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作者:南适
正文 第 31 章
属于 作者:南适
第 31 章
“……好吧。”观察这半天,大多数也和男女伴侣一样,手牵手,十指相握。
初碰到他的手,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然后又伸过去。他的手干燥而有力。我却想起了戴向南的手。以前在一起时,他很少主动握我的手。一般都是我主动握他的。由于常年用工具,他右手食指第一个骨节处磨了一个茧子,我有时会不自觉地去靡挲那个茧子。现在我的拇指不自觉地还要去那个地方,但让我唤住了。
一进酒吧,我就失了神。灯光昏暗,音乐震天,地上不知从哪里搞的有点暗黄的光,我以为是酒流了一地,都不敢动步。夏晓斌扯着我,绕过正在蹦迪的人们,挤到了吧台。
夏晓斌显然也不是常来的主儿,看他点酒那生分劲儿,我就可以断定。我们要的是最普通的啤酒,他塞到我手里,还有点紧张兮兮地说,“握好了,保不准这个地方会出点什么乱子。”
人来来往往,我们都很紧张。我禁不住问,“需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至少得十二点吧?现在才开场呢。你别光看着我,也四处看看。我们的目的就是来找人的。”
我就很紧张地握着这杯啤酒。既想四处看看,又不敢。灯光又暗又闪烁,我完全找不到聚焦。
夏晓斌安慰我,“没事,适应了就好。”
我不适应,这里很吵,我很烦。我努力让自己集中精力于一闪而过的灯光下的脸,发现他们都看起来很陌生,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到底还能不能想起那张脸。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感到气闷,左脸有点痛,我还不敢用手摸,后背直出冷汗,眼前也越来越花。只好机械地去喝啤酒,一口又一口,然后就是一杯又一杯,喝得我都有点迷胡了,夏晓斌说,“走吧。”
这一路,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很沮丧,也有些茫然,不知这要怎么才能找到我们要找得人。
夏晓斌也没有说什么,他把窗子开了个小缝,让新鲜空气流进来。夜晚的城市分外安静,只有车子疾驰而过时的呼啸声。
他把我送到楼下,“明天晚上你还去吗?”
我摇摇晃晃的,“去,不去能找到那个人吗?”
他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盯点就是这样,要有耐心,耐心和运气。”
我逞强地说,“我知道,我做过调查记者的。”
“那好,我走了。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来接你。”
我看着他离开,进了楼。我的家里有灯光,是我走时特地为自己留的。进了家门,我踢掉鞋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呆呆地望着鱼缸里的那两条游来游去的鱼,半天都没有动。
作者有话要说: 硬盘上的《属于》已经写完了,还改了个名字,叫《我曾答应不爱你》(不过现在觉得不如《属于》好听);
什么时候交稿,要看什么时候出/版商把合同寄到;
什么时候出/版,要看出/版商什么时候愿意(无名小作者,就是这样);
因为全文不过十五万字,因此,更新频率以及能更新到啥时候,不知道;
呃,要问我能知道点啥,估计就只剩下“不会坑了”这一条了。。。
如果硬有第二条,就是:我越写越喜欢文中的这两个人。
本来是一个没有把握能写文的坑,就这样写完了。。。果然喜欢就是动力。
又一个故事完结了,我怅然若失。他们有他们的故事和他们的将来,我呢,,,,人家不要我啦。我也不知道该再去写什么。
做个小作者真不容易。能给《属于》找个合适的婆家,很费周张。。。
低头一看,小肚子见长。人生就像小肚子,总在不经意间,便鼓胀胀地让人郁闷。
☆、这本写完了。
嘿嘿,这本写完了,不要再问啦,我莫有坑,写完了。
两年前写完了,今年才出。是不是小作者很悲摧?莫有办法啊,谁让是小作者哩?
小麦与小戴是我很喜欢的两位。因为他们都曾傻傻的,慢慢地才认识对对方的爱。尤其是小麦啊,曾经追求过自己的理想,不管她后来是不是不认同原来执著的某些东西,但她仍然是幸福的,是不是?
出版名叫《我曾答应不爱你》,但我更喜欢《属于》一些。
至于txt,貌似还没有,这个就不要问我啦。。。I don\\'t know。
SO,挂上完结的牌,下次再说喽。
And,下次——
有人问《在缺少爱情的年代》,也就是范小米写得怎么样?
