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正文 第15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15节

    他朝我勾勾手指。

    我头也不回的大步跨进浴室。

    这是最后一次垂死挣扎。

    浴室很小,和家里的没法比,墙边摆着一只木头浴桶就占去了大部分面积。我站在那里面,打开花洒,尽情的用凉水冷却我火热的大脑,想把自己洗得干净些,又觉得这样过于小题大做。

    不就是跟人上个床。

    可是他跟人上过了,我没有啊。

    想起先前被他半是诱惑半是引导做的那些,我就口干舌燥的,喉咙里烧得慌。

    但我已经没有和自己对话的时间了。

    浴室门被他推开,我不是没在他面前一丝不挂过,可我现在忽然想遮挡一下关键部位。

    要死。我他妈的为什么忘了锁门。

    他站在门口,把t恤提过头顶,脱下来甩在一边,就如这话不是冲我说的。

    “跑不了了哦。”

    他把我从浅到小腿的水里捞出来,扔到床上。

    后背陷进床里的瞬间让我顿然萌生出了一种危机感,忙去抓着床头想坐起身,臂弯那里却卡着他的手腕,使不上力。

    亲吻分散着我的注意力,口腔里凉凉的满是薄荷味,体温在情动中不断攀升,他抱住我,让我想爬起来又跌回去,一只手则贴着大腿内侧游移,遇上了有所感应的凸起物。

    我投降了。可是碍于那些在他跟前没用的颜面,想要得到抚慰,却又无从说起,手指勾住他的皮带扣,向下拽了拽,传达一种隐晦的需求。他看似也失了耐性,可又没有男人性急时的鲁莽,游刃依旧,有一万种挑逗我的方法,每一种都够把我打回原形。

    管我如何苦心修炼,在他面前都好比武功尽失。

    我说我想要。

    他对牢了我的面孔,照镜子一般看进我的眼底,下面一寸一寸的往里推,刚进去的时候我疼得想咬人,可又不舍得咬他,呜呜咽咽的说着喜欢。这很不讲道理,但我没什么可说。说什么都没用。两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分离出神智,全情投入的接吻,使我心跳得比以往都要厉害,不亚于平日里那些他令我萌生爱意的时刻。

    “男人在床上说的话是不能信的。”

    他眯起眼,亲吻中舔了一下我的唇缝,开玩笑似的。“可是我爱你。”

    “……我爱你。”

    这一点儿都不好笑。

    我抱着他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和谐版的,你们懂(眼神

    第86章

    睡醒时我看到他在阳台上抽烟。裸着上身,手肘架在半圆形的围栏上,有刺青的那一面对着我,腰线窄窄的,裤子勒得很低。阳光照在他山脊似的后背上,引来楼下年轻女游客的口哨声。

    这里极少见到这么好看的东方人。他也同她们点头致意,把烟头碾灭在玻璃烟灰缸里。

    然后他看见我,这个回头的动作似乎经过了无数次的重复才达到如此自然的效果,在四下蔓延的光线里朝我笑了一下。

    我太容易沦陷在这样的瞬间里,整个人都酥了。

    诚然,我的腰确实有种酥得要掉渣的感觉,让我想下床的姿势进行一半就停下了,一只脚着地,一条腿则是伸出被子外面,好像故意在卖弄风姿,又显得十分身残志坚。

    幸好,把我搞成这幅德行的那位,见此情景动了恻隐之心,走过来将我抱起——我在扶着他的肩膀低头找拖鞋的时候,与墙角垃圾桶里湿漉漉的安全套有了三秒钟深情的凝望,差点没站稳——我臊得不敢抬头,听见他在哼歌,嗓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浑厚,就是不怎么在调儿上。

    我想起他在那时说的话,讪讪地问他,心情很好么?

    当然。

    他用手指顶在我腰窝上,顶得我迎向他,说话的时候嘴唇在我眉骨上蹭来蹭去,痒痒的。

    他说,这可是蜜月中啊。

    蜜月中的我哪怕是腰疼也顽强跟他出去逛了夜市,后面几天还去了蜚声海外的圣城和国家公园,来回坐的是海上火车,海岸线本身就是有名的旅游线路,耗在路上的时间便看看沿途的风景,也不觉得浪费。

    我们一共呆了五天,第四天在镇子里的民宿借住了一晚。招待我们的女主人是个胖胖的黑人妇女,没有丈夫,穿粗糙的花布做的衣服,会说一点语序混乱但不影响理解的简单中文。

    她问我们,你们是uple吗?

