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

    一则,明大学士曾经在信上提及,待明玉及笄回到学士府,就允诺烧毁奶娘的卖身契。

    有他们照料,明玉还遭此大罪,一旦明大学士知晓,难免多生事端,再则奶娘已经怀孕,徐夫子打心眼里向往天伦之乐,又怎会让料不准的事情毁了这触手可得的一切?

    其二,明玉也曾苦苦哀求他不要提及此事,对着那个孩子,很少有人能狠心的拒绝他的要求,况且,明玉并无大碍。

    一翻思量下来,徐夫子心中虽然愧疚,到底还是瞒了下来。

    时光匆匆,转眼又是七载,这时,昔日里的稚子早已长大成人,明玉也出落得越发的美丽。

    已经没有人口口声声的说着要讨明玉当媳妇的妄言。

    时间流逝,人在成长,也在改变,这时的他们,早已不再是当初无知无畏的他们。

    明大学士的千金是何身份?

    明玉生来高贵,是他们这些山野莽夫烧八辈子的高香,也烧不来的。

    大庆王朝的门第制度管得十分严格,严禁贵族女子和平民互相通婚。

    知道真相的,都已经选择了放弃,有不少曾经心悦过明玉的人甚至已经当了孩子他爹。

    就是在这种大多数的人都已经面对事实的情况之下,仍存着两个打不倒的勇士。

    那便是只敢在暗地里远远偷看明玉的二狗子,和从小以明玉的所有人自居的讨厌鬼君卿。

    二狗子早已过了十六岁,与他同岁的人都已经开始娶亲或是议亲,偏生二狗子眼高于顶,只看得上明玉这朵高不可攀的贵族之花。

    二狗子的阿父阿姆急的团团转,王家就二狗子这根独苗,还等着二狗子传宗接代呢。

    但又知道二狗子的心思,不敢逼得太紧,说道底,这事也有他们的过错。

    当初明玉那么一个仙子一般的人,降临鸟不拉屎的何家村,有谁家不紧赶着往前凑,仙气嘛,比别人多吸一口都是赚了。

    二狗子之所以如此迷恋明玉,这其中,不乏他俩的功劳。

    山里人见识粗陋,哪会想到贵族与平民之家门第的区别,若早知如此,当初也不会把王家的独苗苗往火坑里推。

    王家夫妇那个愁啊,又不能逼二狗子。

    七年期间,明玉没再发病,君卿也由当初和他一般身形的瘦猴子,像拔苗一样,往上疯长。

    如今,比他高了一个头。

    在这七年期间,明玉和君卿时常瞒着所有人,偷偷的往山里钻,并在那里,建了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基地。

    一头毛发柔软顺滑的白虎,忠诚的守护着这个小破屋,明玉管这头白虎叫小白。

    小白是一头雌虎,也曾生过几胎小老虎,七八只小老虎中,只有一头生了一身与小白一样的雪白皮毛,余下的,清一色的花斑老虎。

    这些小老虎,在可以自食其力之后,便被小白给赶走了,君卿对他说:“一山不容二虎。”那些小老虎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生活得好不好?

    明玉不是一个容易多愁善感的人,相比于喜欢的小老虎,他最喜欢的还是小白,联想到动物界的法则,对小老虎消失一事,也就释然了。

    人,不能够太贪心,有小白,就该满足了。

    七年时间,两人形影不离,身居山中,不知外面世上,倒也逍遥快活。

    只除了某一天。

    明玉记得,那日正是他将要及笄的前一月,君卿突然消失了。

    他骑着小白,找遍了整座深山,也未能找到君卿的身影。

    半月之后,他再次见到的君卿,那时的君卿衣服破烂,一脸的疲惫。

    君卿消失的事,谁也没再提。

    又是半月,他就要及笄了,因为他并非女子,所谓的及笄礼,也只准备象征性的举行一下。

    在及笄的前一天,君卿唤来小白,一如平常,和他一齐坐了上去。

    明玉隐约记得,那时的君卿,好像很不自然,是他眼花了吧?君卿怎么可能脸红?

    第4章 终身

    第4章终身

    “我们何时教过你,为了保全性命就可以把别人当饵,你不是一直都叫嚷着要娶明玉当媳妇的吗?你这样子,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又有什么资格说喜欢明玉,然道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你的阿父就会在危险的时候扔下阿姆不成?”

    王母带着哭腔,越说越是气愤,最后她把王二狗扔在一边,一把拉回准备出门的王父,扯开了他的衣服。

    只见王父的胸膛上,赫然有一狰狞的抓痕,一眼望去,这该是多年前的旧伤,即便过去多年,这道伤痕依旧这么显眼,当时一定是非常的凶险。

    “你给我看清楚。”王母固定住二狗子的下巴,让他直面对着王父胸口的那道疤痕:“这是你父亲,为了救我而留下的,若是没有你的父亲,阿姆早就成了大虫腹中餐,哪还有现在的你。”诗经之所以为美,正是因为隐去了美好之下所不愿提及的那些往事。

    王家就只有王二狗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心疼儿子的王父王母,自然时时刻刻教导自己的儿子以自己的性命为重,但从来没说过,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就可以牺牲别人的性命。

    将心比心,谁家的孩子,不心疼,知道真相的那一刻,王父王母同时打了一个冷颤,二狗子已经在不知道的什么时候,开始走了一条歪路,希望一切还来得及。

    “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拼尽全力去守护,即使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寡言的王父,第一次对儿子说说大道理。

    “父亲我知道了。”二狗子这次没再求饶,眼神里,带了一丝难以发现的决绝。

    “当家的,快走。”眼下找到明玉才是最重要的事,来不及把儿子抱在床上放好,王父王母就一齐出了门。

    二狗子神色黯然,见到父亲胸膛上的那道伤疤的那一刻,他心悸了,他想回避那道骇人的抓痕,但阿姆死死的固定住了他的下巴,二狗子难受急了,心都要撕裂开来,他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样挺过来的。

    自此之后,他只记住了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拼尽全力去守护,即使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

    “明玉等我,这一次再也不当逃兵。”他吃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心中的信念,让他忘却了身体上的疼痛,也忘掉了对野兽的恐惧,他拿起父亲打猎的弓箭,向着山里的方向奔去。

    第二天,明玉从山洞里醒来,他还不知道,何家村的人为了找他,已经忙活了一夜。

    眼下,他直直的看着新的小伙伴,处了一夜,又吃了人家东西,明玉已经不会像第一次见面一样,被这个邋遢的‘野人’吓得晕死过去。

    身边的‘野人’也很快醒来,被黑色散乱的头发遮挡的眸子绽放出野兽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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