!疼!心脏疼!疼到无以复加,从来没这么疼过。好久没张嘴说过话的原因,声音沙哑。想把他手里自己的爪子抽出来,因为无力虚弱而抽出不能。

    “莫,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杰说。这是一句多么经典的话啊,x,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总结起来其意义就是,x,你打扰我们了,我们本来是想背着你xx。

    “嗯,我知道,原来我误会了啊。”我点点头,杰松了一口气。“但是杰,我对3p不感兴趣。”我中肯的说。

    杰没话了。

    被他踹到一边的家伙优雅的起身,冲我一笑。青年有着亚麻色的长发和青蓝色的眼睛,长发梳理的非常好,额头还有一块蓝宝石嵌银的额饰。笑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像极了我喜欢的北极狐。

    这家伙非常面熟,我搜索自己脑内,想起来了adonis这个名字,嗯,是他没错。那天我在杰的营帐里睡觉,迷迷糊糊杰带了一个人进来探究我身上的诅咒。那么这家伙应该是杰的巫师了。

    我试着坐起来,活动僵直已久的身体。华丽的床不甚熟悉,看窗外的景物就知道了,这里是阿尔罕不拉堡的主卧室。杰屁颠屁颠地给在我身后给我放了个靠垫。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我问他。

    “为了给你加冕。”杰回答。

    “什么加冕?”我没听说过。

    “关于,为你加冕为阿尔罕不拉伯爵,。”杰回答。

    “你么?你登极了?”果然,我睡了太多天。

    “是的。虽然战争还没有结束,我……”杰急于表明什么我觉得无关紧要的东西。

    “原来的阿尔罕不拉伯爵呢?”我反应过来了,打断他继续问。

    “死了。”杰这次倒是回答的干净利索。

    “好的,我想问的问完了,你们两位在这里继续,我回避呢,还是您两位换个地方让我在这里安静一会呢?”我抬头问他们俩。

    在杰的示意下,白狐狸走了。

    “我……”杰还想说点什么。

    “我想休息一下,国王陛下,请求您现在放过我。”我用自己最正式的语气。

    杰,我受不了了,求你放过我。

    “我现在不能走,走了就不知道哪里找你去了,我还有话跟你说,”杰的理由非常简明,“我和他只是……”

    “你只是有欲望,很正常,很正常,我也是男人,我理解,所以我要向你们道歉,你们俩做到一半被我打断太不人道了,我就不应该醒,你当时就掐死我多好,救我干毛用,”我摇摇头,“杰,我估计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大能满足你的欲望,你找的人挺合适,继续去吧……”

    “莫!”杰急了,嘿嘿,急了。

    “你看啊,我一觉醒来明显瘦了,现在全身没劲胳膊腿估计也脆弱了,估计现在是站不起来了,但是你要想奸尸我就勉为其难的配合一下吧。”我一闭眼,耳鸣,才说了两句话很累,身体不听使唤,刚才想挪动一下大腿都很困难。

    “莫,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杰着急的样子也很好玩。

    “你也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杰,求你让我静静,我刚醒过来,在现实世界中迎接我的就是这样的情景,我受不了。”我直视他。

    他看我的眼神非常虚,然后就看地。

    “您有公务吧,国王陛下?王国的政权交替不久,嗯,我看了,现在应该是冬天,您如此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也不是个事。”

    那一刻我觉得我没准要哭了,但是很好,我比自己想象的坚强,完全没有要哭的意思。

    “莫,我想让你在阿尔罕不拉堡醒来,本来就是想给你个惊喜,我欠你的,太多。”杰幽幽地说。

    “嗯,惊喜的效果达到了,而且还很刺激,但是拜托下次别这么刺激我了。”突然间变得尤其的体力不支,眼皮沉重,声音也变小了,果然,重伤和长期的睡眠一起削弱过的身体,和我以前那个小强样是不能比的。

    “我想封给你一个独立的伯爵国,无税,无服役,无义务。”杰站在床边说。

    “嗯,我渴了。”我闭上眼睛,说出了这句话,就觉得意识又离我而去,而这次,是深沉无梦的睡眠。

    杰要封给我一个独立的伯爵国,这是非常冒险的。因为伯爵国主要行使对一大片土地的基本上半独立的自治权,不像侯爵掌管边防和军队而经常被削弱,这相当于在他实际统治的区域中,硬生生的安插了不稳定因素。但是既然他敢做,我当然就敢要。