    我当时不知哪来的暗喜,好像着怀揣着某个秘密,不好意思说出口,又指望着有一天被人用这种方式点破似的。我看了看厨房里的宫隽夜,他盘着两条长腿坐在地板上,我们聊天时,他正给女主人的小女儿修她的拍立得,出卡不顺的问题困扰了这个小姑娘好多天,她为他提着一盏小油灯,踮着脚在一旁观看。

    他逗她,小天使,你的相机变成妖怪了,把你的照片全吃掉了,它还说话呢。

    小姑娘急得撇着嘴,眼泪在眼眶里咕噜噜的转,奶声奶气地问,那,那它说什么呀?

    宫隽夜用一种恐怖的声音阴森森地宣布,它说今晚要吃掉你。

    小姑娘哇得一声哭了。

    我和孩子她妈:“……”

    可我还得厚着脸皮供认事实,是的。

    是谁?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

    “partner”太笼统,欠缺亲密,而“boyfriend”又太油滑,远不足以阐明他在我心里的地位。

    我说,he’s y lover他是我爱人。

    这个词从我口中吐露得如此自然,以至于我为那份同时上漾的温柔感到诧异。

    他说,修好啦。

    我扭头看他,想瞧瞧最终成果,却正巧对上他举起的相机镜头,咔嚓一声,掉下一张我托着腮帮发呆的照片,油墨快干时被他捏在手上,硬硬的卡纸甩出哗啦哗啦的轻响,递给我。

    我刚看了一眼又被他夺去,煞有介事的说,要剪下来塞到钱包里。

    我才不要和你的黑卡安全套塞在一起啊爸爸。

    我一边腹诽他的幼稚,一边想找个能随身带着的他的东西,想了半宿。晚上我们睡在女主人精心布草的卧室里,美中不足的是,那有着四根漂亮床柱的大床宽度不足一米八,两个大男人不得不抱在一起。

    一旦跟他做过了,任何带有那方面暗示的触碰都让我没办法无动于衷,我使劲按住他往我衣服里摸的手,怕在别人家里弄出尴尬的动静,恼羞地低吼:“你不要让国际友人对我们的生活作风感到不齿……!”

    这里的夜晚温凉静谧,恬得一丝风都没有,灯光落下来,屋内那些富有异域风情的摆饰就只剩一片幽微的轮廓。他抓着我的手反剪到背后,这样就把我的上半身困在了怀里,挤上来咬我的喉结,气息细密如丝线般,捉紧我泛热的皮肤。

    “你得许我食髓知味。”

    何止知味。

    他迟早把我偷得一点儿都不剩下了。

    返程的航班在次日清晨,到家是下午五点多。

    假期结束,他手头的琐事多起来,跟我一样下飞机开了手机,振铃就没停止过。我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拖着他去机场外打车,家里才下过一场湿寒的冬雨,树都结了冰,寒潮将至,气象台已经发布了暴雪预警。

    我不怕死的提着他的衣领子吼他,你为什么只穿一件羊毛大衣!

    他隔着白毛风高洁傲岸地回答,因为我帅。

    我差点用围巾把这个美男子勒死。

    即便我也认为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的自恋更叫人心悦诚服了。

    电话铃又响,他却没接,突然拉住我想缩回口袋里的手,说,宝宝又要弃我而去了。

    这么大个人你有什么可委屈的。

    我虽这么想着,仍是趁着周围没多少行人,胆大包天的凑上去,在他被围巾蒙着的嘴唇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隔挡的毛料保暖且柔软,那余温想必能在他嘴上多停留一会儿。

    我说,明年见。

    当晚我就回了学校,开始准备接下来一周的考试。

    这几天就像被我藏起来了似的,只有我们俩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注释:lover

    her爱人,情人,恋人,情侣person with wh sexual retions与人有性关系者unarriedl sexual retions未婚的恋人;有性关系的一对情侣person wh爱好者,热爱者此处不一定特指“婚外恋中的情夫”,或者单指“男性恋人”。

    第87章

    放寒假了,我跟李谦蓝乔馨心约好回酒吧团聚。归心似箭,撺掇得我行李都来不及扔进家门,第一件事是排练好足够煽动的表情,对何故说,何老师,你又胖了。

    他气得脸都大了一圈,一边笑骂一边口不对心的给我们三个一人发了一个红包。

    时隔半年我们重新围桌一坐,相互打量,彼此都有变化,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老实说,我担心的是他俩在一起二人世界的气场太强,把我摒除在外,不过两三句话下来,我就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李谦蓝削瘦却结实了,头发染了一层薄灰,与之相比的乔馨心倒是漂亮得很明显,正常的,这个岁数的女孩儿一天不见都要另眼相看。

