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也是要去搭地铁,我跟在他的后面,看着他被盖在宽松短袖下的身体,我觉得,他好瘦好瘦啊。

    上了地铁后,他跟我站在同一个车厢里,我被人挤到了他的前面,正好,方便我看他的脸。

    其实,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啊,只是那一头黄头发让我觉得很刺眼而已。

    廖铭,我发现,他在偷别人的钱包。

    有人发现了,但是那个人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就事不关己的继续玩手机了。

    我还发现,他顺手摸了一个女孩的屁股,不过那个女孩只是低着头,什么也没说,不过,他好像只敢摸看上去文弱的女孩子,没敢去碰一看就特别精神坚韧的女孩。

    等到到站的时候,他就开始使劲往外挤了,我站在他的前面,差点就被他挤得摔跤了,幸好我站得稳。

    他的速度很快,一下就从拥挤的人群里跃了出去,不过,在车门关上的时候,他突然就回过头来,眼神怪异地往我这里瞧了好几眼,嘀咕了几句后,就抓了抓一头杂乱的黄毛,一脸满满的疑惑不解。

    红河站到了,我就下车了,回到家里,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

    爸爸的皮鞋杂乱地摆在地上,我换鞋的时候,顺便就替他摆好了。

    廖铭,今天我妈妈没有待在她的房间里看电视,她跟爸爸一起坐在客厅里说话,爸爸看上去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过因为好久不见了,所以我觉得他好像瘦了很多的样子。

    “你把那个女人带来,我要跟她聊聊,等聊完了,这离婚协议,我就签了。”

    “……不行。”

    “怎么?怕我对她做什么?元士林,你还记得你当初是怎么像一条狗一样的在我父母面前发毒誓的吗?你说,如果你敢对不起我高盈岚,你就不得好死,猪狗不如,天打雷劈。”

    “够了!高盈岚,你永远都是这样,好像我低你一等,纵使我坐上了市长的位置,别人都会说,我是靠你家,我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你知道我这些年这么过来的吗?我……”

    “关我屁事?狗屎做的凤-凰-男。”

    “你!我告诉你,那件事我根本就不知道会变成那样!况且,他都那么大了,为什么不会自己逃跑?是他自己保护不了自己,你竟然就将责任怪到我的身上?高盈岚!你太自私了!”

    “别瞎废话,想激怒我?呵呵。唉,听你说话我都怕脏了我的耳朵。元士林,我再说最后一遍,你把那女人带来见我,我就签,不然,伟大的元市长,下一届的参选,你可能就要下马了呦~”

    “你这个贱……啊!”

    “现在,滚出我的家。”

    廖铭,我看到妈妈把一大壶热茶全部都泼在了爸爸的脸上,接着,妈妈拿着刀把还在惨叫的爸爸一脚踢出去了。

    “乖宝,你回来了,你回来了对不对?”才刚关上门的妈妈突然转过身,扔了刀,对着我笑了,她脸上的妆还像往常一样精致漂亮,只是,她的眼里泛着很多很多的泪珠。

    我赶紧丢了书包,走过去抱住她,廖铭,你看,妈妈她又瘦了。

    “你再等等,再等等,别怕,别怕,妈妈很快就要做完了。”妈妈靠在我的怀里,她轻轻地拍着我的背,脸颊上的泪水把我的校服都浸湿了。

    廖铭,我再抱妈妈一会儿吧。不过等时候到了,我就得去洗澡和藏本子了,晚安啦。

    啪!啪!哒!

    第22章

    【4。15,雨】

    门当户对,他配不上我。

    我当初真应该听父母的话。

    怀上乖宝的第四个月,元士林就光明正大地出轨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的那些莺莺燕燕了,只是我不甘心,我已经走到这地步了,我必须要证明我是对的,至少,我要对上那么一分。

    我想,我那时候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为了从那个贱人手里夺回元士林,我对乖宝做了很多很多的坏事。

    我不是一个好妈妈。

    乖宝是早产儿,才七个多月,他就从我的身体里出来了。

    他是那么的小,好像都没有我的手掌大,他是那么的脆弱,看着他身上插满管子,奄奄一息躺在箱子里的模样,我突然就不想证明我是对的了。

    我爱他,我爱我的乖宝,我发誓,我一定要做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说到做到过。因为元士林这坨被踩得臭气熏天的狗屎。

    我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父母,他们已经年迈,却还要为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去追回她出轨出到太平洋去的凤凰女婿。

    最终,元士林回来了,像条狗一样地爬回来了。

    我那时候天真地以为,我的乖宝,他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他需要一个父亲。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乖宝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他很安静,很脆弱,很聪明。

    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发呆,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着他。

    乖宝的外公外婆也很疼爱他,经常来看他。

    但乖宝不爱出声,也不爱动作。

    我知道他很难受,他浑身都在疼,每次他吃药打针的时候,我心疼得都要碎了。

    是我的错,我不该去争那一口气不该在怀着乖宝的时候乱吃那么多药,还被那小三气得早产,害得乖宝一直到五岁都不会出声叫我一声妈妈。

    但是,自从那个混血儿小孩出现了之后,乖宝就变了。

    果然,小孩子都需要一个玩伴。

    乖宝不再发呆了,他那双大眼睛随时随地都瞄准了那个混血儿,原本怎么都不愿意动一下的手脚也变得灵活起来了。

    不论何时何地,就是在拉粑粑的过程,他都要撅着小屁股,反手拖着小便桶,随时紧跟着那个混血儿的脚步。

    混血儿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像芭比娃娃一样美,连我都忍不住自愧不如。

    我查了很多,知道她是被人骗婚了,弄大了肚子,在知道渣男有妻儿后,她就跑出来了,一个女人自己生了孩子,自己养活孩子。

    我恨极了小三,但我对她却是一点排斥都没有,因为她根本并不是。

    我愿意养着这一大一小,我的乖宝那么喜欢他们,他们必须留下来。

    至于元士林那个见着美人就挪不动脚步的贱货,让他去死吧。

    某一天,这一大一小突然就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怎么都找不到他们。

    乖宝像是疯了一样,我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小胳膊小腿有那么大的力气,我从来都不知道他那小小的肚子里可以吐出那么多东西,但是,我一直都知道,乖宝是很脆弱的,为了让他继续活着,我费了太多太多力气了。

    最后,我采取了医生的建议,将那对母子的存在痕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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