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变态。”

    曾杰半晌道:“凌晨,身体的反应就是身体的反应,可能是你不知道不理解不能明白的,可是身体的反应,都是自然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凌晨道:“天底下根本没有变态了?”

    曾杰道:“所谓变态,是相对于常态的,你假设液态水是常态,冰与水蒸气就变态的,可是你知道,固态气态液态,都是水。”

    凌晨沉默。

    那个象狗一样伸出舌头舔主人手指的凌晨,当然也是凌晨。

    是多么多么痛的领悟。

    少年的灵魂清白无污,在没经过没遇过时都认为自己可以象天使一样。那些挨不住打的叛徒,一开始都以为自己可以做个坚强不屈的烈士,哪有人预料到自己吃不了那个苦楚还热血地参加革命的。

    凌晨以为,这具肉体只是为他人的欢娱服务,对于他自己,只要他忘掉,一切就如过眼云烟。可那是不可能的,他这具肉体同所有的肉体一样,一旦认识了一种欢娱,就永远无法忘记,一旦学会了欢娱,这具肉体就已被彻底改变。

    那一周,曾杰出差,两周的工作,曾杰合到一周去做,天天做到半夜,焦头烂额,可是每天会三次电话给凌晨:“好吗?吃饭了吗?门窗可关好?出去玩要小心,多穿衣服。天冷路滑。”

    这样的叮嘱真会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厌烦,可是凌晨温和地答应:“嗯,是,是,好的。”

    拿着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曾杰整天埋头在文件里自没什么好说的,凌晨成天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好说的,那天,曾杰问:“你怎么总在家?”

    凌晨笑了:“等你的电话啊。”

    曾杰沉默了一会儿:“别闷坏了,凌晨,出去玩吧。”

    凌晨不出声。

    曾杰说:“我明天不给你电话了,出去吧,如果你有事,随时打给我。”

    凌晨沉默,过了一会儿:“什么时候回来?”

    曾杰说:“尽快,想要什么?”

    凌晨懒懒地:“你。”

    曾杰沉默,半晌,小心翼翼地问:“想我了吗?”

    凌晨用鼻子回答:“嗯。”

    曾杰禁不住微笑:“那么,开学不要住校了。”

    凌晨沉默。

    那沉默,把曾杰的微笑晾在冷空气里,越来越凉,越来越凉。良久,曾杰叹息一声:“不要紧,以后再说吧。去,出去玩吧。”

    凌晨的声音低沉暗哑:“我想你。”

    曾杰再一次叹息:“我知道,我知道。”

    可是凌晨还是要走,他对曾杰,对自己可是够忍心的。真狠,再留恋也不肯沉迷,血肉相连吗?一只手误事,他会砍下一只手来,更不要提什么血肉相连。年轻人即有忍痛的力气,也有忍痛的勇气。

    曾杰用手支着头:“我自己呢?我受不了,我不如昏迷算了。”

    可是凌晨说想他,他也想凌晨,曾杰还是日以继夜地干活,希望早一点回家。

    无论如何,有爱的地方,才是家。

    曾杰到家,家里没人,四处转转,家里秩序井然,如果不是每天查岗凌晨都在家,真让人怀疑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半大的孩子。曾杰坐了一会儿,有点恼火,还是忍不住给凌晨打了个电话:“你在哪儿?”

    凌晨反问:“你呢?你在哪?”

    曾杰的声音有点高:“我已经到家了。”

    凌晨被吼得微微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马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凌晨的脸色渐渐变青,经过曾杰的提醒,他也看出来脖子上带的是什么了:“这个,是……”

    曾杰说:“是狗项圈。”

    凌晨沉默,手指已在寻找后面的项圈扣。

    曾杰问:“留下来,好吗。”

    凌晨心烦意乱,不,不要同他讨论去留问题,他自己快被自己用这个问题折磨疯了,一个侮辱性的戏弄,再加上这个严肃问题,终于把他惹火了,他怒叫:“给我解下来!”手指用力一拉,那块半月形的狗牌划伤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一时间,血滴了一身。

    曾杰呆住,凌晨也呆住。

    半晌,曾杰道:“对不起。”他给凌晨解下项圈,想不到凌晨发了这样大的火,白衬衫上那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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