    大学是个重造工厂,专治各种不修边幅,高中时女孩子玩玩头发都会被老师多瞪两眼,一上大学,再丑再懒都注意起形象。我对此不太在意(看我塞满柜子的t恤球鞋基本款就知道),这以前是夏皆的工作,女性对穿戴打扮的方面嗅觉灵敏,我还要成全她把儿子当做体面的小私心;而现在轮到宫隽夜操着当爹的心,就如侍弄花草般定期琢磨修剪,将我从上到下一手包办。

    广告上说,这叫“比你更了解你”。

    酒吧还是老样子。它就像何故一样迈进三十岁的门槛,不再以改头换面为乐趣,平缓步入事业的稳定期。据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来了个姑娘接替我原先的工作,也是在当地念大学的学生,寒假一放人就回家了,昨天刚走。

    何故说,看得出她家里条件不太好,穿着打扮都很俭朴,闷头做事,不爱说话,偶有一次提起老家是农村的,父母年迈,手足众多,她念书已经让务农为生的家庭入不敷出,还有两个半大的弟弟等着用钱。于是临走前他不顾推辞,给那姑娘多塞了几百块,不是什么大数目,撑死值两张来回的车票,但起码能让她宽宽心,过个好年……

    我们东拉西扯地闲聊一下午,绝大部分不围绕自身,当我们经历过长大和分别之后,不能总是谈论从前。酒吧开门后又投入工作,有些日子没听乔馨心唱歌了,听李谦蓝说她现在就有一份相当稳定的驻唱工作,在学校那边市中心的酒吧一条街,清吧,很安全,他每晚都去接她下班,两个人沿着曲折的胡同走回学校,或是在沿路的小店里吃夜宵。

    他说,我那时会恍惚觉得,我们还只有十四岁,你托我送她回家。她是你同桌,是你们班最漂亮的姑娘,可我和她不熟,没有什么话说,于是我插着口袋跟在她身后吹了一路的口哨,不敢牵她的手。

    我和他靠在卡座边上,听那女孩儿在灯下拨着吉他,酒喝罢了,我递支烟给他,不知道他会不会抽,自己也忘了点着。问他,现在呢?

    现在?

    他伸过头,将燃烧的烟头和我的烟头抵在一处,深吸一口,心无城府的笑。

    我说这么多年了,每次牵你手的时候都会心跳,还当是早恋呢。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夜,不停用笔在稿纸上记下歌词。

    灵感像流星般稍纵即逝,我要从那密集的闪光中打捞出为我所用的词汇,这是个奇妙的过程,在此之前,它因为种种可恶的原因被耽搁了近一个月,今天却像是解除了枷锁,能够握着笔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描写出来,几乎到了令我感激的地步。

    收笔的时候天都亮了,我攥着最后的耐心把歌词又通读了一遍,感觉眼睛下方吊着两个沉甸甸的热水袋,倒在床上,不出一分钟就不省人事。

    日夜颠倒让人格外的乏,我睡到下午,精神上的亢奋让我毅然舍弃了怠懒,醒来冲了个澡就直奔录音棚。

    ——如果我能不用一个“爱”字写一首情歌。

    “我很固执,没有太多故事

    像坐末班车,想给你留个位置

    你的微笑你的眼神究竟哪个是暗示

    数到三闭上眼睛,摸摸我心口的痣

    问你一个问题,只能回答“我愿意”

    收起没用的顾虑,把美梦熬成蜂蜜

    洒上一点紧张一点猜疑一点心跳一点焦急

    睡前唱给你听,你在没在听?

    ‘初次见面’是练习一百次的抱歉,没及时出现

    追得好累,错过了你二十年

    可不可以付给你初恋

    买断你亲吻的所有权

    我很失败,不是调情的天才

    不说晚安不说喜欢不敢任性耍赖

    离你0001米也无法不想你

    这是通关密码,这是我的告白”

    我去的时候宫隽夜在一楼的健身房里跑步,他进来了,等我唱完。

    我的个人情绪代入现实,没办法让自己克制那种驿动。

    他什么都没干,就普普通通的坐在我对面,喝一瓶运动饮料,有水滴顺着他的下颚流淌至喉结,被吞咽的动作抖动,迅速地滑落,耳钉和胸膛都明晃晃的,刺青被汗水洇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想必是我的凝视太过露骨,他眼睛微微抬起回望着我,下唇抵在饮料瓶的透明瓶口上,凸显出一种柔然而诱人的质感。