    在奶娘玛丽的照顾下,我稳定恢复中,危机生命的重创和三个月的昏迷,我的健康被严重的磨损了。健康就是这种东西,你有的时候无所谓,没有的时候才发现有多么要老命。肌肉萎缩胳膊腿无法用力,心口上留下了疤痕,还有心上,也留有疤痕。

    那天见到杰之后,我又一次性睡了三天。在第三天的清晨醒来,我颤颤巍巍站起来向窗外望去的时候,杰的大队人马刚刚出城堡的主门。杰和道金斯家已经划地而治,因为打了太长时间的仗,谁都不想拼上自己的统治权去雪上加霜,休养生息不是句空话,但是和教廷还有少量的争斗,杰急于出去稳定自己的新生政权,安抚曾经的布赖恩女皇治下的公侯伯子男们,并且收买新的支持者。

    杰撂下的话是,等我稍微健康一点,就举行仪式,册封。但在仪式之前,我已经是阿尔罕不拉伯爵了。

    于是,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光有了自由,还有了地位和特权。即便现在只能做轻微的运动走路都困难,我还是欣喜若狂地拿着阿尔罕不拉伯爵的印章仔细端详。学了多年的帝王学有了用武之地,管理领地,裁决争端,训练亲兵,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什么能凌驾于我之上的东西了。只是很可惜的是,我缺少一个很好的管家。

    我所渴求的宝贵的自由到手,这点,我无比地感谢杰。

    有时让人推着轮椅,到处转转,还去各个骑士领见见那些小时候和我一起祸害过吉的伙伴们,有些家长在此次战争死亡的,大多是子爵,而不是的至少也都是骑士了,他们都说曾经以为我死了。伯爵——子爵——男爵——骑士,这是这片大陆的统治顺序,也就是说,具体的管理封地各项事务的,正是他们,而他们,大多是我的人,虽然现在也都是我的人没跑了,当年还是做对了一点事情的。军权和人心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问到吉,貌似在战争开始不久就死了。父亲太急于让他建功立业,而在他死后不久也病了,不堪一击,在杰打下这座城堡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死亡。倒是阿尔罕不拉夫人活得很健康,卷了些钱财去北方比较偏远的地方努力,应该还能活得不错。

    玛丽的孩子依然很健康,她的胸依然很大,用现在的话说是目测z杯没有问题,玛丽的丈夫依然很粗鲁,每天喝的醉醺醺,但是在我面前卑躬屈膝的滑稽样让我郁闷。不过阿尔罕不拉堡多了一个园丁,听说是从本笃新来的,在温室种了很多不错的花,叫汉斯。

    那天仆人把我推进温室,里面各种花朵晃了我的眼。

    “您……您……您……喜欢……哪种花呢,先生?”在我面前的青年个子不高,年龄也许跟我差不多或者比我小,有点瘦,皮肤非常白,还有雀斑在上面。本笃的人容貌质量都非常过硬,他也是一样,但太偏柔和。非常羞涩的蹦出来这么几个字,左手在右手里拧来拧去。

    “我喜欢鸢尾。”我如实回答。

    “鸢尾花,您说的是爱丽丝(lris)么?”我发现我说了这句话之后嘿,您猜怎么着,他的眼睛冒光了,嘴不结巴了,上楼也有劲了,“我也非常喜欢爱丽丝,但是之前的主人不让种,说是太讨厌了。您允许我种很多爱丽丝么?”

    我点点头,眯着眼睛,看着从花房中升起的渺渺雾气,问,“能养活么?”

    “爱丽丝非常强忍,但是太喜欢光。冬天种不了爱丽丝,就是因为她太喜欢光了,没有光的地方她可活不下去。如果种她我可要把花房的玻璃好好清洗一遍,您可能不知道,lris是彩虹女神,她会把善良的灵魂接到天国。他还是上帝的赐礼,赐给敢为自由战斗的人,而且……”

    汉斯因此滔滔不绝,整个温室的花都和花的主人一起暴走,咕嘟咕嘟的冒着香气。

    我看着他,羡慕着这样干净的发着光的灵魂,突然冒出了个不得了的想法,摇摇头,扔掉,我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老头子了。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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