答:这本是最有希望写完的,因为它已经有十多万字了。她有一个最成型的故事架构,而且,我很清楚地明白自己写说什么。
男主改过名字了,叫何唯,不再是那个只有酒窝的单薄男人了。
当然了,女主的光彩盖过一切男人,这是本适所有文的特点。
因为本适自己的光彩就盖得过绝大多数男人啊~~~哈,臭美加自大一个,勿相信^_^
我们下次再见喽。虽然下次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天南海北,哪怕我们不再见了,也希望诸位过得好,幸福快乐,美丽优雅,各种有智商有大脑。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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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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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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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观察这半天,大多数也和男女伴侣一样,手牵手,十指相握。
初碰到他的手,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然后又伸过去。他的手干燥而有力。我却想起了戴向南的手。以前在一起时,他很少主动握我的手。一般都是我主动握他的。由于常年用工具,他右手食指第一个骨节处磨了一个茧子,我有时会不自觉地去靡挲那个茧子。现在我的拇指不自觉地还要去那个地方,但让我唤住了。
一进酒吧,我就失了神。灯光昏暗,音乐震天,地上不知从哪里搞的有点暗黄的光,我以为是酒流了一地,都不敢动步。夏晓斌扯着我,绕过正在蹦迪的人们,挤到了吧台。
夏晓斌显然也不是常来的主儿,看他点酒那生分劲儿,我就可以断定。我们要的是最普通的啤酒,他塞到我手里,还有点紧张兮兮地说,“握好了,保不准这个地方会出点什么乱子。”
人来来往往,我们都很紧张。我禁不住问,“需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至少得十二点吧?现在才开场呢。你别光看着我,也四处看看。我们的目的就是来找人的。”
我就很紧张地握着这杯啤酒。既想四处看看,又不敢。灯光又暗又闪烁,我完全找不到聚焦。
夏晓斌安慰我,“没事,适应了就好。”
我不适应,这里很吵,我很烦。我努力让自己集中精力于一闪而过的灯光下的脸,发现他们都看起来很陌生,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到底还能不能想起那张脸。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感到气闷,左脸有点痛,我还不敢用手摸,后背直出冷汗,眼前也越来越花。只好机械地去喝啤酒,一口又一口,然后就是一杯又一杯,喝得我都有点迷胡了,夏晓斌说,“走吧。”
这一路,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很沮丧,也有些茫然,不知这要怎么才能找到我们要找得人。
夏晓斌也没有说什么,他把窗子开了个小缝,让新鲜空气流进来。夜晚的城市分外安静,只有车子疾驰而过时的呼啸声。
他把我送到楼下,“明天晚上你还去吗?”
我摇摇晃晃的,“去,不去能找到那个人吗?”
他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盯点就是这样,要有耐心,耐心和运气。”
我逞强地说,“我知道,我做过调查记者的。”
“那好,我走了。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来接你。”
我看着他离开,进了楼。我的家里有灯光,是我走时特地为自己留的。进了家门,我踢掉鞋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呆呆地望着鱼缸里的那两条游来游去的鱼,半天都没有动。
作者有话要说: 硬盘上的《属于》已经写完了,还改了个名字,叫《我曾答应不爱你》(不过现在觉得不如《属于》好听);
什么时候交稿,要看什么时候出/版商把合同寄到;
什么时候出/版,要看出/版商什么时候愿意(无名小作者,就是这样);
因为全文不过十五万字,因此,更新频率以及能更新到啥时候,不知道;
呃,要问我能知道点啥,估计就只剩下“不会坑了”这一条了。。。
如果硬有第二条,就是:我越写越喜欢文中的这两个人。
本来是一个没有把握能写文的坑,就这样写完了。。。果然喜欢就是动力。
又一个故事完结了,我怅然若失。他们有他们的故事和他们的将来,我呢,,,,人家不要我啦。我也不知道该再去写什么。
做个小作者真不容易。能给《属于》找个合适的婆家,很费周张。。。
低头一看,小肚子见长。人生就像小肚子,总在不经意间,便鼓胀胀地让人郁闷。
☆、这本写完了。
嘿嘿,这本写完了,不要再问啦,我莫有坑,写完了。
两年前写完了,今年才出。是不是小作者很悲摧?莫有办法啊,谁让是小作者哩?
小麦与小戴是我很喜欢的两位。因为他们都曾傻傻的,慢慢地才认识对对方的爱。尤其是小麦啊,曾经追求过自己的理想,不管她后来是不是不认同原来执著的某些东西,但她仍然是幸福的,是不是?
出版名叫《我曾答应不爱你》,但我更喜欢《属于》一些。
至于txt,貌似还没有,这个就不要问我啦。。。I don\\'t know。
SO,挂上完结的牌,下次再说喽。
And,下次——
有人问《在缺少爱情的年代》,也就是范小米写得怎么样?
答:这本是最有希望写完的,因为它已经有十多万字了。她有一个最成型的故事架构,而且,我很清楚地明白自己写说什么。
男主改过名字了,叫何唯,不再是那个只有酒窝的单薄男人了。
当然了,女主的光彩盖过一切男人,这是本适所有文的特点。
因为本适自己的光彩就盖得过绝大多数男人啊~~~哈,臭美加自大一个,勿相信^_^
我们下次再见喽。虽然下次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天南海北,哪怕我们不再见了,也希望诸位过得好,幸福快乐,美丽优雅,各种有智商有大脑。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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