    我彻底没心思唱歌了。

    他实在不是个认真的人,对待人事鲜有专注严肃的态度,多数时候慵懒随性,看谁都像流水似的过,可那双眼睛却像连着心,总敛藏着与之相反的深情,眨眼慢慢,和嗓音一样附有磁性。

    因为太好看了,我在自己的精神试图制止行动之前,就凑上去舔了一口他脖子里咸津津的汗,皮肤表面有运动后发散的余热,肌理细腻。我又把嘴唇贴在他锁骨的下凹处,明目张胆地占他便宜。

    然后事情的发展就有些欲罢不能。

    他一下子被我点着了,两手从我腰间钻过,拽得我坐在他腿上,带着那一身馥郁的荷尔蒙香味把我搂得死死的,不容挣脱。

    圈椅不堪重负地吱了一声,椅子腿摩擦地板,他抱着我滚到地毯上。

    我手里捏不住的草稿纸洒了一地。

    这是我写给他的歌。

    他说,录音棚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第88章

    事毕我喘匀了气,腿从两边圈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歇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捶捶他的肩膀,哑着声音说,让我出去一下。

    我的意思是让我出去看看时间,顺便归置一下我可怜的歌词,他却不理睬这祈使句本身,把汗都蹭到我脸上,回道,你先让我“出去”啊。

    边说边动了动还埋在我体内的那东西。

    我惊呆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开黄腔时的语调有多么恬不知耻。

    见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干瞪着眼半天没动静,他笑笑,打横抱起我直奔浴室冲澡。

    回来我把这手稿当做给他的礼物保存好,暂时不打算把它公开,出于一种小小的私心。兴许我将来想通了会乐意把它录制出来,或把它送去唱片公司碰碰运气,但我现在只想把它留给我喜欢的人,为了这份独一无二。

    情人节那天是大年初六,他有事出差,我在家看家,而夏皆去了单身聚会。

    我见过夏皆的朋友们,有些是她在咖啡店认识的,有些是朋友的朋友,还有些缘分始于在洗手间里借过一张纸巾,女人们的友谊常使我匪夷所思。那群家长空有威严之表,实际上就是一群大孩子,早已超出了我对现如今中青年群体的理解,奔放得惊人,包下整间酒吧开派对,叫嚣着“不脱不归”。

    “而理想总是丰满的,”夏皆摇晃着一根手指对我说,“事实上一对都没有!no one!……哈哈哈哈哈哈哈有吃有喝有玩儿谁还顾得上谈恋爱呢!”

    晚上十一点,那群酒气哄哄的大人回来了,敲开我家门,把完好无损的我妈送进来。我把她搀扶上二楼时,身后的声音忽地蹿高,门口有个三十多岁的叔叔喝醉了,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旧情人的名字,边喊边哭,悲伤得像一首难听的歌。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令人不忍直视,被同行的伙伴赔着笑拖走,到后来有人顺手替我关好门,我都没听清楚那个名字里的三个字具体是什么,可能连他自己都记不住了。

    我安抚着夏皆去睡下,又坐在床边陪她说了会儿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隔几句埋头看看手机,不想错过宫隽夜的消息。

    最近一条是五分钟前发来的:我是不是要错过咱们俩的第一个情人节了。

    我听着夏皆匀速放缓的呼吸声给他回复:如果影响到你赶夜路,那就错过它,没关系。

    正说着,夏皆突然把手伸出被子的动静吓了我一跳,反应过度地凑上去,额头上蒙了一层做贼心虚的汗。

    “怎么?”

    “宝宝帮我接杯水……”

    她嘟嘟哝哝地呓语,好似有一只脚已经踏进梦乡了。我松了口气,听命把热水倒好,根据她的指示摆在床头,这才鬼鬼祟祟地退出房间。

    走廊灯没开,一片安谧的漆黑之中,手机震动声分外突兀,我问他,你在哪儿?

    发完这句话我便站着没动,好像觉得他离我不远似的,这根本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可我在冥冥中这么预感到了,就像他不给我回应其实是暗藏玄机。人人都喜欢谜底揭晓前的期待,而他最擅长给我惊喜,想要我一直对他保持好奇。

    他说,去一楼的露台。

    现在是二月十四日的十一点五十分。我抓着楼梯扶手走下去,脚心摩擦冰凉的地板,有一个房间的门没有关。

    我逐渐锁定了声响的来源,那是一种乍听上去毫无章法其实极富规律的敲击声,浮光在窗帘背面堆砌出一道颀长的人影,我几步跨到窗边。

    “嗨。”

    这不请自来的幼稚鬼正紧贴在窗前,短窄的露台平时只搁得下花盆,挤得让他膝盖都难以弯曲,他却笑得像个顽皮的孩子,十分恶俗的在玻璃上呵出一团白茫茫的雾气,用手指画了一个透明的心形圈。

    一朵绛红色的花插在他防风夹克的胸前,被手护着。

    “我赶上了。”他隔着玻璃说,“情人节快乐。”

    我踩着板凳爬上窗台,一只手支撑身体,另一只手轻而缓慢地转开窗闩,放入那些冬夜里冷冽的寒风,他的影子网住我,让我联想到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爱情故事,桥段因为过分煽情使我不屑一顾,它们分明不适合我,现在却没有一点儿妨碍的想起来,原则全无的默许了一切曾被视为累赘的触动。

    我将身体探出窗外,从他心口摘走那朵属于我的玫瑰。

    “情人节快乐,我的罗密欧。”

    我从稍高处俯下身去吻他,脖子有点酸,内心却充满反客为主的自豪,抱住他的腰,以防他不慎踩空,摔到一楼栽种着夜来香和山茶的小花园里去——鬼知道他是怎么爬上来的。我无声的谴责,奔三的人了,今后还是少从事这种危险活动。

    可我真喜欢他。

    “十二点了朱丽叶,”他亲我的鼻子,“回去吧……我丈母娘是不是在家?”

    “她睡着了,”我捧着他的手呵气,搓热的时候抬眼望望他,“别怕,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

    他如遭霹雳,轰然倒在我肩上,“……我开始慌了。”

    “她不是挺喜欢你的么。”

    我抚摸他的后脑勺,像给大型犬类顺毛,“想远了。到时候我来应付。”

    这话听起来帅,但绝不是敷衍,对此我有心理准备,不管要承担怎样的结果。然而人在即将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会在分析过形势以后给自己一个理想的预期值,目前来说,我不认为一定是个坏结果。

    退一万步说,我只是想给他一个身份,把他当成我的家人,和夏皆相同的地位,能不用这么躲躲藏藏的,夜半三更顶着风,在站不下两个人的露台上幽会。

    “你还真会哄我啊。”

    他捏捏我冻红的耳朵,托着我的手看我爬回去。

    “会好的,有我呢。”

    我悄悄上楼,返回自己的房间,听见夏皆在床上翻了个身,问:“干啥去了?”

    “喝了牛奶,打算睡觉。”

    我把那支玫瑰花藏在背后。

    第89章

    从那以后,“爬上露台给我送玫瑰花”这件事就成了宫隽夜后半生骄傲的资本,酒桌上能拿出来侃侃而谈的那种。他说他二十五岁之后就再也没像个傻逼似的浪漫。

    实际上我也觉得,能挖空心思去讨他喜欢,纵使没有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也是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大事一桩。

    三月开学之前,我跟他经过了几番理性探讨,决定正式收养小区里的流浪猫,并挑选了一个气温回暖的日子,带它们去附近的宠物中心做了结扎手术。

    伤感的是我们没有找到黄色的那只,它失踪了。而根据宫隽夜先生声情并茂的讲述,他年前捉到过它一次,这位兄台正忙着痴缠一只骚情的白色小母猫,见色忘义没空搭理他,多日不见,想必是私奔了。猫和人一样,都有命里的劫数,让我不必太牵挂。

    我回味了这个缠绵悱恻的故事至多一分钟,说,你是不是在逗我?

    但我们确实只剩下两只了,这样残缺的结局难免令我感到沮丧,和他坐在手术室外的休息区里,听着对桌的小姑娘讲他们家泰迪是怎样和邻居家的博美大战三百回合,剧情高潮迭起,扣人心弦,打眼一看周围给宠物看病洗澡的主人们都在忘我的听着,宫隽夜整个人都趴到我后背上来了。

    正当讲到那博美离奇怀孕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过来通知我们俩,说手术做好了。

    猫们楚楚可怜的躺在箱子里,麻药的劲儿还没过,我隔着笼子用眼神抚摸了它们,听兽医讲解术后恢复期间需要主人注意的方方面面,包括饮食和清洁等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后续工作,用纸笔一一记录下来,再把记事本交给宫隽夜。我在学校回不来的时候就得由他代劳。

    养宠物是叫人费神的差事,不仅仅是找乐子,我想,既然接纳了一条生命,就要像对待人类那样,负担起生老病死的全部责任。

    我们回到家,把两只熟睡的小家伙放到楼上去,他说,给猫起个名字?

    彼时的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怀旧港片,我灵光乍现,指着花猫说,它叫无双。

    黑猫的话,我有意想听他的,感觉就像跟他认养了两个小孩一样,殷殷期盼地看着他在厨房里转圈,把切好的水果塞进榨汁机里,压上盖子狂暴的翻搅了一阵,沉吟道,那就叫老王吧。

    ……

    隔壁老王的老王,朴实刚健,城府很深,神秘中带着一丝狡诈,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我发现自己竟说不出一句反对的话来,联想到这个人的外表和他的智商,内心五味杂陈,眼眶都有点湿润了。

    叫旺财来福翠花狗蛋我也得认啊。

    他帅他说什么都对。

    养了猫的宫先生业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起来。他常在我上完一整天课、面朝下趴在床上歇息的时候,打电话向我告状,说两个小淘气今天又闯了什么祸,毁掉了他近半数的黑色衣服,害得他要把衣帽间和录音棚紧紧锁着,最可笑的一回,他一帮生意上的朋友登门来谈事,只见他一手托着无双、肩膀上趴着老王的伟岸身影巍然显现——他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满屋子人的眼神。

    老王迷恋着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畅快感觉,热衷于把自己伪装成皮草趴在宫隽夜肩上,五连包的妙鲜包也无法撼动它的意志,险些要把宫隽夜趴出颈椎病来。

    甚至于在我临出门前和他接吻的时候,都要从他肩上跳到我肩上。

    于是我摸摸在我怀里窝成团的花猫,说,你看无双多文静。

    宫隽夜对任何与他争宠的生物都一视同仁的怀有敌意,幽幽地瞥了一眼,不屑道,一看就不是正经猫。

    无双简直怕死了他。

    他可能是属狼的。

    五月的头一个周末,夏皆把我召回家,说要商量一件大事。

    我寻思这事儿得多大,夹着手机从自习室跑到走廊严阵以待,她在电话里简略的讲述了事情的大概:她工作三年的咖啡店要关门大吉了。

    咖啡店老板受家事所迫,要在夏天来临前辞职回乡下,手里的店要么卖掉,要么找个合适的下家转手,满打满算还有一个月时间给店里的固定资产做盘点,给出了一个不高不低的价格,恰好在夏皆需要权衡和犹豫的范畴内。

    听完我在心里合计了一下,抑或是压根儿不想顾虑那么多,没花一分钟,对她说,“想接你就接吧。”

    “就这样?”她显然对我这种欠考虑的痛快表示质疑,语气也弱下来,透露出几分可以想象到的担忧:“如果赔钱你可就连学都没得上了。”

    “我小时候你就没教过我进退维谷。”

    我说,“喜欢什么就去做啊。”

    哪怕如此洒脱的扬言,我心里还是冷不防的酸疼了一下,感慨那些恶衣恶食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到如今有了选择的自由,反倒是瞻前顾后起来。

    “不用怕。”我说,“大不了再跟你一起穷。”

    “呸,小兔崽子,对你妈也太缺乏信心了。”她笑着啐我,“等我的好消息。”

    往后的半个月内她果真买下了那个店铺,不过只是里面的咖啡机和一些有价值的物件,她很灵活,及时放弃了原本那个租金偏高的铺位,打算把店搬到另一条街上,改头换面,重拾她当老板的人生理想。

    夏女士谦虚的接受了我的赞美,又问,“你啥时候有空回来帮我搬东西?”

    我一听这时间,随手翻开课程表对照,遗憾地说,“下周肯定不行,选修课全挤周末了。”

    “那算了……”她有点作难,“找几个朋友?怪麻烦人家的……搬家公司吧,东西又没那么多,感觉有点儿浪费资源……”

    我说你别管了,交给我吧。

    “嗯?”

    宫隽夜听我又把话重复一遍,有生之年似的发出了一声感叹,“我没听错吧你有事儿求我。”“是啊。”

    我站在楼梯口跟他打电话,瞧瞧窗外绿意盎然的树枝,空气里有花粉发酵的味道。我迎着光眯缝起眼,喏喏地问他,“能拜托你么?”

    “这话说的。”

    他似乎是离开了话筒,向身边人打了个呼哨,顿时招来一帮大汉豪情万丈的回应,“走,去丈母娘家干活儿。”

    第90章

    乱献殷勤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宝宝你请来那些朋友都是些什么人啊!!”

    周末傍晚我刚下课,饿得眼冒金星,在食堂打饭的人海中飘摇,一手端着看着就让人很有安全感的牛津词典和语法书,一手端着从盘子边缘往外溢的饭菜。

    夏皆那如同遭遇追杀一样惊恐万分的声音仍不带一个标点符号的从听筒里传出来:“我的天啊夏息我说过你多少次了就是不听让你去酒吧打工就是个错误不要和社会上那些乌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现在请你告诉我这些特种部队一样的肌肉男是干什么的——”

    说完我都替她喘了口气。

    她可能是躲在厕所或什么狭小密闭的地方偷偷给我打来的这个电话,背着外人,声音又小语速又快,我周围却都是闹哄哄的学生,只得将身子从队伍里岔出去,到些微清静点的地方,笑着问她:“妈,他们都帮你收拾好了吗?”

    “这些是不是……”

    像是为了与这句话遥相呼应,我听见夏皆那边更远处的地方有人喊话给她,“姐!都搬完了!还有什么您尽管吩咐!”

    我已经能想象到那群热血男儿挥汗如雨的样子了。即便他们被我亲眼目击过抱着纸巾盒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追韩国苦情电视剧,铁汉柔情并不妨碍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

    说到“工作”,我想起自己曾用一种含蓄的方式询问过宫隽夜,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本来问个工作不至于搞得这么严肃,我又是他男朋友,没什么不可打听的,但视在他这工作的特殊性,加上交往初期两个人关系停留在一个较浅的层面,挖得太深会有点儿逾矩的意味,因此一直压抑着好奇。

    结果随着时间推移,火候到了,我的执着却也松懈掉,就在某个窝在厨房煮奶茶的下午,手持长调羹在玻璃壶上敲打出脆亮的轻响,问他,你是做什么的啊。

    那天外面下大雨,落地窗上刮了一道道透明的水痕,室内温暖干燥,他盘着腿坐在地毯上,抱着电脑分秒不停地盯一只股票盯到快昏睡过去,闻言也没有异常的反应,斜扬着眉说,做坏事儿。

    有多坏?

    你能想到的坏?

    我一时无言以对,不晓得该往哪个方面想,只好求助的看向他,收获了一个捉弄的笑。

    他说,逗你的。

    所以我告诉夏皆,那个叫宫隽夜的,人真不坏啊。

    他是对我特别好的坏人。

    像我们当年搬家那样,从人手里盘下一个店来,也不如我想当然的那么轻而易举。夏皆要一个人负责地段考察,选定门面,谈妥价钱,还有后期的装修和宣传,比方说在现在时兴的手机团购网站上注册打广告,大大小小鸡毛蒜皮,她都得亲力亲为。

    而等我挑了没课的一天赶回家的时候,发现所有那些我没能帮上忙的事已经告成多半了。

    循着夏皆事先给我的地址换乘公车,沿路步行,一点点摸索到了新的店铺。它开在紧邻闹市区的一条步行街上,建筑称不上时髦漂亮,好在交通便捷,人流量大;矮矮的二层楼房高低不等的排列在一起,外墙房檐是深浅不一的褐色,看上去倒颇有些年代的厚重与韵味,装饰成时下流行的旧金属或者复古风格,应该会有不少我这样的年轻人买账。

    我跨过遍地的木屑废料走进门,闻见一股刺鼻的塑料味,用没有提包的那只手在脸前扇了扇风,喊她,“妈,我回来了。”

    “哎!”

    夏皆答应着,穿了一件我的旧t恤从柜台后面的小门里跑出来,短袖短裤的看着清凉。六月初算是迈进了夏天的门槛,稍一活动会出汗的温度,她把头发扎成高马尾,额头上有一层亮晶晶的汗水,抓着衣领来回呼扇,说,“都快弄完了才回来!”

    “这么快啊。”我问她,“还有谁在帮你吗?”

    原以为她会去找何故,毕竟何老师那个形象一看就是免费劳动力,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好帮手,而隔间里传来的声音却分明不是他。

    “我。”

    双手拎着两个空纸箱堆放在墙角的人,是周靖阳。

    我先是惊奇,紧接着就冒出一丝难以言喻的不自在,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偏偏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凭空而来的猜想。

    “呃……”

    高个儿男人垂着两只手,白衬衣的下摆从裤腰里扯出一截,袖口挽得高高的,破坏了它应有的庄重感,无从解释张口结舌的模样有点可怜,推眼镜的动作极其多余,而他的神情是不容置疑的。

    “我就是来搭把手的。”

    我朝他一躬身,“麻烦周叔叔了。”

    “别客气。”他点点头,一语双关的,“应该的。”

    我眨了眨眼。

    随后他任劳任怨地走向里屋那堆没人布置的桌椅,夏皆还在身后浑然不觉地说,“哎他比那群糙老爷们儿靠谱多啦,那群人差点把我咖啡机给砸了,要是都像老周这样子的,讲真我对他们这种强势群体的看法有点改观……”

    “强势群体是什么鬼啊妈。”

    “别跟那儿傻站着了快来装画框!”

    “就来就来。”

    跑了一下午我渴得厉害,刚瞟见墙上有个临时充当桌子的置物架,上面搁着一瓶喝了没几口的矿泉水,顾不得脏,拿了就往嘴里灌,正喝着听见有人走到我身后,拉住我说,“少爷在市中心医院。”

    周靖阳这句话惊得我一口水喷出来,心脏狂跳,手上没留神差点把瓶子捏扁,“医院?他怎么了?”

    “慢点儿,听我说。少爷没事,”如同料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周靖阳一面体贴地从口袋里摸出纸巾递给我擦嘴,一面不紧不慢地说,“是他朋友,司峻先生出了车祸。”

    “司峻?”

    我扭过头看看夏皆有没有从屋里出来,小声问他,“跟……跟他有干系吗?”

    “算是有。”他回答得简洁明了,且有所保留,“如果你想找他就直接去医院吧,我话带到了。”

    我把水瓶子拧紧了放回原处,这才跟他笑了笑,“谢谢周叔叔。”

    我看他说完了要走,一句话就着水含在嘴里好半天,终于问他。

    “你真的是来帮忙的么?”

    他背影一停,微侧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正义的红色。

    “当然了。”

    我便很识大体的扫起了地。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宝宝们给我投雷!巴特!我没有签约,心意我看到就好了,大家不要乱花钱哦xdd么哒!】

    第91章

    胡诌了个理由从我妈的奴役中逃脱,我扶着快被人群挤掉的帽子坐地铁,心想幸好有周靖阳帮忙打圆场,不然我瞒不住也就是时间问题。

    又一个夏天来了啊。

    出站时我把长裤卷到脚踝以上,日落后白天的余温也一并消失,晚风流动,吹干腮边的汗。

    我在医院五楼找到了宫隽夜,走廊里外都是人,好似刚才镇压住了什么事情,人与人散得很开,氛围有种诡异的寂静。我发现了他,有别于以往,不像毫无负累的样子,看得出奔波后的仓促和飘忽,外套抓在手上,时而沉着脸与旁人低声交谈,时而查看病房内的状况,表情传达出不容乐观的信号。年轻的女护士都是一边偷看他们一边绕道走。所以我过去的时候没有忙着打岔,靠着墙静静地等。

    我注意到他身边有个与他身高体型相若、留着长发的男人,这副扮相很难不惹人眼目,但我不能多看,摘了耳机放进兜里,跟只蛤蟆似的叉着腿坐在公共长椅上,腿伸太长怕挡路。

    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的传进我耳朵里,尽管不是故意偷听。

    宫隽夜:“行我知道了。追几个人还是挺好办的,反正秃子还在牢里蹲着,大不了去找找他……我不是没劝过司峻,你瞧他像听进去的样子么?活该被人撞成傻逼啊,长点儿记性。”

    长发男冷笑道:“他不撞也傻逼。”

    宫隽夜:“你真不进去看看?”

    长发男:“没死不看。”

    宫隽夜揶揄地笑:“那你专门跑来一趟干吗。”

    鉴于我这个角度正对着长发男的脸,这句话仿佛说中了他口头上掩饰的真实想法,他嘴角抽了抽,恶狠狠地:“关你屁事。”

    宫隽夜笑意更深,眼角邪气的吊高,是那种“我什么都知道但我偏不说你他妈来打我呀”的贱样。

    那长发男人显然是个激不得的急脾气,抄起手里的皮革文件袋就要揍他,这时病房门被一个眉清目秀的医生推开来,算是间接阻止了二人的动作。

    “……嘁。”

    男人只好作罢,收了手上的文件袋,别在耳后的一缕黑发被这与外貌极为不符的剽悍行径弄得垂下肩膀,遮住半张脸,他在说话间大步离去。

    “有事联系。”

    宫隽夜这才转身向我走过来,往紧挨着我的位子上重重一坐。

    见四下无人,还把脑袋倚在我肩膀上。

    “宝宝来了。”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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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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